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打拐DNA資料庫的建庫進程
概述
自DNA提取與對比技術普及之後,部分地方公安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開始零星建立自己當地的DNA資料庫,嘗試應用於打拐破案。
2009年4月9日,全世界首個「打拐DNA信息庫」在我國建立,該信息庫的成立,是公安信息化和公安科技發展結合的成果,能進一步完善打拐工作。打拐DNA資料庫應用信息成果和高科技手段查找被拐賣兒童。當年公安部在打拐專項行動中,啟動被拐賣/失蹤兒童DNA資料庫,用信息成果和高科技手段,成功為98名被拐兒童找到親生父母,此舉也是世界首創。
公安部不斷繼續完善打拐DNA資料庫建設。
最初,對於小時候被拐賣現已長大成人的孩子們,由於不再是兒童,因而未在打拐DNA資料庫的目標范圍,不能直接進行鑒定。這對於早期丟失孩子的父母來說,無疑失去了在DNA資料庫進行親子對比的機會,也減少了尋找親生父母的孩子與父母團聚的機會。公安部打拐辦得知此事後,立即決定將早期失蹤如今已經成人的疑似被拐人員也列入採集血樣進行DNA檢驗入資料庫的范圍。
打拐DNA資料庫的建立將形成全國范圍內的快速、高效地查找被拐賣兒童信息的平台。截止2009年5月底,承擔血樣檢測任務的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32個省級和11個地市級公安機關的DNA實驗室已經聯網,可以異地查詢比對被拐賣兒童DNA數據。全國公安機關已有的236個DNA實驗室將全部聯網運行,實現技術資源和數據資源共享。
隨著打拐工作在社會中的影響日益廣泛,全國民政系統有望在2011年四五月份建立血樣採集DNA資料庫。
詳情
廣東:
深圳市公安部門在福利中心和救助站進行過相關數據的收集,主要是針對「被拐兒童」,他們還走上街頭,對未成年的浪流乞討人員也進行DNA樣本採集。
鑒定一個孩子DNA的平均費用約1000元。市慈善會發出倡議,號召社會各界獻出愛心,幫助更多與親人失散的孩子做DNA檢測。市民政局與市公安部門探討,將採集的DNA樣本同樣公布在民政局開設的尋親網中,方便更多的父母尋找他們失蹤的孩子。
至2010年,廣東建立的失蹤兒童父母DNA資料庫數據量佔全國的1/5,居全國首位,該資料庫還在不斷更新完善。
河南:
鶴壁市公安局組織了全市范圍內來歷不明兒童的排查行動,並進行了打拐DNA資料庫集中建庫工作。
雲南:
16個州市中,除迪慶州和怒江州外,其餘各州市至少每地建有一個DNA實驗室,加上省級DNA實驗室和彌勒縣的DNA實驗室,共有16個DNA實驗室,並已錄入224份DNA數據。
河北:
石家莊市公安局打拐辦公室和石家莊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員走上街頭救助行乞兒童,並對成人帶著兒童行乞的人員進行驗血辨親。
山東:
青島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專項行動指揮和專案攻堅等工作,組織民警24小時值班,隨時對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兒童採集DNA樣本,在第一時間將數據錄入全國打拐DNA資料庫。
江蘇:
警方全面梳理歷年來所有的兒童失蹤、婦女被拐的報案信息,採集來歷不明、疑似被拐賣兒童和解救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兒童,以及失蹤、被拐賣兒童的父母血樣,錄入「打拐DNA資料庫」。對網友們「微博打拐」提供的信息,省公安廳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密切關注,將微博上的線索作為重要的信息來源,並對每一個乞討兒童都進行DNA數據採集,一一甄別鑒別是否涉嫌拐賣,一旦確認,立即實施解救行動,以盡早讓被拐兒童回到親人身邊。
湖南:
14個市州全部建成DNA實驗室,已錄入400多份DNA數據。
㈡ 法醫的國家法醫DNA資料庫的建設及應用
1985 年英國遺傳學家 Jeff reys 首次應用DNA指紋技術鑒定一宗移民糾紛案。 同年PCR 技術創立,從此揭開了DNA 分析技術迅猛發展的序幕。隨PCR 衍生的各類新技術及新DNA 遺傳標記的不斷發現,使DNA 分析技術不斷更新,一些微量、腐敗甚至是污染的檢材,都能做到快速的同一認定,現場生物物證的利用率大大提高,成為認定犯罪的有力武器。法庭科學DNA 資料庫把DNA 的高度個體特異性與計算機信息分析的高效性完美地結合在一起,極大地拓展了排查范圍,節省了辦案資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地顯示了DNA 的技術效力,體現了高科技破案的強大優勢,成為繼20 世紀應用指紋技術以來的最大突破。 中國科學院北京基因組研究所與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正式簽署共建「法醫基因組協同創新中心」協議,並進行揭牌儀式。基因組所所長薛勇彪、副所長王麗萍、物證鑒定中心主任劉爍、副主任葉健等參加了簽約揭牌儀式。
㈢ 公安局裡的DNA資料庫是不是全國的人都能查到
不是的,公安局裡的DNA資料庫沒有對公眾開放。大多都是從犯罪dna資料庫建立開始的,中國很多監獄都建立有dna資料庫。但是中國人口眾多,並且考慮的家庭和諧等,所以一時半會,不會有全民資料庫的。
全國DNA資料庫實現了DNA檢材和樣本的採集、檢驗等全流程質控及數據錄入、存儲、傳輸、比對、復核、應用、管理的綜合信息系統,為偵查破案、執法辦案、訴訟活動、公共安全和社會管理提供DNA技術及其案件信息服務。
(3)dna資料庫建設與應用擴展閱讀
我國已經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整體先進DNA數據應用體系,形成全國DNA資料庫、全國「打拐」DNA庫和全國DNA快速比對平台等多系統聯動的應用格局,成為公安機關識別率最高、破案最多、潛力最大的個體識別系統。
公安機關要站在工作全局和增強打擊犯罪能力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推進DNA資料庫建設應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奮發有為、扎實工作,在新的起點上推動DNA資料庫建設再上新台階,努力為公安機關依法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化解社會矛盾不斷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㈣ 什麼是遇難人員身份識別DNA資料庫
那麼,什麼是身份識別DNA資料庫呢?這就是本文要談論的主題,我們還將了解到用DNA確定身份的優勢和方法,也會簡要討論DNA資料庫的應用及存在的問題。在法醫學鑒定中,人們常常用外貌、指紋和血型等特徵將個體區別開來。然而,某些罪行(如強奸)可能不會留下指紋,有的事故可能導致遇難者屍體嚴重損毀難以辨認,而DNA則是相對穩定的分子,且存在於身體任何部位細胞當中,因此,人們如果能想辦法獲取精液、唾液、尿液、牙齒、帶有毛囊的毛發、血液甚至骨骼,便可提取DNA並確定「物主」。在一些爆炸事故中,科學家甚至能利用遺體碎片中的DNA信息最終將遺體拼接起來。這一過程便是DNA身份識別(DNA identification),又叫DNA指紋識別(DNA fingerprinting)。 Photo courtesy DOE Joint Genome Institute人類基因組測序已經完成,我們知道基因組中只有0.1%的序列決定了你在世界上獨一無二(同卵雙生的兄弟姐妹除外),這些獨特之處包括常染色體上一些重復排列的短序列,人和人的區別是重復的次數。由現有技術的敏感度所限,身份識別的關注重點只是其中3-5個鹼基的重復,即短串聯重復序列(Short Tandem Repeat,STR)。一個著名的STR名叫D7S280,這是「GATA」四個鹼基,不同人重復6-15次不等,這便是STR多態性。值得一提的是,在男性Y染色體上也有STR,由於Y染色體只在父子間傳遞,因此這些Y-STR可以被用於父子鑒定。與此相似,線粒體DNA只由母親傳給後代,是確定母親和孩子關系一個重要參考。如上邊所說,一個STR只能將身份的可能性范圍縮小,並不夠最終定奪個體的身份,因此,科學家需要綜合考量多個STR,有時還要外加對Y-STR以及線粒體DNA的分析,以繪制出一個細致的DNA圖譜。美國採取的聯合檢索系統(Combined DNA Index System,CODIS)便是綜合考量13個主要STR。2005年東南亞海嘯造成20多萬人死亡,北京華大基因研究中心用16個STR位點對大量遇難者進行了身份確定。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遇難者鑒定的工作中,我國也將採用同樣標准。
㈤ 為什麼會用磁珠法提取基因組DNA的試劑盒與傳統方法相比有哪些優勢
(a) 生物磁珠具有小尺寸效應和表面效應,能夠用於DNA的高效提取,滿足微量生物樣本DNA提取的需要。
(b) 磁珠表面能夠進行化學修飾,從而與DNA進行特異性吸附,去除樣品DNA溶液中的抑制物質,如:有機溶劑、去污劑、金屬離子、燃料等。
(c) 生物磁珠表面功能團數量,與DNA溶液的濃度成一定線性關系,能實現定量的要求。
(d) 生物磁珠可以通過特殊的合成工藝使其具有超順磁特性,因此,能夠通過儀器進行自動化操作,滿足資料庫建設對大批量樣本提取的需要,減少人為因素。
(e) 用時少,操作簡單,適用於大多數生物檢材。
(f) 低廉,便於廣泛應用。由於納米生物磁珠合成採用的都是價格相對較低的無機和有機原料。無須特殊的儀器設備,使得最終的合成和研發成本相對便宜,適合於我國的基本國情和經濟現狀。
(g) 適應了建立DNA資料庫所需的大量生物樣本的提取,為我國DNA資料庫的建設鋪平了道路,打下了基礎。
(h) 與傳統提取DNA法相比速度更快,純度更高,一般情況下不需離心操作,單一樣品多在1h內提取完畢。對全血、骨骼、植物等提取DNA在不PCR擴增的情況下能在凝膠電泳中看到較為明亮的條帶。
河南惠爾納米科技生物DNA事業部
㈥ 中國將DNA用於犯罪檢測是什麼時候
中國將DNA用於犯罪檢測是1987年。
中國警方在1987年首次將DNA檢測技術應用於偵查破案,經過20多年的發展,DNA檢測技術已經廣泛應用於偵查辦案和法庭取證上。
每個人的DNA都是獨一無二的,絕無重復,一旦採集到DNA證據,嫌疑人是否與犯罪行為有關系就一目瞭然了。如今世界上都在不斷加大對DNA技術的研究投入,利用DNA破案也成為了警界共識。
DNA在警界享有「證據之王」的美譽,只要有一個細胞就可以從中提取到DNA,人體的頭發、皮膚、血液、唾液都是DNA樣本的來源,因此無論犯罪分子如何小心,想要在犯罪現場不留下一點蛛絲馬跡是非常困難的。
(6)dna資料庫建設與應用擴展閱讀
蘇州警方建立DNA資料庫:
在刑偵過程中,如果只是掌握到了單一的DNA信息,還不足以找到犯罪嫌疑人,只有將DNA檢測技術和一個擁有龐大信息的資料庫結合起來,才能從茫茫人海中找出犯罪嫌疑人。
據了解,蘇州警方從2000年開始籌備建立DNA資料庫,在隨後6年裡,所有在刑事案件現場收集到的嫌疑人DNA全部錄入資料庫。2006年,公安部統一了全國各地市級資料庫的採集軟體系統,制定了DNA數據入庫比對標准,實現了全國各地的DNA資料庫的聯網。
㈦ 打拐DNA資料庫的優勢
被拐兒童多為幼兒,單憑相貌確認查找,工作難度較大。各地方公安廳可以動態聯網公安部全國打拐DNA資料庫,運用DNA遠程比對技術等高科技手段,快速、高效地查找被拐賣兒童。DNA遠程比對技術等高科技手段的應用,讓查找被拐賣兒童變得更快速、高效。
有了這個資料庫,只要將所有丟失孩子的父母的血樣以及找回來的失蹤兒童的血樣採集到,就可以在全國范圍內迅速准確地查找,既減輕了公安機關的工作量,而且丟失孩子的家長也不用再去全國到處跑著找孩子,只要讓當地公安機關採集自己的血樣輸入比對庫中,就可以在家中坐著等結果了,不管自己丟失的孩子在全國任何地方,只要他的血樣也被輸入比對庫中,公安機關馬上就會知道並通知父母。
㈧ DNA資料庫的介紹
集合所有已知核酸的核苷酸序列,單核苷酸多態性、結構、性質以及相關描述,包括它們的科學命名、來源物種分類名稱、參考文獻等信息的資料庫。基因和基因組的資料也包含在DNA資料庫中。目前國際上比較重要的核酸(含蛋白質)一級資料庫有美國的GenBank、歐洲的EMBL和日本的DDBJ。三個資料庫信息共享,每日交換,故資料是一樣的,唯格式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