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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窗口暗訪問題

發布時間: 2023-02-22 01:45:32

㈠ 暗訪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首先公安暗訪調查是偵查手段之一,只要無其他違法行為,完全合法。

其次對於記者來說暗訪和卧底不隸屬記者的職務做法,只是記者的個人取證做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 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於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第一百五十二條 採取技術偵查措施,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措施種類、適用對象和期限執行。 偵查人員對採取技術偵查措施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對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獲取的與案件無關的材料,必須及時銷毀。 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獲取的材料,只能用於對犯罪的偵查、起訴和審判,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公安機關依法採取技術偵查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並對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㈡ 淺談基層派出所如何做好戶籍窗口工作

一、派出所戶籍窗口做好便民利民工作的重要性二、派出所戶籍窗口便民利民工作的現狀和原因分析1、民警便民利民意識不強,「冷、硬、橫、推」問題仍然存在。 個別派出所窗口民警在對待群眾工作中缺乏感情, 沒有切身體驗百姓生 活,關心百姓疾苦,為百姓排憂解難,沒有廣泛徵求人民群眾意見和建 議。 有的民警對上級機關下發的便民利民措施置之不理, 抱著完成任務,得過且過的心態工作,對待群眾的便民要求採取「冷、硬、橫、推」的態度。2、派出所戶籍窗口便民利民工作缺乏硬體保障。基層派出所戶籍窗口的辦公設施較落後,這無疑增加了群眾辦理業務的難度和時間,也增加了辦公民警的工作量;有些派出所戶籍窗口對辦公環境不重視,也一定程度影響了群眾辦理業務的效率。辦公環境是群眾來所辦事的第一印象,如果沒有整潔的環境、齊備的座椅、飲水機、老花鏡、膠水等物品,辦事的群眾自然感受不到便利。3、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實還需要嚴格監督。便民利民工作還缺乏有力的監督體制,部分窗口單位將其當做應付上級領導檢查的一個包袱,在日常工作中疲於堅持。採取多種形式的監督方式和獎懲制度,是確保便民利民工作長久開展的必要措施。三、派出所戶籍窗口開展便民利民工作的幾點對策從事公安工作以來,感受頗深的是做好派出所戶籍窗口工作難,做好派出所戶籍窗口的便民利民工作更難。戶籍窗口工作民警不僅要受理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等業務,隨時接受上級領導的明查暗訪和人民群眾的監督,還要在完成工作的基礎上讓群眾更滿意,讓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便利。所以派出所戶籍窗口民警要做好便民利民工作,要做好以下幾點:1、樹立服務型的工作理念,這是做好窗口便民利民工作的前提。一直以來,公安機關定位於管理機關,以管人者自居是我們一貫的工作作風。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安機關已從管理型轉變為服務型,派出所戶籍窗口就是最好的代表, 「有困難找警察」已家喻戶曉, 深入人心。 警察不是高高在上的發號施令者,而是人民的警察,是人民的公僕。作 為窗口工作者更要及時更新觀念, 找准工作定位, 以服務型的新形象面 向廣大群眾,履行好職責,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為群眾提供便民利民 服務。2、保障辦公環境,簡化辦事程序。按照公安部「人要精神、物要 整潔、說話要和氣、辦事要公道」的要求,保障民警良好的警容風貌、 辦公環境的整潔衛生和辦公設備的齊全。抓辦事程序,比如:實行「一 站式」服務、一次性告知,改變以往辦事群眾在村、派出所、戶籍窗口 來回跑多趟的現象。對手續齊全的,當場一次性辦理;手續不全的,一 次性告知所要帶的證件和需要辦的先期手續, 確保兩次完成。 進一步提 高群眾滿意率,樹立公安機關熱情服務便民為民的良好形象。3、創新工作方法,走出「窗口」為群眾服務。派出所戶籍窗口應 該針對轄區特殊人群和孤寡老人等實行上門服務。 將服務平台延伸到偏 遠鄉鎮。開展流動服務工作,依託派出所的警務室,推行戶籍民警駐村 工作制,積極開展送證上門,為群眾提供戶籍業務咨詢,切實為群眾做 好事、辦實事、解難事。4、建立戶籍窗口服務責任制,加強監督力度。戶籍民警自身要加 強責任感,對於在工作中出現的「冷、硬、橫、推」等問題,被群眾舉 報查實或者被明察暗訪發現的,要進行嚴肅處理。同時,要進一步加大 警務公開的力度,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和評議。

㈢ 暗訪是否合法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首先公安暗訪調查是偵查手段之一,只要無其他違法行為,完全合法。其次對於記者來說暗訪和卧底不隸屬記者的職務做法,只是記者的個人取證做法。
一、暗訪是否侵犯個人隱私權
記者的偷拍暗訪要看實際情況的,不過,記者是有采訪權的,是這份工作所給的權利,可以揭露一些違法犯紀的事情,或者道德敗壞的事情。如果是狗仔隊那種做法的話,因該算侵犯個人隱私了。
二、隱私是指哪些內容
個人生活自由權。權利主體按照自己的意志從事或不從事某種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或無害的活動,不受他人干預、破壞或支配。個人生活情報保密權。個人生活情報,包括所有的個人信息和資料。諸如身高、體重、女性三圍、病歷、身體缺陷、健康狀況、生活經歷、財產狀況、婚戀、家庭、社會關系、愛好、信仰、心理特徵等等。權利主體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個人生活情報資料,例如,對公民身體的隱秘部分、日記等不許偷看,未經他人同意不得強制披露其財產狀況、社會關系以及過去和現在的其他不為外界知悉傳播或公開的私事等。個人通訊秘密權。權利主體有權對個人信件、電報、電話、傳真及談論的內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竊聽或竊取。隱私權制度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與現代通訊的發達聯系在一起的,信息處理及傳輸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個人通訊的內容可以輕而易舉地被竊聽或竊取,因而,保障個人通訊的安全已成為隱私權的一項重要內容。
三、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益有什麼不同
隱私權作為一項具體的人格權,性質上屬於絕對權和支配權,具有對世效力。任何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尊重隱私權,不得對之加以侵害或妨礙。個人信息權益並非具體人格權,而是一種受到法律保護的人格利益。隱私權人可以自行處分權利,如自行在網路上或向媒體公開其私密信息,但隱私是不能許可他人使用的。個人信息中則可以許可他人使用。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第五項,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要麼是取得隱私權人的「明確同意」,要麼是依據法律的規定,否則,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的處理他人私密信息的行為都構成侵害隱私權的行為。但是,對於處理非私密信息的個人信息,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條,要麼是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麼是得到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 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於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第一百五十二條 採取技術偵查措施,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措施種類、適用對象和期限執行。 偵查人員對採取技術偵查措施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對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獲取的與案件無關的材料,必須及時銷毀。 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獲取的材料,只能用於對犯罪的偵查、起訴和審判,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公安機關依法採取技術偵查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並對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㈣ 請問誰知到:公安機關督察人員暗訪工作規則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暗訪工作規則(試行)

(2009年3月5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保障高檢院檢務督察人員暗訪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工作暫行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暗訪是高檢院檢務督察機構的基本工作方式之一,是指對督察對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章守紀、檢風檢容等方面進行不公開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 暗訪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訪察到的情況及問題必須如實報告。
第四條 實施暗訪必須嚴格審批程序,由檢務督察室根據督察任務的需要提出工作方案,報督察長批准後實施。涉及檢察機關工作和隊伍建設全局性的重要暗訪,應當經高檢院檢務督察委員會研究通過並報檢察長批准。
第五條 暗訪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暗訪的目的;
(二)暗訪的對象和內容;
(三)暗訪的時間和地點;
(四)暗訪的行動方式和路線;
(五)暗訪工作人員的組成;
(六)暗訪的注意事項及紀律要求;
(七)暗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及應急措施;
(八)暗訪所需經費、取證設備及車輛等物質保障。
第七條 督察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工作方案開展暗訪工作,未經批准不得隨意改變工作方案。
暗訪過程中遇到緊急情況必須變更工作方案時,應當及時請示;緊急情況來不及請示的,應當慎重、穩妥處置,事後及時向督察長或副督察長補報和說明。
第八條 督察人員實施暗訪時,應攜帶工作證及督察證,並注意安全,必須有兩人以上方可進行,並指定一人擔任組長。
第九條 督察人員在暗訪過程中經督察長批准可以使用錄音、攝影、攝像設備,記錄所訪察到的實際情況。
必要時,可以邀請高檢院機關其他部門和專業人員配合暗訪。
第十條 督察人員在暗訪中,可根據需要由督察組組長決定轉為明察,但事後須向督察長或副督察長補報。
第十一條 新聞單位參與暗訪的,須經督察長批准,並由政治部宣傳部門配合進行。
第十二條 暗訪工作結束後,應當及時寫出暗訪工作報告,向檢務督察委員會報告暗訪情況。
第十二條 督察人員對暗訪中訪查到的問題,應當根據情況適時向被暗訪單位通報,並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三條督察人員對暗訪工作方案以及暗訪了解到的情況和取得的證據,應當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如有泄密的,應當責令檢討或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紀律追究其責任。
第十四條 督察人員必須嚴守紀律,聽從指揮,在工作中不得擅自行動,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委員會負責解釋。

㈤ 警察暗訪是不是騙人的

警察暗訪?警察暗訪什麼內容呢?警察也是可以暗訪的,具體是不是騙人要看情況啊。最好的辦法就是到當地公安局核實情況。

㈥ 公安來酒店暗訪出問題了怎麼辦

賓館的過錯,單位承擔,你的過錯單位會追究你的責任。
公安來酒店暗訪,一般是接到舉報,這時候查出問題不要想著矇混過關,必須按照法律執行,有過錯盡早交代承認,還會減輕處罰。警察之所以會現身酒店查房,想必大家也都知道原因,經常看新聞的朋友就會知道,有些酒店外表光鮮亮麗,實則背地裡卻操作一些違法的行為,這些違法的酒店犯罪情節輕就停業整頓,要是嚴重違法不僅僅是店鋪查封那麼簡單了。

㈦ 假如領導安排你到一個市級行政單位窗口進行工作作風的暗訪,你如何安排此事

這個不是紀檢部門公務員面試題吧呵呵。首先應當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安排好行程,既然是暗訪,就不應當事前通知暗訪單位。到達以後以一般辦事人員的身份請對方予以工作上的指引或協助,注意對方的辦事作風、辦事效率等。為了防止偏差,還應當向到此辦事的其他公民了解他們對該窗口辦事的綜合評價,以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這個是我的了解,希望對你有幫助。

㈧ 窗口工作遭遇「暗訪」,員工因說錯一句話被開除,官方是如何回應的

因為在一起「暗訪」事件中,隨口說了一句「實話」,在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貴陽高新區」)行政審批局政務大廳窗口工作的方明(化名),竟然遭到用人單位的開除。

方明表示,去年7月,在貴陽市營商辦督查組的一次「暗訪」行動中,他向暗訪人員說了一句「企業開辦一般需要兩三天」,給單位造成了負面影響,從而遭到高新區紀工委誡勉談話,之後被辭退。方明認為,他的這句話是根據工作中實際情況所說的,不能僅因為「說錯」一句話,就成為「替罪羊」被單位開除。

根據方明出示的貴陽市政府部門就該事件的回復中稱,辭退方明是根據《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於進一步規范派遣制人員招聘和管理的若干規定(試行)》中明確,對違紀違規被誡勉談話或全區通報及以上的派遣制人員退回派遣公司。

2022年2月11日,一位辦公室人員表示,對方明的處理是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的,不存在什麼問題。貴陽高新區人事組織部一位負責人則表示,他們是根據相關規定和管理辦法,對受到誡勉談話的方明進行辭退。

㈨ 淺議新形勢下公安機關窗口單位應如何提高服務質量

xx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股 王靜近年來,各級公安機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結合實際,不斷加大從嚴治警和依法治警的力度,通過開展「大走訪」、創建人民滿意活動和實行警務公開、便民利民服務等多種措施,使窗口單位不同程度存在的民警公僕意識淡薄、作風粗暴、接待群眾「冷、硬、橫、推」的問題有明顯改善,增進了與群眾的感情,尤其是基層派出所不斷推進新時期的公安工作和文明服務保障措施,進一步加強了公安隊伍建設,改善和密切了警民關系。一、在新形勢下,要下大力氣解決窗口單位的「冷、硬、橫、推」問題,務必要從提高服務質量上入手首先,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解決窗口單位「冷、硬、橫、推」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基層單位特別是派出所的工作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是公安機關的重要對外窗口,是貫徹落實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方針的關鍵環節。要充分認識到,解決這個問題,只要公安機關上下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堅持不懈,就一定能夠取得成效,樹立起公安機關、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其次,各基層窗口單位要認真貫徹《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嚴格考核,結合實際制定行為規范和具體整改措施,切實轉變基層工作作風。最後,各級公安機關要逐級建立責任制,對民警個人工作中出現的「冷、硬、橫、推」問題,被群眾舉報查實或者被明察暗訪發現的,要進行嚴肅處理。同時,要進一步加大警務公開的力度,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和評議。二、要以「人民群眾是否滿意」為根本標准,帶著感情做群眾工作,找到窗口單位「冷、硬、橫、推」問題存在的症結基層窗口單位「冷、硬、橫、推」問題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基層公安幹警在對待群眾工作中缺乏感情,沒有切身體驗百姓生活,關心百姓疾苦,為百姓排憂解難,沒有廣泛徵求人民群眾意見和建議。1.注重實踐,解決民警同群眾的感情問題。同人民群眾的感情問題,就是對人民群眾的態度問題,同人民群眾的關系問題,這是公安機關落實「嚴格執法,熱情服務」要求的根本保證,也是長期以來制約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瓶頸和頑症。窗口單位公安工作要以深化民警同群眾的感情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克服以往單純說教、灌輸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的缺點和不足,在深入群眾、了解群眾、服務群眾中,通過民警自身的認識和感受,達到溝通心靈、促進理解、進而增強感情,提高民警嚴格執法、熱情服務自覺性和主動性的目的。其積極意義就在於在實踐中體驗、在自我教育中提高,從民警的內心深處真正打牢民警同群眾的感情基礎。2.以實實在在的基層窗口單位的踏實工作有力地推動整體工作,形成信息靈、反應快,群眾支持的良好態勢。那些基礎工作聽起來沒什麼新鮮事,做起來卻是一項「苦差事」,正是這樣,窗口單位才日益顯出蓬勃的生命力,發揮出對公安整體工作的推動作用。要規范責任區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區民警的工作目標和工作方向,工作任務更加量化。其次,要拓寬信息渠道,增強工作主動性,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最後,要在「調解難」、「查證難」等問題上實現突破,提高辦案效率。群眾真正需要的往往不是問題是否得到解決,利益和要求是否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而是是否有人真正能關心、理解他們,他們就會最大限度的讓步。即使問題一時解決不了,他們也會給與最大限度的體諒。民警與群眾平等相處,說話知心,所營造的氣氛就足以體現出民警對群眾的真誠。3.在基層窗口單位如派出所提高服務質量使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水平和作風在群眾工作中得到了鍛煉和提高。群眾工作使民警直接面對群眾,直接面對各種各樣復雜棘手的問題,在逼著民警必須不斷提高群眾工作水平的同時,也使民警時刻接受著群眾的監督。三、強化窗口建設,完善各項便民利民措施,外樹形象,內強素質,爭取得到廣大群眾的普遍認可1.堅持「一次辦、立即辦、全天辦、公開辦」的快捷服務 。 (1)限時辦結各類手續。對合理、正當的落戶、遷移、登記、居民身份證等事宜,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理,一時難以辦結的,要在期限時間內予以辦理。(2)各級窗口單位要加強服務工作,做到每天有專人接待,對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做到件件有結果,事事有答復。2.堅持開展基層工作的全方位服務,即全程服務。(1)積極解決治安熱點、難點問題。盡最大努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治安熱點、難點問題。一時難以解決耐心地向群眾做出答復,取得諒解。(2)定期向群眾報告工作。各所和民警每月向單位、群眾報告一次工作, 徵求意見和建議。(3)認真接受群眾監督。設立群眾監督台、公開監督電話,接受執法執紀監督員和警風警紀監督員的工作監督,制定改進工作措施。(4)窗口民警熱心解答群眾在辦理戶籍、證件事宜中的疑難問題保證群眾順利辦完,不出現差錯。3.堅持文明服務。(1)警務公開、全天候為群眾服務。各所和民警都設立警示牌、留言牌、公開欄、宣傳欄,統一印製「明白紙」,便民服務手冊,公開辦事程序及戶籍手續,晝夜為群眾服務。(2)嚴格按標准收費。按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注收費,不亂收費,不超額收費,不打白條。(3)把文明用語、忌用語列印成冊,民警人手一份,使每名民警說話文明,舉止得體。4.開展多種形式的熱情服務。(1)便民利民上門服務。批准、辦結、退回的各種手續、證件,由民警送到群眾家中或上門幫助完備,不讓群眾跑第二趟;對烈軍屬、孤寡、殘疾等有特殊困難的農戶定期走訪,幫助解決困難。(2)單位和群眾上門辦事,不冷漠,不刁難,不推諉,熱情接待,快速辦理。對不屬自己職責內的要禮貌地告之其應找的具體部門。綜上所述,進一步提升窗口服務質量,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思想,就要切實改善服務態度,提高辦事效率,從窗口單位實際出發,從人民滿意的地方做起,從人民不滿意的地方改起,樹立求真務實的思想作風,狠抓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用制度來規范行為,以此構建和諧警民關系。

㈩ 窗口服務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有

1、窗口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問題。整改措施:
(1)加強全體工作人員業務理論學習,重點掌握行政許可、服務型窗口建設知識,增強理論素質和工作能力。
(2)強化市行政服務中心和單位的學習、業務骨幹輪流講課等制度落實,使學習經常化、制度化,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
(3)創新學習方式,結合外出學習考察等形式,吸收先進理念和經驗,促進工作思路措施創新。
2、窗口行政審批改革需進一步深化的問題。整改措施:
(1)結合當前服務窗口和單位職能的工作實際,深入開展工作調研,深入探討當前進一步深化窗口行政審批工作。
(2)轉變工作職能,不斷建全的完善行政許可審批機制,切實做好行政審批工作。
3、審批與服務界定不清的問題。整改措施:
(1)牢固樹立服務理念,全面梳理現有的行政審批事項,從業務受理、材料審查、勘察驗收、領導簽發直到發放批件各個環節,逐項制定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的內部辦理工作流程,作為每個辦理事項必須遵循的規范。
(2)牢固樹立服務理念,以服務相對人和群眾滿意為標准,注重細微服務,開展延伸服務,強化政務公開,完善監督機制,塑造陽光誠信服務品牌,開展標准化窗口創建和主動聯系企業反饋意見活動,搭建軟環境建設優質平台。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窗口單位服務規定》第三條 窗口單位接待和服務群眾,必須堅持依法、公開、公正,便民、利民和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執法,熱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