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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存儲欄

發布時間: 2022-12-13 13:08:02

⑴ 氧氣瓶和乙炔瓶存放倉庫的要求

氧氣瓶存放倉庫的要求:

1、氧氣瓶與明火距離應該不小於10米、不得靠近熱源、不得受日光暴曬。

2、宜存放在乾燥陰涼處,氣瓶不得撞擊。 氧氣瓶嘴、吸入器、壓力表、及介面螺紋嚴禁沾有(染)油脂。

3、氧氣瓶在運輸和裝卸時,要關緊瓶閥,擰緊帽蓋,輕移輕放,不得碰撞滑滾,拋甩墜落。

乙炔瓶存放倉庫的要求:

1、乙炔瓶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距離不小於10m。

2、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放射性射線源場所。

3、嚴禁敲擊、碰撞,瓶體引弧或放置在絕緣體上。

4、嚴禁暴曬,嚴禁用40攝氏度以上熱源加熱瓶體。

(1)氣瓶存儲欄擴展閱讀:

通常乙炔瓶內的多孔性填料是採用質輕而多孔的活性炭、木屑、浮石以及硅藻土等合制而成的。將乙炔瓶逐支檢查,並清潔氣瓶上的污物和異物。檢查瓶體是否有燒損、變形,塗層燒毀(漆皮鼓泡除外),瓶閥或易熔合金塞上易熔合金熔化及乙炔回火跡象。

貯存和運輸溶解乙炔的壓力容器。乙炔是一種易燃易爆氣體,受熱或受壓易發生聚合、爆炸性分解等化學反應,所以在瓶內將乙炔溶解於丙酮中,同時又將丙酮吸附於活性炭或硅酸鈣等多孔性填料上,從而使乙炔穩定而安全地貯存和運輸。

⑵ 企業氧氣、乙炔氣瓶庫如何選址、建築有何要求

氧氣、乙炔瓶要單獨存放,氧氣和乙炔瓶間距要在6米以上,並且有隔離保護措施。
倉庫選址:要選空曠區域,要遠離居民區、遠離其它易燃易爆場和著火點,庫內必須配備消防集中點,如:滅火器,消防沙,消防水,消防鏟等。而且倉庫附近沒有燃氣管道、高壓線。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和中石油天然氣集團對氣瓶安全使用的管理規范:
1、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第四十五條儲存充氣氣瓶的單位應當有專用倉庫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氣瓶存放數量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2、中石油天然氣集團標准《氣瓶使用安全安全管理規范》:
4.4 氣瓶存儲
4.4.1 氣瓶宜存儲在室外帶遮陽、雨篷的場所。存儲在室內時,建築物應符合有關標准要求。氣瓶存儲室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辦公室或休息室設在一起。
4.4.2 存儲場所應通風、乾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陽光直射,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不得有地溝、暗道和底部通風孔,並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4.4.3 存儲可燃、爆炸性氣體氣瓶的庫房內照明設備必須防爆,電器開關和熔斷器都應設置在庫房外,同時應設避雷裝置。禁止將氣瓶放置到可能導電的地方。
4.4.4 氣瓶應分類存儲,並設置標簽。空瓶和滿瓶分開存放。氧氣或其它氧化性氣體的氣瓶應該與燃料氣瓶和其它易燃材料分開存放,間隔至少6m。氧氣瓶周圍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漬及其他雜物。嚴禁乙炔氣瓶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儲存。毒性氣體氣瓶或瓶內介質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並在附近配備防毒用具和適當的滅火器材。
4.4.5 對於裝有易燃氣體的氣瓶,在儲存場所的15m范圍以內,禁止吸煙、從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並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
4.4.6 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3(相當5瓶,指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瓶)。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m3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牆壁。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240m3(相當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m,否則應以防火牆隔開。
4.4.7 氣瓶應直立存儲,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氣瓶的瓶閥或頭部來固定氣瓶。支架或扎牢應採用阻燃的材料,同時應保護氣瓶的底部免受腐蝕。
4.4.8 氣瓶(包括空瓶)存儲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並旋緊氣瓶帽,整齊排放。
4.4.9 盛裝不宜長期存放或限期存放氣體的氣瓶,如氯乙烯、氯化氫、甲醚等氣瓶,均應註明存放期限。盛裝容易發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如乙炔氣瓶,必須規定存儲期限,根據氣體的性質控制儲存點的最高溫度,並應避開放射源。氣瓶存放到期後,應及時處理。
4.4.10 氣瓶在室內存儲期間,特別是在夏季,應定期測試存儲場所的溫度和濕度,並做好記錄。存儲場所最高允許溫度應根據盛裝氣體性質而確定,儲存場所的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
4.4.11 存儲毒性氣體或可燃性氣體氣瓶的室內儲存場所,必須監測儲存點空氣中毒性氣體或可燃性氣體的濃度。如果濃度超標,應強制換氣或通風,並查明危險氣體濃度超標的原因,採取整改措施。
4.4.12 如果氣瓶漏氣,首先應根據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人體保護,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關閉瓶閥,如果瓶閥失控或漏氣點不在瓶閥上,應採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4.4.13 應定期對存儲場所的用電設備、通風設備、氣瓶搬運工具和柵欄、防火和防毒器具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⑶ 氣瓶應該怎麼存放呢

廣義的氣瓶應包括不同壓力、不同容積、不同結構形式和不同材料用以貯運永久氣體,液化氣體和溶解氣體的一次性或可重復充氣的移動式的壓力容器。氣瓶的存放標准。

1.新投入使用的氣瓶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准,檢驗合格(有檢驗合格證),嚴禁儲存充裝壓力超過氣瓶設計壓力的氣瓶。

2.氣瓶與其他危險化學物品不得任意混放。(間隔距離不小於10米)高壓氣瓶分類儲存規定氣體性質可燃氣體助燃氣體不燃氣體氣體名稱氫、甲烷、乙烯、丙烯、乙炔液化石油氣、丙烷、一氧化碳、液態烴蒸氣、甲醚、氯甲烷等氧、壓縮空氣、氯氣氮、二氧化碳、氖、氬不準共同儲存的物品種類除惰性不燃氣體(如氮、二氧化碳、氖、氬)外,不準和其他種類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儲存除惰性不燃氣體和有毒物品(如氯化鉀、碳醯二氯(光氣)、五氧化二砷、氰化鉀)外,不準和其他種類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儲存除氣體、有毒物品和氧化劑(如氯酸鉀、鈉、硝酸鉀、鈉、過氧化鈉)外,不準和其他種類的物品共同儲存。

3.有毒氣的氣瓶,或所裝介質互相接觸後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必須分室儲存(如氫與氧、氫與氯,氯與氨等氣瓶)。

4.易於發生聚合反應的氣體氣瓶,如乙炔、乙烯等,必須規定儲存期限,平時應執行先進先出的制度,避免久儲。氣瓶使用後應留有剩壓,以防第二次充裝時因無壓而滲入雜質,引起事故。

5.氣瓶入庫一律不準用電磁起重機搬運;搬運進庫及堆放時,不得敲擊、碰撞、拋擲、滾拉,更不準將瓶閥對著人身。

6.進庫氣瓶應旋緊瓶帽,氣瓶應套上兩個防震圈,否則不得在地面滾動;乙炔氣瓶絕不準在地面滾動。氧氣瓶嘴、瓶身嚴禁沾染油垢,如有油漬應立即抹乾凈,否則不得入庫。

7.氣瓶倉庫應陰涼,通風良好,庫內不得有熱源,明火。滿裝氣瓶不得受日光曝曬,也不宜受風吹雨淋,庫溫超過35℃時,應有降溫措施(如冷水噴淋),早、晚開庫門、窗通風降溫等。

⑷ 氧氣罐的存放地點有什麼要求

氧氣罐的存放地點要求如下:

  1. 氧氣瓶存放場所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應有良好的通風、並遠離明火,防陽光曝曬。冬季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應用熱水解凍。

  2. 氧氣瓶存放場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嚴禁與一切油脂接觸。禁止與乙炔及易燃物品混放。

  3. 氧氣瓶必須豎立放置,放置要固定牢固,防止傾倒,瓶帽、膠圈、瓶閥應齊全完好,瓶帽不得松動。

  4. 氧氣瓶禁止充裝其他氣體,禁止接近煙火和熱源,與明火應保持10米以上安全距離。

  5. 氧氣瓶存放場所不設電器裝置,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存放要固定牢固,防止傾倒,要有「嚴禁煙火」標志。

  6. 氧氣瓶要設專人負責保管,不得私自拉離存放地。

⑸ 氣瓶規范存放的原則有幾條

氣瓶放置應整齊,應保持直立放置,妥善固定,且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ENPAC的創新新全塑型氣瓶固定板和氣瓶固定架非常完美地解決氣瓶存放和氣瓶固定問題,提高安全性和避免氣瓶擺放的雜亂無章,符合美國職業健康管理局標准OSHA29CFR.1910的規定,氣瓶安全大大提高。ENPAC的氣瓶固定板和氣瓶固定架的全塑結構,不會像鋼制產品那樣笨重、發生生銹和掉屑,特別適合無塵室、潔凈室、手術室、電子室等對潔凈要求高的場合。

ENPAC的氣瓶固定板很容易地把直徑在5厘米到31厘米的氣瓶固定在建築物的牆上和壁上、機械

設備上、車廂上。氣瓶固定板可以搭扣連接,一個氣瓶固定板固定一個氣瓶,搭扣連接後,可以把所有氣瓶固定在直線形的位置上,整潔,漂亮,安全,牢固。

ENPAC的全塑型氣瓶固定架不需要鉚釘和地面或牆體固定,可以用來隨心所欲在任何地方安全固定、存放放置氣瓶。由於氣瓶固定架設計考慮平衡性和穩定性,氣瓶固定架可以隨心所欲地固定1個、2個、3個、4個、5個或6個氣瓶。氣瓶固定架可用叉車操作,可以隨著需要,移動氣瓶固定架和氣瓶,方便,實用。氣瓶固定架在放上氣瓶後,穩定牢固,不會傾倒。把氣瓶固定在ENPAC的氣瓶固定架上,可以輕松、安全地運輸氣瓶。比如,固定氣瓶的氣瓶固定架放在汽車上運輸,就很安全。

⑹ 請問氣瓶存儲有什麼規范

易燃易爆壓縮氣體的使用管理:

項目部接收到氣瓶時應對氣瓶的外觀(包括瓶帽、墊圈是否完好,瓶口有無損壞,有無油脂污染等)和檢測報告進行核對,並由接收人在氣瓶發放記錄上簽字確認。

各易燃易爆壓縮氣體使用和保管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用專用表測量瓶內壓力是否能滿足當天施工需要,測量時應用扳手擰緊,表接頭於瓶口連接最少要保證4扣以上,防止氣壓過高時把氧氣表射出傷人,開啟時動作要緩慢,確定壓力後,關緊瓶閥防止漏氣。

易燃易爆壓縮氣體氣瓶的放置地點,應遠離電器迴路和管道系統;不得放置在可能接觸明火、高溫金屬或其他熱源的地方。

除吊裝或移動外,氣瓶均應牢固豎放。

夏季施工時,氣瓶應有防止曝曬的措施,使用時的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0℃。

施工時,氣瓶使用人員應把氣瓶按規定分開擺放; 氧氣與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於5米二者距焊割點10米以上,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小於10米,若有風時應將兩氣瓶放置在上風頭,以防止火花順風落到氣瓶上,引起事故。

乙炔氣瓶只能豎放不能卧放,以防止瓶內的丙酮流出。

氧氣瓶卧放時應支擋穩固,頭高尾低,以防止瓶內的水分流出。

氧氣瓶、乙炔瓶的放置地點要避開上部的高壓電線和地下電纜線。

施工人員嚴禁坐在氣瓶上吸煙,休息等違章行為。

在用氣瓶施工前,應檢查氣瓶的氣管線是否老化、漏氣,壓力表的壓力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乙炔氣瓶的阻火器是否已安裝並完好,焊槍是否漏氣。

嚴禁用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進行加熱。

不得擅自處理氣瓶內殘氣、殘液。

當焊、割炬回火或連續產生爆鳴時,應及時切斷氣源。

不得對氣瓶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施工作業完畢後要卸下氣管線、壓力表及氣割槍,關閉閥門,檢查無漏氣現象後方可離開。

易燃易爆壓縮氣體氣瓶的返回:

施工負責人和氣瓶使用人員要及時把氣瓶返還臨時存放點,並按照氣瓶保管人員的要求,把氣瓶擺放整齊,嚴禁亂擺亂放。

各易燃易爆壓縮氣體使用和保管單位在使用完氣瓶後應保證交回氣瓶的瓶帽、防震圈齊全,如有丟失照價賠償。

⑺ 氣瓶放置要求與標准


一、氣瓶的現場儲存量要求到底是多少?
查了一下氣瓶有關規定,現在標准規定得不太一樣,一一列舉出來,供大家參考。
1、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氣瓶安全監察規定》(已廢止,仍可參考)第四十五條:儲存充氣氣瓶的單位應當有專用倉庫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氣瓶存放數量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2、《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三章規定(由火災危險性推算):
(1)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_(相當於5瓶,指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瓶),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m_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牆壁。
(2)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240m_(相當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m,否則應以防火牆隔開。
3、根據AQT7009《機械製造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規范》4.2.27.4.3,
作業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是,必須設置二級氣瓶庫。
4、根據中石油天然氣集團標准QSY1365-2011《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范》4.4.6
(1)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_(相當於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氣瓶5瓶);
(2)乙炔氣的存儲量超過30M_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牆壁;
(3)乙炔氣的存儲量超過240M_(相當於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米,否則應以防火牆隔開。
五、由於《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已經作廢了,本著從嚴管理的原則,所以目前比較認可的是:如果你們公司沒有修建氣瓶庫,那麼使用乙炔的現場存儲量不要超過5瓶。
六、氣瓶的空、實瓶應分開存放,在用氣瓶和備用氣瓶應分開存放,並設置防傾倒措施。注意,可燃氣體氣瓶和助燃氣體氣瓶不允許同庫存放。
綜上所述為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全國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進一步做好燃氣氣瓶安全監管工作,減少安全隱患,築牢安全底線,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方案。
法律依據:《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儲存充氣氣瓶的單位應當有專用倉庫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氣瓶存放數量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⑻ 氣瓶存放的標准和法規

氣瓶存放標準是,儲存充氣氣瓶的單位應當有專用倉庫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氣瓶存放數量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氣瓶存放的法規,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240m3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m,否則應以防火牆。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3,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m3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牆壁。作業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是,必須設置二級氣瓶庫。氣瓶庫房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庫房內溫度應根據氣瓶內的介質確定。一般應在5℃以上、35℃以下,高於35℃時,應採取降溫措施。冬季嚴禁使用煤爐、電熱器或其它明火取暖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二十條 鍋爐、氣瓶、氧艙、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設計文件,應當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核準的檢驗機構鑒定,方可用於製造。特種設備產品、部件或者試制的特種設備新產品、新部件以及特種設備採用的新材料,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需要通過型式試驗進行安全性驗證的,應當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核準的檢驗機構進行型式試驗。
氣瓶的檢驗周期是多久
氣瓶的檢驗周期是:
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2年檢驗一次;
2、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3年檢驗一次;
3、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20年的,每5年檢驗一次;超過20年的,每2年檢驗一次;
4、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5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中發現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懷疑時,應提前檢驗。

⑼ 氣瓶存放數量有什麼相關的規定或標准嗎

《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儲存充氣氣瓶的單位應當有專用倉庫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氣瓶存放數量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三章規定:

1、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3(相當5瓶,指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瓶),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m3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牆壁。

2、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240m3(相當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m,否則應以防火牆隔開。

(9)氣瓶存儲欄擴展閱讀:

關於氣瓶存放的相關處罰:

《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

氣瓶充裝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充裝,直至吊銷其充裝許可證。

1、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車用氣瓶、呼吸用氣瓶、滅火用氣瓶、非重復充裝氣瓶和其他經省級質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同意的氣瓶除外)。

2、對使用過的非重復充裝氣瓶再次進行充裝。

3、充裝前不認真檢查氣瓶鋼印標志和顏色標志,未按規定進行瓶內余氣檢查或抽回氣瓶內殘液而充裝氣瓶,造成氣瓶錯裝或超裝的。

4、對氣瓶進行改裝和對報廢氣瓶進行翻新的。

5、未按規定粘貼氣瓶警示標簽和氣瓶充裝標簽的。

6、負責人或者充裝人員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氣瓶安全監察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設計防火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