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有關遺體捐贈的問題
要點:遺體捐獻志願者需詳細填寫《江西省紅十字會志願捐獻遺體申請登記表》,市民可到江西省紅十字會領取該表,江西各地市也都設有登記點。此外,志願者成功實現捐獻願望後,根據捐獻者或者家屬的意願,完成火化後,家人可以將骨灰領回。 (註:其他省區、城市也能前往該處、地的紅十字會咨詢登記)
其他摘要:遺體捐獻相關立法現狀如何?江蘇省能否為遺體立法?為此,記者采訪了中國衛生法學會理事、衛生部立法專家田侃教授,田教授指出:現在遺體捐獻國家衛生部並沒有專門立法,在1979年衛生部頒布《屍體解剖規則》中,最早提到規定「捐獻的屍體可以解剖」,1997年,南京成立第一家紅十字會捐獻遺體志願者之友組織,2000年12月15日,上海人大常委會公布了大陸第一部遺體捐贈地方性法規《上海市遺體捐獻條例》。目前在沒有完整法律規范的情況下,捐獻者本人、直系親屬和受捐獻方應共同簽定協議,最好經過公證,協議體現幾個原則,如自願、無償、知情同意、公正公平、尊重人體、保密,不能違反既有法規。因為各個地方存在差異,風俗習慣的不同,對於遺體捐獻進行全國專門立法還不是很成熟。但根據目前江蘇省經濟文化的發展程度,制定相關地方性法規的條件還是具備的。如果進行立法,其內容大概包括主要6個方面的內容:立法的目的、捐贈器官移植的原則、摘取器官的條件、許可證制度、器官移植的實施(如實施提灌移植的醫生和判斷人體死亡的醫生不能是同一人),違法者的法律責任和監管職責。據田教授介紹,在國外捐獻遺體很簡單。例如在辦駕照時,只要你表示願意捐獻遺體,有關部門就會在你的駕照上貼上藍條。因為國外有法律規定,公民有無償捐獻遺體的義務,醫學教學機構可以依法接受。
黃永銘Cugar 摘選。(上述信息可靠)
另外,樓主呀,別人找捐助者難,如果是捐助出去的話,各個所屬機構會爭著要的。不難辦的。
2. 緬懷遺體捐獻的人 800字
《捐獻遺體,讓生命燦爛延續》
我市市民對捐獻遺體認識逐漸改觀 一邊是數千年來傳統觀念的「入土為安、死要全屍」;一邊是醫學研究機構遺體奇缺.而今,越來越多的遺體捐獻者站了出來,中國目前已成為器官移植總量位居世界第二的國家.今年8月25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衛生部在上海聯合啟動了建立人體器官捐獻體系,我省與天津、遼寧、上海等10個省、市獲批開展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據了解,在我國,每年約有150萬內臟大器官疾病患者等待器官移植,而器官移植手術僅有1萬例左右.而據統計,從2003年到今年5月,中國內地僅有130名公民逝世後捐獻器官.我市情況如何?連日來,記者進行了采訪.市紅十字會:登記自願捐獻者有25例 9月11日,記者采訪了贛州市紅十字會秘書長邱林英.她告訴記者,江西成為開展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的省份,這項工作主要由江西省紅十字會負責,作為設區市紅十字會暫不能直接接受自願者遺體(器官)捐獻,而是配合江西省紅十字會做好當地的登記、聯絡、咨詢等相關工作.說到我市目前遺體(器官)的捐獻情況,邱林英介紹,目前我市已有兩人成功捐獻了遺體或器官,其一是信豐的葉四崽,另一人是於都的謝惠蘭,兩人都已去世.翻開自願捐獻遺體登記冊,記者看到,2006年至2008年,我市共有16人到市紅十字會登記自願捐獻遺體(器官),而今年1月至8月,全市就有9人前來登記要求自願捐獻.據了解,此前自願捐獻者多為老弱病殘者,而現在已有身體健康的中年人、年輕人前來咨詢、登記,可見市民已開始改變陳舊觀念,對於遺體(器官)捐獻的意義認識也越來越高.市公證處:人們思想觀念還需改進 9月11日,記者走訪了贛州市贛南公證處,據該公證處一劉姓主任介紹,目前,我市只有個例成功的器官移植公證案例,且這個例器官移植是親人之間因病情需要前來公證.而對於將遺體(器官)捐獻給醫療組織或社會的,她表示公證處尚沒有接到此類公證案例.劉主任稱,公證行為雖然是公民私人行為,但本著對捐贈人負責的態度,有直系親屬存在的捐贈人,還是要求直系親屬簽字同意,才能進行遺體(器官)捐贈的公證.但由於受「入土為安、死要全屍」的傳統觀念束縛或其他原因,就是有親人自願捐獻遺體(器官),但可能得不到家人的同意而最後不能如願.劉主任說,捐獻遺體器官能給他人帶來生命的延續,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更是一個人崇高品德的體現.所以,她認為對於捐獻遺體(器官)還需人們進一步改變傳統觀念.捐獻者:希望他人因此獲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