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法儲存工業酒精公安機關怎麼懲罰
因為酒精屬於易燃物品,儲存必須到消防部門辦理手續,合規才能按照批準的安全量進行儲存。違反會處罰。處罰一般會責令清除違法儲存的部分,罰款。完全沒有儲存手續的,量特別大的又態度不好,不聽從整治的,會予以沒收,並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拘留十五日之下的處罰。
B. 非法儲存汽油怎麼處罰
非法儲存汽油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一)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謊報火警的;
(四)阻礙消防車、消防艇執行任務的;
(五)阻礙消防救援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2)派出所查獲非法存儲擴展閱讀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
第五條
申請從事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後,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上報商務部,由商務部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許可。
第九條
申請成品油倉儲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有庫容不低於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庫,油庫建設符合城鄉規劃、油庫布局規劃;並通過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安全監管、公安消防、環境保護、氣象、質檢等部門的驗收;
(二)申請主體應具有中國企業法人資格;
(三)擁有接卸成品油的輸送管道或鐵路專用線或公路運輸車輛或1萬噸以上的成品油水運碼頭等設施;
(四)申請主體是中國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其法人應具有成品油倉儲經營資格。
C. 江西一男子竟將68顆「炸彈」放家裡,此男子為何會這么做
5月17日,江西上饒橫峰縣消防救援大隊聯合公安派出所查獲了一起非法經營、儲存液化氣案,涉事場所和68個非法液化氣罐被依法封存。橫峰縣消防救援大隊與公安派出所深入蓮荷鄉開展生產、經營、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排查整治,執法人員在巡查過程中,接群眾舉報,蓮荷鄉一村民占某擅自在自建房地下室非法經營、存儲液化氣罐。接報後,執法人員立即趕往現場開展執法檢查,迅速將涉案人員控制。
D. 非法儲存雙氧水怎麼處罰
罰款拘留。
【拓展資料】
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指在沒有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同意,私自存儲可能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危險物質,包括槍支、爆炸類物品、或傳染性病毒等。
法律規定,在沒有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同意下,任何人或者任何單位,企業不可以在違法法律的條件下儲存相關危險的物質。危險性的物質通常是指槍支,一些爆炸類的物品,更或者是一些傳染性的病毒,總而言之,這些物質能夠威脅到生命,危害社會的公共安全。一般來說,一旦有以上情況出現的,當事人應該判3年~10年的有期徒刑。但如果有情況十分嚴重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更有甚者,直接判決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當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倘若有人或者有單位在違反法律的條件下有儲存原粉,原液,原葯制劑超過了50g,亦或者是其相關餌料超過了2kg的行為;以及在這些行為過程中有損害到他人的性命,對其造成重傷或者死亡的,亦或者使該單位在經濟上損失的金額超過10萬元的。以上兩種情況,法律規定一般判處3年~10年的有期徒刑。另外,倘若當事人或者相關單位有儲存的原粉,原液,原葯制劑超過了500g的,以及餌料超過了20kg的,並且在儲存危險性物質的過程中有使超過3個人受到嚴重傷害甚至死亡的,亦或者使該單位在經濟上損失的金額有超過20萬元的,法律規定判決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除此之外,一些具有查處以上行為的國家工作人員若有以上行為的,繼而在極大程度上損害了相應單位的合法權益或者是國家的公共安全,根據法律規定,這些行為國家就按照濫用職權罪或者玩忽職守罪進行判決。
從輕的角度來講,倘若當事人或者有關單位有以上行為,但對社會公共安全沒有嚴重危害的,並且在相關部門的重新教育下,當事人或者某單位有自我悔過並且改過的行為的,可以從寬處罰。
E. 派出所查獲的非法銷售儲存汽油汽油怎麼處理
銷售儲存汽油汽油屬於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汽油等危險物質的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擾亂治安秩序。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以危險物品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
(5)派出所查獲非法存儲擴展閱讀:
案例:
廣東省汕尾市城區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早在2004年前,楊某便開始在汕尾紅海灣開發區遮浪街道車站附近對外銷售汽油,由於未取得經營許可證,幾個月後就被當地稽查部門查封。
5年後,楊某又開始鋌而走險,並把收購油源的目光盯向了國營加油站員工。楊某獲悉,加油站員工內部有汽油配額優惠,很多員工沒有買車,通過收購加油站員工配額汽油,油源不是問題。
2009年4月開始,楊某見油價漲跌幅度很大,便在自己經營的雜貨店旁做起了買賣汽油的生意。由於銷售地點臨近車站鬧市,生意一度非常紅火。
據楊某供述,平均每月營業額有7000多元,每月盈利可達700元,4年來,先後盈利約3.4萬元。
為逃避檢查,楊某跟稽查部門打起了「游擊」:工商、公安、消防部門一來,能撤就撤,不能撤就關門走人,一旦抓獲,每次都是停業幾天,見風聲不緊就又悄悄開張。
2013年6月16日,楊某在汕尾紅海灣開發區遮浪街道車站附近被公安機關抓獲,當場繳獲裝有汽油的白色桶12個、裝有汽油的飲料瓶2瓶及藍色桶2個。
汕尾市城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違反國家關於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物品汽油,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鑒於楊某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並給予緩刑考驗的機會,遂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楊某表示服判,沒有提起上訴。
F. 湖北統一銷毀非法槍爆物品,非法儲存爆炸物品公安機關會怎麼處理
就在今年7月份湖北省就收繳的非法槍爆物品通過有關部門發布了通告。在這個通告上,提示了湖北省將會在全省進行嚴厲的打擊犯罪行為,並且收繳流散於社會上的一些非法槍支彈葯以及各種易燃易爆炸的物品,盡最大努力穩定湖北省的社會治安。
而警方也嚴厲禁止相關的玩具工廠,製造類似與槍支彈葯的玩具,並且也提醒廣大家長不要為孩子購買一些三無產品的玩具槍。對於那些沒有任何信息標注的玩具,一定不要輕易的觸碰,而警方也表示將會把收繳過來的非法槍支彈葯物品帶到相關執行地點進行集體交回。
G. 公安機關對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如何處罰
「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處理,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
如果存儲量非常大,又涉及非法經營的話,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116號文件精神辦理。
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葯為主要原料製成,引燃後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於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煙花爆竹對環境的危害主要是大氣污染和噪音污染。
由於煙花爆竹其中的火葯成分,燃放者在燃放時如果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燃放或者燃放違規產品,就會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H. 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既遂有哪些懲罰
法律分析:非法存儲危險物質,原料在50克以上的,或者餌料在2千克以上的,或者致人傷亡,或造成財產損失達10萬元以上的,將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在三年以上三十年以下。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是指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處罰標准: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I. 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違反哪一條例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罪】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9)派出所查獲非法存儲擴展閱讀
案例:市區自建房內存儲十餘噸危化品
8月20日晚,市公安局迎江分局龍獅橋派出所在開展危化品專項消防檢查過程中,在長青社區新華居民組發現一個非法危化品倉庫,現場查獲約10.9噸重甲醇原料以及1.2噸重甲醇成品。
經公安、安監部門聯合調查發現,今年39歲的男性潘某某在沒有取得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於2014年底擅自租賃該倉庫用於儲存、勾兌甲醇生產「環保油」,並向市內多家餐飲店銷售用於廚房燃料。至案發時,潘某某已累計銷售30餘噸成品甲醇,案值10萬元左右。
目前,該倉庫已由公安、安監部門查封並妥善轉移庫存危化品。潘某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