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助消防應急燈如何布置
必須設置應急照明燈。否則工程得不能通過消防單位的驗收,按照規定不能出賣。 按下列要求確定照明種類: 3 工作場所均應設置正常照明。 ! 工作場所下列情況應設置應急照明: 3)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需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設置備用照 明; !)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需確保處於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應設置安全 照明; 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設置疏散照明。 2 大面積場所宜設置值班照明。 $ 有警戒任務的場所,應根據警戒范圍的要求設置警衛照明。 4 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上,應根據航行要求設置障礙照明。
❷ 應急照明的設置要求有哪些
(1)應急照明的設置部位
1)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及其前室。
2)配電室、消防控制室、自動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電話總機房、監控(BMS)中央控制室以及在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
3)觀眾廳,每層面積超過1500m2的展覽廳、營業廳,建築面積超過200m2的演播室,人員密集且建築面積超過300m2的地下室及汽車庫。
4)公共建築內的疏散走道和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2)應急照明的設置要求應急照明的設置要求分為專業和兼用兩種,兼用的如樓梯間燈。
(3)應急照明供電要求採用雙電源供電,除正常電源之外,還要設置備用電源,並能夠在末級應急照明配電箱實現備電自投。
(4)應急燈照度及其他要求
1)照度: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2)轉換時間: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應急轉換時間不大於5s。
3)工作時間: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應急工作時間不少於30min。
4)電池: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所用電池必須是全封閉免維護的充電電池,電池的使用壽命不小於4年,或全充、放電次數不小於400次。
❸ 消防指示燈規范要求
法律分析:常見的雙頭消防應急照明燈,一般安裝於疏散通道大門出口的門框上方,走廊、安全出口走道的牆壁上,距離地面約2米以上的高度;大型的電子市場、購物中心等場所,雙頭應急燈有直接壁掛安裝於立柱上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路。
❹ 消防應急燈安裝標准
一、消防應急照明燈安裝規范
1、常見的雙頭消防應急照明燈,一般安裝於疏散通道大門出口的門框上方,走廊、安全出口走道的牆壁上,距離地面約2米以上的高度;大型的電子市場、購物中心等場所,雙頭應急燈有直接壁掛安裝於立柱上面的。
2、消防應急燈的安裝位置以不被物體撞擊,遮擋為好;安裝過高,會影響停電應急時光照亮度的光效作用,及對應急燈具進行檢修、調試的不便;
3、雙頭消防應急照明燈的按照高度以2.2米左右即可;也要根據使用場所的實際情況而定,當使用場所的空間較大,應急燈具的使用密度增加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的對安裝高度進行調整;前提條件必須滿足消防檢查驗收部門的相關規定;
二、消防應急安全出口指示燈的安裝規范
消防應急出口燈可分為安全出口標志燈和疏散通道指示標志燈。
1、安全出口標志燈的安裝位置通常在建築物內通往室外的正常出口和應急通道的出口處。多層和高層建築各樓層通往樓梯間和消防電梯前室的門口;大面積的廳堂、場、館通向疏散通道和通往前廳、側廳、樓梯間的出口;
2、安全出口燈一般安裝於出口門框的上方,如果門框太高時,可安裝於門框的側口位置;為防止火災發生時產生的煙霧影響視覺,其安裝高度以2.2-2.5米為宜;
3、消防安全指示燈的安裝位置通常是在公共建築物內的安全疏散通道,方便人員疏散時,無論從哪個位置都能夠找到正確的緊急逃生出口,消防應急疏散通道或安全緊急出口通道安裝的應急疏散指示燈間距不應大於20米。
4、安全出口指示燈的正面畫面部分應盡量與安全疏散通道保持垂直角度。
(4)消防應急照明燈如何配置擴展閱讀
消防應急照明燈的主要作用是在火災發生時斷電的情況下為火災現場提供照明。當發生火災時,火災現場的供電系統都是會被切斷的,此時火災現場可能就會漆黑一片,火災現場人員就不能快速的找到安全出口,而導致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消防應急照明燈配有自帶備用電池,當電源被切斷以後,消防應急燈就會自動轉到備用電池狀態然後繼續提供照明。每個消防應急燈都需要根據國家消防設計規范,在供電被切斷後還需保持1.5小時的照明時間。
❺ 消防應急照明燈規范有哪些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及《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應在建築物內的下列部位設置消防應急照明燈,消防應急照明燈又分安全出口指示燈與疏散指示標志燈:
1、封閉的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及其前室。
2、配電室、消防控制室、自動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的蓄電池室、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需要繼續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
3、觀眾廳及每層超過1500㎡的展覽廳、營業廳,建築面積超過200㎡的演播室、人口密集且建築面積超過300㎡的地下室。
4、公共建築內的疏散走道和長度超過20米的內走道。
5、多層和高層建築各樓層通往樓梯間和消防電梯前室的門口。
6、大面積的廳堂、場、館通向疏散通道和通往前廳、側廳、樓梯間的出口。
應急燈的安裝和維護
1、在工程設計中,為了方便平時維護與管理,消防應急照明最好按層以專用饋電迴路供電。
2、為保證消防應急照明供電電源的可靠,有條件的應由變電所的低壓應急母線段供電,即當用柴油發電機組做應急電源時,只要發電機投入使用,就有電繼續保證供電。
3、在火災狀態下,靠近地面的煙少、氧氣多,人疏散的本能反應是彎腰或匍匐前進,因而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安裝帶來的均勻照度更為有效。所以應提倡低位安裝,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應急照明。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消防應急照明燈
❻ 室內應急燈的配置有什麼要求嗎
室內應急燈的配置要求如下:
1、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正上方應採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識;
2、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牆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於20.0m;對於袋形走道,不應大於10.0m;在走道轉角區,不應大於1.0m,其指示標識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消防安全標志》GB13495的有關規定。
3、消防應急燈具應設接地端子,且端子標示清晰。
4、標志燈文字筆劃寬度應不小於10mm,且分辨清晰;輔助文字的筆劃寬度可自行設計;圖形標志的解析度亦參照執行;標志燈文字標志不宜單獨採用漢字以外的其他文字(樓層顯示標志燈除外)。
5、消防應急燈具的應急轉換時間應不大於5s。高危險區域使用的消防應急燈具的應急轉換時間不大於0.25s。
6、消防應急燈具的應急工作時間應不小於90min,且不小於燈具本身標稱的應急工作時間。
7、疏散通道中,「緊急出口」標志宜設置在通道兩側部及拐彎處的牆面上,標志牌的上邊緣距地面不應大於1m,也可以把標志直接設置在地面上,上面加蓋不燃透明牢固的保護板。標志的間距不應大於20m,袋形走道的盡頭離標志的距離不應大於10m。
8、懸掛在室內大廳處的疏散標志牌的下邊緣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於2.0m。
❼ 應急燈設置規范
應急照明用的燈具的總稱。消防應急照明系統主要包括事故應急照明、應急出口標志及指示燈,是在發生火災時正常照明電源切斷後,引導被困人員疏散或展開滅火救援行動而設置的。但在日常的檢查中發現,單位在消防應急燈具的選型、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存在著許多問題。因此,合理選擇應急照明系統供電控制方式、接線方式,做好日常維護工作,直接影響到消防應急照明系統作用的發揮。在日常生活中,要經常進行檢查,防患未然!
❽ 消防應急燈怎麼使用
1)在需要應急照明的地方,對應燈箱後面的持釘孔孔距,在牆上打好4厘沉頭螺釘;
2)將雙頭燈掛在已打好的螺釘上,須確保牢固可靠;固定後根據照射角度的需要調節好燈頭,為防止燈頭因連續360度轉動而損壞燈頭內電線,當旋轉遇到阻力時,請勿強行轉動,否則將損壞燈頭座內設置的防止360度轉動的裝置;
3)接通主電電源,燈具即進入主電亮燈和充電狀態;然後按模擬按鈕,試驗燈具是否正常工作,充電完成後,工作電路會自動關閉主充功能,停電後燈具自動進入應急狀態。
❾ 消防應急照明怎麼選擇
燈具選擇
(1)A型消防應急燈具為主導
GB 51309-2018第3.2.1條第4款指出,設置在距地面8m及以下的燈具的電壓等級及供電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應選擇A型燈具;地面上設置的標志燈應選擇集中電源A型燈具;未設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築,疏散走道、樓梯間等場所可選擇自帶電源B型燈具。
其中,A型消防應急燈具(定義見GB51309-2018第2.0.3條),因其電壓等級為安全電壓,可避免人員在疏散和火災撲救過程中發生電擊事故,有助於延長疏散時間,保證消防救援人員安全。標志燈設置在地面上時,還應選擇集中電源A型燈具,以免產生爆炸危險。
(2)標志燈
1)GB 51309-2018第3.2.1條第6款指出,標志燈的規格應與安裝使用空間相適應。
2)標志燈的規格見GB17945-2010附錄C。出口標志燈細分為安全出口標志燈、疏散出口標志燈兩類,相應增加了安全出口外面及附近區域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要求(1lx)。
3)GB51309-2018第4.5.11條第6款中,要注意疏散走道、通道地面方向標志燈安裝規定為強條。
4)GB51309-2018第3.2.11條規定,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應增設多信息復合標志燈具。這里的「人員密集場所」,目前施工圖審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119號)第十三條執行。
非連續應急燈:僅在正常照明電源出現故障時才處於工作狀態的應急照明燈,也稱為「正常不點亮」的應急燈。(發生火災時切斷電源)
消防應急燈怎麼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