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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用地資料庫要求

發布時間: 2023-02-06 20:34:52

1. 土地資源調查評價

●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監測與核查

通過開展2013年全國土地變更調查監測與核查工作,掌握全國(除港、澳、台地區)年度土地利用變化情況,保持全國土地調查資料庫的現勢性。繼續推行國家主動監測、核查和分析,以及「以圖管地」的監管模式。同時,充分發揮遙感監測在國土資源監管中的技術優勢和作用,推動國土資源管理方式改革,建立信息化、科技化的國土資源監管新模式。

在2012年工作的基礎上,2013年繼續開展項目的實施工作,全面完成了2012年項目的後續工作,及時啟動實施了2013年相關工作。具體工作包括:

一是完成2013年度遙感資料采購。根據各地土地利用變化特點、管理需要以及遙感資料的保障能力,將全國劃分為四類地區。通過優化配置各類遙感數據,困難地區擬定多種預案等方式,采購2013年度覆蓋全國80%面積的、不同尺度的遙感數據,同時完成全國遙感數據的質量檢查、備份和任務下發工作。采購2010年度覆蓋全國270萬平方千米面積區域的、不同尺度的遙感數據。

通過開展資源一號02C衛星任務編排及產品整理和遙感數據任務下發系統維護及存檔數據入庫整理,研究遙感數據質量評價體系、高分1號衛星數據在土地調查與監測中的應用潛力和遙感衛星區域化採集模型,逐步解決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監測與核查,及時有序下發管理多批次、大數據量的遙感數據難題,縮短遙感數據質量檢查周期,緩解遙感數據源不足。基本完成資源一號02C衛星任務編排及產品整理和遙感數據任務下發系統維護及存檔數據入庫整理工作,完成遙感數據質量評價體系、高分1號衛星數據在土地調查與監測中的應用潛力和遙感衛星區域化採集模型等多個項目的需求調研、資料整理、方案編寫和專家論證等准備工作。

二是開展土地利用遙感監測。組織專業隊伍,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底圖和控制資料為基礎,製作覆蓋全國63.56%的遙感正射影像圖;比較2013年與2012年的遙感正射影像圖,以縣級行政轄區為單位,提取變化信息,監測全國新增建設用地及其佔用耕地等情況。本著「監測一個、應用一個」的原則,將最新遙感影像和監測信息及時提供給地方開展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同時將成果提供給國土資源部門和單位使用。開展全國土地利用遙感監測項目管理系統的升級與維護、專題監測與分析等研究性工作。開展典型區域重大工程用地監測,及時快速掌握相關國家重大工程用地現狀及變化趨勢。

完成全國約2800個區縣遙感監測成果的監理,對各單位的遙感監測成果進行質量檢查和進度跟蹤,確保遙感監測成果質量和生產進度。根據2013年度遙感監測的技術要求及特點,對全國土地利用遙感監測項目管理系統進行升級和維護,實現基於磁碟陣列和高速區域網的數據存儲、成果管理功能;開展專題監測圖製作、數據分析工作。

在19個重點城市開展城市規模擴展監測,完成重點城市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遙感監測。開展2010年土地利用遙感監測,製作覆蓋全國的遙感正射影像圖,與上一年度遙感影像進行對比,提取變化信息,監測全國新增建設用地及其佔用耕地等情況。

三是完成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核查。利用最新遙感影像和2013年土地調查資料庫,對縣級土地利用變更成果中建設用地變化情況進行全面的內業核查;對非建設用地數據流量變化異常的地區,結合變更調查數據流量分析結果和國土資源部審查確認情況,開展重點地類流向的內業核查。對內業核查發現問題較嚴重的地區,抽取全國約5%的縣(區)開展外業核查。開展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新增建設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比對標注工作,開展2012年度55個報國務院批准試點城市用地批後實施情況調研與評估工作。

四是更新土地調查資料庫及數據匯總與綜合分析。開展2012年度國家級資料庫質量檢查及更新工作,開展2013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質量檢查與入庫的前期准備工作,修訂數據檢查技術規定、資料庫標准規范。制定招標方案,對2013年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監測與核查國家級數據更新入庫項目進行招標。根據2013年度變更調查實施方案,開展數據檢查管理、更新數據上報等軟體的升級與維護工作。開展變更調查技術支持和技術指導,對部分省行政界線及控制面積調整相關資料進行初審;對2012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變化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編寫2012年全國土地變更調查綜合分析報告;組織開展市、縣情分析報告試點,對市、縣變更調查數據成果及社會經濟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完成全國約1700個單元(縣)的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規劃內容)檢查,保障國家級規劃資料庫中的規劃內容成果質量。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資料庫建設(三期)——規劃內容審核

該項目旨在對國家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資料庫建設中地方提交的規劃數據成果進行規劃專業性檢查,通過對規劃成果的一致性校驗,保障規劃資料庫建設中入庫有關規劃成果數據的真實合理性,為下一步服務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台提供良好基礎。

項目開展了約2040個單元(縣)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的規劃內容檢查,形成了有關檢查分析報告和規劃數據,為建設國家級規劃資料庫提供基礎支撐。項目成果已導入國家級規劃資料庫,並融入國土資源部「一張圖」監管平台,為國土資源部開展有關土地規劃的監管審批提供了依據。

●全國土地利用宏觀監測(一期)

該項目旨在利用中解析度遙感衛星數據監測全國20個城市群1990-2000年、2000-2005年,2005-2010年、2010-2012年四期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擴展情況,為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工作提供支撐。

項目以全國20個城市群范圍內除農村居民點外的城鎮建設用地及交通基礎用地為主要監測對象,開展了對城市主建成區、距主建成區邊緣小於等於5千米且面積大於0.5平方千米的集中連片建設用地、新城新區建設用地、城市間大型基礎設施和區縣城鎮建設用地等的監測,形成了系列監測數據、圖件和專題報告成果;對我國不同時期主要城市群的建設規模、擴展形態和動態變化狀況進行了定量分析,客觀、系統地反映了我國城市群的演變歷史,是遙感科學技術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的一項重要的創新性成果。成果對准確掌握我國城市群建設現狀,研究我國城市群時空演變情況,優化我國城鎮體系和地域空間結構等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2012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建設用地管理信息核實

該項目旨在通過開展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批而未用補充核實和新增建設用地圖斑管理信息上圖比對標注核實工作,為國土資源部相關司局提供年度變更調查建設用地基礎數據。

項目開展了2011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300多個縣級單位批而未用土地的補充核實與後期數據完善,2012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新增建設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比對標注工作和全國縣級單位新增建設用地圖斑舉證核實,以及2012年度53個報國務院批准試點城市用地批後實施情況評估及批後日常監管工作。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828個縣級行政單位總計上報新增建設用地圖斑50餘萬個,面積710餘萬畝。認定本年批准本年建設土地400餘萬畝,認定比例為56.59%;疑似未批先建土地300餘萬畝,佔地方上報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43.41%;通過套合比對切割標注本年批准未建設土地240多萬畝。補充核實2011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未認定「批而未用」土地圖斑4萬余個、面積130餘萬畝,增加認定「批而未用」土地45萬畝。

項目將利用現狀調查與建設用地管理信息調查相結合,是我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的重大變革,為更好地掌握年度土地利用變化情況及土地管理基礎信息、服務土地管理決策提供了基礎支撐。

●地價監測數據採集及系統建設

該項目旨在通過開展城市地價監測點數據的採集與維護,完善國家級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系統,為地價監測工作服務。

項目開展了105個主要監測城市地價動態季度、年度監測、商品房地價及相關成本監測,18個重點城市開展地價月度監測,保障地價監測數據的現勢性和真實性,理清了房地價關系;開展國家級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系統建設與運行,保障中國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網的正常運行,深度分析城市地價監測數據並形成系列報告,為宏觀決策服務。研究建立全國標定地價體系,並選擇上海市等三個城市開展試點監測,為全國標定地價體系的建立奠定基礎。

該項目成果廣泛應用於國土資源管理、土地市場監測、統計公報發布等方面,成為國土資源部門及時跟蹤重點城市地價走勢,參與宏觀調控的重要抓手。

●土地及房地產市場形勢分析

該項目目標是完成105個主要監測城市及重點區域土地及房地產市場形勢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國各區域、各主要城市的土地價格水平和增長率變動趨勢,結合國內外宏觀經濟發展態勢,分析判斷我國土地及房地產市場狀況和變化趨勢,不斷提高我國對土地市場的監測水平和預警能力,為政府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國民經濟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為增強市場監管和調控能力提供服務,同時滿足社會公眾的信息需求。

項目開展了季度、年度全國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研究,長江三角洲地區、珠江三角洲地區、環渤海地區、長江沿線經濟帶區域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研究,完成了我國城市地價與房價關系、房地產租價比研究,全國地價指數研究和熱點城市地價月度快速調查分析、房地產市場土地交易異常點調查及分析,形成了2013年季度、年度全國主要城市地價動態監測報告、地價指數報告等,出版了《中國城市地價報告藍皮書(2012)》和《中國地價指數報告(2012)》。

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形成了跨度14年、能客觀反映我國土地市場整體情況的地價監測基礎數據,取得了一系列有影響力的成果,正確引導了社會輿論,為社會公眾提供了權威的地價信息,為宏觀決策、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提供了重要參考。

●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評價

該項目旨在通過開展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評價基礎研究和示範推廣,逐步構建多類型、多層次的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技術體系,健全以不同工程性示範推廣模式為核心的工作組織體系,獲取具有時間序列和一定覆蓋度的國家級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數據及相關指標,掌握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潛力規模與空間分布,提出建設用地規模挖潛、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的途徑及措施,為國家制定宏觀土地政策和建立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等提供參考和依據。

項目開展了北京市等30個重點城市和原平市等20個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長春市、武漢市、蘭州市3個城市高校教育用地集約利用評價和政策研究,沈陽市、上海市、武漢市、重慶市4個城市城鄉結合部、江蘇省、黑龍江省、河南省、甘肅省4個省農村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試點,進行了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技術標准修訂、功能區集約利用評價及潛力測算規范化研究與實證、《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操作手冊》編制等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基礎研究,開展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管理軟體升級和維護工作。形成了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工作情況報告、成果匯總和分析報告及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管理軟體(功能擴展版)等。

項目成果為提高土地利用決策的科學性和基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科學編制土地利用規劃、計劃,合理制定土地宏觀調控和經濟結構調整升級等提供了技術支撐,為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推動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試點地區行業用地調查

該項目旨在通過開展城市行業用地調查試點,推進行業用地調查相關技術規范建立和完善,推動我國城鎮地籍調查技術發展,豐富國土資源基礎數據內容,為緩解人地矛盾、結構調整、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數據支撐及保障。

項目選擇太原市、通遼市、合肥市、聊城市、濮陽市、株洲市6個試點城市,開展行業用地數據採集與補充調查,並按照行業用地綜合資料庫建設要求,將試點城市行業用地調查數據補充完善、整合至城鎮地籍資料庫,在此基礎上,開展行業用地調查成果分析評價。

該項目克服了行業用地調查技術、方法均無先例可循等不利因素,通過研究,拓展了城鎮地籍調查技術的應用范圍,豐富了現有城鎮地籍調查數據內涵,摸索出行業用地信息補充調查方法,實現了經濟普查信息與城鎮地籍數據銜接,初步建立起土地與行業發展之間的聯系,為科學制定產業經濟政策提供了新的、有效的參考途徑。

●全國土地登記與城鎮土地利用數據整合匯總

該項目旨在通過開展全國城鎮土地利用數據匯總,土地登記信息採集上報試點和城鎮村莊地籍調查試點建設等工作,掌握全國城鎮內部土地利用數據,開展專題數據分析,為土地管理決策和土地參與宏觀調控提供數據支撐。

項目採取調查、匯總、統計、推算等方法,更新匯總了全國所有城市和建制鎮的土地利用數據,並開展了城鎮土地利用專題分析;繼續開展了重點地區84個城市的季度實際新增建設用地數據匯總工作;在山東、陝西兩省開展了鎮村地籍調查試點示範;開展了土地登記信息採集與上報系統建設試點。

項目形成了全國660餘個城市、2萬余個建制鎮的土地利用數據,全國城鎮土地利用數據分析報告等一系列成果;建立了全國城鎮土地利用數據、土地登記數據的獲取與更新匯總的工作機制和技術體系;保障了年度全國城鎮內部土地利用數據的現勢性和連續性,支撐了全國土地登記信息動態監管查詢系統建設,為土地管理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堅實的數據基礎。

●重點區域土地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

該項目繼續開展長三角經濟發達地區、黃淮海採煤塌陷區等6個重點區域的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搭建重點區域土地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監測網路框架,完善土地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技術規范和技術體系,為更大范圍地推進土地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工作奠定基礎,為重點區域土地生態狀況動態監測、預警和管護提供技術和平台支持,為全面推進土地資源管護模式轉變、國家相關土地政策制定、構建綠色國土空間格局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

項目已完成6個重點區域12萬平方千米以上的土地生態狀況基礎性調查指標和區域性調查指標的信息提取、土地生態狀況質量綜合評估,以及典型區2013年土地生態狀況精細評估,形成了6個重點區域的土地生態狀況調查資料庫,《土地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指標體系(完善稿)》,《土地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技術規范(送審稿)》和《土地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資料庫建設與制圖技術規范(修改稿)》。

通過項目實施,進一步完善了土地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指標體系、技術規范,提出了土地生態狀況質量綜合評估框架和評估方法,將有助於在更大范圍開展土地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工作提供借鑒,對於全面轉變土地資源管護模式、推進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

項目擬通過監測評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指標在國家層面實施,地方樣點規劃、城市中心城區規劃等的執行情況,建立「點面結合」的多層級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體系,為國家客觀掌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情況提供基礎,為國家編制、調整土地規劃及相關土地政策提供支撐。

項目開展了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和實施效果的全面評估,對浙江省寧波市和湖南省邵陽市等樣點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了監測評估,探索了城市中心城區規劃實施情況監測的技術方法,形成了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評估報告及數據集,寧波市、邵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報告及數據集,中心城區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技術方案。

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形成的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報告為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客觀了解規劃實施狀況、調整規劃提供了判斷標准和依據,對嚴格保護耕地、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土地政策實施監測評估

該項目旨在通過選取當前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國家重點關注的土地政策在地方的執行情況和地方對一些典型政策創新設計進行監測和評價,對比分析、總結政策實施的成功經驗和存在的問題,以及問題產生的原因,研究進一步完善和創新相關土地政策措施,不斷增強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土地的監管能力,為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發揮更好的作用提供決策依據。

項目根據國家戰略需要和各地2012年實際運行情況,調整了土地政策實施監測評估指標體系,更新了土地政策實施監測評估指標體系資料庫和案例庫。以浙江省、成都市、湖北省、江西省等監測點的地方實踐為對象,開展了土地(政策創新)在新型城鎮化中的作用分析,跟蹤評估了新型城鎮化過程中閑置用地政策。通過分析,重點關注各地案例庫中具有地方特色的土地政策的設計、實施和評價,探求地方政策創新的原因,分析地方政策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從國家層面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案和政策建議。

通過項目實施,在全國不同區域建立了土地政策實證研究基地。通過問卷調查、實地走訪、政策評估等方法,系統監測評估了農村土地管理政策及城市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等的執行情況,建立了各項政策的案例庫和各個基地的資料庫,為土地政策在宏觀調控中發揮更好的作用提供了決策依據。

●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勢分析

該項目圍繞落實耕地保護和土地調控政策及節約優先目標,通過設立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勢觀測點,推進觀測點制度建設,落實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勢觀測分析制度,為進一步增強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的信息獲取、形勢研判、政策實證、監控預警能力,強化應對地方政府落實耕地保護和土地調控政策情況變化的監督能力提供暢通的渠道。

項目按照覆蓋督察區域,分布均勻、重點突出、代表性強的原則,對監測點進行了調整和優化,制定《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勢分析工作指引》,完善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勢分析工作機制,動態調整觀測點形勢分析指標體系,提高了數據上報質量和有效性。開展了觀測點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勢的季度數據採集與分析,規范數據採集審核及匯總,開展各地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專項研究和調研,不斷提升政策預判能力。開展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勢觀測指標管理信息系統培訓、運行及優化,不斷提升數據收集和處理的自動化水平。

項目完成了2013年第四季度區域及全國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勢觀測點指標數據採集和形勢分析報告,以及《推進城鎮化過程中土地利用和管理報告》和《南京、西安、成都督查區域典型低效用地情況專題形勢分析報告》等專題調研報告。

通過項目實施,及時、真實地反映了國土資源管理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有效地提升了土地參與宏觀調控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效果,為國土資源部掌握宏觀形勢提供了重要參考,為地方開展土地督察工作提供了依據。

●土地基礎資料庫整合集成與共享平台建設

該項目旨在通過開展基礎資料庫建設、共享平台進行維護及專題應用研究,進一步加快土地基礎數據整合和信息發布,提高共享平台對規劃院內外土地政策研究的土地基礎信息服務能力。

項目開展了2013年度土地基礎數據整理及社會經濟數據收集建庫,決策支持相關設計與數據整理工具開發,面向應用的土地基礎數據產品的製作,年度新增土地基礎數據產品共享數據的發布及全國農村居民點用地專題研究,形成了大量數據產品和2013年度數據整理工具軟體一套,以及統計數據(人口、GDP)空間化模型演算法研究、全國農村居民點用地時空變化規律專題研究、數據中心決策支持搭建平台設計、全國土地基礎數據產品設計報告等報告。

項目首次利用矢量數據網格化工具軟體完成了2009年、2010年、2011年度全國1∶1萬土地利用數據的網格化處理,形成了全國土地利用地理格網資料庫,將有力推進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和年度變更調查土地利用成果的共享應用,發揮國家土地基礎數據的社會經濟效益。同時,從數據模型、開發方法、模型載入,模型管理、數據可視化表達等方面開展數據中心決策支持搭建平台設計,為建立面向數據中心用戶的搭建式綜合決策支持系統提供了方法論。

項目成果豐富了土地基礎數據產品共享服務內容服務,為開展土地資源管理戰略研究及宏觀形勢分析提供數據支持。

●重點地區土地綜合承載力調查評價

該項目以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重點區域和重點城市為對象,開展土地綜合承載力調查評價和土地利用環境影響動態模擬評估工作,建立相關數據集和技術指標體系,為相關部門編制國土規劃、區域發展規劃等重大宏觀規劃提供技術支撐,為政府部門制定相關土地政策提供重要參考信息。

項目選擇國家重點戰略發展區域——江蘇省沿海地區開展重點地區土地綜合承載力調查評價。繼續開展長株潭地區、桂西資源富集區、呼包鄂地區的核心城市——呼和浩特市的土地利用變化環境影響評估。總結完善重點地區土地綜合承載力調查評價技術規范,研究探索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技術。已形成了江蘇省沿海地區土地綜合承載力評價基礎數據集,桂西資源富集區、長株潭城市群及呼和浩特市的土地利用變化環境影響評估基礎數據集;撰寫了江蘇省沿海地區土地綜合承載力評價報告,桂西資源富集區、長株潭城市群及呼和浩特市的土地利用變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技術報告。

通過項目實施,形成的成果為促進我國重點區域資源環境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提供了基礎支撐,為制定區域土地利用政策和開展區域土地宏觀調控提供了依據。

●全國土地登記信息動態監管查詢系統設計與開發

該項目旨在滿足國家層面對全國地籍總歸戶、規范土地登記行為、提升土地監管能力等方面的數據需求,實現全國土地登記信息的多元化服務。

項目開展了國家級土地登記資料庫建設技術規范的編制工作,研發了全國土地登記信息動態監管查詢系統;選擇若干試點省份開展試點實驗,調試互聯互通的國土資源業務網路環境,部署軟體並運行;開展土地登記信息應用研究,編制了全國土地登記信息動態監管查詢系統部署方案及相關制度。項目完成了全國土地登記信息動態監管查詢系統開發,形成一系列研究成果,包括土地登記信息公開查詢辦法、土地登記信息匯交與更新辦法、土地登記信息管理與保密辦法的建議稿,土地登記信息應用研究報告,以及系統建設相關文檔,如總體設計方案、詳細設計方案,用戶手冊,培訓教材,國家級土地登記資料庫建設技術規范和全國土地登記信息動態監管查詢系統部署方案。

項目研究攻克了跨異構資料庫平台與數據結構的數據動態獲取技術,採用網閘連接市、縣內網與國土資源業務網環境,構架了互聯互通的網路環境,利用目前較為成熟的BI(商業智能)技術,應用各類統計方法與分析模型,開展了土地利用專題與變化趨勢分析。項目實施將為全國土地登記信息動態監管查詢系統在全國范圍內的推廣應用奠定堅實基礎,也為實現全國土地登記信息聯網、共享、有效監管和多領域廣泛應用等需求提供有力支撐。

●全國宗地統一編碼示範推廣與集成應用

項目旨在通過開展宗地統一編碼省級示範推廣試點和縣(市)級集成應用試點等工作,統籌推進全國宗地統一編碼任務。

項目開展了3個省級試點示範推廣工作,從省級層面構建了宗地統一編碼工作的長效機制;開展4個縣(市)試點集成應用工作,探索了宗地統一代碼在地籍信息整合、土地管理全業務流程中的應用;項目通過試點成果集成和應用技術研究,提出了完善宗地統一編碼的技術細則,探索了宗地統一代碼對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技術支撐作用。

項目的實施,有效地促進了宗地統一編碼工作的全面鋪開與整體推進,為夯實土地管理基礎、提高土地管理規范化水平提供了有效支撐。

2. 低效用地認定及處置政策

法律分析:城鎮低效用地是指經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已確定為建設用地中的布局散亂、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築危舊的城鎮存量建設用地,且權屬清晰、不存在爭議。協議收回和依法轉讓,這是採用頻次最高的兩種處置措施。

法律依據:國土資源部《關於深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指導意見(試行)》 (四)明確改造開發范圍。本文件規定的城鎮低效用地,是指經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已確定為建設用地中的布局散亂、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築危舊的城鎮存量建設用地,權屬清晰、不存在爭議。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禁止類、淘汰類產業用地;不符合安全生產和環保要求的用地;「退二進三」產業用地;布局散亂、設施落後,規劃確定改造的老城區、城中村、棚戶區、老工業區等,可列入改造開發范圍。現狀為閑置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歷史遺留建設用地等,不得列入改造開發范圍。市縣人民政府要組織國土資源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城鎮低效用地的標准,嚴格控制改造開發范圍,對弄虛作假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3. 低效用地認定及處置政策

安徽省計劃於2022—2023年,全面查清全省批而未供、閑置和工業低效土地情況,建立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工作台賬,形成工業低效土地處置清單,編制完成低效用地再開發專項規劃,「一地一策」制定分類處置方案,依法依規開展清理處置工作;全省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年處置率不低於15%,全省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年下降率達到5%,工業用地畝均稅收力爭年增長10%以上。到2024年底,全省工業用地畝均效益、畝均稅收明顯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全面提升,重大項目用地保障能力顯著增強。省級以上開發區綜合容積率不低於1.0,其中國家級開發區綜合容積率不低於1.2。
低效用地如何界定?可行的評價指標有一、低效用地界定范圍:
城鎮低效用地是指城鎮中布局散亂、設施落後、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存量建設用地,包括低效產業用地(含工業、倉儲、物流、科研等用途,下同)、低效商業用地、舊城用地、舊村用地和其他低效用地等五類。
1、 低效用地的范圍
(1)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禁止類、淘汰類產業用地;
(2)不符合安全生產和環保要求的用地;
(3)「退二進三」產業用地;
(4)布局散亂、設施落後,規劃確定改造的城鎮、廠礦和城中村等。
總結城鎮低效用地是指經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已確定為建設用地中的布局散亂、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築危舊的城鎮存量建設用地,且權屬清晰、不存在爭議。協議收回和依法轉讓,這是採用頻次最高的兩種處置措施。
法律依據:國土資源部《關於深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指導意見(試行)》(四)明確改造開發范圍。本文件規定的城鎮低效用地,是指經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已確定為建設用地中的布局散亂、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築危舊的城鎮存量建設用地,權屬清晰、不存在爭議。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禁止類、淘汰類產業用地;不符合安全生產和環保要求的用地

4. 低效用地處置辦法

1.限期動工。對超過約定、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但未滿一年的違約宗地,可向土地使用者下達《責令限期動工通知書》,要求必須在三個月內動工。項目動工時用地單位要書面通知國土資源部門現場確認。
2.延長動工開發期限。簽訂補充協議,重新約定動工開發、竣工期限和違約責任,從補充協議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起,延長動工開發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3.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規劃條件重新辦理相關用地手續,並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規劃條件核算、收繳或者退還土地價款。
4.由政府安排臨時使用。待原項目具備開發建設條件後再開發建設,臨時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5.協議有償收回。對企業無法完成開發的,可協商有償收回,納入政府儲備。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可按不高於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以復利測算土地增值收益確定收回價格;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協商確定土地收回價格。
6.置換土地。對已繳清土地價款、落實項目資金,且因規劃依法修改造成閑置的,可以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置換"價值相當、用途相同"的國有建設用地。涉及出讓土地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在合同中註明置換土地。
7.繳納土地閑置費。未動工開發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按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閑置費。
8.無償收回。因企業原因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由政府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閑置土地設有抵押權的,同時抄送相關土地抵押權人。
9.法律法規和各地規定的其他方式。
用地處置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保護權益原則。閑置土地、低效用地清理認定和處置必須事實清楚,程序合法,處置適當,適用法律法規准確。既要依法依規,又要尊重歷史,充分考慮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以用為先、分類處置原則。以促進土地的重新利用為主要目標,根據閑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的宗地特性、產生原因和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做到"一地一策"分類處置。
(三)盤活存量、節約集約原則。對清理出來的閑置土地和低效用地,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原則科學制定處置方案,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准。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5. 鄞州區未來10年規劃

法律分析:一、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

繼續推進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題專項編制工作。

二、做好重要地段城市設計及控規調整工作

三、持續推進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和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

一是在2020年工作成果的基礎上持續推進「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三未土地處置工作。二是推進低效用地資料庫更新,完善低效用地資料庫。配合市局進一步探索研究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政策。

法律依據:《區自然資源規劃分局2021年7月份工作計劃》

一、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

繼續推進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題專項編制工作。

二、做好重要地段城市設計及控規調整工作

三、持續推進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和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

一是在2020年工作成果的基礎上持續推進「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三未土地處置工作。二是推進低效用地資料庫更新,完善低效用地資料庫。配合市局進一步探索研究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政策。

四、做好重點項目推進和服務工作

五、做好耕地保護考核任務,推進礦山治理工作

做好地質災害點的日常巡查和應急調查工作。配合做好全區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工作。

六、啟動森林寧波任務

下發省級森林城鎮、一村萬樹示範村等年度林業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