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上說的靈異事件是真的嗎,最近看到有關於靈異的事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靈異事件,指的是各種非自然,無法解釋的類似「幽靈」一類的怪事。但是,經過心理學家證實,靈異事件大部分是發生在一些狹小的空間,在這些空間里,通過人體的氣流很急,而那些發現所謂靈異生物的人,大多數是由於了解以往的歷史而產生了心裡發面的「暗示」。由於這類環境因素不斷地影響同一處地區,這些地區很快就會得到「鬧鬼」的名聲。
所以當然是假的!放心吧!只要你給我肯定。有妖怪我幫你!呵呵!
Ⅱ 發恐怖的信息會成真的嘛
都什麼年代了,還信這個,你發不發都沒事的。
別老相信這個,要真有鬼的話,也是在人心裡,自己嚇唬自己啊。
過去沒有手機,就用金鎖鏈的信來轉播這個,我收到過幾封,全撕了,到現在不也是活的好好的。
真有鬼,也不會用手機的簡訊方式傳播的,鬼的理論體系和科學體系本身就是相悖的,怎麼會用科學的手段傳播非科學的東西呢,太搞笑了。
Ⅲ 網上傳的靈異事件是真的還是假的我希望是真的
世界上絕對是沒有鬼的。 一、所謂「鬼魂現象」是某些人為了特殊目的而製造出來的,而且還在不斷的製造過程中,然而,事實的真相一步一步展現出來,使人們能夠認識到世界的本質。但是,如果沒有受過嚴格的科學訓練,不能透過現象看到本質,就很容易受到這些唯心觀念的支配。建議讀幾遍《自達爾文以來》,它可以幫您建立科學的世界觀,也能幫助您掌握科學的方法論。但是,沒有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恐怕不容易讀懂這本書; 二、還有以下的辦法,說白了鬼魂什麼的還是心理作用,既然你心裡有鬼,就給自己找個寄託,比如佛,這不是迷信呀,人還是應該有信仰,有寄託,比如有人知道世界沒有鬼,可是就是害怕,還有本來佛是假的,不會真的出來幫助你,但是他們還是把希望寄託在他們身上,感覺有了依靠,這樣就不怕鬼了; 三、在修辭的手法中有鬼,叫懶鬼或者酒鬼煙鬼。還有你做的鬼事情,出的鬼主意等等。
Ⅳ 最近我在qq上看到一個恐怖信息,說不轉發有親人會在一周後死亡,晚上還會見鬼,請問是真的嗎
假的,呵呵,我看到這種類似的信息不下100個,都沒什麼轉發,照樣活得好好的家庭美滿
Ⅳ 網上傳的那些所謂真實靈異事件真的是真實的嗎到底有沒有真實的靈異事件
大部分都是假的,不過的確也有真實的靈異事件,只不過現在媒體炒作太厲害,所以分辨不出來真假而已了。
Ⅵ 網上的消息99%都是假的嗎
隨著時代的進步,互聯網得到了飛速的發展,而這樣發展帶給我們的除了便捷之外,網路也成了一些虛假傳的滋生地,面對這些網路謠言,中招的不僅僅是那些,對互聯網不了解的中老年人,更有許多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學生,年輕人,他們也紛紛加入,造謠和傳謠的大隊伍中。這些行為不僅僅造成的,人們生活當中的困擾,更有甚者,甚至影響了整個經濟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其次,我認為媒體應該發揮輿論力量,作為媒體自身就不能信謠傳謠,要保證我們每一篇報道的真實性,可信性,對於那些瘋傳的網路傳言,我們應該積極調查,向社會和公眾紕漏那些傳言的真面目,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同時,作為各大衛視和廣播,我們應該在一個比較恰當的時間,播放普及科學文化知識的欄目,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意識和文化素養,培養公眾獨立思考的能力。
最後,網路監管部門也應該負起責任,對於網路上的傳言,應該及時的清除和澄清,並對造謠者和傳謠者,追究其法律責任,尤其是在自媒體時代,更應該鼓勵網民舉報,對於違法,傳謠者嚴肅打擊。
Ⅶ 網路上的信息有多少是虛假的
網路上的信息有很多都是假的,例如某音平台,百分之九十都是假的,都是劇本。
根據《刑法修正案》的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9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之一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7)網上傳的恐怖信息是真的嗎擴展閱讀
網路謠言往往會侵犯自然人的肖像權和名譽權,侵犯法人的名譽權。而這些侵權行為往往需要承擔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一些網路個人事件謠言的受害者可以據此追究造謠、傳謠者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