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租房續交房租時需提交什麼材料
公租房續租提交材料
1、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原申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復核仍符合條件的,產權單位辦理續租手續。
2、公租房申請時,需要遞交申請材料,續租時又需要重新遞交,手續較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
3、續租協議(公租房年審符合手續續租合同簽訂)將寫清楚續租人員的姓名,續租的具體年限,還有租金的標准等等都會在續租合同中寫清楚。
❷ 公租房合同到期怎麼續簽
一、公租房合同到期怎麼續簽
1、公租房合同到期續簽流程如下:
(1)准備材料,在公租房合同到期的六個月前,就要准備續租的相關材料;
(2)提交申請,一般在租賃合同到期三到六個月內,向公租房管理部門遞交申請材料,包含個人的續租申請和准備好的材料;
(3)初審,公租房管理機關受理續租申請後,會對材料進行核實,一般在二十天之內能夠有初審結果;
(4)復核,材料通過初審後,會上報到當地的房管局;
(5)公示,對於復核通過的,還要進行公示程序;
(6)續租,經過公示期之後,和公租房管理機構簽訂新的合同,就完成續簽程序。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續簽怎樣計算賠償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續簽計算賠償標准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❸ 公租房續租需要哪些資料
需要《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身份證或戶口薄復印件、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住房情況證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復核仍符合申請條件的,產權單位辦理續租手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不再續租,承租人應當退出住房。
公租房是指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按照法律規定是不屬於個人所有的。一般是歸國家或是公共機構所有的、其價格一般是低於市場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