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載入中市民卡有密碼
您問的是市民卡有密碼嗎。有。
一般城市的市民卡初始密碼111111或者000000,首次激活是需要重新設置密碼的,重新設置好密碼後就可以使用了。
市民卡指政府授權發放給市民及在本市上班的外地人員用於辦理個人社會事務和享受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
⑵ 南寧市民卡app默認密碼
城市的市民卡,初始密碼111111或者000000。南寧市市民卡是南寧市人民政府授權發放給市民用於辦理個人社會事務和享受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IC卡,具有信息存儲、身份識別、電子憑證、信息查詢和電子支付等功能。
⑶ 蘇州市民卡社保原密碼
社保卡的密碼分為2種,即用於個人信息查詢的查詢密碼、用於個人醫保賬戶資金支付及個人信息修改的使用密碼。
1、初始查詢密碼為:社保卡卡號後6位。
2、初始使用密碼為:123456。
有部分地區的社保卡每張卡都跟卡出了一張密碼紙,雙層的封到的,下面那層上面有初始密碼的!可以直接輸入這個密碼。
不過由於地區的差異,可能初始密碼會有略微的不同,持卡人如想了解本地區的社保卡初始密碼可以咨詢所在的社保中心或者撥打電話12333咨詢。
⑷ 杭州市民卡初始密碼是多少
杭州市民卡醫保賬戶初始密碼為123456,密碼未修改前,使用市民卡時默認不用輸入。市民卡的聯機賬戶交易密碼和綜合服務密碼都沒有初始密碼。
還有問題的話,可以到杭州市民卡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⑸ 廣州廣大銀行社保市民卡初始密碼是多少
大多地區初始密碼000000、111111、或123456。即是有初始密碼社保卡不激活也不能使用。
帶著身份證、社保卡,到社保卡所屬銀行進行重新設置密碼,在設置密碼的同時社保卡也就激活了。
⑹ 農行市民卡初始密碼是多少
農行市民卡默認密碼是6個1。
市民卡指政府授權發放給市民用於辦理個人社會事務和享受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市民卡有社保卡、電子錢包卡、銀行卡等。
中國農業銀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簡稱ABC,農行)成立於1951年。總行位於北京建國門內大街69號,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國家副部級單位。
中國農業銀行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提供各種公司銀行和零售銀行產品和服務,同時開展金融市場業務及資產管理業務,業務范圍還涵蓋投資銀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賃、人壽保險等領域。
⑺ 宜昌市嬰兒市民卡密碼初始密碼
宜昌市市民卡社保功能初始密碼為123456,為保障個人賬戶資金安全,市民需先修改密碼、激活相關功能後方可使用。
宜昌市民卡初始密碼是多少?
社保功能初始密碼為123456,為保障個人賬戶資金安全,市民需先修改密碼、激活相關功能後方可使用,我市所有醫保定點醫院或葯店均可提供修改密碼服務。
市民卡使用指南
宜昌市民卡(以下簡稱市民卡),是用於個人辦理社會事務、享受社會保障、居民健康及其他社會公共服務的電子應用憑證。
目前,市民卡已開通了社保個人身份識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身份識別、醫保支付、醫院掛號、醫院就診等服務功能。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到宜昌市轄區「一卡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均可持激活後的市民卡直接就醫購葯,並即時結算。目前,全市范圍納入「一卡通」聯網結算的醫院有53家、診所4家、葯店169家,市民可就近選擇,更加方便。
參保人員在設置了自助掛號機的醫院住院,掛號、繳費等相關手續均可持卡自助完成,效率更高。
若市民卡不慎遺失,請及時撥打市民卡服務熱線6681818掛失。
⑻ 嘉興市民卡原始密碼是多少啊
嘉興市民卡醫保賬戶初始密碼為123456,密碼未修改前,使用市民卡時默認不用輸入。市民卡的聯機賬戶交易密碼和綜合服務密碼都沒有初始密碼。
用戶可根據市民卡使用情況來設置相應密碼。設置密碼時,須本人攜帶市民卡至市民卡服務中心大廳或市民卡各代理服務網點辦理。
須用戶本人攜帶市民卡至市民卡服務中心大廳或市民卡各代理服務網點修改醫保賬戶密碼、聯機賬戶交易密碼、綜合服務密碼。
登陸市民卡網站可修改聯機賬戶交易密碼和綜合服務密碼。
⑼ 溫州泰順市民卡密碼是多少
溫州泰順市民卡密碼是123456。根據相關資料查詢得知:初始密碼統一設為123456。市民可以到市民卡服務點,或者市民卡服務中心修改密碼。這樣是為了保護卡上的資金安全,和便於使用。市民卡三卡合一,並且相互獨立。
1、其中社保賬戶沒有密碼,使用方法同原社保卡一樣。
2、銀行賬戶可自願開通,開通銀行賬戶後密碼在銀行櫃台設置,使用方法同普通銀行借記卡一樣。
3、市民卡賬戶密碼分服務密碼和交易密碼。
⑽ 金華市民卡初始密碼是多少
法律分析:金華市民卡社保賬戶默認密碼是000000。銀行賬戶密碼須在金華銀行櫃台自行設置;市民卡服務密碼和交易密碼初始密碼默認為888888,可持本人身份證和市民卡至市民卡服務網點和市民卡合作網點修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