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開發銀行行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中用身份證登錄時的初始密碼是什麼
生源地貸款的初始密碼是個人8位出生日期(身份證中間8位),若使用身份證登陸,使用初始密碼仍無法登陸,則密碼有誤,找你申請貸款的資助中心或者教育局重新設置密碼。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為1000到8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生源地助學貸款期限
1、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2、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3、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慧弊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1)白開密碼是多少擴展閱讀:
生源地助學貸款注意事項
1、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2、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3、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4、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5、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改碧悄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渣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㈡ 工商銀行卡統一開初始密碼是多少
銀行卡的初始密碼一般為6位阿拉伯數字,由發卡行系統隨機生成。但有時為了方便起見,發卡行會將銀行卡的初始密碼設置為000000、111111、123456、銀行的客戶服務號碼或系統中持卡人身份證的最後六位數字。
不同的銀行可以設置不同的初始密碼是的,所以如果你想知道你的銀行卡的初始密碼,你最好打電話給發卡銀行或去銀行的營業網點查詢。
通常情況下,單位或集體處理的銀行卡需要激活才能使用。必須親自在銀行櫃台激活。激活時,重置密碼。設置新密碼後,初始密碼將無效。
銀行卡一般有兩種,由單位或集體統一辦理:一種是無密碼的銀行卡,另一種是開證後有初始密碼的銀行卡。在沒有密碼的情況下打開銀行卡您可以在使用卡時直接設置密碼。帶有首字母在銀行激活密碼之前,使用初始密碼在銀行櫃台更改密碼。密碼可以通過手機銀行版本4.1.0或在線更改銀行修改,通過櫃台、電話或簡訊修改修改等。
拓展資料:
檢查銀行卡密碼方法:撥打要查詢的銀行的服務電話號碼。每張銀行卡的背面都有一個服務電話號碼。根據提示,您可以撥打此號碼轉人工咨詢。例如,工商銀行的電話號碼在背面的右下角。如果忘記銀行卡密碼,解決方法如下:將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證、證書的反向副本和銀行卡交給開設密碼丟失報告服務賬戶的銀行,並讓工作人員重置密碼。
設置銀行卡密碼的提示:
1. 不要用你自己的生日作為密碼。建議您將您的生日與您的家人組合在一起,以形成密碼。您還可以使用配偶和子女的手機號碼中的幾個數字組成密碼。記住不要使用自己的手機號碼。
2. 在設置銀行卡密碼時,除了不使用生日作為銀行卡和物業交易密碼外,不要將涉及的物業密碼與普通網站的登錄密碼設置為相同,以減少密碼泄露的風險。
㈢ 百旺稅控盤初始密碼和口令是多少
法律分析:金稅盤初次安裝,默認的登陸密碼是123456,證書口令是88888888。如果忘記開票員的密碼,以管理員ZC的身份進開票系統,如果是航天客戶經理給用戶安裝的話會設置密碼為:fwjssmx 口令為:12345678,進入後點擊系統維護-用戶管理,修改、刪除或添加開票員。因為電腦硬體問題或其他原因需要重新安裝開票系統,重裝後登陸時的密碼為初始密碼123456,證書口令為之前的證書口令,如果之前是航天客戶經理給您安裝設置的話會設置口令為:12345678。湖北百旺金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百旺)成立於2012年,是武漢天喻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百旺稅務服務體系在湖北地區的服務商。是一家集「營改增」推廣、客戶服務、產品研發為一體的企業,為廣大納稅人提供稅控設備銷售、智能定製化客戶服務及產品研發支持等高水平的稅務行業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