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華為手機如何刪除桌面上重復的快捷方式
Windows桌面的圖標分為兩類:快捷圖標和默認圖標
快捷圖標主要由應用程序安裝時自動創建或計算機使用者人為創建,用一個從左下向右上斜指的小箭頭來標記。刪除它,只是刪除了從桌面訪問它的引導信息,而沒有刪除應用文件或文檔本身,所以,不用擔心它的丟失。一般說來,快捷圖標都是可以刪除掉的。
默認圖標由Windows操作系統在安裝時自動創建,用沒有小箭頭的實圖標來標記,以示與Windows操作平台下的快捷桌面圖標相區別。應用程序一般不能創建默認圖標。因此,默認桌面圖標的刪除,從嚴格意義上講,是系統對這些圖標的隱藏或不顯示保護,而不是像刪除快捷圖標那般,從回收站里徹底清除。這也是默認圖標與快捷圖標的一大區別。
再現被刪除了的快捷圖標的方式主要有兩種:(1)從桌面的開始菜單恢復;(2)從我的電腦的具體文件位置恢復。
第一種再現方式的操作步驟如下:用滑鼠指向「開始 → 程序」,調出應用程序菜單,在這里找到並選中你所刪除的文件,用滑鼠右鍵單擊,調出右鍵功能級聯菜單,在功能級聯菜單中選中「發送到 → 桌面快捷方式」,用滑鼠左鍵單擊即可。
第二種再現方式的操作步驟如下:用滑鼠左健雙擊「我的電腦」圖標,打開「我的電腦」窗口,從鍵盤按下「Ctrl」和「F」組合鍵,打開「文件搜索界面」(位於「我的電腦」窗口左側),在「文件搜索界面」的第一個輸入框中填入被你刪除的文件名(其它的輸入框不填,使用默認值),然後按「搜索」,系統會自動尋找你所輸入的文件,並在同一窗口的右側顯示找到的全部結果,在這些結果中,找到你所刪除的文件,用滑鼠右鍵單擊,調出右鍵級聯功能菜單,在功能級聯菜單中選中「發送到 → 桌面快捷方式」,用滑鼠左鍵單擊即可。
這兩種方式應該可以解決所有的快捷圖標恢復問題。但需要說明兩點:(1)快捷圖標的恢復以真實文件存在和有效為前提。如果快捷圖標所映射的真實文件被刪除或無效了,別埋怨我所介紹的方法不對。(2)在「開始」菜單中找得到的快捷文件在「我的電腦」里一般都有對應的真實文件,但反之不成立,在「我的電腦」里找得到的真實文件在「開始」菜單中不一定找得到快捷文件。因此,有些直接從盤符或文件夾映射到桌面的非開始菜單所包含的快捷圖標,就只能用「從我的電腦的具體文件位置恢復」的方法進行恢復,而不能用「從桌面的開始菜單恢復」的方法進行恢復。
再現被刪除了的默認圖標的方式也主要有兩種:(1)控制面板法;(2)組策略法。具體過程,因Windows版本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控制面板法對Windows 2000以前的操作系統適用,而組策略法則對Windows 2000以後的操作系統適用。(注意記清楚每種方法所適用的操作系統喲!!)
用控制面板法恢復「我的文檔」圖標操作程序如下:打開「控制面板 → 文件夾選項」,選中「查看」,在「高級設置」中找到「在桌面上顯示『我的文檔』」一項,用滑鼠左鍵單擊它前面的復選框,直到框內出現小鉤「√」為止,然後用滑鼠左鍵點擊「文件夾選項」界面上的「確認」按紐。
用控制面板法恢復「Internet Explorer」圖標操作程序如下:打開「Internet Explorer」,選中「高級」,在「設置」框中找到「在桌面上顯示Internet Explorer」一項,用滑鼠左鍵單擊它前面的復選框,直到框內出現小鉤「√」為止,然後用滑鼠左鍵點擊「Internet屬性」界面上的「確認」按紐。
用組策略法恢復「我的文檔」圖標操作程序如下:從「開始 → 運行」打開「運行」輸入框,在輸入框中輸入「gpedit.msc」,單擊「確認」,gpedit.msc文件會調出「組策略」配置窗口,在該窗口中點擊「用戶配置」下的「管理模塊」前的加號,展開「管理模塊」折疊文件夾,選中該文件夾下的「桌面」文件夾(其右側就會出現「桌面 → 設置」的全部選項),選中右側內容框中「刪除桌面上的『我的電腦』圖標」,滑鼠右擊,調出功能菜單,選中並點擊「屬性」,打開「刪除桌面上的『我的電腦』圖標 屬性」對話框(如下圖),在「設置」欄目下可以看到三個單選按紐「未配置」、「(已)啟用」和「(已)禁用」,將單選按紐置於「未配置」或「(已)禁用」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