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訪問題得不到解決怎麼辦
信訪是公民表達意見、進行投訴、舉報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途徑,而信訪機構受理受訪申請後,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並且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那麼多次信訪不處理還能怎麼辦?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一、多次信訪不處理還能怎麼辦
申請信訪後,信訪機構多次不處理信訪事項的,申請人可以向上一級信訪機構申請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
第三十二條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分別作出以下處理,並書面答復信訪人:
(一)請求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予以支持;
(二)請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據的,應當對信訪人做好解釋工作;
(三)請求缺乏事實根據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不予支持。
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作出支持信訪請求意見的,應當督促有關機關或者單位執行。
第三十四條 信訪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復查。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並予以書面答復。
二、信訪三級終結什麼意思
信訪三級終結是批同一信訪事項,按照法定程序,經過三級行政機關依次做出處理意見、復查意見、復核意見後,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終止受理該信訪事項,該信訪事項處理終結。信訪人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根據逐級信訪的信訪原則,作出信訪三級終結的機關一般是指從設有專門信訪機構的行政機關開始上延至三級,比如:從鄉鎮開始則是縣、市即終結了。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信訪條例》的規定,申請信訪後,信訪機構多次不處理信訪事項的。申請人對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復查。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進行咨詢。
『貳』 信訪化解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多舉措狠抓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確保實現「遏總量、減存量、不出事、防反彈」的工作目標,取得顯著成效。
——領導包案,強化責任。逐案落實包案領導,明確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化解時限、信訪人意見;重點排查梳理一批時間跨度大、超期未辦結,辦結後群眾繼續信訪的疑難復雜信訪積案,嚴格落實「一案一策」,建立積案化解台賬,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實際情況、能夠解決問題、務實管用的化解方案。
——因案施策,分類化解。按照「三到位,一處理」的工作要求,對超期未辦結、辦結後群眾繼續信訪的信訪案件實行分類化解。一是對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專題研究分析,找准問題症結、責任主體,交辦到有權處理的責任單位處理。二是積極推動按照法定途徑解決問題,按照法定程序優先的原則,引導信訪群眾通過法律渠道解決。三是對「三跨三分離」信訪案件,事發地有權處理部門是處理和化解的主辦責任主體,要主動協商有關地方和部門推動積案化解;信訪人戶籍地和常住地黨委政府承擔協辦責任,要積極配合、協助化解和穩控;主辦和協辦雙方要加強溝通配合,不推不拖、合力解決。積案分類化解情況實行掛賬動態管理和銷號制度,化解一件銷號一件。
——強化宣傳,規范秩序。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對群眾的合理訴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決,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為信訪人採用本條例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
『叄』 如何做好新時期的信訪維穩工作
一、信訪維穩問題產生的主要因素
1、歷史遺留問題較多。信訪問題的出現,多數是在特定時期累積的歷史遺留問題。這些信訪問題時間跨度大,個性特徵強,歷史成因復雜,且基本沒有政策支持,沒有可以參考的案例和工作指引,是造成信訪問題甚至集體訪、纏訪鬧訪、重復訪的重要原因之一。
2、工作責任意識欠缺。建築企業的用工量大,工人流動性強,且建築產業工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對事理理解不夠明白。另一方面,少數建築企業管理人員對員工或建築工人提出的問題政策宣傳解釋太少,或應該解決的問題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員工感覺自己的切身利益沒有受得應有的保持,以致引發信訪問題甚至集體上訪事件。
二、強化責任,構建問題解決機制
1、強化領導責任。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這是做好新形勢下信訪維穩工作的根本保證。企業要始終把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創建企業內、外部穩定的環境,構建和諧社會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高度重視員工群眾的來信來訪。
特別是要落實以黨委書記為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一崗雙責」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信訪維穩領導責任制。要明確企業主要領導、主管領導所承擔的責任,嚴格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制度和追責制度,建立信訪維穩工作長效機制,使更多的信訪問題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
2、強化企業責任。企業要及時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如果企業存在「等、靠」思想和「不敢辦、不會辦」的行為,信訪問題的矛盾就可能被推到本單位之外,推給了上級機關。
為此,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要從強化企業的責任主體入手,在明確企業黨政主要領導的責任的基礎上,要求企業做到三同步,即信訪穩定工作必須與安全生產、與企業改革發展同步進行。
建築企業可能通過建立「企業—項目管理單位—工程項目部—班組」多級聯動的信訪組織網路體系,設立信訪聯系人接待制度,從做好信訪初訪開始,各類信訪問題能夠及早得到妥善和有效解決,切實解決矛盾和糾紛,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大局。
三、源頭防範,超前開展化解工作
對一些員工雖然未反映,但可能隨著形勢的變化引發矛盾甚至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問題,企業應堅持做到未雨綢繆,心中有數,立足早發現、早處理,及時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
一方面,企業要增強民主意識,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另一方面,要見微知著,強化矛盾排查機制,按照「排查得早、發現得了、控製得住、解決得好」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專項排查,做到排查、防範、梳理、分析、調處、化解、穩控相結合,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穩控和超前化解。
四、多措並舉,及時妥善解決問題
解決問題,是做好信訪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築企業,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筆者認為,要從如下幾點開展工作:
一是要深入實際,掌握實情。企業和信訪維穩工作人員對職工群眾的信訪初訪,要引起高度重視,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研究分析,取得第一手資料,對矛盾的實質及時做出全面客觀的判斷。
二是要明確責任,分級負責。按照「項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職工群眾反映的每一個問題,都要堅持首問負責制,實施接訪單位全程負責,直至問題徹底解決。
三是要講究工作方法。企業要加大做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加強宣揚,正面引導。信訪維穩工作人員既要文明熱情、耐心細致地宣傳政策法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又要堅持原則、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發新的矛盾。
五、教育規范,積極推動依法信訪
一要加強對信訪員工的教育引導。企業信訪工作人員要通過開展《信訪條例》宣傳和法制教育,引導員工群眾正確看待企業改制過程中利益格局的調整,正確處理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的關系,自覺維護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二要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那些不依法信訪、無理取鬧的上訪人,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進行批評教育,積極推動依法信訪秩序。
六、動之以情,切實維護職工權益
「熱情」,就是要對來信、來訪的群眾滿腔熱情。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要做到熱情,首先要有感情。只有對人民群眾有深厚的感情,愛得深、理解得深,才能有熱情。處理信訪問題的過程,不僅是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過程,更是做好職工思想教育工作、密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的過程。
職工上訪,一方面說明我們的工作還沒有做好,員工還有不滿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職工對我們還充分信任,希望並依靠我們給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我們只要堅持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的為職工群眾著想,真正把他們的困難當作自己的困難,把他們的呼聲當作自己的責任,把他們的合理願望和訴求當作自己努力的目標,從思想上、行動上落實,千方百計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才能贏得廣大職工群眾對我們企業的支持和信任。
從筆者多年從事建築企業信訪維穩工作的經驗來看,對待上訪人員必須有濃厚的感情,要堅持做到「三心」。
首先要有耐心。要相信絕大多數職工群眾,無論職工群眾一時的情緒多麼激動,言語多麼尖銳,我們都要以平和的心態,做好耐心的安撫勸導工作,堅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其次要有恆心。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無論有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難,我們也要想方設法為其解決,要讓職工群眾看到信訪人員為解決問題而付出的努力。
第三要有真心。要站在群眾的角度,充分考慮他們的難處,在具體生活、生產上給予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幫助。總而言之,要堅持帶著感情做好工作,真正做到把辦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的過程,變成疏導安撫職工情緒的過程,變成為職工群眾排憂解難的過程,變成密切聯系群眾的過程。
(3)幫助政府解決信訪問題擴展閱讀
基層信訪維穩工作人員是企業開展信訪工作的骨幹力量,他們對企業、對項目的基本情況相對比較了解,在化解矛盾糾紛,針對性地做好職工群眾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有比較明顯的優勢。
因此,基層單位的領導幹部和信訪維穩工作人員要站在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主動承擔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切實關心職工群眾尤其是困難家庭、困難職工的工作、生活,准確把握隊伍思想脈搏,及時跟進做好思想工作,力爭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
在新時期新的形勢下,信訪維穩工作人員既肩負著維護企業和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使命,又擔負著宣傳國家政策、教育引導職工群眾的政治責任。
要做好建築企業的信訪維穩工作,必須始終保持政治敏銳性和清醒頭腦,緊跟發展形勢和時代要求,學習掌握好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養、政策理論和業務知識水平,並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深入基層,調查了解職工群眾思想情況,掌握動態信息,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為企業生產經營發展創造良好、穩定的環境,保持企業穩健持續實現新的發展。
參考資料:中國期刊網-在新形勢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的幾點思考
『肆』 信訪案件的處理程序和方法
法律分析:信訪形式有來訪、來信、來電、網上舉報等。 處理程序和方法:1、登記來訪情況。 登記信訪人的基本情況,登記人數、姓名、身份證號、所屬單位、人員身份、之前信訪單位等。 2、聽信訪人陳述,了解信訪人反映的問題共有幾個,各屬於什麼性質的問題。 3、答復受理范圍。 根據信訪人反映問題辨認信訪人的訴求應該歸哪些部門管,哪些屬於紀檢監察機關受理,哪些不屬於紀檢監察機關受理,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給予答復。 4、業務范圍內的,進一步聽取其詳細介紹情況。 每個問題盡量了解全面,了解清楚被反映人、線索來源、信訪要求、真實動機與目的。 群眾信訪目的與動機多種多樣。 5、填寫信訪舉報登記表。 由工作人員提出處置意見,報領導拿出最後處置意見。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為信訪人採用本條例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
第四條 信訪工作應當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通過聯席會議、建立排查調處機制、建立信訪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負責人應當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聽取信訪工作匯報,研究解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伍』 如何解決當前的信訪問題
一、重視信訪工作,提倡「小題大做」
對工作中那些易被輕視的問題、易被忽略的小環節,務必「小題大做」。一是小事當作大事辦。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凡是把小事當作大事來辦的,就平安無事;凡是把大事當做小事來辦的,就必然要出事。對於幹部職工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門應當做「大事」來認真對待,謹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身體力行親自辦。對於信訪工作,領導班子成員應做到經常下基層聽民聲,經常接訪查民情,經常辦訪解民憂;應定期過問信訪工作,親自辦理重點信訪案件。三是齊抓共管協力辦。就是做到工作推進和維護穩定並舉,分管的業務工作與穩定工作並重,不能只重業務工作而忽視穩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穩定工作為托詞上推下卸。作為班子成員,無論分管哪項工作,都應樹立處理信訪問題到我為止的觀念,為維護穩定大局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二、排查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
排查不穩定因素是抓好信訪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只有通過不斷排查,才能不斷發現問題,從而解決問題。一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觀六路」,又達到「耳聽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力求「面面俱到」。對不穩定因素的排查,應注意重點從征、管、查、審批等方面扎實細致地抓好。二是建立信息員隊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網路,健全了信息預警機制,可能引發不穩定的苗頭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時反饋,才能早拿預案、早作處理、減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擊行動,所以應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層層明確責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實將不穩定因素排細排足,早作處理,不留隱患。
三、多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立足「利為民謀」
胡錦濤總書記強調,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所以在工作中要做到以民為本,執政為民。一是樹立科學發展觀。在處理幹部職工反映問題特別是信訪工作中,應認真吸取教訓,做到求發展不以損害幹部職工利益為代價,單位再困難也不與幹部職工爭利益,堅持立足實際求發展,真心實意待幹部職工。而是盡心盡力為群眾辦實事。對群眾上訪反映的每一件事,應盡心盡責,認真對待,哪怕群眾反映的問題只有1%的道理,應以100%的努力去幫助解決。三是注意不能突破政策底線。對一些群眾反映的問題依照法律法規確實解決不了或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一時難以解決的,應耐心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千萬不能輕易突破政策底線亂開「口子」,以致引發更多的矛盾。
四、多引導信訪者的上訪行為,善於「教育規范」
應注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尤其是要打消上訪者趨上心理,教育引導其就地解決問題。一是應堅持不懈地深入到幹部職工中去,認真扎實地做好信訪法規的宣傳工作,使上訪者進一步了解「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信訪原則,進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識,引導他們就地反映、解決問題,做到依法有序逐級上訪。二是加大對國家信訪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使上訪幹部職工打消借訪獲利思想,增強政策觀念,意識到通過合法渠道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違法上訪不但不能獲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淵。三是要通過正面教育為主與依法處理相結合的辦法,規范其上訪行為,教育其依法上訪反映問題和解決問題。
五、探索解決信訪穩定問題的辦法,做到「與時俱進」
IT工作在當前的發展中面臨著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有關方面的應對政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而發展中的信訪問題又日趨復雜,涉及面大的信訪問題和群體性的信訪問題又明顯增多,這就需要在解決、處理信訪問題時與時俱進,不斷探索創新。一是對幹部職工反映的一般性問題,明確專人辦理,定期督查回訪,確保處理到位。二是對矛盾集中、涉及面廣、問題復雜、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信訪問題,區別對待、慎重處理、嚴防事態擴大。對其中反映問題確屬應該合理解決的,明確責任,責成專人或成立專班,及時處理解決,必要時可以實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予以解決;對混在上訪幹部職工中策劃、組織、指揮鬧事的不法分子和借機進行打砸搶的典型分子,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三是對長期無理纏訪、惡意鬧訪、干擾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少數違法上訪人員,要在思想教育疏導的前提下,適時依法處理和探索依法處理,同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對策,制定出合理合法,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為規范信訪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確保IT工作長治久安、健康發展。
『陸』 如何破解社會和諧穩定,信訪矛盾問題獻計獻策
一、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基礎性工作,更加註重落實好各項民生政策,優先保障民生支出。針對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相關政策,全力推動落實。
(二)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完善決策機制和程序,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徵集制度,鼓勵和引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工作獻計獻策。對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要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充分考慮大多數人的利益。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剛性門檻,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並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在評估中要充分聽取信訪、維穩、綜治等部門的意見。健全決策糾錯改正機制,實時跟蹤決策實施情況,及時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適時決定是否對決策予以調整或者停止執行。落實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決策者的黨紀政紀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堅持依法辦事。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強化各級幹部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事務,堅決糾正限制和干涉群眾正常信訪活動的錯誤做法。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防止以鬧求解決、以訪謀私利、無理纏訪鬧訪等現象發生。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於不作為、亂作為的,依法追究責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實行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肅查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違法行為,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進工作作風。發揚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決突出問題。總結推廣幹部進村入戶、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記民情日記、建民情檔案等做法,堅持與群眾共同分析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做到聯系群眾而不脫離群眾、服務群眾而不損害群眾、解決問題而不引發問題,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二、進一步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渠道
(五)健全公開透明的訴求表達和辦理方式。完善民生熱線、視頻接訪、綠色郵政、信訪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視群眾來信尤其是初次來信辦理,引導群眾更多以書信、電話、傳真、視頻、電子郵件等形式表達訴求,樹立通過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決問題的導向。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大力推行陽光信訪,全面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建立網下辦理、網上流轉的群眾信訪事項辦理程序,實現辦理過程和結果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增強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把辦理工作置於群眾監督之下,提高信訪公信力。
(六)突出領導幹部接訪下訪重點。把領導幹部接訪下訪作為黨員幹部直接聯系群眾的一項重要制度,與下基層調查研究、深入聯系點、扶貧幫困等結合起來,提高工作實效性。省級領導幹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廳級領導幹部每季度至少1天、縣(市、區、旗)領導幹部每月至少1天、鄉鎮(街道)領導幹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訪接待場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接待群眾來訪,省、市及其工作部門領導幹部一般不接待越級上訪。在堅持定點接訪的同時,更多採取重點約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下基層接訪、領導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資源集中用於解決重大疑難復雜問題、檢驗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督查問效上。
(七)完善聯合接訪運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要求,在市、縣兩級全部實行聯合接訪,減少群眾信訪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進駐聯合接訪場所責任部門的動態管理,做到信訪問題突出的責任部門及時進駐,信訪問題明顯減少的責任部門有序退出;推行律師參與接訪、心理咨詢疏導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進問題解決。
(八)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信訪條例》,加快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嚴格落實《信訪條例》關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健全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進一步強化屬地責任,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訪接待部門對應到而未到省級職能部門反映訴求的,或者省級職能部門正在處理且未超出法定處理期限的,或者信訪事項已經依法終結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九)充分發揮法定訴求表達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嚴格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對涉法涉訴事項不予受理,引導信訪人依照規定程序向有關政法機關提出,或者及時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完善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信訪事項受理辦理制度,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熱情服務。完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訴求表達方式,使合理合法訴求通過法律程序得到解決。加強司法能力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健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工作機制
(十)完善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各級信訪聯席會議綜合協調、組織推動、督導落實等職能作用,形成整合資源、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工作合力。根據實際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組成和專項工作小組設置,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任務,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特別注重從政策層面研究解決帶有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問題。
(十一)健全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工作機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等辦法,認真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建立信訪聽證制度,對疑難復雜信訪問題進行公開聽證,促進息訴息訪;規范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對已審核認定辦結的信訪事項不再受理;健全信訪事項協商會辦等制度,明確相關責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力度。
(十二)健全統籌督查督辦信訪事項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信訪聯席會議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督查督辦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的力度。對久拖不決、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黨委和政府督查機構督查范圍;採取有針對性的方法,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的跟蹤督查和問效。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訪部門開展督查,重視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等建議。
(十三)健全科學合理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改進和完善考核方式,綜合考慮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人口數量、地域特點、信訪總量、訴求構成、解決問題的質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設置考核項目和指標,不簡單以信訪數量多少為標准進行考評,推動各地區把工作重點放在預防和解決問題上。堅持量化考核和綜合評議、上級評議和群眾評議、平時考核和階段性考核相結合,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經常性教育疏導機制。認真研究把握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特點和規律,教育和引導群眾正確認識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確立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心理預期,自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通過建立政務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聯系群眾、體察民情、回應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聯網時代做好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實基層基礎
(十五)健全基層組織網路。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財力投向基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創新黨組織設置,推動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層民主管理機制,落實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制度,充分調動群眾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建立健全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
(十六)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完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制度,組織老幹部、老黨員、老模範、老教師、老軍人等參與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相關工作。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優勢,做好組織引導服務群眾和維護群眾權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導政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辦公場所等形式,發揮好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群眾參與機制和激勵機制,把群眾工作觸角延伸到家家戶戶;引導村(社區)制定符合國家法律的村規民約,運用道德、習俗、倫理的力量調節關系、化解糾紛。
(十七)加大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從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預防上來,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製得住、處理得好。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加強信息匯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會、民情懇談會等做法,充分發揮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信息員、調解員的作用。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訪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把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認真組織推動。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體制,為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提供組織保障。加大問責力度,對損害群眾利益、造成信訪突出問題的,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推諉扯皮、不認真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十九)強化輿論引導。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高度重視對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大力宣傳黨委和政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艱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績,大力推廣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典型經驗和做法,發出主流聲音,樹立正確導向;選擇典型案例,向社會曝光無理纏訪鬧訪、違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處理的行為。
(二十)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重視和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根據形勢任務需要,不斷充實信訪工作力量。完善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和中青年幹部到信訪部門、信訪幹部到基層一線掛職鍛煉制度;選拔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到信訪部門工作,重視信訪幹部的使用,深入開展信訪幹部交流工作,增強信訪幹部隊伍活力,不斷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准確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新特點新規律新要求,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努力提高帶著責任和感情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提高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提高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柒』 信訪辦的職能和作用是什麼
信訪辦的職能和作用是什麼?1、綜合協調。
信訪問題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上下一起努力,各個部門齊抓共管,構建信訪工作的一個新格局。
構建信訪工作格局,領導重視是前提,部門協調是個關鍵。
2、督查督辦。
在實際工作中,有一些信訪問題難以化解,更多的主要原因是由於一些地方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或是行政不作為、亂作為造成的。
加強督查督辦,能夠促進信訪問題的解決,更能夠樹立起信訪部門的權威。
3、行政監督。
表面上看,信訪問題的難以化解,直接原因是一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不作為、亂作為造成的,深層次原因是其具體行政作為缺乏有效監督造成的。
4、信息匯集分析研究。
信訪工作部門具有信息渠道來源廣、掌握信息全面的優勢,有著貼近基層群眾,匯集意見建議,進行信訪信息分析、信訪問題調研、當好領導參謀助手的作用。
《信訪條例》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信訪工作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訪人的原則,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信訪工作機構)或者人員,具體負責信訪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是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
(二)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
(三)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四)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
(五)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對本級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捌』 新形勢下如何做好信訪工作
信訪工作作為一項涉及民主參與、權利救濟、糾紛解決、社會治理的綜合性、系統性工作,需要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完善信訪工作機制,統籌運用各方資源力量,綜合運用各種方法手段,形成綜合治理工作格局。做好信訪工作至關重要。
第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資源力量,增強信訪工作聯動性、協同性。樹立互聯網思維,增強團隊精神、協作意識,統籌協調有關部門資源力量,形成聯動協作、綜合施策的局面。調動有關部門、單位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形成信訪聯治、矛盾聯調、工作聯動的格局。要進一步落實職能部門源頭預防和解決問題的責任,誰產生問題、誰化解矛盾,屬於哪個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哪個部門就要負起責任,決不能推諉、敷衍、拖延。
第二:統籌運用專門隊伍和社會力量,努力形成信訪問題共治局面。新形勢下,面對復雜多樣的信訪問題,既需要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激發內在活力,也需要運用好市場化、社會化機制,釋放社會共治的巨大能量。要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努力建設一支對黨忠誠可靠、恪守為民之責、善做群眾工作的高素質信訪工作隊伍,不斷提高運用新知識、新技術破解信訪工作難題的能力水平。
第三:統籌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形成共同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的新格局。研究新型矛盾糾紛規律特點,建立更多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及時有效化解征地拆遷、勞動爭議、醫療衛生等領域矛盾糾紛。廣泛推行微信調解、網上調解、電視調解等方式,加快建設類案檢索、調解結果預判等信息系統,引導當事人對調解結果形成合理預期,提高調解質量和效率。
拓展資料:
信訪工作關乎黨和政府的形象,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主要負責同志要當好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好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建立完善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督促各有關部門、單位履行職責、做好工作,為做好新形勢下信訪工作提供堅強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