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傳銷頭目剛從監獄出來,下面還有團隊沒告的,才告他還會進去嗎
判斷是不是傳銷,需要從法律角度解析此行為的法律內涵,如符合以下條件,則屬於傳銷行為。
消費行為與經營行為模糊,傳銷者用一些「伎倆套路」。前期給你宣傳的是投資經營行為,後來你不知不覺成為了消費者;或者宣傳的是消費行為,後來讓你變成了投資者;甚至引用「消費資本化」之類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資與消費之間。這樣給你在法律上的維權帶來很多困難(註:消費行為與投資經營行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適用法律分別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合同法》)。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項目投資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投資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在《禁止傳銷條例》 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比如:村級社區商店商品,就有五六個級別並且層層加利,這是正常銷售。所以說,傳銷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傳銷常伴隨偷稅漏稅、哄抬物價等現象。侵犯多個社會關系和法律客體;主要客體要件必須有二項:1.欺詐性(侵犯公民財產所有權);2.擾亂社會管理秩序與經濟秩序。
⑵ 如果被騙進傳銷組織,如何盡快逃脫怎麼逃脫傳銷組織
1如果是傳銷的話,一定不能害怕緊張,要保持冷靜。不要做出那種傷害自己的事情。
2.要看看是那種的傳銷模式,有沒有限制或者軟限制你的自由,還是一點不限制你的自由
3,如果說是有軟限制或者限制你自由的話,那你就不能和他們對著干,需要聰明的對付他們,這樣的話,先保證自己不要受到傷害就可以,一定要注意點在你的推薦人的身上,你投奔他來的,你如果有什麼危險,就可以找他的。這樣之後你可以選擇他們對你放鬆的情況下,選擇時機離開,或者報警
4,如果是那種不限制自由的情況下,那你要是堅持走的話,他們也沒有不能強制留下你的。你直接要走就可以了。
砸開傳銷之鏈
干傳銷賺錢嗎?傳銷是怎樣賺錢的?傳銷賺的是誰的錢?參與傳銷的人員中究竟有多少人賺到了錢?傳銷怎樣使一名正常人被引誘入局成為痴迷者?隨著蘭山警方偵破的涉及14個省市、參與者達2000餘人、涉案金額一千萬余元的「5·20」特大傳銷案的團伙成員相繼落網,一個個謎團被揭開——
而如何實現所謂「另一個世界」呢?「講師」教的技巧是:偷,偷光老朋友的辦法;看,多看有利我們發展的資料;榨,榨乾老朋友的方法。「講師」還開導,要從幾種人身上開「線」:大老闆的老婆、官太太、總經理的助理、高級文秘;有充足時間,閑得發慌的人;負債累累的人;膽子特別大、在社會上混的人;懷才不遇的人……一方面,部分傳銷人員整天默寫、背誦「講師」的「講義」,以致走火入魔,精神恍惚。
一個被騙入傳銷陷阱的大學生趙某在辦案民警面前這樣說道:「這段時間,我和許多同鄉的青年夥伴一起被騙到臨沂做傳銷……他們才20多歲,傳銷使他們損失了錢財,失去了自由,更耗費掉了美好的青春年華。」
在警方解救中,該組織有近100多名涉世不深的大學生被傳銷組織者勾畫的藍圖迷惑,深陷其中。一名大學生胡某是被其哥哥騙入傳銷陷阱的,後來這名大學生的同學也被騙來。這位同學不久即發現這是傳銷,堅決退出,並勸胡某也退出傳銷騙局。然而,這名大學生的哥哥卻給弟弟跪下,求他不要退出。
加入會員半年、月薪至少兩萬的美麗前景,這對那些家境清貧正在求學的大學生無疑充滿誘惑力。一個大學生講述了他誤入傳銷的經歷:「傳銷者不管做什麼事都是在偷偷摸摸的,還說什麼為了不擾民;明明是騙自己的親朋好友,還說是給他們一個發財的機會。我上了十多天的課,一開始我很相信,可是後來我發現這全是騙人的謊言,我差一點就上當了,我希望大家不要上當受騙,那是一個魔窟啊。」
至於所謂進口直銷的化妝品「愛博×娜」,至今誰也沒有見到過。在一個會員的筆記本上,還記錄著如何對付公安、工商執法人員檢查的培訓授課內容:「當上課時間來人(指公安、工商等執法人員)詢問時,大家不要怕。男孩不要說話,女孩子最好哭出來,兩個兩個的往外走,就說要去廁所……」
另外,如何選擇目標、如何邀約、如何帶朋友也是培訓筆記的主要內容。「要選急需轉變的人、不滿足現狀的人、能掙錢干個體的人、以前小有成就、曾經輝煌想東山再起的人」;「帶朋友要注意:不談名利,不談行業,不談制度」;善意地騙;別讓新朋友離開你的視線;不要讓他們知道我們的網路有多大;新加入會員來了之後,你讓他們立刻上線,就可以知道他想要知道的東西等。
控制人身的傳銷鏈
對下線的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是傳銷組織藉以穩定的有效手段,也是整個組織「凝聚力」之所在。許多傳銷人員發現自己上當受騙後,之所以不逃離虎口,一方面是交了錢後,想扳回本,另一方面則是無奈於傳銷組織內部強大的人身和精神控制。
這個非法傳銷活動大部分都是來自異地的人員。傳銷的頭目們就是要把人騙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讓他們陷入幾千里地孤立無援的境地,使他們把「公司」變成惟一的依靠,這就有利於「公司」對他們進行控制。
傳銷組織內部等級嚴密,規章制度繁多。每個傳銷人員只跟自己的上線和下線發生聯系,底層業務員不了解B級經理、A級總經理的情況,更不知道他們的行蹤。底層業務員根據上層D級、C級管理人員的安排,租住在一起,每一間房屋都有D級為房主,專門負責仔細觀察每個人的舉止、言談和表情,一旦發現異常現象,就及時化解不良情緒,以免其中途離隊。因為在傳銷組織者看來,一個下線就是一個財富;留住一個下線,就是「滾雪球」式地拓展一片市場。因此,他們不會輕易讓成員掉隊。同住一房的成員也實行人盯人的辦法,互相監督,防止逃跑現象。
針對底層下線思想不穩定的情況,傳銷頭目把增強下線人的信心和決心作為每日必修的課程。在授課前,同聲朗誦「堅持到底,就是勝利,決不放棄,勝者為王」之類的口號,增強大家的鬥志。
許多下線發覺自己上當受騙後,採取偷跑的方式想逃離傳銷虎口,但自己在車站還沒有來得及上火車,上線公司C級、D級主任、經理們就聞迅追來,連哄帶騙地又將他們誘惑回去了。一名吉林籍的傳銷人員周某為擺脫其上線人的監視,連行李都顧不上帶,就偷偷跑到火車站想一走了之。哪知道,正在排隊買車票時,他的上線和一名主任業務員突然出現在他面前。他表示決心要離開臨沂。上線主任把他帶到一邊,不慍不怒地輪番給他講道理:「你回去還是打工,還是和以前一樣。你就不想改變自己的命運嗎?我們這個行業是挖井淘金的行業,再掘一鏟就可能見到金子了,可是,在這種關頭,你卻放棄了,你不覺得可惜嗎?」大道理小道理輪番轟炸,這個「逃兵」不知不覺就變得沒有主意了,最後身不由己地跟著他們又返回了原來的住處。
傳銷的規律與對策
一、非法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規律特點。
(一)欺詐性。
從目前臨沂打掉的41個傳銷團伙情況看,傳銷人員多是打著推銷、直銷某種化妝品的幌子,以找工作、做生意為名,騙取親戚、親屬、朋友、同學、戰友、同事等錢財。這種只發展人頭,不傳實物的欺詐行為(實際上沒有任何產品),形成惡性循環,構成了非法傳銷的犯罪鏈。
(二)組織結構復雜。
從打掉的41個傳銷團伙情況看(涉案人員1500餘人),傳銷人員的構成非常復雜。
一是涉及地域廣,全國各地均有,尤以東北三省、河南、河北、內蒙、雲南、山西、陝西等省居多,亦有本省外地市人員;
二是人員成分復雜。主要是社會閑散人員、農民、下崗職工、大中專畢業生、也有機關幹部、現役軍人、在校學生等;
三是組織嚴密。他們的組織內部分工明確,有管財務的,有管安全保衛的(主要由受過打擊處理的人員組成),制定嚴密的規章制度,對新發展人員實行集中食宿,每天集中上課培訓。同時,對新上線人員限制人身自由,收繳其身份證件、通訊工具、錢財,由寢食負責人集中保管。對意志動搖人員,實施精神控制、語言威脅等非法手段,迫使新上線人員盡快交款。
(三)具有反偵查能力。
為了逃避執法部門的打擊,他們上課培訓的其中一項內容就是如何應對執法人員檢查盤問,上課時間、地點不固定,經常變換地點。平時不準個人私自外出,確需外出必須三人以上結伴而行,對意志動搖人員則由專人跟隨監視。
二、幾點思考和建議。
非法傳銷案件社會危害性大,但缺乏物證書證等證據,難以認定非法經營的數額,以犯罪嫌疑人的級別及發展的下線人數作為逮捕判刑的標准缺乏法律依據,在審判時僅靠口供難以定罪量刑。
(一)立法滯後,現行法律依據難以操作。對傳銷或變相傳銷現行法律,包括1998年4月18日國務院《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2000年6月23日《公安部關於嚴厲打擊以傳銷和變相傳銷形式進行犯罪活動的通知》和2001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情節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以及刑法第225條第4項的原則性規定,非法傳銷要以非法經營定罪,必須是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非法所得1萬元以上才能達到追訴標准,而相關法規、規定及司法解釋還不健全,刑法第225條第4項對非法經營對何謂「情節嚴重」也沒有明確規定,實施治安處罰勞動教養也無明確規定,造成公安機關破獲該類案件後批捕難、起訴難、處理難。
(二)此類案件涉及人員眾多,體系龐雜,難以形成證據體系。傳銷案件機構龐大,人員結構情況復雜,網路組織嚴密,各線自成體系,由於參與非法傳銷人員絕大多數是外省人員,審訊查證極易出現上下線之間的斷層,致使下線向上線交納的款項難以認定,無法形成證據鏈條。
(三)證實非法經營數額的書證難以搜集。非法經營數額既要靠嫌疑人供述,又要有其他的書證證實。加之嫌疑人員具有一定的反偵查的經驗,經營過程中的體系圖、業績單、工資表、銀行卡等書證都及時銷毀或隱匿,難以查實,影響案件的認定。
(四)驅而不散,形成惡性循環。通過對110接出警調查,傳銷窩點分布集中的北園、沂州、金雀山等派出所轄區,每天接此類案件報警多達10起之多,驅散後很快又聚集,形成惡性循環。
(五)全民動員,強化防範。打擊非法傳銷犯罪活動,加強防範也非常重要。一是工商部門嚴格注冊手續審批;二是嚴格控制租賃房屋;三是通過暫住人口清理整頓,辦理暫住證從中發現線索予以打擊;四是號召社會各界群眾檢舉揭發犯罪線索。通過上述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傳銷人員的衣食住行,使其沒有立足之地。
不管非法傳銷的欺騙手段如何翻新,我們還是要永遠記住那句古老的俗話——天上不會掉餡餅。面對美麗的謊言,你要永遠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陷進傳銷狼窩。
1、陷入傳銷多半會被限制人身自由,並且傳銷人員眾多,要用智慧逃脫,強行逃走很可能會被毆打。
2、如果遇到24小時有人「跟蹤陪伴」軟監視自己,可以借機向路人求助,或者見到當地執法單位,交警、巡警、派出所、工商局、檢查院、立即躲進尋求幫助或者在錢幣或者紙條上寫上求助原因扔向窗外。
3、中國目前傳銷組織多數都是以「人性化」操作,不強迫威脅參與,可以隨時退出,要充份開動腦筋與傳銷人員周旋盡快離開,不要輕信他們的謊言,導致被「洗腦」。
4、冷靜面對,不要急燥害怕,控制自己的情緒,利用技巧與傳銷人員周旋。降低傳銷人員對本人的防憊心,找理由逃離傳銷組織。
例如:假裝相信傳銷組織謊言,身上沒錢參與,回家取錢為由離開。
假如被人騙進傳銷怎麼辦? - : 首先,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記住這句話,你會減少被騙的機會,同樣,你也會減少掉入傳銷陷阱的機會.找工作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警惕,當你投放簡歷後,有人在聯系你時態度非常的友好,在和你交流時,有和你拉近關系...
如果被騙進了傳銷組織,有哪些方法可以脫身? - : 陷入傳銷後,脫離傳銷組織的方法:1、如果遇到24小時有人「跟蹤陪伴」軟監視自己,可以借機向路人求助,或者見到當地執法單位,交警、巡警、派出所、工商局、檢查院、立即躲進尋求幫助或者在錢幣或者紙條上寫上求助原因扔向窗外.2、中國目前傳銷組織多數都是以「人性化」操作,不強迫威脅參與,可以隨時退出,要充份開動腦筋與傳銷人員周旋盡快離開,不要輕信他們的謊言,導致被「洗腦」.3、冷靜面對,不要急燥害怕,控制自己的情緒,利用技巧與傳銷人員周旋.降低傳銷人員對本人的防憊心,找理由逃離傳銷組織.例如:假裝相信傳銷組織謊言,身上沒錢參與,回家取錢為由離開.
陷入傳銷咋逃生我家有剛畢業的大學生被騙入傳銷組織,怎樣救他,他該 : 1、剛畢業的大學生陷入傳銷咋救他:如果說他自己堅決要做傳銷,你再勸他擺脫傳銷也沒用,即使他人跟你們回來但心還會在傳銷上,一有機會他還會去做傳銷.對此你們要找國家有關禁止傳銷的法律法規、政策給他看,找傳銷騙人的說明和典型事例給他瞧,讓他醒悟. 2、如果說他認識到傳銷的危害性,下決心要擺脫傳銷組織的控制但又無法自救——困難重重,幫助他的唯一途徑只能是向他所在地的公安、工商部門舉報和求助,請他們幫助解救——放心吧,對誤入歧途加入傳銷組織的人有關部門不會為難他的. 傳銷組織戒備森嚴,如果說你們自己去解救的話會很危險的.所以不要自己去.
如果有人被騙去做傳銷了該怎麼辦 : 非法傳銷的從業者他們整天學習怎麼樣編織所謂的"善意的謊言"!整天做的就是怎麼維系這個謊言不被識破.但當他們走到最後的時候會發現自己給自己挖了一個"美麗的陷阱"! 所以要自己認識到這是一條不歸路,明白每天編制的謊言都是用來網住自己命運的,千萬不要走到歧途,現在來得及,尋求法律的幫助吧
如果被騙進傳銷組織,如何盡快逃脫 - : 進去多久,別怕,傳銷組織只會騙人做傳銷,不會暴力,你別明顯反抗,沒有危險,如果剛進去,只要堅持要走,別鬆口,死活不做,最多一個月,就會放你走
被騙入傳銷組織應該如何自救: 其實很簡單的,你要是進去了,裡面有很多人都是稱兄道弟,那你就要注意了,那就是進入了傳銷組織了.這時你就要想辦法自救了.這時,你可以給他們說你要出去買東西之類的話出去.不過,你買東西他們也不會讓你去的很遠.還有,就是在你出去的時候,你身邊一定有人陪在你左右.這時,你不要妄想甩掉他們.而你要做的就是等待機會.比如說剛好有警察路過,你就往那方向邊跑邊叫來引起警察和周圍群眾的注意.一般來說這方法都能自救成功.你獲救以後,如果你有什麼親戚朋友還在裡面,你就可以帶當地警方去傳銷組織的窩點.我就說這么多了.但願你好運不要騙進去.
被騙去做傳銷怎麼辦? - : 先裝作願意和他們一起,因為做傳銷的人很狠的, 取得他們的信任,在找機會報警,那樣你就是英雄了 謝謝!!!
如果被騙入傳銷組織會有什麼後果 - : 如果運氣好的話你出來會脫胎換骨,如果運氣不好的話,那麼你會傾家盪產,甚至你家庭也一樣,父母,親戚,朋友都會和你疏遠,所以呢,要以誠相待,對待你的親人父母,反正你就不要叫你家裡拿錢就好,不要相信他說的什麼鬼話,
如果不幸被騙傳銷,該怎樣面對和逃脫? - : 砸開傳銷之鏈 干傳銷賺錢嗎?傳銷是怎樣賺錢的?傳銷賺的是誰的錢?參與傳銷的人員中究竟有多少人賺到了錢?傳銷怎樣使一名正常人被引誘入局成為痴迷者?隨著蘭山警方偵破的涉及14個省市、參與者達2000餘人、涉案金額一千萬余元的...
如果在找工作中/被騙去搞傳銷,咋辦? - : 應盡快脫離控制,及時報警解決.脫離傳銷組織一般有以下方法:1、記住地址,伺機報警.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首先要掌握自己所處的具體位置,樓棟號,門牌號等,如果沒有這些,可看附近有沒有什麼標志性建築,暗中記下飯店、商場等名...
⑶ 徐鶴寧傳銷頭目。他們為什麼騙人。
你都說了他是傳銷頭目,傳銷就是靠騙錢來錢的。傳銷的運作模式在中國是不允許的,有的國家好像可以,但是中國是不允許這種運作模式的,這種運作模式其實就有一點。把所有人的錢收集起來拿到最高,然後經過這錢,經過他們的這一條線的是可以分到這個錢,但是最上面有一個隱形的老總。也就是這個隊伍從一開始建起來的時候,他們就在最上面,然後他們有。心臟和自己的親戚分散在這些隊伍裡面。做到隨時管理,觀察報告這些下面的人的一舉一動。在他們需要讓他們去幫他們騙錢的時候做到一個。幫助別人忽悠幫助騙別人去幫他騙錢的一個這個工作。而且有的傳銷隊伍為了能夠達到控制別人的目的,也為了能夠拉近更多的人和拉進他們想要的一些人,其實這些人包括各行各業裡面的精英孬種,這些他們甚至會使用非常不人道非常兇殘恐怖的手段去做一些涉黑的事情。我知道的就有一個傳銷團體,他們就是為了能控制三個小老闆和他們身邊認識的那些他們覺得不錯的社會上政治上關系好的這些人甚至給他們下葯編造謊言,甚至踢死他們未婚妻肚裡的孩子。甚至可惡的下葯給孕婦刮破孕婦肚裡孩子的羊水在孩子死於腹中,逼著別人去打胎。甚至找人裝這三個人出去行騙出去,給他們所謂的去拉人。而且還動員他們周圍的人跟他們一起,雖然那些人並沒有去做傳銷,但是動員他們一起去做這些事情,就為了那些人他們自己想要的人際關系。好以後給他們子女給他們自己找到需要的路的捷徑。而且當時他們這個隊伍是80年代末就建起來,90年代的時候還搶了別人,一對外國兄弟在重慶到成都的路上哪裡買的房子。甚至把人打傷進醫院,他們沒事兒就找人裝這兩個兄弟在他們住的那附近待過的地方到處去,傳言說是這兩兄弟打人。同樣的傷,那兩兄弟哥哥勉強在一個月後能夠爬起來,然後租了一個車帶著他完全不能動的弟弟回國。而他們裝的人和所謂的受害者在這件事情出了第五天,就在他們那兩兄弟待過的地方到處去宣傳,然後說自己身上痛。他們甚至為了他們的傳銷,在兩千年的時候,他們的孩子長大了。從小是被熏陶傳銷,而且是未來的生活,是定了目標的,就是進入這個隊伍。他們會謊言會碰瓷兒。甚至有的還裝著某老闆的老婆去別人真老婆那裡去叫囂。甚至去找那些別人。會的一些他們覺得高職位的一些能力,比如說建築師。裝修。甚至是軍人。當時非常流行的這些職業。他們去找這些職業的人和他們成為朋友去詢問他們生活中遇到的一些趣事,工作上遇到的一些趣事,還有包括一些簡單的他們行業的裡面的術語或者是什麼,別人沒有任何的懷疑,反正就是聊天就告訴了他們,但是沒想到他們拿去就包裝成自己的,然後告訴別人這些。甚至還有裝著老闆裝著報社等這些自己是開報社,開什麼公司的這些。上一班有一點虛榮心,貪財心和喜歡攀高枝兒的那些老百姓跟著他們的後面,然後把他們騙入傳銷。所以說並不是這一個傳銷頭目,他們為什麼騙人,其實是所有的傳銷,只要是做傳銷的,待上了一兩年的,他們都會形成一種習慣。也就是喜歡去跟別人比拼一下,就算他沒有,他自己都會用在傳銷那邊學會的這些東西去給別人比,哪怕是他根本就沒有這些。而且為了拉一個人進入傳銷,他們會量身給這個人訂做騙局,等拉進去過後,前一兩個月可能三個月或者是四個月,是專門學習上面的這些知識,也就是他們要求背的拿來講課的。等到學的差不多都背的差不多的時候,他們就會慢慢的一點一點教他們怎麼去騙人,別人忍受不了的就離開了。能夠忍受的,覺得自己都投進去錢了,想把這筆錢賺回來再走的這些人,他們就會一點一點的踩踏它的底線,直到他底線一降再降,最後降得沒有同情心,也沒有同理心。跟著他們一起去騙人,一起去恐嚇別人。所以傳銷的危害並不是人們表面上看到的軟體,別人不準別人走,或者是嗯,別人要逃走,把別人打傷,逼著別人跳樓這么一點點。看著很恐怖,其實在裡面只是冰山的一角.如果遇見傳銷了,先最好是撥打12315,如果他們有軟體人,這些自然方面的可以報警110。哪怕你知道了手上沒有證據,你也要撥打12315,因為這樣的話,那邊可以把這件事情記一下,然後想辦法去查。
⑷ 我想舉報傳銷,該去哪個部門舉報
確定是傳銷組織並掌握了證據的,可以向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舉報,如果是暴力型的傳銷組織,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舉報。
《禁止傳銷條例》第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舉報傳銷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調查核實,依法查處,並為舉報人保密;經調查屬實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4)記者進監獄訪問傳銷頭目擴展閱讀: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發展人員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你親朋好友加入,最後讓你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
⑸ 傳銷頭目手下有300人頭目能判刑多少年
《禁止傳銷條例》已經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條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在我國現行《刑法》中,尚沒有非法傳銷罪這個罪名。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非法傳銷不構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3月29日給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復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情節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中規定:「對於1998年4月18日國務院《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發布以後,仍然從事傳銷或者變相傳銷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這是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首次對非法傳銷予以定性,明確將其歸入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這一大類中,規定非法傳銷活動可以以非法經營罪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構成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如果不是直接組織者、策劃者,而是被指使的,會被處以罰款及拘留,遣返。
⑹ 貴州傳銷頭目李堯江在哪個監獄服刑
記者在貴陽市第二看守所,見到團伙頭目李堯江。李堯江稱,傳銷就是利用親情、友情等情感因素來牽絆人,他也是受害者。可當他「上總」後,發現這是一個騙局時,已經身不由己。他覺得自己走上不歸路,更多的是不懂法,所以他希望後人多學習法律,這樣才不會盲目無知地犯法。
朋友騙朋友的分贓游戲發展3個下線就能上一個平台被捕的李堯江,今年35歲,加入傳銷組織5年了,目前已成為所謂的「老總」,占據貴陽傳銷團伙的金字塔尖位置。
2008年,李堯江在朋友的邀約下去了廣西南寧玩耍,朋友好吃好喝招待他,同時向他灌輸了輕松賺大錢的信息。
「別人『洗腦』一般要一周時間,我2天就同意投資了。」李堯江說,當時他就是抱著賭一把的心態投資,「虧了就算,可如果賺了呢?」
於是,李堯江放棄了蒸蒸日上的服裝生意,轉而把錢投入所謂的「陽光工程」中,並發展了2個朋友作為自己的下線,給朋友許下一個共同富裕的美好諾言。
一般發展3個下線就能上一個平台,為此,他自己填補了另一個下線名額的經費,以此來保住自己的位置。
2009年初,李堯江被派到貴陽市觀山湖區進行傳銷,他剖析人物性格,如何才能正中下懷讓朋友相信你的話,並利用已經成熟的傳銷運營模式欺騙朋友和家人。
至此,朋友欺騙朋友,大家很快就成為了一個等級分明的傳銷團伙。
「老總」炫富鼓勵下級以為能輕松賺錢就拉人入伙截止被抓時,李堯江已凈賺了100萬元,這些全是體系中朋友騙朋友,入伙後來的費用。
傳銷組織中達到A級的「老總」們,謊稱將非法所得45%「上交」給國家,但其實是中飽私囊。除了少部分作為傳銷營運經費外,大部分錢被「老總」用來置辦行頭,購買高檔A貨,租憑豪車等炫富,鼓勵「老總」等級下面的傳銷員繼續努力。
2011年5月,大學畢業不久的李斌在深圳做財務,月收入3000元。朋友告訴他在貴陽投資,比一般打工的更能掙錢。見朋友穿著光鮮,先後帶他去貴陽市政府、貴陽市城鄉規劃館,看過去的金陽和現在金陽的發展趨勢,並拿出紅頭文件和稅票,告訴他這是西部大開發工程,投資即可獲利。
「我當時半信半疑,還找城鄉規劃館附近的保安等人打聽了貴陽的經濟狀況,感覺這里經濟不是很發達。」李斌說,可是在朋友的再三蠱惑下,他覺得面前有這樣一個輕松賺錢的機會,怎麼能輕易放棄。於是,他向朋友、親人許下同樣的謊言,在慾望和貪婪中迷失了自我。2012年6月,他成為李堯江團伙骨幹,基本上達到老總等級,先後發展了65名親人和朋友入伙。
對此,貴陽警方特別提醒:組織策劃傳銷是違法犯罪行為,參與傳銷、為傳銷提供經營、培訓場所和貨源、保管、倉儲、互聯網信息服務等便利條件,均屬違法行為。希望廣大人民群眾自覺識別傳銷、防範傳銷、抵制傳銷。
「從來沒想過會有一天被抓,我並不知道這是違法的。」說這話時,李堯江很平靜。他稱被朋友騙入傳銷時,並不知道傳銷是什麼,對傳銷沒什麼概念,只知道投資「陽光工程」可以輕松賺錢,也就是因為「貪」和「無知」,他才走到今天這一步。
相比看守所里其他因搶劫、盜竊被關押的人,李堯江覺得他們是知法犯法,而自己則是無知,犯法了都不知道。
對此,李堯江對後來人提出了三點建議。
1.做人不要「貪」,不要相信天上會掉餡餅這種好事,不可能不經勞作就能輕松賺大錢。
2.對於朋友、親人的邀約投資,不要盲目信任,盲目掏錢,一定要清醒分析所謂的投資是做什麼,靠什麼盈利。
3.學法懂法。不要因為不知道傳銷是犯法,就深陷其中,觸碰了法律,遲早會受到懲罰。
⑺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被關看守所,是先批捕後抓人的,現在在看守所已經兩個月了,會被判刑嗎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一定會判刑1年以上,承認他掙了八萬塊錢可能判刑2--3年,檢察院審訊以後37天內批捕移送法院等待判刑,關押幾個月要接受多次審訊,還要戴手銬腳鐐拉倒外面指認犯罪現場,審訊的時候要抱頭蹲在地上被戴著手銬去審訊室,還要把手腳牢牢銬在審訊椅上連續幾個小時審訊。
在37天之內被檢察院批捕了就要關押幾個月等法院判刑,判刑以後送到監獄服刑。看守所犯人經常每天勞動十幾個小時, 犯人勞動是看守所的主要收入來源(獄警的獎金收入),所以勞動的強度很大,基本是早上6點開始除吃飯和交班時間,一直要干到晚上12點,有時任務多加班到凌晨3點,天天吃不飽。
看守所犯人都是睡大通鋪,30多犯人擠在一個十幾平米的監舍,吃飯勞動拉屎放屁都在裡面汗臭氣味非常難聞。一年四季只能洗冷水澡,違反監規犯錯會戴著手銬腳鐐關禁閉,挨打,帶特製的重型手銬纏腳鐐(手銬腳鐐還纏還一起的,整個人C形,手掌貼著腳板),坐老虎凳等等懲罰,做老虎凳最慘,剛開始手腳浮腫,用不了一天就會全身浮腫,也避免不了有打架的然後就是關禁閉,坐老虎凳。
⑻ 一個國外電影,講述了一個女記者到監獄采訪監獄長,被恐怖分子劫持。
暗藏殺機
描述:
一名警察被枉判並被投入到一個戒備森嚴的監獄。他察覺到有一群恐怖分子策劃在這所監獄中放置一枚原子彈,這名身處虎穴的警察,必須解除掉這枚炸彈,拯救拉斯維加斯……
⑼ 傳銷頭目被抓後怎麼判刑
傳銷頭目屬於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9)記者進監獄訪問傳銷頭目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同時指出: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⑽ 記者早就曝光說高天古道涉嫌傳銷和非法集資,但國家為什麼到現在還不逮捕高天古道的傳銷頭目
逮捕??怎麼逮捕?基本上要麼是好幾百好幾千號人 要麼是不知真相的以為是國家項目的人民群眾 怎麼逮捕? 唯一的做法就是遣返 但是遣返了 由於精神控制又回來了 根本沒有辦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