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堅持市場配置資源的改革方向不動搖嗎
交通運輸市場化改革是貫穿交通改革開放40年的一條主線。1983年,交通部提出「有河大家走船,有路大家走車」的改革方針,「各部門、各行業、各地區一起干,國營、集體、個人以及各種運輸工具一起上」,突破所有制的束縛,允許個體戶進入運輸市場,極大地促進了運力發展,有效地緩解了交通運輸緊張狀況。1985年鐵路實行「大包干」,1986年,國務院批復了五部委《關於鐵道部實行經濟承包責任制的方案》,實行「以路建路」經濟承包責任制。
2014年,交通運輸部《關於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改革的意見》,圍繞深化改革的主線,加強頂層設計,在完善綜合交通運輸、建立完善交通運輸現代市場體系、交通運輸轉型升級等體制機制方面,部署了42項改革任務150多項改革舉措。2016年,《關於進一步深化民航改革工作的意見》面對民航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提出了10個方面40項改革任務。201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油氣管網公平接入機制,油氣管網向第三方市場主體公平開放。來源:中國交通新聞網
2. 如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1.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
過去我們提的「市場是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而現在是「決定性作用」,這是一個巨大的飛躍,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對市場作用提法的升級,凸顯了中央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的決心,打消了一些人對中國未來發展改革方面的疑慮,預計未來經濟體制改革將有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這意味著政府會進一步向市場放權,向社會放權,主動、有意識的逐步退出市場,減少非市場干預,加快政府職能轉變。
2.提高資源資源的配置效率
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投入生產盡可能多的產品、獲得盡可能大的效益。資源配置包括三個相關問題:第一,生產什麼、生產多少;第二,如何生產,即用什麼方法來生產、如何對各種生產要素進行組合;第三,為誰生產,即生產出來的產品如何分配。
3.更好地使政府作用於市場起決定性作用
人之所以為人,關鍵不在於人的自然屬性,而在於人的社會屬性。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抹殺了人的社會屬性,就解釋不了為什麼在市場經濟中還會發生許多經濟的不確定性。也就是說,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並不是起全部作用。市場經濟能解決效率問題,但無法解決公平問題;能解決惰性問題,但不能解決誠信問題。
(2)市場配置如何改革擴展閱讀:
社會資源的配置是通過一定的經濟機制實現的。 動力機制,資源配置的目標是實現最佳效益,在資源配置是通過不同層次的經濟主體實現的條件下,實現不同經濟主體的利益,就成為它們配置資源的動力,從而形成資源配置的動力機制。
信息機制,為了選擇合理配置資源的方案,需要及時、全面地獲取相關的信息作為依據,而信息的收集、傳遞、分析和利用是通過一定的渠道和機制實現的,如信息的傳遞可以是橫向的或者是縱向的。決策機制,資源配置的決策權可以是集中的或分散的,集中的權力體系和分散的權力體系,有著不同的權力制約關系,因而形成不同的資源配置決策機制。
3. 國務院發布西部大開發新政 深化市場化配置改革
觀點地產網訊:5月17日晚間,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指導意見》,提出確保到2020年西部地區生態環境、營商環境、開放環境、創新環境明顯改善,與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35年,西部地區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通達程度、人民生活水平與東部地區大體相當。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意見指出,鼓勵重慶、成都、西安等加快建設國際門戶樞紐城市,提高昆明、南寧、烏魯木齊、蘭州、呼和浩特等省會(首府)城市面向毗鄰國家的次區域合作支撐能力。
支持西部地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在投資貿易領域依法依規開展先行先試,探索建設適應高水平開放的行政管理體制。加快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研究在內陸地區增設國家一類口岸。研究按程序設立成都國際鐵路港經濟開發區。
意見披露,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探索集體荒漠土地市場化路徑,設定土地用途,鼓勵個人申領使用權。深入推進主業為充分競爭行業的商業類地方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此外,提高西部地區直接融資比例,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發行上市融資、再融資,通過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融資。西部貧困地區企業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新三板掛牌、發行債券、並購重組等適用綠色通道政策。
意見也提到,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加快構建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穩步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和建設,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擴大西部地區養老服務有效供給,探索建立長期照護保障體系。
在改善住房保障條件方面,完善分類分級補助標准,加大對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傾斜支持力度。鼓勵通過閑置農房置換或長期租賃等方式,解決農村特困群體基本住房安全問題。
用地政策上,繼續實施差別化用地政策,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進一步向西部地區傾斜,合理增加荒山、沙地、戈壁等未利用土地開發建設指標。加強對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項目的用地保障。支持西部地區開放平台建設,對國家級新區、開發區利用外資項目以及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產業發展所需建設用地,在計劃指標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推進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指標在國家統籌管理下實現跨省域調劑。
而在金融支持方面,支持商業金融、合作金融等更好為西部地區發展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西部地區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落實無還本續貸、盡職免責等監管政策,在風險總體可控前提下加大對西部地區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續貸支持力度。
4. 當前我國土地資源配置市場化改革面臨的主要問題、原因及其應對措施。
摘要 親,我國目前土地資源面臨的問題主要有4點:
5. 市場經濟改革有什麼舉措
落實科學發展觀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體制機制保障;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改革金融,進行股份制改造;提高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推進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關鍵領域集中,加快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徹底取消農業稅
6. 發改委: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 給省級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
5月2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對於媒體提到的今年經濟體制改革著力點在哪裡,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趙辰昕做了詳細回答。
據媒體了解,今年4月份和5月份,黨中央、國務院連續出台了兩個重要的改革文件,分別為4月9日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以及5月11日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
趙辰昕表示,上述兩份文件中已經指明了今年經濟體制改革的著力點。而關於主要舉措,趙辰昕歸納成「四個著力」。分別是著力推動建立高標準的市場體系;著力提升國資國企改革的質效;著力優化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以及著力健全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務的體制機制。
趙辰昕指出,要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體制機制。對標這樣的目標,今年將開展要素市場化配置的綜合改革試點,制定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政策文件,吸引各種所有制的企業都來參與要素交易平台的建設。
「今年我們還會改革土地計劃管理的方式,賦予省級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權。」另外,趙辰昕表示,會修訂和發布2020年版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這個清單將以服務業為重點,開展放寬市場准入的試點,持續地破除市場准入的隱性壁壘。
同時,今年會制定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的意見,深入推進已經公布的四批210戶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落實好交通基礎設施、製造業等領域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具體舉措,推動電力、電信、鐵路、油氣等等領域放開競爭性業務,吸引更多的民間資本來參與這些領域的項目運營和項目建設。
趙辰昕表示,今年會推動出台國家基本公共服務的標准體系,通過這個標准體系明確各級政府要保障什麼范圍的基本公共服務,明確底線標准到底是什麼。
7. 在新起點上如何推進市場化改革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解決經濟社會存在的各種問題的根本途徑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呈現一系列新的階段性特徵。正如黨的十七大報告所指出:經濟實力顯著增強,同時生產力水平總體上還不高,自主創新能力還不強,長期形成的結構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長方式尚未根本改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同時影響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依然存在,改革攻堅面臨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同時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趨勢還未根本扭轉,等等。這些特徵,是在市場化改革進程中逐步顯現的,其中的問題不是因改革的市場化方向而產生,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所導致。
市場的微觀基礎還不健全,各市場主體之間的地位和權益還不平等,調節市場運行的客觀機制還未建立,新舊體制尚未徹底轉換,直接導致了經濟社會形成一些突出的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問題。比如,經濟結構不合理和粗放型增長方式以及企業缺乏自主創新能力等問題,很大程度上還是計劃經濟體制的產物。又如,官員腐敗、國有資產流失、收入分配差距不合理,成為大家關注的社會問題,根源在於市場主體的權益尚未確立和市場配置資源、分配利益的機制不健全,很大程度上還是行政權力決定利益和資源的分配。再如,就業矛盾突出、「三農」問題嚴重、資源環境壓力加大、經濟整體競爭力不強、城鄉和地區發展不平衡、民生問題突出等問題,根源在於市場經濟不發展和各地區市場經濟發展不平衡,市場的作用不充分,經濟社會缺乏客觀規律的調節和制約,政府行為不規范。所以,繼續解放思想,推進和深化市場化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解決經濟社會存在的各種問題的根本途徑。
確立市場主體地位,健全市場運行機制
推進市場化改革,要求我們繼續解放思想,從理論上深刻認識從計劃經濟體制改革為市場經濟體制的原因和實質。表面看來,計劃經濟體制的弊端在於經濟計劃的僵硬性和主觀性;而從其本質來看,則是由於行政權力成為決定經濟活動的絕對權威,從事經濟活動的個人和組織受制於行政權力,致使經濟活動失去自身發展的自主性、自發性和客觀性。從計劃經濟變革為市場經濟,絕不只是從形式上將產品變為商品,也不僅僅是生產資源由市場來配置,而是經濟主體由行政機構向直接經濟當事人的換位,是經濟權益由行政機構掌管轉變為經濟當事人通過獨立自主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活動直接去獲取,是經濟運行機制從由行政命令到由客觀規律自發調節的根本轉變。這是社會的經濟關系、權益關系的根本性變革,由此必然要求其他社會關系包括政治、文化、思想觀念等上層建築的相應改革。
在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中,不同個體和群體都是獨立自主、平等競爭的市場主體,通過商品等價交換所形成的市場價格實現各自經濟利益的初次公平分配和調節生產資源的有效配置。這就是發揮市場調節即價值規律調節的基礎性作用。但在我國當前,計劃經濟體制和市場經濟體制處於膠著狀態,從事生產的個人和組織的市場主體地位和權益還未真正確立,行政權力缺乏制約和制衡,仍然對經濟活動進行不必要的直接甚至武斷的干預。勞動者個體和集體特別是農民工相對於資方,廣大消費者相對於行政壟斷和資源壟斷部門,一些地方的群眾相對於某些政府部門,事實上處於弱勢地位;不同所有制企業之間缺乏公平、充分的競爭,商品交換中平等和對等的市場談判機制尚未建立,致使某些商品價格特別是勞動者的工資以及諸如拆遷、征地等,完全由處於強勢的壟斷企業、資方、開發商和政府部門單方面決定,嚴重損害了相關群眾的切身利益,由此引發了不同利益群體之間、勞資之間、黨群干群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矛盾。這些矛盾在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現,在經濟轉型最早的廣東省表現也很明顯。
化解這些矛盾,最為根本的在於繼續推進市場化改革,著力確立市場主體地位和健全市場運行機制。首先,必須切實賦予個人和經濟組織作為獨立自主的市場主體所應有的平等的經濟地位、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尊重和維護人民群眾採用多種組織形式從事經濟活動以謀求經濟利益的自主性、積極性、主動性和首創精神,從起點上構建人們進入市場經濟活動從而參與市場分配的均等機會。其次,建立健全產權制度,切實明晰和保障各類財產、物品的所有者權益,從經濟關系和法律方面切實維護公有財產權和各類私有產權不受侵犯。建立健全並強化和依法保護通過勞動、生產和經營所獲得的產品、財產、知識等的所有者權益。再次,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各類市場體系,特別是完善和規范勞動力市場,形成各類商品、各種要素在自由流通、流動和充分競爭中形成市場價格的機制。必須打破對資源佔有和產品生產的行政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生產資源、要素和各類產品都作為商品通過市場來配置和進入消費。健全所有者權益明晰、強化的自主和充分競爭的商品交換,由買賣雙方平等議定市場價格,促進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切實通過等價交換實行公平分配和有效配置。
轉換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是改革行政集權的計劃經濟體制,建立以商品關系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由於改革行政集權是建立完善商品關系的先決條件和前提,所以轉換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成為確立市場主體地位和健全市場運行機制的關鍵和攻堅戰,因而也就成為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繼續解放思想的關鍵和攻堅戰。
我國的改革就是要建立人民群眾自主平等的商品經濟關系並自下而上決定政府行為的新體制。各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打破過去的「權力至上」和「官本位」的觀念及行為方式,樹立「民本位」和客觀經濟活動是社會關系以及社會內在結構的決定性力量的思想及行為方式。各級政府部門特別是領導幹部,應當明確政府的經濟職能主要是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自覺放權還利於民,實現從「父母官」到「公務員」的角色轉換。這是政府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同時,政府具有運用超經濟手段進行宏觀調控和民生再分配的職能,這主要是通過稅收對初次分配進行再調節,行使公共財政職能針對不能平等進入市場競爭的個別人、個別事和個別地區以及市場不能解決的有關全社會的公共福利進行再分配,確保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並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維護各市場主體及全體人民的權益。
8. 如何通過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作用
(1)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把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推進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
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完善企業破產制度。
(2)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注重發揮市場形成價格作用。
(3)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4)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
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國債收益率曲線。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有序提高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易可兌換程度,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落實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准,完善監管協調機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
(5)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體制機制,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建設國家創新體系。
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持機制。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依照規定應該開放的一律對社會開放。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國家科研資源管理和項目評價機制。
9. 國務院: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為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促進要素自主有序流動,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造力和市場活力,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中共中央、國務院現就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提出相應意見。
總體要求上,《意見》指出要堅持的基本原則為:一是市場決定,有序流動;二是健全制度,創新監管;三是問題導向,分類施策;四是穩中求進,循序漸進。
《意見》顯示,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提出了四個意見。
具體而言,第一是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出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建立公平合理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製度。建立公共利益征地的相關制度規定。
第二,則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方面,健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供應、作價出資(入股)等工業用地市場供應體系。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調整完善產業用地政策,創新使用方式,推動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
第三,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研究完善促進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稅費制度。以多種方式推進國有企業存量用地盤活利用。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深入推進建設用地整理,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為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第四,完善土地管理體制,其中包括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城鄉建設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加強土地供應利用統計監測。實施城鄉土地統一調查、統一規劃、統一整治、統一登記。推動制定不動產登記法。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指出,引導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其中包括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具體而言,推動超大、特大城市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探索推動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實現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建立城鎮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與常住人口掛鉤機制,推動公共資源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