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易燃化學品的庫房管理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的防火管理
一、組織領導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的消防管理工作,應當認真貫徹「誰主管、誰 負責」的原則。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倉庫領導人,應當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主要工作日程,做到與其他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對國家儲備庫,各類專業倉庫、中轉倉庫和大型附屬倉庫應當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應由倉庫主要領導人擔任。不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倉庫,必須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的防火負責人應負有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及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領導本單位的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7.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幹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亦應當徵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火災危險性大的大型倉庫和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大型倉庫,應當建立企業專職消防隊。無專職消防隊的大型倉庫,應當組建義務消防隊輪流住庫值班,負責本單位的防火和滅火工作。往往一起大火都是由小火撲救不及時而造成,而義務消防組織是倉庫中能及時撲救初起火災的一支十分重要的消防力量,他們由倉庫全體職工(除老、弱、病、殘者外)組織起來,對倉庫的情況熟悉,分布廣,一旦發生火情,召之即來,對撲救初起火災十分重要。所以一定要組織健全,明確分工,定期組織訓練,充分發揮其作用。
二、火源管理
加強火源管理體制是做好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儲存防火的先決條件,這是因為任何火災都是通過燃燒引起的,而燃燒的發生必須要有著火源的作用。所謂消除著火源,即是指制止激發燃燒的一切熱能源。因此,必須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
火源的管理重點有兩個方面:一是對外嚴禁火種入庫;二是對內加強用火管理和落實防範措施。
1.對入庫人員要嚴加盤問,並做好登記,對隨身攜帶的火柴,打火機等存入門衛處,防止帶入庫內。在進入儲存區(生產區)、倉間之前,保管人員也要向外來人員詢問,是否攜帶火種。對儲存有易燃氣體、液體的倉庫,不準穿戴化纖衣服和帶釘子的鞋進入,對外來提貨的客戶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嚴防汽車等車輛夾帶汽油桶等易燃物入庫。對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庫。機動車輛進庫,必須要戴火星熄滅器,更不準在庫區內清爐。
2.對內要加強用火管理。為了便於管理,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倉庫要明確劃分儲存區(生產區)和生活區,並在兩區交界沿線作出明顯的標志。在儲存區內嚴禁吸煙。不準在儲存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庫房、露天堆垛附近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情況必須進行這些作業時,應事先經倉庫防火責任人和公安消防機構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調配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員進行現場監護,亦要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後,應對現場進行認真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後,方可離開現場。
在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一般不許安裝採暖設備,更不準設火爐取暖。如因物品防凍,必須取暖時,可用暖氣採暖。散熱器與危險品堆垛,應當保持安全距離。
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和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存放在庫房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並及時處理。進入庫房的電瓶車、鏟車要有防止打火的安全裝置,在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電鍾、交流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在儲存有易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倉庫(生產區)的工作人員,保管人員,也不準穿戴晴綸化纖等工作服和穿帶釘子的鞋。應穿棉製服。
三、檢查管理
檢查是開展防火工作的一條重要措施,只有經常不斷地進行防火檢查,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從而做到防患於未然。
倉庫的防火檢查,一般有保管員查、警衛員查、領導查和消防監督部門查等幾種形式,保管員查,主要是指一日三查制度,即:上班查庫房門、窗、鎖有無異樣或損壞,開啟是否靈活,防止壞人破壞;查庫內是否有老鼠等小動物進入的痕跡,通風口鐵絲網是否損壞;查消防、避雷等安全設施是否好用;查電源和照明時否安全可靠等。班中查是指在上班期間,及時查看危險品的進、發貨情況和溫、濕度及通風等養護措施。下班查是指在下班前,保管員要檢查電源是否切斷,有無可疑人進入和門窗是否關閉好等情況。確認安全後,才可放心回家。警衛人員查,主要是檢查庫區環境情況以及庫區內有無易燃物,夜間值班巡邏等。在重大節假日前領導要組織全面檢查。這時消防監督部門要參加。這樣形式比較大的檢查,要特別注意深入細致防止走馬觀花。
四、消防設施管理
消防設施管理是做好消防工作的物資技術條件,每個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倉庫都應視規模、地理條件和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性質等具體情況,按規定標准配置適量的消防設備。
首先倉庫必須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八章的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並保證消防供水量,在庫房的周圍,明顯易於取用的地點配置一定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滅火器的配置數量應按建築滅火器配置標准進行計算,對較大型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及自動報警設備。
對消防器材、設備要確定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經常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節對滅火儲水池,消火栓和清水、泡沫滅火器等消防設備,採取防凍措施。
❷ 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庫房允許住人嗎
按照規章制度肯定不會有人去居住的(隨時可能泄漏爆炸,除非是管理員。但也不會g和這些物品在一起居住吧)
❸ 關於商品房當倉庫存放化學物品問題,懂法律的請告知,非常感謝!
這屬於相鄰關系糾紛,如果該業主的不動產不具備作為化學危險品倉儲的相關條件,卻將其出租,存放這類高危物品,那麼屬於違反法律禁止性條款,也就是違反效力性強制規范,該租賃合同當屬無效,你可以向主管房屋租賃的行政機關舉報。另外,與物業管理公司交涉亦是妥當的,物業方應當承擔有效的管理義務,制止此類損害相鄰關系健康存續的行為發生。你也可以與該不動產的出租人也就是業主聯系,要求其消除妨礙,排除危險。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告訴,可以選擇起訴物業方,也可以起訴承租人,也就是存放危險品的當事人,也可以起訴房屋出租人亦及房東。 相關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❹ 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化學車間,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一棟建築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對還是錯
這是對的。化學品車間和倉庫都有爆炸危險,員工宿舍應該按規范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❺ 倉庫能不能住人
明確「住人」的概念:長期進行居住和生活。如果是上述概念的話,倉庫是不容許的。一般性倉庫只設值班室,管理員進行輪流值班即可。特別是危險化學品和易燃物品倉庫,對值班室和值班人員的行為都有明確的條文規定,確保庫房的安全。
❻ 危險化學品庫房應當怎麼管理
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
1.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管理必須嚴格遵守「雙人雙鎖」規定,即危險化學品倉庫鑰匙必須專人兩人保管,保管人員一人設指紋,一人配鑰匙,凡進入危化品倉庫工...
2.危險化學品入庫前均應進行檢查驗收,檢查入庫物品是否與計劃品種相符,安全標識是否齊全有效,包裝有無破損和泄露,經確認無誤後方可入庫,入庫後液體...
3.入庫時要嚴格劃分區域擺放,有相應標識牌,不得亂放。對入庫的液體桶裝(重量不超過15KG)危險化學品,疊放高度不得超過3桶;入庫的固體危險化學
❼ 誰能給我一份危險品,化學品的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本公司范圍內危險品及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護環境,特製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在本公司內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危險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3.職責
從事生產、儲存、保管、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內容
4.1本企業內現有危險化學品為氣態氧。
4.2本公司內現有的危險化學品應應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並在氣瓶上加貼氣瓶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如發現有新的危害特性時,應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4.3危險化學品的操作和儲存人員應經過培訓。
4.4凡從事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危險性質、預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護及火災撲救方法等。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和防護器材、會處理事故。
4.5質安科應對本企業的危險化學品進行普查,然後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
4.6由於本公司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壓縮氣體,因此操作人員應進行壓力容器相關的上崗培訓
4.7凡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編制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並經主管部門批准。
4.8危險化學品不準超量充裝,充裝速度不得大於規定值。
4.9危險化學品的裝卸、運輸
4.9.1操作人員不得少於2人,且鋼瓶裝卸人員應穿戴安全鞋、防護手套;
4.9.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通過交通部門資質認定。未經資質認定的車輛,不得運輸危險化學品。
4.9.3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等,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並經市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押運人員等,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4.9.4運輸裝卸化學危險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 裝卸和運輸危險化學品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磨擦、拖拉、重壓和傾倒。
(2) 化學性質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準混合裝運。
(3) 裝運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機動車,應懸掛「危險品』』標志。
(4)裝運化學危險品時不得人貨混裝。
(5)裝運化學危險品的物品的車輛通過市區時,應當遵守當地公安機關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中途不得隨意停車。
(6)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不得使用明火和吸煙。不得停靠在公共場所和明火現場附近。
4.10危險化學品的存儲
4.10.1鋼瓶不得傾斜或放倒存放,空瓶和實瓶應分開存放,存放區域應進行名稱及地點的劃分;
4.10.2氣瓶的周圍應保持清潔,避免易燃易爆以及油脂性物質的存在;
4.10.3氧氣瓶不得存放在一起,且氣瓶不得在陽光下曝曬;
4.10.4本公司儲存化學危險品的相關部門應做好各自危險品倉庫的管理工作,必須由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品知識、懂得貯存保管安全規定的專人擔任。
4.10.5庫房內不準休息、住人,無關人員不準入內。
4.10.6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的標志。
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4.10.7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儲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
4.11危險化學品報廢
4.11.1產生的氧氣、氮氣以及二氧化碳、氬氣需要廢棄時,根據化學品的性質,需要將易燃物品原理遠離排放區,同時為了確保人員的安全,排放區域不得有人員進入。
4.11.2當危險化學品出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化學品的MSDS進行處理。
4.11.3報廢和銷毀有燃燒、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徵得公司主管安全的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的同意。
4.11.4批量報廢、銷毀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制定安全處理方案。
4.11.5負責報廢、銷毀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包括監護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化學、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項。
4.11.6危險化學品在報廢、銷毀處理前,應進行分析、檢驗,根據物品的性質,分別採取分解、中和、深埋、燃燒等相應處理方法。
4.11.7化學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準混合銷毀。
4.11.8氣瓶報廢應按照有關規定由資質單位進行處理。
4.12危險品危險性告知
危險性告知通過安全培訓的方式進行。
❽ 危化品倉庫管理規定
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危化品倉庫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危化品倉庫管理規定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管理,保障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和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生命安全以及財產安全,避免或減少環境污染,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管理。
第三條 定義
1、隔離儲存:在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儲存方式。
2、隔開儲存: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牆,將其與禁忌物料分離開的儲存方式。
3、分離儲存:在不同的建築物或遠離所有建築的外部區域內的儲存方式。 4、禁忌物料: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
5、甲類物品:閃點小於28℃的液體;爆炸下限小於10%的氣體;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汽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遇酸、受熱、撞擊、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機物或疏磺等易燃的有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在密閉設備內操作溫度大於等於物質本身自燃點的生產。
6、乙類物品:閃點大於等於28℃,但小於60℃的液體;爆炸下限大於等於10%的氣體;不屬於甲類的氧化劑;不屬於甲類的化學易燃危險固體;助燃氣體;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狀態的粉塵、纖維、閃點大於等於60℃的液體霧滴。
7、易燃物品:是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第四條 職責
1、基建部負責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做好對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建設。 2、物資管理部負責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3、行政部負責危險化學品倉庫的保衛工作。4、安監部負責對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監督檢查工作。 5、人力資源部負責危險化學品工作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工作。
第五條 工作程序
1、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的要求 1)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築,其耐火等級、層數、佔地面積、安全疏散和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標准GB50016-200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危險化學品倉庫時,應有防火設施和消防水源,在設計審查時應有安監部參加,並報市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施工,竣工後經市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驗收,公司安監部應參與一起驗收。
2)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庫房內應設置防高溫、防雷、防潮、防毒、防爆、防靜
電、防腐蝕、防遺失、防盜、防滲漏等安全措施。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漏雨或低窪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3)儲存地點及建築結構的設置,除了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4)儲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a)危險化學品儲存建築物、場所消防用電設備應能充分滿足消防、防爆用電的需要;並符合GB50016-200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十章的有關規定。
b)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或建築物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符合防爆等安全要求。
5)儲存場所通風或溫度調節:
a)儲存危險化學品倉庫必須安裝通風設備,並保持倉庫內進行有效的通風。
b)儲存危險化學品倉庫必須符合國家標准GB50016-200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c)根據危險化學MSDS相關要求對儲存場所的溫度進行調節。
6)臨時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拉設好安全警示帶掛好“禁止煙火”及其他相關的標識牌,參照危險化學品特性,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劇毒、易制毒化學品不得臨時存放在倉庫外。
7)儲存危險化學品庫房上應有清晰、明顯的安全標識,在倉庫危險化學品存放場所還應設置“危險化學品標示牌”,註明危險化學品名稱、性能、消防方法等相關內容。 8)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不得隨意改變使用用途,如確需改變的,應報公司安監部審核同意。危險化學品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
9)不準在非危險化學品庫房內存放危險化學品,如生產需要,必須徵得安監部的同意,並採取嚴密的安全防範措施。
10)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堆場,不準進行試驗、分裝、維修,如需進行明火作業,具體執行《明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1)消防措施
a)根據危險品特性和倉庫條件,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如滅火設施和防泄漏設施)。並確保倉儲有關的設施得到有效的維護保養.不定期對倉庫管理人員進行相應的消防技能培訓。
b)儲存危險化學品建築物內可根據倉庫條件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c)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築物內,如條件允許,應安裝滅火噴淋系統(遇水燃燒危險化學品,不可用水撲救)。
2、危險化學品管理人員的要求
1)儲存危險化學品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經當地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對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3)倉庫的工作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題培訓,使其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程序及方法,並根據危險化學品MSDS證書相關要求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3、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要求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經公安部門批准設置的專門的符合要求的危險化學品倉庫中,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設置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
3)危險化學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標志: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GB190-90《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同一區域儲存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險物品的性能標志。
5)危險化學品按GB13690《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的規定分為八類: a)爆炸品;
b)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c)易燃液體;
d)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e)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蝕品。
6)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築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7)危險化學品儲存方式分為三種: a)隔離儲存; b)隔開儲存; c)分離儲存。
8)根據危險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各類危險品禁忌物料不得不混合儲存,禁忌物料配置見附錄A(參考件)。
9)危險化學品儲存安排及儲存量限制
a)危險化學品儲存安排取決於危險化學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儲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b)儲存量及儲存安排見表1。
c)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其包裝應採取避光措施。
d)爆炸物品不準和其他類物品同貯,必須單獨隔離限量儲存。倉庫應與周圍建築、交通幹道、輸電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e)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貯;氧氣不得與油脂混合儲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並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f)易燃液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儲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g)有毒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類物質。 h)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他物品共存。
10)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11)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12)天然氣站、油庫及其他氣瓶類的儲存,參照《重點站房管理規定》和《氣瓶管理規定》。
4、危險化學品的儲存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a)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在《危險化學品入庫登記表》做好出入庫的記錄。 b)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數量; ——包裝; ——危險標志;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出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c)危險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
2)進入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沒有阻火罩的車輛不得進入倉庫。
3)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4)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5)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6)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7)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要及時登記並明確管理責任人,做到帳物相符,實行“五雙”管理,即:雙人記帳、雙人雙鎖、雙人收發、雙人使用、雙人運輸的管理制度,並在《危險化學品領用登記表》做好相應的記錄。
8)危險化學品入庫後應採取適當的養護,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並在《危險化學品倉庫檢查登記表》做好相應的記錄。
9)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10)危險化學品倉庫工作人員每天做好倉庫的巡查工作,發現有危險化學品的泄漏、丟失等情況及時向安監部、行政部及相關部門予以報告,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採取必須的安全措施,以減少損失和影響。
11)非倉庫管理人員和外來人員進入倉庫內必須做好登記。
12)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品倉庫前放置靜電釋放板,所有進入倉庫人員必須在靜電釋放板上釋放身上的靜電。
13)儲存劇毒化學品,由公安機關核發《劇毒物品安全儲存許可證》後,方可儲存。 14)儲存劇毒、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後進入公司,要進入指定的庫房和位置存放,並將化學品的數量及存放位置報安監部、行政部。
15)入庫的危險化學品包裝和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准,或破損、殘缺、滲漏、變形及物品變質、分解的,嚴禁出入庫。
5、廢棄物處理
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具體執行《固體廢棄物管理規定》。
第六條 附則
❾ 存儲化學品的倉庫有什麼要求
化工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不斷給化工行業敲響警鍾,各省各地都開展執行安全檢查,嚴格杜絕條件簡陋、管理混亂的「黑倉庫」。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通過對危化品倉庫的安全設計,能夠有效提高危化品倉庫的安全指數。
首先是危化品倉庫選址必須適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存儲面積在550平方米至9000平方米的危險化學品倉庫都應該距離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工礦企業等至少1000米,並選擇在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小型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建在企業單位區域邊緣且保證有安全的防火間距。
其次倉庫建設必須規范符合要求,可以做到科學管理、安全貯存:
1、倉庫必須具有良好的通風、隔熱條件,配備降溫、防潮、防汛、防雷等設施。
2、倉庫的設施需要定期由專人檢查登記。
3、倉庫內應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4、倉庫內設施皆需要防爆功能,比如防爆燈、防爆風扇、防爆開關等。
5、庫房門應採用外開式防火門,且有良好接地。
6、倉庫的窗戶下部離地面不得低於1.8m。
7、倉庫地面需採用不燃燒且易洗的地坪。
8、倉庫內地坪需比外面地坪高至少0.2m,倉庫門口應有斜坡。
9、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應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規定,區域內嚴禁煙火和明火。
10、危險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等情況。
11、劇毒品、炸葯、放射性物質應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應及時處理。
12、庫房的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13、換裝危險品的空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徹底清洗。
14、容易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式不同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儲混存。
15、對遺留在地上和墊倉板上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及時清除,保持庫房清潔。
倉庫內根據不同的化學品特性配置齊全的個人防護用品,有條件的話應當安裝緊急噴淋系統(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
16、根據不同的化學品特質在倉庫內外配置齊全的不同類型、數量的滅火器。
17、倉庫內需要貼有各類標識,註明化學品名稱規格和提醒危險類型。
18、倉庫儲量不可超量,物品堆垛不可過高過大過密,必須留有消防通道。
19、倉庫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該符合安全要求。
20、採暖管道和設備的保溫材料都必須採用非燃燒材料。
21、倉庫配備的安全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且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需熟知各區域貯存的化學品種類特性及事故處理程序與方法。
❿ 化學品儲存有什麼要求
各種化學物品危險特性不—樣,在溫濕度要求上也應分別對待,以有利貯存安全保證質量。
1、易爆物品:
應儲存在庫內溫度低於30℃的條件下,相對濕度應保持在75—80%。
2、氧化劑:
一般氧化劑應控制在30℃以下。對於一些含結晶水的氧化劑如硝酸鹽類因受熱後熔化失去結晶狀態引起潮解,庫房溫度就不宜超過28℃,要保持在保溫庫房內。相對濕度應保持在75%以下。
3、壓縮和液化氣體:
倉庫溫度應不宜超過32℃,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以防止鋼瓶生銹。
4、自燃物品:
倉庫溫度應在28—30℃左右,相對濕度應保持在80%以下。儲存黃磷庫房,冬季庫房溫度最低不能低於3℃。
5、防潮物品:
庫房溫度應在30℃左右。相對濕度一般應在75℃以下,要特別注意採取防潮的措施。
6、易燃液體:
必須嚴格控制庫內溫度,防止庫內溫度過高,特別要根據液體的沸點與閃點的高低來控制溫度。
7、易燃固體:
濕度過高或濕度過大,都會影響易燃固體的安全儲存。如硝化棉的貯存需含有30%的濕潤劑乙醇,庫內溫度應控制30℃以下。樟腦、精茶等相對濕度應在80%以下。儲存二級易燃固體的倉庫,溫度不得超過32℃。
8、毒害品:
毒害品倉庫溫度不宜超過32℃,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對於氰化物,庫內要保持乾燥,因為氰化物與潮濕空氣接觸可產生劇毒的氰化氫氣體。
9、腐蝕性物品:
這類物品,品種較多,性能各異,固、液體都有,為此必須根據其性質,對溫、濕度加以控制。
如對一些吸濕潮變質或冒煙的腐蝕物品如五氧化二磷、三氯化磷、氰化硫醯、氯化亞碸等,倉庫要保持乾燥,相對濕度應保持在75%以下。對易揮發的溴素,易分解的過氧化氫雙氧水含量在40%以下,庫溫應保持在28℃以下,最好是25℃左右。對怕冷怕凍的腐蝕性物品。如受凍結冰的冰醋酸,受凍聚合沉澱的甲醇等,庫房溫度應保持在15℃左右,冬季要保暖。答案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