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室內裝修滅火器配備標准
1、一個計算單元內配置的滅火器數量不得少於2具。
2、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數量不宜多於5具。
3、當住宅樓每層公共部位建築面積超過100㎡時,應配置1具1A的手提式滅火器;每增加100㎡,增配1具1A的手提式滅火器。
4、同一配置單元配置的不同類型滅火器,其滅火劑類型不屬於不相容的滅火劑。
5、滅火器類型與其場所的火災種類相匹配。
② 室內裝修滅火器配備標准
室內滅火器配置標准:按滅火器配置規范,這種倉庫算中危險級,A類火災的可能性較大,配乾粉滅火器,普通的4公斤乾粉滅火器大概為每具5A,每個乾粉滅火器的保護面積大約是75平方米,理想的情況是配50具,每個點配2具,點與點之間 以20米為最長距離(可劃圓),有消火栓時,可減配30%,也就是可配35具。
一般一個乾粉滅火器可以對15-20平方的區域起到消防作用,但消防要求,滅火器不能單個設立,所以,即使一個獨立區域只有20平方,也必須設立2個滅火器,消防滅火器的選用,有規范可以查找,不僅僅是按平方配置。
消防滅火器檢查主要事項有: 1、滅火器支架是否牢固、完好 2、滅火器是否在正常壓力范圍內 3、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 4、滅火器及支架是否清潔、干凈 5、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檢測期內
③ 高層、多層建築滅火器配置方法公式和要求誰知道,要詳解
對於不相鄰的滅火器配置場所,應分別作為一個計算單元進行滅火器的配置設計計算。滅火器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和火災種類均相同的相鄰場所,可將一個樓層或一個防火分區作為一個計算單元。
滅火器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或火災種類不相同的場所,應分別作為一個計算單元。同一計算單元不應跨越防火分區和樓層。在確定了計算單元的保護面積後,應根據公式下列計算該單元應配置的滅火器的最小滅火級別:
Q=KS/U
式中
Q:計算單元的最小需配滅火級別(A或B)
S:計算單元的保護面積(㎡)
U:A類或B類火災場所單位滅火級別最大保護面積(㎡/A或㎡/B)
K:修正系數
(3)多功能廳如何配置滅火器擴展閱讀:
設置及安裝要求
1、滅火器應設置在位置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2、對有視線障礙的滅火器設置點,應設置指示其位置的發游標志。
3、滅火器的擺放應穩固,其銘牌應朝外。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於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08m。滅火器箱不得上鎖。
4、滅火器不宜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點。當必須設置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滅火器設置在室外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5、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④ 餐廳消防器材配備標准
《消防法》規定餐廳,按規定的話40-100㎡放一具4KG左右的,2個一組擺放。都是大廳的話就這樣擺,如果是分了好多包廂的話,就適量增加。廚房的話多放幾個,每層的樓梯間都要放一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
第十五條: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第三十九條 下列單位應當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
(一)大型核設施單位、大型發電廠、民用機場、主要港口;
(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
(三)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基地;
(四)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以外的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
(五)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築群的管理單位。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設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後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