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辦法(2020修訂)
第一條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建設與管理,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監測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水文工作的領導,將水文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進水文事業發展,充分發揮水文工作在政府決策、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公眾服務中的作用。第四條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水文工作,其念飢直屬的水文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工作。省水文機構派駐在市、州、縣的水文機構同時接受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
從事水文活動的其他單位,應當接受省水文機構的行業管理。第五條水文事業所需經費列入省級財政預算。設有水文機構或者水文測站的市、州、縣人民政府應當安排相應的資金保障水文事業的發展。第六條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全國水文事業發展規劃和本省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組織編制本省的水文事業發展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並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水文事業發展規劃應當依據國家水文技術標准編制,並與流域綜合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等相銜接。第七條水文測站分為國家基本水文測站和專用水文測站。國家基本水文測站分為國家重要水文測站和一般水文測站。
本省行政區域內國家重要水文測站的設立、遷移、調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直屬水文機構批准。一般水文測站的設立、遷移、調整,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直屬水文機構備案。第八條申請在國家基本水文測站覆蓋區域,設立專用水文測站的,應當報流域機構或者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直屬水文機構批准,經批准後方可設立。撤銷專用水文測站,應當報原批准單位批准。
專用水文測仔圓返站由設立單位建設和管理,也可以委託所在地水文機構建設和管理,其建設和運行管理經費由設立單位承擔。第九條設立專用水文測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設站技術標准;
(二)具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監測設施和計量器具;
(三)遵守國家水文觀測技術標准;
(四)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第十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監測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水文技術標准、規范、規程,開展水文監測,保證水文監測資料的質量,並對監測資料的質量負責。第十一條水文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機制,編制應急監測預案。發現水質變化,可能發生突發性水體污染事件的,水文機構應當按規定啟動應急監測預案,進行跟蹤監測和調查,並及時將監測、調查情況報告所在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第十二條實行洪水、旱情等水文情報預報統一發布制度。
水文機構、承擔水文情報預報的水文測站應當准確腔茄、及時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水文情報信息。
水文情報預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許可權,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禁止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向社會發布水文情報預報。第十三條通信、無線電管理等部門應當根據水文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水文通信網路暢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干擾和破壞水文機構依法取得的無線電頻率、通信線路。第十四條水文工作人員藉助公路、橋梁進行水文監測作業時,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予以配合。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相關單位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第十六條水文監測資料實行統一匯交制度。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資源、水量、水質等水文監測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水文技術標准按年度向有關水文機構匯交水文監測資料。不得偽造、塗改水文監測數據。
省水文機構應當建立全省水文資料庫,並負責全省水文監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審定、建檔工作,保證水文監測資料的真實完整。
2. 湖南省水文條例(2021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水文工作,促進水文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規劃與建設,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水資源信息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與評價,水文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的水文監督管理工作,其水文機構負責水文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
物銷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的水文工作。第四條水文事業是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水文工作的領導,將水文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採取措施,加快水文現代化建設,保障水文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省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所需經費列入省本級財政預算,設有水文機構和水文監測站(點)的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安排相應的資金用於當地水文事業的發展,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五條對在水文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水文規劃與站網建設第六條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水文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水文規劃由省水文機構具體組織實施。第七條水文規劃應當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和區域綜合規劃。
水文規劃應當包括水文、水資源站網建設,水文基礎設施建設,水文信息化建設,水文、水資源監測與情報預報,水文科技發展,水文隊伍建設等內容。第八條水文、水資源站網建設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功能齊全、有效利用、兼顧當前與長遠需要的原則。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水文、水資源站網由省水文機構按照國家和本省水文規劃組織建設。第九條大型水庫、水電站和重點中型水庫、水電站、水利樞紐等水工程單位,應當配套建設專用水文測站或者水文監測與報汛設施。第十條專用水文測站的設立應當符合水文規劃和技術規范要求。第三章水文、水資源監測與資料管理第十一條從事水文、水資源監測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技術標准進行,並保證監測質量。
水文機構設立的水位、雨量、地下水監測點可以委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管理。接受委託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委託事項履行職責。第十二條從事水文、水資源監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履行職責,不得偽造水文資料,不得漏報、遲報、瞞報水情信息。第十三條省、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同級水文機構加強對水資源的動態監測工作。第十四條從事水文、水資源監測的單位,應當將監測的水文資料依照國家技術標准整理後,按年度報送省水文機構。
省水文機構對全省水文資料進行審核、匯編,並建立水文資料庫。
基本水文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開。第十五條水文機構應當加罩轎游強水文資料的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本條例規定提供、轉讓水文資料。第十六條下列事項涉及水文資料的,應當使用經水文機構審定的水文資料:
(一)各類綜合性規劃、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
(二)建設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與設計及其水資源論證與防洪評價;
(三)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環境評價;
(四)重要的取水、排水和排污口的設置、改建、擴建;
(五)重要水文、水資源預報方案;
(六)國家規定的其它事項。
前款規定的事項,屬於省人民政府行政主管帆歲部門審批的,應當使用經省水文機構審定的水文資料;屬於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應當使用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水文機構審定的水文資料。第十七條水文機構應當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涉及公共安全的社會公益性活動提供水文資料。第四章水文、水資源信息與預報第十八條水文、水資源信息與預報由水文機構負責發布。重要洪水預報或者災害性洪水預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社會發布。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第十九條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新聞媒體,應當按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及時播發或者刊登水文、水資源信息與預報,並標明編制時間和水文機構名稱。
3. 能給我一些水資源受污染的資料嗎
水是人類發展不可缺少的自然資源,是人類和一切生物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當今世界,水資源不足和污染構成的水源危機成為任何一個國家在政策、經濟和技術上所面臨的復雜問題和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1992年1月聯合國在冰島舉行了水和環境國際會議,呼籲尋找新的途徑,對淡水資源作出評價、發展和管理。1993年,世界銀行提出了有關水資源的新課題。糧農組織最近成立了一個關於水和持續農業發展的國際項目(LAP-WASAD),這些信息表明,水資源問題已引起全世界的關注。
人類對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分兩備含大類:一類是從水資源取走所需的水量,滿足人民生活和工農業生產的需要後,數量有所消耗,質量有所變化,在另外地點回歸水源。另一類是取用水能(水力發電)、發展水運、水產和水上游樂,維持生態平衡等,這種利用不需要從水源引走水量,但是需要河流、湖泊、河口保持一定的水位、流量和水質。本節所討論的水資源利用情況主要是第一類用水形式。
3、水資源的重要作用
1) 調節氣候。水是大氣的重要成分。雖然大氣中僅含全球水量的百萬分之一,然而,大氣和水之間的循環相互作用,確定了地球水循環運動,形成支持生物的氣候。大氣中的水幫助調節全球能量平衡,水循環運動起著不同地區的能量傳輸作用。
2) 水磨塑造地球表面的形態。流動的水開創和推動土地地貌的形成,重排地表景觀以及三角洲形成等。水是形成土壤的關鍵因素,也在岩石的物理風化中起著重要作用。
3)水具有物質運輸的功能。水可以輸送多種多樣材料和營養物質。水輸送物質的形式有兩種:溶解的礦物質和整體物質。大氣中的各種顆粒物質可以沉降到水體,然後由水輸送。從這一方面可以看到,水可以把環境污染物輸送、擴散到更遠、更廣泛的區域。
4) 水是一切生物必不可少的物質。生命的形成離不開水,水是生物的主體,生物體內含水量占體重的60~80%,甚至90%以上。水是生命原生質的組成部分,並參與細胞的新陳代謝,還是生物體內外生物化學發生的介質。因此,一切生命都離不開水。水與生物以各種方式相互作用。在一個區域范圍內,水是決定植被群落和生產力的關鍵因素之—,還可以決定動物群落的類型、動物行為等。
5) 水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生產的最基本的物質基礎。水與人類的關系非常密切,不論是生活或是生產活動都離不開水這一寶貴的自然資源,水既是人體的重要組成,又是人體新陳代謝的介質,人基或體的水含量占體重的2/3,維持人類正常的生理代謝,每天每人至少需要2~3L水。工業生產、農田灌溉、城市生活都需要消耗大量的水。但是,隨著人口和經濟活動的加劇,全球的水循環已大大偏離了它的自然狀態,水的流動已發生了顯著的變化。人口迅速增長,加快了對水資源的消耗,工農業生產發展嚴重污染了水體,森林破壞改變了蒸發和徑流方向等,這些人類活動造成了水資源的嚴重破壞,使世界面臨著水危機。
1、世界水資源概況
世界各地自然條件不同,降水和徑流相差也很大。年降水量以大洋洲(不包括澳大利亞)的諸島最多;其次是南美洲,那裡大部分地區位於赤道氣候區內,水循環十分活躍,降水量和徑流量均為全球平均值的兩倍以上。歐洲、亞洲和北美洲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接近,而非洲大陸是世界上最為乾燥地區之一,雖然其降水量與世界平均值相接近,但由於沙漠面積大,蒸發強烈,徑流量僅為151mm。相比之下大洋洲的澳大利亞最為乾燥,與降水量761mm相對其徑流量僅為39mm,這是由於澳大利亞的有2/3地區為荒漠、半荒漠所致
2、世界水資源的供給與利用
通常人們將全球陸地入海徑流總量作為理論上的水資源總量,即全球水資源總量為47000km3,而這一水資源數量在全球分布又是不均勻的,各國水仿鋒笑資源豐缺程度相差很大。人類在早期對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主要是在農業、航運、水產養殖等方面,而用於工業和城市生活的水量很少,直到本世紀初,工業和城市生活用水仍只佔總用水量的12%左右。隨著世界人口的高速增長以及工農業生產的發展,水資源的消耗量越來越大。世界用水量逐年增長,1900~1975年間,每年以3~5%的速度遞增,即每20年左右增長一倍。到2000年,世界總用水量將達到6000億m3,佔世界總徑流量的15%。
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對水資源的需要量越來越大,1985年用水量為1950年的3.5倍。其中農業用水占總水量的比例由1950年的78.2%下降到1985年的61. %5;而工業用水與城市用水占總用水量的比例由1950年的22.7%,增加到1985年的34.6%。但可供人類使用的水資源卻不會增加;甚至會因人為的污染等因素而使其質量變差,可利用數量減少。加之,世界淡水資源的分布極不均勻,人們居住的地理位置與水的分布又不相稱,使水資源的供應與需求之間的矛盾很大,尤其是在工業和人口集中的城市,這個矛盾更加突出。據統計,近40年來,全世界農業用水量僅增加了2倍、工業用水增加了7倍,而生活用水增加的更多。
3、水危機產生的原因
從總的水儲量和循環量來看,地球上的水資源是豐富的,如能妥善保護與利用,可以供應200億人的使用。但由於消耗量不斷的增長和可利用水域的污染等原因,造成可利用水資源的短缺和危機,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 自然條件影響:地球上淡水資源在時間和空間上的極不均勻分布,並受到氣候變化的影響,致使許多國家或地區的可用水量甚缺。例如我國長江、珠江、浙、閩、台及西南諸河流域的水量占總水量的81.0%,而這些地區的耕地僅佔全國的35.9%;而華北和西北地處於干早或半乾旱氣候區,其降雨和徑流都很少,季節性缺水很嚴重。北非和南撒哈拉地區、阿拉伯半島、伊朗南部、巴基斯坦和西印度是年降雨長期平均變化最大的區域,其變化幅度超過40%。美國西南部、墨西哥西北部、非洲西南部、巴西最東端以及智利部分地區也是如此。因此,世界許多地區會出現區域性的供水危機。
1、概況:我國江河眾多,流域面積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5萬多條,1000km2以上的約有1500多條。但受氣候和地形的影響,河流分布很不均勻,絕大部分河流分布在我國東部濕潤、多雨的季風區,西北內陸氣候乾燥、少雨,河流很少。
我國有1 km2以上的湖泊2300多個,總面積7187 km2,約占國土面積的0.8%;湖水總儲量約為7088億m3,其中淡水量佔32%。
我國還有豐富的冰川資源,共有冰川43000餘條,集中分布在西部地區。總面積58700km2,占亞洲冰川總量的一半以上,總貯量約52000億m3。
我國平均年降水量為61889億m3,平均降水深648.4mm,年均河川徑流量27115億m3,合徑流深284.1mm。河川徑流主要靠降水補給,由冰川補給的只有500億m3左右。我國年平均地下水資源為8287.6億m3。
根據分析計算,我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量分別為27115和8288億m3,扣除二者間的重復量7279億m3後,則我國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28124億m3。
2、我國水資源特點
我國水資源的時空分布特點,可通過降水、蒸發、徑流等水平衡要素的分布反映如下:
1) 水資源總量較豐富,人均和地均擁有量少
我國多年平均年水資源總量為28124億m3,其中河川徑流約佔94%,低於巴西、前蘇聯、加拿大、美國和印度尼西亞,約佔全球徑流總量的5.8%,居世界第6位。平均徑流深為284mm,為世界平均值的90%,居世界第7位。可見,我國的水資源量還是比較豐富的。然而,我國人口眾多,按12億人口計算,平均每人每年佔有的河川徑流量2260m3,不足世界平均值的1/4,分別是美國人均佔有量的1/6,前蘇聯的1/8,巴西的1/19和加拿大的1/58。我國地域遼闊,平均每公頃耕地的河川徑流佔有量約28320m3,為世界平均值的80%。所以,人我國水資源量與需要不適應的矛盾十分突出,以佔世界7的耕地和6%的淡水資源養活著世界上22%的人口。
隨著人口的增長,城市化、工業化以及灌溉對水的需求日益增加,21世紀將出現許多用水緊缺問題。在可供淡水有限的情況下,應積極採取措施保護寶貴的資源。一般採取以下幾種措施。
1、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開辟第二水源
這是目前解決水資源緊張的重要途徑,主要方法有:
1) 降低工業用水量,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
降低工業用水量的主要途徑是改革生產用水工藝,爭取少用水,提高循環用水率。如煉鋼廠用氧氣轉爐代替老式平爐,不但提高了鋼的質量,而且用水量降低了86~90%。
現在世界上許多工業發達的國家都把提高工業重復用水率作為解決城市用水困難的主要手段。有的國家還輔設了專門供工業循環用水的管道,效果很好。我國近幾年來,對水的重復利用也逐步開展起來。在一些水源特別緊張的城市,水的重復利用率已達到較高水平,如大連市為79.5%,青島為77.3%,太原為83.8%,但整體水平還比較低,平均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僅為20~30%。
如果把全國工業用水的平均重復利用率從目前的20%提高到40%。每天可節水1300萬t,相應地節省供水工程投資26億元,節水量和經濟效益都是相當可觀的。
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不僅是合理利用水資源的重要措施,而且減少了工業廢水量,減輕了廢水處理量和對水體的污染。
2) 實行科學灌溉,減少農業用水浪費
全世界用水的70%為農業灌溉用水,但其利用率很低,浪費嚴重。據估計,全世界有37%的灌溉水用於作物生長,其餘63%都被浪費掉了。因此,改革灌溉方法是提高用水效率的最大潛力所在。
渠道滲漏是世界各國在發展灌溉事業時遇到的共同問題。據國際灌溉排水委員會的統計,灌溉水滲漏損失量一般為15~30%,高的甚至達到50~60%。我國滲漏損失一般為40~50%,高的甚至達到70~80%。由於大部分灌區的渠道沒有防滲措施,我國南方長江、珠江、東南沿海等地渠道水利用系數平均為0.6,其它各片為0.5。估計全國渠道滲漏損失的水量可達到1700多億m3。因此,防滲渠道和暗管輸水等工程技術的應用可以得到明顯的節水效果。
灌溉方式的改進,是農業節水的重要途徑。60年代在以色列發展起來的滴灌系統,可將水直接送到緊靠植物根部的地方,以使蒸發和滲漏水量減到最小。當前,國外灌溉節水技術的發展趨向是採用完整的灌溉排水管道系統,它具有能源消耗少,輸水快,配水均勻、水量損失小,不影響機耕等優點。此外,一些國家還研究了新的灌溉技術,如涌流灌溉、水平畦田灌溉、採用自動升降豎管等。內布拉斯加農業和自然資源研究所設計了一種灌溉計算機程序,利用各小型氣象站收集來的數據計算各地區生長的不同作物的蒸發蒸騰率,指導農民調整灌溉日期。自動灌溉技術,利用計算機控制流量、監測滲漏、調節不同風速和土壤濕度條件下的用水量,並使肥料用量最佳化。我國最新的研究表明,覆蓋滴灌對水的利用效率更高,是適合乾旱半乾旱地區的新型灌溉技術。
3) 回收利用城市污水、開辟第二水源
回收和重新使用廢水,使其變為可用的資源是另一種提高水使用效率的方法。在東京,城市水回收中心通過三級水處理廠慢沙過濾回收廢水,氯化消毒後用於沖洗高層建築的廁所。北京也曾修建過類似的「中水道」系統。
2、調節水源流量,增加可靠供水
前述水資源緊張的第一個原因是自然條件的影響,如氣候、地理位置,淡水分布不均勻等問題。人們試圖通過調節水源流量、開發新水源的方式加以解決。
1) 建造水庫: 建造水庫調節流量,可以將豐水期多餘水量儲存在庫內,補充枯水期的流量不足。不僅可以提高水源供水能力,還可以為防洪、發電、發展水產等多種用途服務。目前,各國在江河上建造的庫容超過1億m3的水庫共有1350個,總蓄水量達到4100km3。
然而,在很多工業發達國家,隨著建庫地址的選擇日益困難,增加新蓄水設施的成本迅速提高,水庫發展的速度明顯減慢了。發展中國家的水庫建造仍處於全盛時期。在建庫時,還必須研究對流域和水庫周圍生態系統的影響,否則會引起不良後果。
2) 跨流域調水: 跨流域調水是一項耗資昂貴的增加供水工程,是從豐水流域向缺水流域調節。由於其耗資大、對環境破壞嚴重,許多國家已不再進行大規模的流域間調水。巴基斯坦的西水東調工程和澳大利亞的雪山河調水工程以及我國近年來相繼完成的引黃濟青、引灤入津和引灤入唐等工程都是從豐水流域向缺水流域供水的大工程,我國的南水北調工程也已開始動工。
3) 地下蓄水: 目前,已有20多個國家在積極籌劃人工補充地下水。在美國,加利福尼亞的地方水利機構每年將25億m3左右的水貯存地下。到1980年,該州已有3450萬m3的水貯存在兩個水利工程項目的示範區內;其單位成本平均至少比新建地表水水庫低35~40%。美國國會於1984年秋通過立法,批准西部17個州興建蓄水層回灌示範工程。在荷蘭,實現人工補給地下水後,解決了枯水季節的供水問題,每年增加含水層儲量200~300萬m3。
4) 海水淡化: 海水淡化可解決海濱城市的淡水緊缺問題。目前,世界海水淡化的總能力為2.7km3/a,不到全球用水量的1‰。沙烏地阿拉伯、伊朗等國家海水淡化設備能力佔世界的60%,在沙烏地阿拉伯還建造了世界上最大的淡化海水管道引水工程。
5) 拖移冰山: 此工程在近期內還不可能實現,仍處於計劃階段。據估計,南極的一小塊浮冰就可獲得10億m3的淡水,可供400萬人一年的用量。
6) 恢復河、湖水質: 採用綜合防治水污染的方法恢復河湖水質。即採用系統分析的方法,研究水體自凈、污水處理規模、污水處理效率與水質目標及其費用之間的相互關系,應用水質模擬預測及評價技術,尋求優化治理方案,制訂水污染控制規劃。採用這種方法治理的河流,如美國的特拉華河、英國的泰晤士河、加拿大的聖約翰河等水質都得到恢復,增加了淡水供應。
7) 合理利用地下水: 地下水是極重要的水資源之一,其儲量僅次於極地冰川,比河水、湖水和大氣水分的總和還多。但由於其補給速度慢,過量開采將引起許多問題。在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時,應採取以下保護措施:
(1) 加強地下水源勘察工作,掌握水文地質資料,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統一考慮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綜合利用,避免過量開采和濫用水源;
(2) 採取人工補給的方法,但必須注意防止地下水的污染;
(3) 立監測網,隨時了解地下水的動態和水質變化情況,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4. 湖南省水文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文管理,准確、及時地做好水文測報,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建設與管理、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水資源信息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與評價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是全省水文工作的主管機關。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文工作實施指導。
省水文機構對全省水文工作實施具體管理。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態游。
有關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有關水利專項經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費用用於水文事業。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省水文機構編制水文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水文規劃應當徵求相關市州人民政府意見,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和區域綜合規劃。第六條 國家基本水文站網,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統一規劃組織建設,省水文機構管理。地方水文站網,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劃,省水文機構組織建設和管理。
水文測站的設立、遷移、改級、撤銷,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辦理。第七條 大中型水庫、大中型水電站等水工程管理單位,必須興建水文測驗、報汛設施或者設立專用水文站,經省水文機構驗收合格後投入使用。
水工程管理單位興建的水文自動測報系統,應當設置向有指揮調度權的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水文機構傳遞水文信息的通道。第八條 水文機構、水文測站和有水文觀測業務的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技術標准,准確、及時地進行水文監測,保證監測成果質量。
水文機構設立的水位、雨量、地下水觀測點,可以委託單位或者個人代管。受委託者應當遵守水文管理的有關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水文機構、水文測站監測水功能區的水質狀況。發現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控制指標的,或者水質未達到水域使用功能要求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人民政府採取治理措施,並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第九條 省水文機構應當建立全省水文資料庫,並負責全省水文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審查、匯編工作。
水文測站和有水文觀測業務的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整編水文水資源監測資料,按年度報省水文機構匯編。未經省水文機構匯編的水文水資源監測資料不得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第十條 水文機構、水文測站和有水文觀測業務的水工程管理單位,必須根據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准確地收集、傳遞、報送水文信息與預報。
水文機構參與本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帆芹銷指揮機構的防汛抗旱調度工作。第十一條 水文機構、無線電管理機構和通信部門應當密切配合,確保水文通信網路暢通,准確及時地傳送水文信息與預報。第十二條 水文機構和其他符合規定條件的單位,從事水文水資源調查與評價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市州的流域或者區域水文水資源調查與評價,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具有甲級資格證書的水文機構承擔。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審查涉水工程規劃和設計時,應當通知水文機構參與涉水工程水文部分的會審。第十四條 水文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技術標准做好經常性的水文分析和水文計算工作,並確保水文計算成果質量。
全省或者流域性水文計算任務,由省水文機構承擔,其水文計算成果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審定。第十五條 水文測驗河段、測驗設施、氣象觀測場的保護范圍,由水文機構根據下列標准和實際需要提出方案,徵求有關部門的意見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查批准予以公告,並設立標志:
(一)測驗河段保護范圍:從測驗河段上比降水尺斷面的上游20米起,至下比降水尺斷面下遊河道寬度1倍止的河道兩岸歷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的區域;未設比降水尺斷首搏面的,從上浮標測流斷面的上游20米起,至下浮標測流斷面下遊河道寬度1倍止的河道兩岸歷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的區域。
(二)測驗設施和氣象觀測保護范圍:測驗設施周圍10米;氣象觀測場周圍15米。
5. 日照市水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發展水文事業,加強水文管理,發揮水文工作在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和水生態保護中的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管理與使用,水文設施與監測環境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加強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和基層水文服務體系建設,保障本行政區域內水文事業的發展。第四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所需地方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重點支持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水文測站的建設,水文測站的運行、維護、管理,水文站網技術改造及恢復因自然災害造成毀壞的水文監測設施。第五條市水文機構實行雙重管理,在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市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水文管理工作。第六條市、縣(區)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行政、生態環境、氣象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做好有關水文工作。第七條市、縣(區)人民政府對在水文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規劃與建設第八條市水文機構應當根據省水文事業發展規劃和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編制市水文事業發展規劃,徵求省水文機構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需要修改的,按照規劃編製程序報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第九條市水文事業發展規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水文事業發展目標;
(二)水文站網建設;
(三)水文監測和情報預報設施建設;
(四)水文信息網路和業務系統建設;
(五)保障措施;
(六)其他應當包含的內容。
水文監測應當包括水生態監測、水資源監測、水土保持監測、城市洪澇監測、潮汐監測、海水入侵監測等。第十條列入水文站網規劃建設的水文測站,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在項目立項、規劃選址、土地劃撥、徵收費用等方面依法給予支持,依據水文測站用地標准依法辦理用地手續。
水文測站、水文監測設施佔用的土地尚未確權的,由市、縣(區)人民政府依法確權劃界,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第十一條水文站網建設應當列入市、縣(區)水利基本建設計劃,按照國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程序組織實施,並進行專項驗收。
新建、改建、擴建水利工程需要配套建設或者更新改造水文測站、水文扒櫻監測設施的, 應當納入工程建設投資計劃,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
直接為水利工程設施提供服務的水文測站,其運行管理經費應當在水利工程維護經費中安排。第十二條水文測站實行分類分級管理。
水文測站分為國家基本水文測站和專用水文測站。國家基本水文測站分為國家重要水文測站、省級重要水文測站和一般水文測站。第十三條設立專用水文測站,不得與國家基本水文測站重復。
在國家基本水文測站覆蓋的區域,確需設立專用水文測站的,應當按照規定報省水文機構批准。其中,因交通運輸、環境保護、水文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等行政管理需要設立專用水文測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有關主管部門在批准前,應當徵求省水文機構的意見。
專用水文測站的撤銷,應當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第十四條專用水文測站由設立單位負責建設和管理;設立單位無能力建設和管理的,可以委託市水文機構建設和管理,所需經費由設立單位承擔。
專用水文測站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活動的其他單位,應當接受市水文機構的行業管理。第三章監測與預報第十五條市、縣(區)人民扮笑政府應當加強水文監測、水文信息和洪水預警預報等系統建設,增強重點地區、重要區域、地下水超采區廳此含和海水入侵區的水文測報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監測應急機制,提高動態監測和應急監測能力。第十六條水文機構應當加強河流、湖泊、水庫和地下水等水體的水量、水質及水環境的水文監測和調查分析等工作,為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水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提供及時、准確的監測資料:
(一)開展區域地表水、地下水、調入水開發利用量及水功能區水質的監測,並對監測數據進行整理、匯總和分析評價, 作為確定區域用水控制指標的主要依據,為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及全面推行河長制提供技術支撐;
(二)對水質、水生生物及水量、水位、水溫等水生態要素進行監測,並對水生態現狀和變化趨勢進行分析評價,為水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提供依據;
(三)開展水土保持監測工作, 加強對水土流失類型、面積、強度和分布狀況等情形的監測,並對水土流失的變化趨勢及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評價,為水土流失的預防和治理提供依據;
(四)開展城市水文監測及研究工作,為城市防汛、改善城市水生態環境等提供技術支撐;
(五)開展地下水動態監測工作,收集、分析監測資料,為地下水資源管理、利用、保護,防治地下水污染和地質災害提供數據支撐;
(六)開展入海河口潮水位、水質等防潮監測,分析潮汐變化規律,為防潮減災、港口建設、海洋經濟發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