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推進信訪制度法制化進程
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新時期群眾工作的一個重要平台,在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及時反映社情民意、著力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國家信訪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以探索創新的精神,不斷健全體制機制,全力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1至10月份,全國信訪形勢總體平穩,信訪總量同比下降2.1%,並呈現出「信升訪降」的良好趨勢。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這對改革信訪工作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為我們深化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確了任務。
第一,進一步暢通和拓寬信訪渠道。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是保障公民申訴權利,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聯系的重要舉措。按照方便群眾及時就地反映訴求的原則,認真負責地做好辦信接訪工作,切實提高辦理質量和效率。大力推廣民生熱線、視頻接訪、綠色郵政、網上信訪、信訪代理等做法,構建快捷高效的群眾訴求表達新通道。在市、縣兩級全部實行責任部門聯合接訪,實現信訪事項的「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推行律師參與接訪、心理咨詢疏導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進問題解決。實行網上信訪受理制度,建立以互聯網為依託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國網上信訪受理平台,引導群眾多上網、少走訪,讓「數據多跑腿,群眾少跑路」,逐步把網上信訪作為解決信訪問題的主渠道。國家信訪局今年7月1日起,全面放開網上投訴受理內容,取得初步成效,受到社會和群眾的廣泛好評。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徵集制度,引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工作獻計獻策。
第二,依法規范信訪工作。深入踐行法治理念,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訪工作的能力,不斷提升信訪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依法規范信訪工作內容。各級信訪部門嚴格按照《信訪條例》規定辦理信訪事項,嚴格實行信訪與訴訟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信訪部門對涉法涉訴事項不予受理,並告知信訪人依照規定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或及時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切實維護司法權威。嚴格規范信訪工作行為。依照《信訪條例》規定的程序和期限,認真登記、受理、辦理信訪事項,並及時答復信訪人。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嚴格落實《信訪條例》關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越級上訪。配合法制部門對《信訪條例》貫徹落實情況開展執法檢查,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剖析原因、提出建議,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實施好《信訪條例》,推進信訪工作法制化。
第三,大力推行「陽光信訪」。全面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建立「網下辦理、網上流轉」的群眾信訪事項辦理程序,將接訪、辦信、督查督辦、網上投訴等全部信訪事項都在網上流轉,把受理、辦理和結果等通過網路公開,實現信訪事項的「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建立「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體系」,把辦理群眾利益訴求的工作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今年11月1日,啟動了群眾滿意度評價試點工作,從明年1月1日起全面推開。建立信訪聽證制度,對疑難復雜信訪問題進行公開聽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工作者及其他社會知名人士參加聽證會,通過陳述、質證和辯論、評議、合議,進一步查明事實、分清責任,找准適用依據,作出公正處理;聽證過程向群眾公開,聽證結果向群眾公示,增加信訪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信訪公信力。
第四,全力推動信訪問題有效解決。把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作為信訪工作的核心,努力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機制。分類研究群體性利益矛盾,對訴求合理的,向決策機關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議,推動問題解決,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堅持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等辦法,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繼續開展以市、縣為重點的領導幹部接訪下訪,通過採取定期接訪、重點約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下基層接訪等方式,促使各級領導幹部做到工作重心下移、關口前移,面對面做好群眾工作,直接聽取群眾意見、汲取群眾智慧,有針對性的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突出問題。統籌督查督辦信訪事項,整合資源和力量,加大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力度,重點協調化解「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和「人事分離、人戶分離、人事戶分離」的「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以及久拖不決、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採取專項督查和聯合督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法,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的跟蹤督查和問效,提高督查督辦工作效率。依據《信訪條例》,規范、有序地開展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實現已終結信訪事項的有序退出。
2. 如何有效化解農村涉紀信訪舉報工作
1、緊抓核心,夯實農村基層組織。解決農村涉紀信訪問題,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是關鍵,首要的是管好村幹部。管住村幹部。首先,應加強對村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村幹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正確看待手中的權力,處理好權利與義務,權力與金錢的關系,做到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其次,可選配思想政治覺悟高、德才兼備的人才充實到村「兩委」班子,提高村幹部的整體綜合素質,打造風清、氣正、勁足的村幹部隊伍;再次,加大查辦涉農案件力度,通過「身邊人,身邊事」警示教育廣大村幹部,達到預防和減少因村幹部腐敗問題引發信訪的效果。
2、建好網路,完善農廉各項制度。農廉工作三三機制,既是加強對村三資管理工作有力形式,又是對村幹部進行監督的有效方式,各級黨委政府應把鞏固提升農廉三三機製作為重要任務進行統一部署。要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綜合運用「制度+流程+科技」模式,制定完善制度規定,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要推進陽光農廉網路建設,最大限度地拓展和發揮好農廉網功能。認真總結農廉典型經驗和做法,發揮好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不斷把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引向深入。
3、健全機制,構築涉紀信訪平台。農村涉紀信訪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多個有關部門,因此,必須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探索建立處理農村涉紀信訪問題經常性工作機制,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大信訪」的工作格局。各級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作為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親自抓,負總責,特別是集體、異常上訪和赴省進京上訪人數多的案件,領導更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督查、親自抓落實,嚴防事態擴大。各職能部門應加強聯系,相互通報涉農信訪信息,共同研究對策,落實解決措施。堅持把排查預警抓在前,逢重大政治活動、節假日和敏感時期,開展全方位、拉網式大排查活動,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認真分析,深入研判,把可能出現的上訪苗頭解決在萌芽狀態。
4、防患未然,開展矛盾糾紛排查。當前,新的村民委員會換屆在即,要做好換屆前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化解工作。要深入排查摸底,掌握矛盾糾紛,及時掌握各種社會矛盾隱患和不安定因素,梳理出矛盾糾紛的重點村、難點村,制定針對性的調解方案和應急預案,有效開展矛盾糾紛的調解處理和對重點上訪人員的監控,牢牢把握信訪工作的主動權。要宣傳解釋政策,化解矛盾糾紛。從抓換屆選舉方針、政策的解釋和宣傳入手,向黨員、群眾宣傳換屆選舉的重要意義、政策法規、程序和幹部任職條件,進一步提高黨員、群眾的法制意識、大局意識、發展意識、和諧意識,引導黨員、群眾合理表達訴求,理順思想情緒,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客觀對待改革發展中的問題,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消除思想障礙,真正為農村換屆創造良好環境。
5、嚴格追究,強化涉農政策監督。要加強對黨和國家涉農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圍繞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農業和農民直接補貼政策、農村社會事業支持政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政策等的落實情況要經常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強農資金使用的管理規范,確保資金安排使用透明、規范;要圍繞農村土地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糾正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行為,加大對農村土地徵收徵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規范征地程序和補償標准,落實農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專戶管理等制度;要堅決糾正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行為。認真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認真解決在扶貧、救災、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問題,全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3. 重點信訪案件化解措施
法律分析:督導組對各單位組織開展情況表示充分肯定,要求分包案件的人大代表要進一步加強重視,提高站位,主動參與信訪案件化解工作;要利用自身優勢,深入了解案情,找准症結,真正為解決問題找到突破口;各鎮(街道)要切實組織代表開展好此項活動,針對案件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認真研判,精心梳理,及時對接相關部門,真正推動問題解決、積案化解,全力助推我市和諧穩定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信訪條例》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通過聯席會議、建立排查調處機制、建立信訪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負責人應當閱批重要來信、接待重要來訪、聽取信訪工作匯報,研究解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4. 如何進一步加強信訪舉報工作信息化建設
加強信訪信息化建設是社會和諧之基。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渠道,是及時解決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的重要前提。加強信訪信息化建設可以引導信訪群眾以網上信訪的形式反映訴求,可以使數據多「跑腿」,群眾省跑路,方便群眾,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可以使信訪部門和責任單位「曬工作」,將信訪事項辦理情況和結果實行全面公開。可以使信訪對象和責任單位接受各方共同監督,進一步提高信訪公信力,引導信訪群眾依法逐級信訪。信訪信息化將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技術保障,是加強社會治理、構建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基礎工程。
加強信訪信息化建設是時代發展所需。信訪信息化是時代所需,發展之要,人心之向。越來越多的信訪群眾通過互聯網路,以「微話筒」、「微傳播」等形式表達訴求,宣洩情緒,改變了信訪工作格局,推動信訪工作由後台走上前台,由網下轉為網上,辦理過程也變得更加公開透明。
加強信訪信息化建設是科學治理之要。信訪信息化是建立適用於考察政府治理狀況,評估政府治理水平的指標體系中的基礎內容。全面開展信訪工作信息化建設,需要通過信訪數據採集、傳輸、分析等機制,建立信訪工作基礎數字模型和應用數字模型,完成對各階段社會矛盾的總體規律性認識,完成對矛盾動態跟蹤,完成對矛盾分析預測,促進民主決策,優化政府治理,促進信訪問題及時就地化解,推進信訪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為領導決策提供數據參考。
在以信訪信息化建設為抓手,創新服務群眾和社會治理方式應用中,需要始終關注系統建設、機制建設、能力建設三個方面問題。要抓好「三個延伸」。一是橫向上,向職能部門延伸。解決信訪問題需要整合相關職能部門的力量,及時介入處置,給予專業的解答,進行轉辦交辦。因此,信訪信息化建設的觸角要延伸到信訪熱點部門,讓群眾上訪只要進信訪一個「門」就可以為信訪群眾提供網上受理、歸口辦理、網上監督的「一站式」服務。二是縱向上,向基層村(居)延伸。堅持源頭治理,築強基層信訪第一道防線,把信訪信息終端延伸到基層未端,實現矛盾排查和化解的陣地向前移、調解組織齊聯動、調解范圍全覆蓋,讓更多的信訪矛盾反映在基層,解決在基層。三是手段上,向多元化延伸。優先升級國家信訪信息系統,重點建立「陽光信訪」信息系統,拓展應用遠程視頻信訪系統功能,減化政府門戶網站信訪投訴受理辦理的程序,實現信訪問題辦理過程的可查詢、可監督。要完善「三個機制」。一是聯動機制。完善頂層設計與資源整合,建立健全推進信訪信息化過程中社會矛盾信息集中匯集和分流處理平台,形成網路化排查、鏈條式操作、多元化調解的社會治理大格局下,形成新的協調聯動的領導機制和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二是考評機制。量化信訪信息化工作考評,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總體工作要求,細化各級、各層的建立應用的目標,落實各級各部門領導「守土有責」的政治責任,形成推進社會治理工作信息化建設的鮮明導向。三是監督機制。強化信訪信息化條件下的行政監督,形成體制內監督監管的良性機制。建立完善以信訪信息化條件下的社會監督、第三方監督的方式,並通過推行網上政務信息公開、事項辦理流程公開、審批審核公開等行之有效的形式,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全方位監督。對此建議要提高「三個能力」:一是應用信息技術能力。各級信訪幹部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要掌握信訪信息收集、匯總、分流、統計、保管、查詢、交辦、督辦、問責等一整套工作信息處理技術,學會運用信訪信息數據進行科學分析判斷,把信訪信息技術應用作為必備技能,努力在改進信訪工作方式,營造和諧發展環境中發揮好作用。二是綜合協調能力。各級信訪部門要按照綜合協調、綜合保障的要求,充分發揮信息化平台功能,調動方方面面的資源和力量,提升信息化手段應用下的信訪工作綜合協調能力,促進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得到及時就地解決。三是做好群眾工作能力。各級領導幹部應用信訪信息化技術進行研判決策時,還應當堅持走到群眾中去,面對面傾聽群眾的願意,理順群眾的情緒,處理群眾的訴求,接受群眾點評,在實踐活動中,增強做好群眾的能力素質。要克服和防止因信訪信息化建設發展而在空間上割裂了與群眾的距離,情感上忽略了群眾的感受,思路上被數據完全束縛,導致做好群眾的能力減退。
5. 信訪化解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多舉措狠抓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確保實現「遏總量、減存量、不出事、防反彈」的工作目標,取得顯著成效。
——領導包案,強化責任。逐案落實包案領導,明確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化解時限、信訪人意見;重點排查梳理一批時間跨度大、超期未辦結,辦結後群眾繼續信訪的疑難復雜信訪積案,嚴格落實「一案一策」,建立積案化解台賬,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實際情況、能夠解決問題、務實管用的化解方案。
——因案施策,分類化解。按照「三到位,一處理」的工作要求,對超期未辦結、辦結後群眾繼續信訪的信訪案件實行分類化解。一是對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專題研究分析,找准問題症結、責任主體,交辦到有權處理的責任單位處理。二是積極推動按照法定途徑解決問題,按照法定程序優先的原則,引導信訪群眾通過法律渠道解決。三是對「三跨三分離」信訪案件,事發地有權處理部門是處理和化解的主辦責任主體,要主動協商有關地方和部門推動積案化解;信訪人戶籍地和常住地黨委政府承擔協辦責任,要積極配合、協助化解和穩控;主辦和協辦雙方要加強溝通配合,不推不拖、合力解決。積案分類化解情況實行掛賬動態管理和銷號制度,化解一件銷號一件。
——強化宣傳,規范秩序。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對群眾的合理訴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決,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為信訪人採用本條例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
6. 信訪積案問題如何化解工作匯報
信訪積案問題如何化解 工作匯報 高度重視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堅持把強化目標責任放在首要位置。工作中,注重抓督導落實,確保信訪積案化解工作落實到位。職場範文我為大家整理的幹部關於積案問題如何化解工作匯報資料,提供參考,希望能幫助到你。
xx區處級領導幹部“5+1”聯系點,共梳理出x個積壓信訪案件,現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一)加強組織領導,構建目標責任體系。
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我辦高度重視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堅持把強化目標責任放在首要位置。工作中,注重抓督導落實,確保信訪積案化解工作落實到位。
二是抓好工作部署落實。各單位、各部門都制訂了信訪積案化解工作方案,細化工作程序,完善相關制度,明確具體任務,強化責任考核,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措施落實到位,解決問題到位。
三是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全區各級部門領導班子全部落實了信訪工作“一崗雙責”,區委將積案化解工作納入單位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對工作不力導致集體越級訪的,列入重點管理、重點治理范圍,並實行責任倒查,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實行多措並舉,扎實推進積案化解。
一是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糾紛。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健全四級排查網路,日常性排查和重點特殊時期集中排查相結合,提高了工作效能。對排查出的各類問題,尤其是進京到省的非正常上訪、集體訪、重復訪作為重中之重,落實了定人、定案、定責任,包調處、包穩控、包疏導的化解機制,使一大批信訪積案得到了及時處理。
二是堅持領導包案下訪。為使積案化解工作切實落到實處,我們對中央聯席辦、省聯席辦交辦的重點信訪案件,全部實行領導包案。對下交辦的重點信訪問題和案件,一律要求全部落實領導包掌握情況、包思想轉化、包解決化解、包息訴息訪的“四包”責任制,全部實行領導幹部“帶案件下訪”,深入梁前基層,現場解決群眾上訪問題,親自協調有關政府和部門化解處理,推動信訪工作重心下移,把矛盾化解在當地、解決在基層。
(三)開展專項整治,集中解決突出問題。
為認真解決信訪積案,我們從x月份開始集中利用x個月的時間,開展了信訪問題專項整頓工作。對梳理出的重點信訪問題實施逐案化解。
(四)強化督查督辦,全力確保案結事了。
圍繞“事要解決”這個核心,我們不斷強化信訪督辦、督查的工作力度。一是跟蹤督辦。對重點信訪問題和案件,建立動態“台賬”,實行辦結銷號,每月通報。加強重點地區的督查,對信訪問題多的地區,採取領導約談和組織專題研討會的形式進行重點治理。
(五)夯實基層基礎,減少信訪積案發生。
堅持把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作為第一要務,加強對信訪積案的調處,切實減少越級訪和非正常上訪。一是注重初信初訪的辦理。對初信初訪,特別是聯名信,堅持做到“三個清楚”,即信訪人反映的問題要清楚;信訪人的意願要清楚;信訪矛盾糾紛的焦點要清楚,從中裂隱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准根本解決問題的“症結”。
分析其主要原因:
一是區劃調整歷史遺留問題較多。20xx年xx鄉、xx鎮劃歸我區,也帶來了大量的歷史遺留問題和矛盾,特別是“兩清”教師問題和農村土地承包問題。
二是高新區落戶我區,征地引發了大量矛盾。一些村民對征地政策不理解,要求過高,形成信訪積案。
三是區、鄉關停企業勞資糾紛問題。我區所屬的區、鄉企業大多數是多年的關、停企業,企業關停前職工各項待遇沒有得到相應的處理,目前企業資產問題、職工社保問題成為焦點問題,引發上訪。四是外牆保溫、拆遷拆違問題。外牆肆渣廳保溫攀比現象比較嚴重,多以集體訪出現;由於拆遷安置問題長時間沒能達成協議,造成上訪人情緒比較激烈,甚至去省、進京。
三、下步工作打算(一)繼續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
堅持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領導責任制,鞏固“一崗雙責,歸口辦理,齊抓共管”的大信訪格局。繼續抓好“領導包案、帶案下訪”,處理重大、疑難、復雜信訪案件,解決傾向性問題,切實為信訪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二)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進一步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機制,緊緊盯住土地徵用問題,切實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同時,積極引導信訪群眾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訴求。
(三)切實落實“事要解決”。
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節、疏導等辦法,及時妥善地處理信訪問題。認真解決好初信初訪問題,堅決防止和糾正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處理不及時而形成重信重訪;加大信訪督查督辦和解決非正常上訪問題的工作力度,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群體。
各級領導包案制度真正落到了實處。堅持所有信訪案件“五包”責任制。對群眾反映的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疑難信訪事項,主要領導做到了親自包案;對涉及人數多、組織化傾向明顯的群體性問題,包案領導及時組織有關部門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提交信訪聯席會議、政府常務會或區委常委會研究。對上級交辦的案件在上級領導包案的基礎上。目前,基本形成了黨政一把手負總責,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部門領導配合抓、層層落實信訪領導責任制的工作氛圍。
7. 如何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
一、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基礎性工作,更加註重落實好各項民生政策,優先保障民生支出。針對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相關政策,全力推動落實。
(二)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完善決策機制和程序,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徵集制度,鼓勵和引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工作獻計獻策。對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要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充分考慮大多數人的利益。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剛性門檻,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並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在評估中要充分聽取信訪、維穩、綜治等部門的意見。健全決策糾錯改正機制,實時跟蹤決策實施情況,及時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適時決定是否對決策予以調整或者停止執行。落實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決策者的黨紀政紀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堅持依法辦事。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強化各級幹部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事務,堅決糾正限制和干涉群眾正常信訪活動的錯誤做法。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防止以鬧求解決、以訪謀私利、無理纏訪鬧訪等現象發生。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於不作為、亂作為的,依法追究責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實行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肅查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違法行為,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進工作作風。發揚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決突出問題。總結推廣幹部進村入戶、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記民情日記、建民情檔案等做法,堅持與群眾共同分析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做到聯系群眾而不脫離群眾、服務群眾而不損害群眾、解決問題而不引發問題,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二、進一步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渠道
(五)健全公開透明的訴求表達和辦理方式。完善民生熱線、視頻接訪、綠色郵政、信訪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視群眾來信尤其是初次來信辦理,引導群眾更多以書信、電話、傳真、視頻、電子郵件等形式表達訴求,樹立通過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決問題的導向。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大力推行陽光信訪,全面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建立網下辦理、網上流轉的群眾信訪事項辦理程序,實現辦理過程和結果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增強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把辦理工作置於群眾監督之下,提高信訪公信力。
(六)突出領導幹部接訪下訪重點。把領導幹部接訪下訪作為黨員幹部直接聯系群眾的一項重要制度,與下基層調查研究、深入聯系點、扶貧幫困等結合起來,提高工作實效性。省級領導幹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廳級領導幹部每季度至少1天、縣(市、區、旗)領導幹部每月至少1天、鄉鎮(街道)領導幹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訪接待場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接待群眾來訪,省、市及其工作部門領導幹部一般不接待越級上訪。在堅持定點接訪的同時,更多採取重點約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下基層接訪、領導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資源集中用於解決重大疑難復雜問題、檢驗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督查問效上。
(七)完善聯合接訪運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要求,在市、縣兩級全部實行聯合接訪,減少群眾信訪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進駐聯合接訪場所責任部門的動態管理,做到信訪問題突出的責任部門及時進駐,信訪問題明顯減少的責任部門有序退出;推行律師參與接訪、心理咨詢疏導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進問題解決。
(八)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信訪條例》,加快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嚴格落實《信訪條例》關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健全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進一步強化屬地責任,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訪接待部門對應到而未到省級職能部門反映訴求的,或者省級職能部門正在處理且未超出法定處理期限的,或者信訪事項已經依法終結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對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九)充分發揮法定訴求表達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嚴格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對涉法涉訴事項不予受理,引導信訪人依照規定程序向有關政法機關提出,或者及時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完善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信訪事項受理辦理制度,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熱情服務。完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訴求表達方式,使合理合法訴求通過法律程序得到解決。加強司法能力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健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工作機制
(十)完善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各級信訪聯席會議綜合協調、組織推動、督導落實等職能作用,形成整合資源、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工作合力。根據實際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組成和專項工作小組設置,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任務,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特別注重從政策層面研究解決帶有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問題。
(十一)健全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工作機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等辦法,認真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建立信訪聽證制度,對疑難復雜信訪問題進行公開聽證,促進息訴息訪;規范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對已審核認定辦結的信訪事項不再受理;健全信訪事項協商會辦等制度,明確相關責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力度。
(十二)健全統籌督查督辦信訪事項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信訪聯席會議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督查督辦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的力度。對久拖不決、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黨委和政府督查機構督查范圍;採取有針對性的方法,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的跟蹤督查和問效。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訪部門開展督查,重視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等建議。
(十三)健全科學合理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改進和完善考核方式,綜合考慮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人口數量、地域特點、信訪總量、訴求構成、解決問題的質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設置考核項目和指標,不簡單以信訪數量多少為標准進行考評,推動各地區把工作重點放在預防和解決問題上。堅持量化考核和綜合評議、上級評議和群眾評議、平時考核和階段性考核相結合,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經常性教育疏導機制。認真研究把握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特點和規律,教育和引導群眾正確認識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確立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心理預期,自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通過建立政務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聯系群眾、體察民情、回應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聯網時代做好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實基層基礎
(十五)健全基層組織網路。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財力投向基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創新黨組織設置,推動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層民主管理機制,落實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制度,充分調動群眾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建立健全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
(十六)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完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制度,組織老幹部、老黨員、老模範、老教師、老軍人等參與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相關工作。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優勢,做好組織引導服務群眾和維護群眾權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導政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辦公場所等形式,發揮好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群眾參與機制和激勵機制,把群眾工作觸角延伸到家家戶戶;引導村(社區)制定符合國家法律的村規民約,運用道德、習俗、倫理的力量調節關系、化解糾紛。
(十七)加大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從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預防上來,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製得住、處理得好。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加強信息匯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會、民情懇談會等做法,充分發揮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信息員、調解員的作用。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訪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信訪工作作為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把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認真組織推動。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體制,為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提供組織保障。加大問責力度,對損害群眾利益、造成信訪突出問題的,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推諉扯皮、不認真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十九)強化輿論引導。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高度重視對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大力宣傳黨委和政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艱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績,大力推廣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典型經驗和做法,發出主流聲音,樹立正確導向;選擇典型案例,向社會曝光無理纏訪鬧訪、違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處理的行為。
(二十)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重視和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根據形勢任務需要,不斷充實信訪工作力量。完善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和中青年幹部到信訪部門、信訪幹部到基層一線掛職鍛煉制度;選拔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到信訪部門工作,重視信訪幹部的使用,深入開展信訪幹部交流工作,增強信訪幹部隊伍活力,不斷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准確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新特點新規律新要求,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努力提高帶著責任和感情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提高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能力、提高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