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沒有經本人同意隨便把照片發上網是犯法嗎
沒有經本人同意隨便把照片發上網是犯法嗎?
肖像權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採用攝影術或者造型藝術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內的形象的作品。
肖像權為人格權之一種,是自然人對於肖像的製作權和標表使用權。法律上的肖像為自然人人格的組成部分,肖像所體現的精神特徵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轉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質利益。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是基於肖像上多方面體現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肖像權規定,肖像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未經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權保留使用權。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協商,如拒不撤銷者,可依法進尺碰帶行起訴,申請司法保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
未經本人同意把照片發到論壇, 中國什麼法規定不許把照片未經本人同意發到網上?
現行法律的相關規定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吵爛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侵犯肖像權也作出一些相應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25條規定,廣告主或廣告經營者在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形象的,應事先取得他人的書面同意;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根據陵蘆上述標准,一般情況下,只要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並以營利為目的使用肖像,就構成侵權。
用微信不經本人同意用照片文字侵犯人犯法嗎
理論上是侵犯的。
祝你好運
未經本人同意隨便翻自己的更衣箱是否犯法
當然是違法的。
一、從性質上看,侵犯了你的個人隱私權;
二、視情節嚴重,你可以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例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等。
未經本人同意將本人照片上傳微博但沒有言語辱罵本人這算犯法嗎?
算是違法行為 可以去法院起訴
1、肖像是藝術地再現自然人的外貌形象。
2、肖像具有物的屬性。
3、肖像是肖像權的客體,表現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
4、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5、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在游戲中出售玩家真人照片未經本人同意犯法嗎
如果他本人不追究,也不會有人來找你麻煩,如果他起訴你說你侵犯了他的肖像權,你就犯法了,為了避免以後的麻煩,還是不要使用的好。
沒有經本人同意就把照片發到了微信朋友圈是不是侵權
沒有經本人同意就把照片發到了微信朋友圈,是不是侵權要看具體情況的。
依據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以贏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另外,如果是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下面是司法解釋和法律規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贏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未經本人同意擅自發照片到群里違法嗎?
這個事情的性質屬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從事情本身來講,由於情節輕微僅是不當行為。但如果被人利用產生不良後果被起訴,則你將承擔一定的責任(當然主要責任還是在於利用它的人)。
㈡ 未經本人同意把照片發到網上屬於侵犯肖像權嗎
如果未經本人允許將照片上傳到網上不一定構成侵犯肖像權罪,因為法律中規定了侵犯肖像權也是需要未經被人同意以及以營利的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當上傳到網路上並不是為了謀取一定的利益也是不會構成侵犯肖像權的,但是如果是醜化公民或者是進行人身攻擊也是會構成侵犯肖像權的。一、未經本人同意把照片發到網上屬於侵犯肖像權嗎?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知,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道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專損害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侵犯肖像權也作出一些相應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贏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屬民肖像權的行為。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二、肖像權的特點
1.肖像權的權利主體只能是自然人納兆。只有自然人才擁有肖像及其肖像權利。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由於不存在客觀的、能夠獨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權。(法人的「企業形象」不是指人的肖像,而是有關法人的經營、規模、管理、效益、資信以及產品質量等綜合狀況及社會評價。)
2.肖像權也具備一種財產利益,這種財產利益是通過肖像權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產生的,它允許肖像權人在一定的范圍內有限度地轉讓肖像權,允許他人製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並從中獲得應有的使用價值。
3.肖像權還是一種標識性人格權,具有基層性。基本作用在於以外貌形象標識人格,藉以辯識每一個特定的自然人。(而姓名權是通過文字元號標識人格)。
公民也是可以依法享有肖像權以及其他人身權的,公民自己可以對自身的肖像權進行處分同時也是可以禁止他人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隨激亮意的明茄寬使用和侵犯,在發生了侵犯肖像權的行為後也是可以要求侵權方停止侵權行為並消除影響,當造成的損失後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
㈢ 網路上傳播他人照片犯法么
法律分析:(一)我國目前仍未出台正式關於隱私權保護的專門法律,作為肖像權時,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必須有兩個前提,一是用於贏利為目的,二是侵犯的當事人的名譽權,二者只要有其一即可。(二)可以通過兩個途徑解決:一是向法院起訴,要求賠禮道欠及經濟賠償;二是向公安機關報案,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㈣ 上傳裸照違法嗎
上傳伍蘆的照片沒有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則為侵犯他人的肖像權。 上傳的照片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則構成對他人隱私利益的侵犯,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受害人還可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惡意上傳別人裸照會坐牢,惡意上傳別人裸照屬於侵犯別人肖像權和隱私權,如不嚴重,則由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涉嫌刑事犯罪。如果他人的裸照是屬於露骨宣揚色情的淫穢物品的,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路用戶,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公民的裸照是公民的隱私,任何人和單位未經應予不能私行公布與眾,這是侵犯公民隱私權,嚴重的涉嫌冒犯侮辱罪。如果未經當事人同意的話就在網上租神發布 那就要負法律責任 。單就拍攝裸照而言,並不存在違法的問題。如果裸照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偷拍,或者是在戀情結束之後,在未徵得對方同意的前提下仍保存既往裸照,甚至拍裸照目的就是為了日後傳播或者作為要挾當事人的工具,就不是單純的道德問弊橘虧題了,已經涉嫌侵犯隱私權,或涉嫌其他違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八條 製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製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路、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㈤ 沒有經過他人同意 上傳照片上網,犯法嗎
法律分析:犯法。未經他人允許,私自傳播他人信息、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屬於侵犯了他人權益,是法律不允許的違法行為。法律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喚鎮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戚鏈仿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高纖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㈥ 在網上發布別人的照片違法嗎
網上亂發別人的照片算違法的,侵犯了肖像權,但不等於犯罪,具體的還要根據對方的目的來確定。如果對方是為了盈利而這樣做的話,有可能會構成犯罪。
一. 一般原則
公民對自己的形象的再現權——有權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觀物質媒介上和空間里的再現自己的形象的權利; 公民有權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權利。
二. 法律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 肖像權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 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
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三. 侵犯肖像權賠償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 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 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 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 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 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 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6)網路可以隨便上傳照片嗎擴展閱讀:
案例:
近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肖像權、隱私權糾紛案,該院依法判決被告萍鄉某體育公司在「微信公眾號」上向原告方某賠禮道歉,並賠償方某經濟損失500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2016年2月25日,原告方某在萍鄉某體育公司開辦的健身會所繳費辦理了健身年卡。9月3日,方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分享一條內容「本人今日從易經中悟得一枚瘦身方,現在贈予有緣人」並附九張照片。
9月21日,被告公司的員工易某在朋友圈分享的一條內容「與其找一千個理由證明自己不是懦夫,不如用一個結果證明自己是勇士,堅持鍛煉的效果!堅持的人是值得我們佩服的!趕緊加入我們吧!」並附四張照片,其中三張系方某在微信中分享的個人照片,另一張為易某的微信二維碼圖片。
方某通過好友得知自己的照片被易某擅用,且該條內容已被廣泛傳播。同日下午,易某將方某的照片全部刪除,隨後雙方就此事進行溝通,就如何賠償的問題,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方某將該公司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公民的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受法律保護。被告以盈利為目的,未經過原告的同意,利用原告的照片為自己公司進行商業宣傳,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權。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法院網-審判-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