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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人員配置符合哪個標准

發布時間: 2023-01-31 18:28:54

Ⅰ 施工現場安全員配備數量規范

一、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數量設置相應的安全員:
1、建築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項目不少於1名;
2、建築面積在1萬到5萬平方米的工程項目不少於2名;
3、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項目不少於3名,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線路管道工程按照工程的合同價配備相應數量的安全員:
1、工程造價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不少於1名;
2、工程造價5000萬到1億元的工程項目不少於2名;
3、工程造價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項目不少於3名,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勞務承包資質專職安全員不少於2人;建築施工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50~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員。
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
拓展資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實施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Ⅱ 勞務分包需要配備哪些管理人員

勞務承包資質專職安全員不少於2人;建築施工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50~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員。勞務分包的概念是指總承包商或專業承包商按照法律規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企業進行勞務作業施工的行為。勞務分包由建築市場管理部門進行監督管理。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築業企業資質辦理注意事項:
1.注冊勞務公司
注冊資金200萬,實收資本到位,選擇3到5個公司備用名稱,以防有重復,一次核定。辦理勞務公司需要建委頒發的資質證書,屬於後置許可,辦好執照後需要憑資質證經營。工商部門對勞務公司的注冊資金沒有特別要求,按照一般有限公司的流程和要求辦理即可。經營范圍裡面必須包含施工勞務或者勞務分包。
2.主要人員配置
需要50個技工證書和5個九大員,還需要一名技術負責人。這是主要是人員,另外還有那些會計、機械設備,這些都是要准備的。
3.申報資料的製作
包括綜合資料、人員資料以及《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1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Ⅲ 建築工地人員配備標准

建築工地人員配備要求:
1、面積小於2000平方米的工程,崗位人員總人數可減少至3人,即項目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其它崗位職責可兼任。
2、1萬平方米築面積≤5萬平方米,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2人、安全員2人、質量員1人、標准員1人、機械員1人、材料員1人、資料員1人。
3、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3人、安全員3人、質量員2人、標准員1人、機械員2人、材料員1人、資料員1人。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時,每增加5萬平方米,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應各增加1人。
4、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工程合同價≤5000萬元,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質量員1人。其它崗位職責可以兼任。
5、造價低於100萬元的工程,崗位人員總人數可減少至3人,即項目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其它崗位職責可兼任。
6、工程合同價>1億元,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3人、安全員3人、質量員2人、標准員1人、機械員2人、材料員1人、資料員1人。
建築施工企業關鍵技術崗位八大員: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標准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預算員)、資料員。

Ⅳ 建築施工安全員配置標準是多少

一、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