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未經本人同意把照片發到網上屬於侵犯肖像權嗎
如果未經本人允許將照片上傳到網上不一定構成侵犯肖像權罪,因為法律中規定了侵犯肖像權也是需要未經被人同意以及以營利的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當上傳到網路上並不是為了謀取一定的利益也是不會構成侵犯肖像權的,但是如果是醜化公民或者是進行人身攻擊也是會構成侵犯肖像權的。一、未經本人同意把照片發到網上屬於侵犯肖像權嗎?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知,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道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專損害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侵犯肖像權也作出一些相應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贏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屬民肖像權的行為。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二、肖像權的特點
1.肖像權的權利主體只能是自然人納兆。只有自然人才擁有肖像及其肖像權利。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由於不存在客觀的、能夠獨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權。(法人的「企業形象」不是指人的肖像,而是有關法人的經營、規模、管理、效益、資信以及產品質量等綜合狀況及社會評價。)
2.肖像權也具備一種財產利益,這種財產利益是通過肖像權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產生的,它允許肖像權人在一定的范圍內有限度地轉讓肖像權,允許他人製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並從中獲得應有的使用價值。
3.肖像權還是一種標識性人格權,具有基層性。基本作用在於以外貌形象標識人格,藉以辯識每一個特定的自然人。(而姓名權是通過文字元號標識人格)。
公民也是可以依法享有肖像權以及其他人身權的,公民自己可以對自身的肖像權進行處分同時也是可以禁止他人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隨激亮意的明茄寬使用和侵犯,在發生了侵犯肖像權的行為後也是可以要求侵權方停止侵權行為並消除影響,當造成的損失後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
Ⅱ 沒有經本人同意隨便把照片發上網是犯法嗎
沒有經本人同意隨便把照片發上網是犯法嗎?
肖像權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採用攝影術或者造型藝術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內的形象的作品。
肖像權為人格權之一種,是自然人對於肖像的製作權和標表使用權。法律上的肖像為自然人人格的組成部分,肖像所體現的精神特徵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轉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質利益。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是基於肖像上多方面體現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肖像權規定,肖像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未經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權保留使用權。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協商,如拒不撤銷者,可依法進尺碰帶行起訴,申請司法保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
未經本人同意把照片發到論壇, 中國什麼法規定不許把照片未經本人同意發到網上?
現行法律的相關規定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吵爛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侵犯肖像權也作出一些相應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25條規定,廣告主或廣告經營者在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形象的,應事先取得他人的書面同意;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根據陵蘆上述標准,一般情況下,只要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並以營利為目的使用肖像,就構成侵權。
用微信不經本人同意用照片文字侵犯人犯法嗎
理論上是侵犯的。
祝你好運
未經本人同意隨便翻自己的更衣箱是否犯法
當然是違法的。
一、從性質上看,侵犯了你的個人隱私權;
二、視情節嚴重,你可以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例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等。
未經本人同意將本人照片上傳微博但沒有言語辱罵本人這算犯法嗎?
算是違法行為 可以去法院起訴
1、肖像是藝術地再現自然人的外貌形象。
2、肖像具有物的屬性。
3、肖像是肖像權的客體,表現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
4、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5、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在游戲中出售玩家真人照片未經本人同意犯法嗎
如果他本人不追究,也不會有人來找你麻煩,如果他起訴你說你侵犯了他的肖像權,你就犯法了,為了避免以後的麻煩,還是不要使用的好。
沒有經本人同意就把照片發到了微信朋友圈是不是侵權
沒有經本人同意就把照片發到了微信朋友圈,是不是侵權要看具體情況的。
依據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以贏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另外,如果是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下面是司法解釋和法律規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贏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未經本人同意擅自發照片到群里違法嗎?
這個事情的性質屬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從事情本身來講,由於情節輕微僅是不當行為。但如果被人利用產生不良後果被起訴,則你將承擔一定的責任(當然主要責任還是在於利用它的人)。
Ⅲ 如果有人未經本人同意,把我的照片發去社交網路還人身攻擊,能去法院起訴嗎
可以的,因為沒經滾哪兄過本人同意把你的相片發到網路上,是侵犯你的肖像權,你是可以向法緩枝院提大襲起訴訟。
Ⅳ 別人未經允許私自發本人照片可以賠多少
照片侵權賠償多少錢需要根據圖片權利人員的實際損失來進行確定,或者是通過圖片侵權人的實際侵權的數量來進行確定。如果說圖片權利人他的實際損失是幾千元到幾萬元,就直接按照幾千元幾凳手萬元賠償。一、根據法律規定照片侵權賠償多少錢?
發生圖片侵權,賠償標准應按照以下因素順序確定。
1、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的實際侵權數量;
圖片侵權應先考慮實際損失,即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給權利人帶來的實際損失。
2、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無法估算的,賠償標准還可以按照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多少來估算需要賠償的數額。
3、上述都無法確定時,由法院根據棗明嫌具體詳情來判決。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的非法盈利都無法估算時,法院將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分析具體的情形,最後根據實際的情形來確定賠償的多少。
二、著作權侵權法律依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三、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是什麼?
但在實際圖片著作權侵權案件中,存在如下客觀問題:
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計算。
(1)由於著作權是一項無形資產,其權利無形性使其遭致侵權十分容易,侵權行為難以發現,侵權損失根本無法計算。
(2)即使發現圖片著作權侵權行為,但由於信息時代圖片傳播的便捷性和廣泛性而導致的圖片著作權人的收益增加經常輕易覆蓋這部分損失,也使侵權損失難以計算。
(3)即使存在著作權侵權損失,如何確定損失范圍也是個問題。其次,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違法所得難以確定。如前所述,著作權作為一項無形資產,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利潤根本無法計算。侵權人實施圖片著作權侵權行為,有兩種可能的結果:一是實際未因此獲得收益;二是實際已因此獲得收益,但侵權人故意將其收益降至最低點,如採取虛假的會計處理,將不應計入成本的費用計入產品成本或提高成本價格、數量,來沖抵圖片著作權侵權行為所帶來的收益。更有甚者,侵權人將其獲利轉移,如通過關聯交易轉移,導致根本無帳可查或查賬成本高昂。因此將侵權所得作為賠償著作權人損失的計算依據缺乏科學性和可執行性,很難對著作權人提供足夠的賠償保障。
在當代社會,無論是照片還是圖片主要是具有一定的獨創的性質,符合我們國家關於作品的范圍要件規定的話,那麼就需要按照著作權法當中的規定來進行槐型保護。此時如果存在侵權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話,那麼必須要對於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Ⅳ 有人不經過我同意就把我的照片爆在網上,請問這算犯法嗎,我該怎麼辦
如果未經本人允許將照片上傳到網上不一定構成犯罪,因為法律中規定了侵犯肖像權也是需要未經被人同意以及以營利的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當上傳到網路上並不是為了謀取一定的利益也是不會構成侵犯肖像權的,但是如果是醜化公民或者是進行人身攻擊也是會構成侵犯肖像權的。
法律分析
網上亂發別人的照片算違法的,侵犯了肖像權,但不等於犯罪,具體的還要根據對方的目的來確定。如果對方是為了盈利而這樣做的話,有可能會構成犯罪。網路侵權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不一定會犯法,一般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如果在網路上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可能會涉嫌侮辱罪或者誹謗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即是犯法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網站刪除,對造成的損失由上傳人承擔。如果經要求刪除而網站不刪除,對擴大影響造成的損失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權以及其他人身權的,公民自己可以對自身的肖像權進行處分同時也是可以禁止他人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隨意的使用和侵犯,在發生了侵犯肖像權的行為後也是可以要求侵權方停止侵權行為並消除影響,當造成的損失後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Ⅵ 未經本人同意發照片如何承擔責任
有的時候有可能會遇到自己的照片被其他人未經同意就發到網路上面去了,對方的這種行為已經嚴重的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未經同意發照片如何承擔責任
未經過本人同意上傳他人照片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一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不受侵害】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請求權】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千零一十八條 【肖像權】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製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過影像念森、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肖像權消極權能】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肖像權的內容包括:
(1)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
(2)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污。
1.肖像製作專有權
就攝影而言,即通過照相將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膠片、相紙或其他物質載體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轉化為肖像的全部過程。
肖像製作專有權內容包括:一是肖像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會的需要,自己有權決定自我製作肖像或由他人製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的同意或授權,擅自製作自己的肖像。非法製作他人的肖像,構成侵權行為。
在理解「肖像製作權」時,我們經常是以為只要不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就不構成侵仔掘畝權行為,這是對法律的一種誤解。嚴格意義上的理解應當是:是否侵害肖像製作專有權,取決於製作人在製作時是否取得了肖像權人的許可,未經許可進行製作的——即使是以私藏為目的,不會侵害肖像權人直接的利益,那麼,同樣構成侵害製作肖像的專有權。以攝影人來說,你只要拿著照相機對准了自然人進行肖像攝影,如果肖像權人不同意而強行拍照,就是一種侵權行為。
2.肖像使用專有權
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質載體上(製作出來),使獨立於世,可以為人們所支配、利用。盡管肖像的利用價值有普遍的意義,但享有使用專有權的只能是肖像權人。其基本內容是:
一是自然人有權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並通過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滿足和財產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二是自然人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並決定從中獲得報酬(這需要與使用人平等協商,簽訂肖像使用合同)。三是自然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3.肖像利益維護權
公民專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散歷得干涉和侵犯。內容是:一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允許製作自己的肖像;二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允許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對自己的肖像進行毀損、玷污、醜化和歪曲。一般原則是:公民對自己的形象的再現權——有權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觀物質媒介上和空間里的再現自己的形象的權利;公民有權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權利。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方私自發照片這樣已經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權,即使沒有造成什麼嚴重後果對方也應當進行賠償,如果因為照片的流出而造成了其他方面的不利影響,那麼自己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
Ⅶ 未經本人同意亂發我照片怎麼處理
法律主觀:
未經別人同意,私自在網.上發布別人照片,只有用於商業目的或者進行毀損、破壞、辱罵等人身攻擊的,才構成對肖像權的姿判侵犯,即犯法。公民享有肖像權,經本人同意的,任何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營利為目的,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滾冊談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 侵犯公民肖像權 的行為。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大碰像。
Ⅷ 未經本人同意亂發我照片怎麼處理
未經本人同意亂發照片處理如下:
1、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
2、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污;
3、肖像製作專有權就攝影而言,即通過照相將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膠片、相紙胡顫或其他物念沖質載體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轉化為肖像的全部過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條
合理實施下列行為的,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
(一)為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在必要范圍內使褲高敗用肖像權人已經公開的肖像;
(二)為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三)為依法履行職責,國家機關在必要范圍內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四)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五)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合法權益,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其他行為。
Ⅸ 未經拍照人允許,私自發布照片算犯法嗎
沒經過本人同意就拍照如果沒有發表,沒有用於盈利活動,則不違反;反之則是違法的,屬於一種侵犯肖像權的行為。所謂肖像權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和耐察製作喚茄、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畝肢像。
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