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sql server中的事務是什麼意思
事務是單個的工作單元。如果某一事務成功,則在該事務中進行的所有數據修改均會提交,成為資料庫中的永久組成部分。如果事務遇到錯誤且必須取消或回滾,則所有數據修改均被清除。
SQL
Server
以下列事務模式運行。自動提交事務
每條單獨的語句都是一個事務。顯式事務
每個事務均以
BEGIN
TRANSACTION
語句顯式開始,以
COMMIT
或
ROLLBACK
語句顯式結束。隱式事務
在前一個事務完成時新事務隱式啟動,但每個事務仍以
COMMIT
或
ROLLBACK
語句顯式完成。批處理級事務只能應用於多個活動結果集
(MARS),在
MARS
會話中啟動的
Transact-SQL
顯式或隱式事務變為批處理級事務。
㈡ 在資料庫系統中的事務是什麼是否就是指一個具體操作
實 時 事 務 模 型
----1 . 系 統 模 型與 傳 統 數 據 庫 系 統 相 類 似, 實 時 數 據 庫 系 統 的 操 作 也 是 以 事 務 的 形 式 出 現。 事 務 就 是 包 含 在BEGIN/COMMIT/ABORT 之 間 的 操 作 序 列。 系 統 以 事 務 為 單 位 分 配CPU、 數 據 等 資 源, 進 行 優 先 級 的 分 配、 調 度 處 理 等。
---- 實 時 數 據 庫 系 統 中 的 事 務 與 傳 統 事 務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其 事 務 可 以 有 定 時 限 制( 典 型 地 為 截 止 期), 系 統 追 求 的 目 標 不 是 系 統 的 吞 吐 量, 而 是 單 個 事 務 定 時 限 制 的 滿 足, 以 使 滿 足 定 時 限 制 的 事 務 比 率 最 大; 傳 統 事 務 的 原 子 性、 一 致 性、 隔 離 性 及 永 久 性 在 實 時 環 境 下 變 得 太 嚴 格 或 不 可 能; 要 求 采 用" 識 時" 機 制 來 處 理 事 務 的 調 度 或 並 發 控 制, 而 不 是 傳 統 的 先 來 先 服 務 方 式。
----2 . 結 構 模 型
---- 傳 統 數 據 庫 中 事 務 就 是 一 個 平 坦 的 操 作 序 列, 事 務 的 執 行 要 么 順 利 執 行 到 提 交, 要 么 夭 折 而 不 在 系 統 的 任 何 部 分 留 有 痕 跡。 在 實 時 應 用 環 境 下 則 不 同:
應 用 語 義 有 時 顯 式 地 要 求 結 構 上 的 一 個 事 務 為 另 一 個 事 務 的 子 事 務。 例 如, 在CAD 工 程 中, 一 個 工 程 事 務 劃 分 成 若 干 個 設 計 事 務, 而 每 一 設 計 事 務 又 可 分 成 若 干 個 子 任 務 而 分 配 給 各 設 計 者。
實 時 應 用 中 被 觸 發 的 活 動 依 應 用 要 求 可 以 是 觸 發 它 的 事 務 的 子 事 務。 在 過 程 控 制、 自 動 化 等 領 域 這 種 情 形 很 普 遍。
在 分 布 式 應 用 環 境 中, 一 個 事 務 可 能 要 分 出 若 干 在 不 同 節 點 上 執 行 的 代 理 事 務, 它 們 分 工 合 作 且 都 作 為 原 事 務 的 子 事 務。
在 工 程 應 用 中, 普 遍 存 在 長 壽 事 務 或 開 端 事 務。 這 種 事 務 會 造 成 系 統 資 源 需 求 的 瓶 頸。 為 此, 可 將 這 種 事 務 劃 分 成 若 干 邏 輯 相 對 獨 立 的 子 事 務, 以 便 當 其 結 束 時 能 提 前 釋 放 占 用 的 資 源。
---- 所 以, 實 時 應 用 要 求 系 統 提 供 事 務 嵌 套 機 制。 包 含 其 他 事 務 的 事 務 稱 為" 父 事 務", 被 包 含 的 事 務 稱 為 " 子 事 務", 沒 有 父 事 務 的 事 務 為" 根 事 務"。 事 務 之 間 可 以 形 成 嵌 套 關 系。
實 時 事 務 的 特 征
----1 . 定 時 性
---- 實 時 應 用 中 事 務 的 定 時 性 來 源 於 兩 方 面: 一 是 外 部 環 境 顯 式 給 出 的 反 應 時 間 要 求, 如 截 止 期 等; 二 是 由 於 系 統 中 的 數 據 隨 時 間 變 化 而 轉 嫁 來 的。
---- 定 時 性 包 括 了 兩 方 面 的 含 義:
---- 定 時 限 制 事 務 的 執 行 具 有 顯 式 的 時 限, 如 期 限、 截 止 時 間 等。 這 是 由 於 控 制 系 統 要 隨 時 緊 緊 地 跟 蹤 被 控 系 統 而 引 起 的, 它 要 求RTDB 必 須 有 時 間 處 理 機 構。 時 限 還 可 有 軟 硬 之 分。
---- 定 時 正 確 性 事 務 能 按 合 適 的 時 間 要 求 正 確 執 行。 這 是 由 於 要 求 數 據 對 於 控 制 系 統 的 各 種 決 策 活 動 隨 時 有 效 而 引 起 的, 它 要 求 權 衡 定 時 限 制 與 數 據 一 致 性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提 供 合 適 的 調 度 算 法。
---- 實 時 事 務 有 不 同 的 定 時 限 制,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有:
---- 截 止 時 間 實 時 事 務 完 成 的 最 後 期 限。 它 可 以 有 硬、 軟 之 分, 具 有 硬 截 止 時 間 的 事 務( 稱 為 硬 實 時 事 務), 必 須 在 其 截 止 時 間 以 前 完 成, 否 則 將 帶 來 災 難 性 的 後 果, 故 到 達 其 截 止 時 間 還 不 能 完 成 的 硬 實 時 事 務 必 須 夭 折。 具 有 軟 截 止 時 間 的 事 務( 稱 為 軟 實 時 事 務), 應 該 在 其 截 止 期 完 成, 但 超 過 其 截 止 時 間 也 還 有 一 定 意 義( 盡 管 不 斷 下 降), 故 軟 實 時 事 務 到 達 其 截 止 時 間 後 不 必 立 即 夭 折 它。
---- 到 達 時 間 事 務 在 系 統 中 生 成 的 時 間。 它 可 以 是 可 預 報 的, 也 可 以 是 不 可 預 報 的。 可 預 報 的 到 達 時 間 可 顯 式 地 給 出 或 者 作 為 一 個 導 出 函 數, 如 周 期 事 務 的 到 達 時 間 是 可 預 報 的。 不 可 預 報 的 到 達 時 間 是 指 當 相 應 事 務 到 達 系 統 時 才 能 知 道, 非 周 期 事 務 的 到 達 時 間 就 是 不 可 預 報 的。
---- 期 望 執 行 時 間 估 算 的 最 壞 情 況 執 行 時 間。 由 於 各 種 不 可 預 報 性 因 素, 它 很 難 做 到 准 確, 估 算 的 最 壞 情 況 執 行 時 間 可 能 與 實 際 情 況 相 差 很 大。 然 而, 為 了 合 理 地 得 到 事 務 的 截 止 時 間 及 適 當 地 調 度 以 使 其 滿 足, 又 必 須 事 先 較 准 確 地 估 算 其 執 行 時 間。
----2 . 語 義 相 關 性
---- 實 時 數 據 庫 事 務 之 間 存 在 著 各 種 關 系, 包 括 結 構 關 系、 數 據 與 通 信 關 系、 時 間 關 系 等, 這 些 關 系 帶 來 了 事 務 間 的 各 種 相 關 性。
----(1) 結 構 相 關
---- 它 來 自 於 復 雜 事 務 模 型 的 結 構 特 征, 用 來 建 模 復 雜 事 務 內 部 並 發 事 務 行 為 的 一 種 約 束。 不 同 的 復 雜 事 務 模 型 有 不 同 的 結 構 相 關 性, 但 它 們 可 以 通 過 事 務 間 的" 執 行 依 賴 性" 來 定 義, 實 時 嵌 套 事 務 中 基 本 的 事 務 依 賴 有:
子 事 務 對 父 事 務 的 開 始 依 賴(BD): 子 事 務 開 始 前 父 事 務 已 經 開 始;
父 事 務 對 子 事 務 的 提 交 依 賴(CD): 父 事 務 提 交 前 子 事 務 已 經 結 束( 提 交 或 夭 折);
子 事 務 對 父 事 務 的 夭 折 依 賴(AD): 父 事 務 夭 折 則 子 事 務 一 定 夭 折。
----(2) 數 據 相 關
---- 數 據 相 關 就 是 不 同 事 務 間 的 共 享 數 據 聯 系, 但 此" 共 享" 概 念 比 傳 統 的 具 有 更 廣 的 意 義: 實 時 嵌 套 事 務 中 的 子 事 務 共 享 父 事 務 數 據, 子 事 務 提 交 時 其 對 數 據 庫 的 更 改 委 托 給 父 事 務, 只 有 父 事 務 提 交 時 才 能 真 正 地 寫 入 數 據 庫。
----(3) 功 能 替 代/ 結 果 補 償
---- 一 個 實 時 應 用 常 常 由 若 干 任 務 組 成, 而 一 個 任 務 有 時 可 以 通 過 不 同 途 徑 來 實 現。 一 個 應 用 建 模 為 一 個 事 務, 一 個 任 務 則 建 模 為 一 組 功 能 等 價 的 子 事 務, 稱 為 該 任 務 的 替 代 集。 若 一 個 任 務 的 替 代 集 中 的 子 事 務 之 一 能 成 功 執 行, 則 該 任 務 是 可 完 成 的。 若 對 應 一 個 事 務 的 所 有 任 務 可 完 成, 則 該 事 務 是 成 功 的( 可 提 交)。 功 能 替 代 導 致 了 事 務 執 行 路 徑 的 不 確 定 性, 即 一 個 事 務 成 功 執 行 的 路 徑 依 賴 於 執 行 過 程 中( 子 事 務) 失 敗 的 發 生, 且 即 使 某 些 子 事 務 失 敗 了, 事 務 仍 可 能 順 利 提 交。 這 還 體 現 了 實 時 事 務 的 健 壯 性, 即 有 的 事 務( 任 務) 不 能 失 敗。
---- 由 於 前 面 所 述 的 事 務 的 結 構 復 雜 性 和 功 能 替 代 性, 因 此, 事 務 的 執 行 經 歷 不 確 定, 一 個 子 事 務 的 執 行 直 到 提 交 時 還 不 能 確 定 它 是 否 需 要。 若 一 個( 子) 事 務 提 交 後, 發 現 它 是 不 需 要 的, 該 怎 么 辦 ? 另 一 方 面, 一 個 實 時 事 務 可 以 物 理 改 變 現 實 世 界 的 狀 態, 換 句 話 說, 事 務 可 以 啟 動 各 種 活 動, 這 些 活 動 在 它 提 交 前 就 已 經 影 響 了 現 實 世 界, 因 而 當 這 種 事 務 夭 折 時, 不 能 進 行 傳 統 意 義 下 的" 還 原"(Undo)。 於 是 需 要 一 種" 補 償" 活 動 來 抵 消 它 所 有 的 影 響, 這 種 補 償 活 動 也 是 事 務。 對 於 一 個( 子) 事 務, 若 存 在 能 抵 消 它 提 交 後 所 產 生 的 所 有 影 響 的( 子) 事 務, 則 稱 其 為 是 可 補 償 的, 否 則 是 不 可 補 償 的。 當 然, 不 是 每 一 個( 子) 事 務 都 是 可 補 償 的, 不 可 補 償 的( 子) 事 務 在 知 道 它 確 實 是 需 要 的 以 前, 一 定 不 能 提 交。
實 時 事 務 分 類
---- 實 時 事 務 可 以 從 不 同 的 側 面 進 行 分 類。
----1 . 按 關 鍵 性 分 類
---- 也 就 是 按 事 務 時 限( 截 止 期) 的 性 質, 即 事 務 超 截 止 期 對 系 統 帶 來 的 影 響 分 類。 而 這 種 時 限 的 性 質 可 以 很 好 地 用 價 值 函 數 來 建 模, 於 是 我 們 有:
---- 硬( 截 止 期/ 實 時) 事 務 超 截 止 期 會 導 致 惡 果( 價 值 函 數 取 大 且 可 能 不 斷 增 加 的 負 值)。 它 對 應 於 安 全 危 急 性 活 動。
---- 軟( 截 止 期/ 實 時) 事 務 超 截 止 期 仍 有 一 定 的 價 值, 且 價 值 不 斷 下 降, 直 到 某 一 時 刻( 稱 為 最 終 有 效 時 間) 降 到 零, 此 後 保 持 為 零( 不 會 為 負)。
---- 固( 截 止 期/ 實 時) 事 務 一 旦 到 達 截 止 時 間, 其 價 值 立 即 降 為 零, 此 後 固 定 為 零( 也 不 會 為 負)。 顯 然, 它 是 軟 實 時 事 務 在 最 終 有 效 時 間 與 截 止 時 間 重 合 情 況 的 特 例。
----2 . 按 功 能 分 類
---- 一 個 實 時 數 據 庫 系 統 以 兩 種 方 式 直 接 與 現 實 世 界 交 互 作 用, 一 是 關 於 現 實 世 界 狀 態 或 事 件 的 信 息 被 記 錄 到 數 據 庫 中, 二 是 事 務 可 以 啟 動 各 種 影 響 現 實 世 界 的 活 動。 這 就 給 予 我 們 一 種 如 下 事 務 分 類:
---- 數 據 接 收 事 務 記 錄 現 實 世 界 的 狀 態 或 發 生 的 事 件 到 數 據 庫 中。 它 是 簡 單 的 只 寫 事 務; 為 了 保 持 數 據 庫 的" 外 部 一 致" 和 跟 蹤 記 錄, 它 應 是 短 的、 周 期 的, 且 應 是 被 立 即 執 行( 不 能 等 待 和 阻 塞) 的 硬 實 時 事 務。 為 了 保 證 其 定 時 限 制 的 滿 足, 它 可 能 會 引 起 對 數 據 庫 一 致 性 的 破 壞。
---- 數 據 處 理 事 務 類 似 傳 統 數 據 庫 的 事 務。 它 用 來 恢 復 已 違 反 了 一 致 性( 可 能 由 於 數 據 接 收 事 務 的 結 果) 的 數 據 庫 的 狀 態。 這 種 事 務 可 看 作 維 護 正 常 運 行 的 監 控 器, 它 可 能 是" 長 壽" 的。
---- 控 制 事 務 引 起 現 實 世 界 中 有 關 活 動 的 執 行。 像 數 據 接 收 事 務 一 樣, 這 種 事 務 是 很 短 的, 盡 管 所 引 起 的 現 實 活 動 可 能 要 執 行 很 長 時 間。 它 通 常 也 是 硬 實 時 的。 這 種 事 務 還 可 以 作 為 數 據 處 理 事 務 的 子 事 務 而 被 調 用, 而 它 本 身 也 可 以 觸 發 子 事 務, 比 如 以 一 子 事 務 來 檢 測 所 引 起 的 現 實 活 動。
實 時 事 務 的 正 確 性
----1 . 正 確 性 概 念 及 內 涵 實 時 事 務 與 傳 統 事 務 的 本 質 區 別 就 在 於 其 有 定 時 限 制, 因 此, 事 務 處 理 必 須 同 時 滿 足 一 致 性 要 求 和 定 時 限 制。 雖 然 實 時 事 務 的 正 確 性 與 傳 統 事 務 一 樣, 也 包 括 數 據 庫 狀 態 正 確 性 和 事 務 執 行 正 確 性 兩 個 方 面, 但 其 含 義 與 內 容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數 據 庫 狀 態 正 確 性 包 含 內 部 一 致 和 時 間 一 致, 事 務 執 行 正 確 性 則 包 含 其 結 果 正 確 性、 行 為 正 確 性、 結 構 正 確 性 和 時 間 正 確 性。
----2 . 正 確 性 標 准
---- 傳 統 數 據 庫 中 的 原 子 性 和 可 串 行 化 包 含 了 事 務 正 確 性 的 所 有 概 念。 而 實 時 嵌 套 事 務 正 確 性 的 內 容 更 為 豐 富, 實 現 的 手 段 也 就 更 為 復 雜。 傳 統 可 串 行 化 標 准 在 實 時 環 境 下 太 嚴 格 或 不 適 合, 限 制 了 系 統 中 事 務 執 行 的 並 發 度, 對 於 滿 足 事 務 定 時 限 制 是 不 利 的。 我 們 開 發 了 一 種 新 穎 的 准 一 致 性 可 串 行 化 並 發 控 制 策 略, 事 務 執 行 給 系 統 帶 來 的 不 一 致 被 限 定 在 一 定 的 范 圍 內, 並 在 一 定 的 時 機 恢 復 數 據 庫 到 一 致 狀 態。 而 實 時 事 務 的 時 間 正 確 性 需 要" 識 時" 協 議 實 現, 結 構 正 確 性 需 要 事 務 管 理 檢 查 事 務 間 的 結 構 相 關 性 來 實 現。
實 時 事 務 處 理
----1 . 實 時 事 務 優 先 級 分 配
---- 實 時 事 務 的 調 度 和 並 發 控 制 都 是 基 於 事 務 的 優 先 級 進 行 的, 因 此, 如 何 分 配 事 務 的 優 先 級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問 題。
---- 常 見 的 事 務 優 先 級 分 配 算 法 有 以 下 幾 種:
---- 最 早 放 行 最 優 先(Earliest Release First) 該 策 略 將 最 高 優 先 級 指 派 給 具 有 最 早" 放 行"(Release) 時 間 的 事 務。 所 謂 放 行 時 間 就 是 事 務 可 以 開 始 執 行 的 最 早 時 間, 與 此 相 聯 的 有 事 務 到 達(Arrive) 時 間、 事 務 接 納(Admission) 時 間。
---- 截 止 期 最 早 最 優 先(Earliest Deadline First) 即 具 有 最 早 截 止 期 者 優 先 級 最 高。
---- 可 達 截 止 期 最 早 最 優 先(Earliest Feasible Deadline First) 具 有 最 早 的 可 達 截 止 期 者 優 先 級 最 高。 所 謂 一 個 事 務t 的 截 止 期 是 當 前 時 間" 可 達 到" 的, 乃 指 τ +(E -P) ≤d。 這 里 τ 為 當 前 時 間,E、P 分 別 為 事 務T 的 執 行 時 間 估 算 和 已 執 行 時 間, d 為 其 截 止 期。
---- 空 余 時 間 最 短 最 優 先(Least Slack First) 事 務t 的 空 余 時 間S=d -( τ +E -P), 即 推 遲T 的 執 行 而 仍 然 滿 足 其 截 止 期 的 可 推 遲 時 間 量 估 算。
---- 價 值 最 高 最 優 先(Highest Value First) 每 一 事 務 都 有 一 價 值 函 數, 其 值 最 大 者 最 優 先。 問 題 是 如 何 合 理 地 構 造 價 值 函 數, 一 個 例 子 是:
---- V(t)=c(w1( τ - τS) -w2d +w3P -w4S)
---- 其 中 τ、d、P、S 的 意 義 同 上,c、 τs 分 別 為 t 的 危 急 度、 開 始 時 間,wi 為 加 權 因 子。
---- 價 值 密 度 最 大 最 優 先(Greatest Value Density First) 價 值 密 度 函 數 為:
---- 即 事 務 完 成 時 的 期 望 價 值 與 實 現 該 價 值 所 需 計 算 量 的 比 最 大 者 優 先 級 最 高。 顯 然, 對 於 期 望 價 值 一 樣 的 事 務, 該 策 略 偏 向 較 短 者, 因 為 它 每 單 位 消 耗 時 間 所 獲 得 的 價 值 更 大。 與 上 面 的HVF 策 略 一 樣, 這 里 也 有 如 何 設 計 價 值 函 數 的 問 題。
----2 . 實 時 事 務 並 發 控 制 和 調 度
---- 在 實 時 應 用 環 境 中, 如 果 處 理 不 當, 可 能 造 成" 優 先 級 顛 倒", 即 優 先 級 高 的 事 務 等 待 優 先 級 低 的 事 務, 這 對 實 現 事 務 的 定 時 限 制 是 不 利 的。 為 此, 我 們 提 出 了 以 下 幾 種 改 進 方 案:
----(1) 優 先 級 繼 承
---- 優 先 級 繼 承 的 基 本 思 想 是: 當 發 生 優 先 級 顛 倒 時, 將 占 有 者tH 的 優 先 級 提 高 到 與tR 的 一 樣( 即 繼 承tR 的 優 先 級),tH 繼 續 執 行 直 到 結 束( 提 交 或 夭 折)。 在tH 因 某 種 原 因( 如 成 為 死 鎖 的 犧 牲 者) 而 重 啟 動 時, 它 恢 復 原 來 的 優 先 級。 讓tH 繼 承 tR 優 先 級 是 為 了 讓 它 盡 快 完 成, 因 為tH 的 進 展 也 意 味 著tR 的 進 展。 這 種 策 略 稱 為 優 先 繼 承(PI)。
----(2) 高 優 先 級 夭 折
---- 這 種 策 略 的 思 想 是, 當 發 生 優 先 級 顛 倒 時, 夭 折 低 優 先 級 的tH 而 讓 高 優 先 級 的tR 執 行。 該 策 略 稱" 高 優 先" 法(HP)。
---- 這 種 策 略 可 以 消 除 死 鎖, 但 它 的 問 題 是:
對 那 些 已 執 行 時 間 很 長 而 還 需 執 行 的 時 間 已 很 短 的tH, 夭 折 的 代 價 很 大。 尤 其 是 當dH( 截 止 時 間) -ct( 當 前 時 間) 與tH 的" 剩 余 執 行 時 間 估 算"el(tH) 相 差 不 大 時, 重 啟 動 必 然 導 致 其 超 截 止 時 間, 而 且 浪 費 大 量 系 統 資 源, 使 整 個 系 統 性 能 下 降。
若 采 用 像LSF 這 樣 的 動 態 優 先 級 分 配 策 略, 則 被 夭 折 而 重 啟 動 的tH 可 能 馬 上 會 有 比tR 更 高 的 優 先 級。 為 此, 當 重 啟 動 的tH 再 次 與 tR 沖 突 時,tR 可 能 又 被tH 夭 折, 這 樣 就 導 致 循 環 夭 折。
㈢ sqlserver中事務的作用是什麼
sql server中事務的作用是如果任何一個語句操作失敗那麼整個操作就被失敗,以後操作就會回滾到操作前狀態,或者是上個節點。為了確保要麼執行,要麼不執行,就可以使用事務。是指訪問並可能更新資料庫中各種數據項的一個程序邏輯執行單元(unit)。
(3)sql中事務是什麼擴展閱讀:
事務通常由高級資料庫操縱語言或編程語言(如SQL,C++或Java)書寫的用戶程序的執行所引起,並用形如begin transaction和end transaction語句(或函數調用)來界定。事務由事務開始(begin transaction)和事務結束(end transaction)之間執行的全體操作組成。
一個事務的執行不能被其他事務干擾。即一個事務內部的操作及使用的數據對並發的其他事務是隔離的,並發執行的各個事務之間不能互相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