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監理人員配置標准2022
建設工程項目監理人員崗位配置最低標准:說明:1、本標准所列監理人員為常駐工地人員。所列以上數包括本數、以下數不包括本數。2、除下列規模大、技術復雜的項目一名總監理工程師只可擔任一項委託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外,其它項目需要同時擔任多項委託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時核悄滲,須經建設單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過三項。(1)總建築面積9萬平方米以上的項目;(2)最大跨度36米以上的項目;(3)建築安裝工程費或施工合同價款10000萬元以上的項目;(4)二層以上地下室的項目。建設單位同意是指由監理企業出具「各項目建設單位均同意其同時擔任總監的報告」(需建設單位加蓋公章)。3、開工准備階段(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開工令前)、工程收尾階段(總監理工改脊程師收到施工單位填報的工程竣工報驗單後)的監理人員數量,視現場工作需要,可不受上述標准限制。4、項目監理人員必須配置1名負責安全監理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員,並根據監理合同范圍配置有專業配套的監理人員;房建工程最少配置1名土建專業監理工程師,其它專業工程最少配置1名相應專業的專業監理工程師。5、建設單位出具證明工程運羨已完工的,本工程監理人員除總監外均可按規定在其它監理項目擔任監理人員;監理企業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交工報告)後,總監可在其它監理項目擔任項目監理人員。
『貳』 公路工程現場監理機構中,監理人員應如何配備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 (JTGG10-2006)3.0.2條對「監理人員 配備」方法規定如下:「監理機構中監理人員的數量和結 構,應根據監理內容、工程規模、合同 工期、工程條件和施工階段等因素,按保證對工程實施有效監理的原則確定。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工程每年每 5000萬元建安費宜配備交通部核准資 格的監理工程師1名。
獨立大橋、特長隧道工程每年每3000萬元建安費宜配備交通部核准資格的監理工程師1名。根據工程特點和實際需要,上述配置可 在0.8~ 1.2的系數范圍內調整。
高速公路機電工程,每50km每系統宜配備交通部核准資格的監理工程師 1名,根據工程情況,如系統復雜或隧 道機電工程內容較多,可適當增加。
如遇重大工程變更等情況,上述人員 配備應根據需要進行調整,並就工程內容的變化'人員的調整事宜f訂補充合同。"對監理人員的配備標准改變了以往 按公路里程配備的方法,改為高速和一 級公路、獨立大橋和特長隧道工程分別以每年完成多少工程建安費所需的監理 工程師數量為基準,並規定了調整范圍和原則這樣更合理一些。這里所說的「交通部核准資格的監 理工程師'包括監理工程師和專業監 理工程師兩種資格;按照上迷辦法計算 出來的、需配備的"交通部核准資格的監理工程師」數量,只是現場監理機構 中持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 證書人員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