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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爆炸隱患和危險品存儲運輸

發布時間: 2022-12-30 02:34:27

❶ 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違反消防法規定,如何處罰

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違反消防法規定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一)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謊報火警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條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1)火災爆炸隱患和危險品存儲運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規定:

第二十三條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執行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

第二十四條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必須符合行業標准。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

第三十三條國家鼓勵、引導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承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規定:

第五十六條 行政機關對當事人進行處罰不使用罰款、沒收財物單據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門制發的罰款、沒收財物單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處罰,並有權予以檢舉。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對使用的非法單據予以收繳銷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❷ 危險品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或泄漏事件後 能造成哪些形勢和影響

危險品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或泄漏會對人的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當重要的公共建築、單位發生火災時,會在很大范圍內引起關注,並造成一定程度的負面效應,影響社會穩定等。所以危險品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請選擇專業的危險品儲存運輸公司。

❸ 明火作業的火災隱患有哪些

如違反規定儲存、使用、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用火、用電、用氣,明火作業等。二是火災時會增加對人身財產的危害。如建築物防火分隔、建築結構防火、防煙排煙設施等被隨意改變,失去應有作用;建築物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不能暢通無阻;消防設施、器材不完好、有效;建築內部裝修、裝飾違反規定,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三是火災時會影響滅火救援行動。如缺少消防水源;消防車道堵塞;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消防電梯等不能使用或不能正常運行等。

❹ 消防火災隱患判定標准及處罰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一)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謊報火警的;
(四)阻礙消防車、消防艇執行任務的;
(五)阻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法律依據:《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❺ 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應怎樣存放

凡倉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區域必須設置禁火牌,要制定有關防火管理規定,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木工間必須設置禁火標志,刨花鋸屑等易燃物品應做到及時清理,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煙及動火作業。

凡設置消防器材的地點禁止堆放各種雜物,消防通道、施工現場道路、建築物通道要保持通暢。

腳手架上禁止吸煙,禁止無證、無措施動火作業,禁止在腳手架上棄放其他易燃物品。

(5)火災爆炸隱患和危險品存儲運輸擴展閱讀

1、危險品庫房、實驗室、鍋爐房、配電房、配氣房、車庫、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准嚴禁入內。

2、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信號、監測儀表、警戒標記、防雷、報警裝置等設備要定期檢查,不得隨意拆除和非法佔用。

3、易燃易爆、劇毒、放射、腐蝕和性質相抵觸的各類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嚴格管理,保持通風良好,並設置明顯標志。倉庫及易燃易爆粉塵和氣體場所使用防爆燈具。

4、木刨花、實驗剩餘物應及時清出,放在指定地點。

5、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專人保管,保管員要詳細核對產品名稱、規格、牌號、質量、數量、查清危險性質。遇有包裝不良、質量異變、標號不符合等情況,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6、忌水、忌沫、忌曬的化學危險品,不準在露天、低溫、高溫處存放。容器包裝要密閉,完整無損。

7、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庫房周圍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庫房內物品應保持一定的間距。

8、凡用玻璃容器盛裝的化學危險品,必須採用木箱搬運。嚴防撞擊、振動、摩擦、重壓和傾斜。

9、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查出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如發現不安全的緊急情況,應先停止工作,再報有關部門研究處理。

❻ 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是怎樣的

第十九條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二條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的設置,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准。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應當設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經設置的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不再符合前款規定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限期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第二十三條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執行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
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必須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儲存可燃物資倉庫的管理,必須執行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
另外就是《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規定》

❼ 危險品在儲存過程中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有哪幾種

根據對全國火災的統計資料分析,危險品在儲存過程中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幾種:

1.著火源管理控制不嚴帶來火種

著火源是指引起可燃物燃燒的一切熱能源,包括明火焰、赤熱體、火星、電火花、化學能等。在危險品儲存過程中的著火源主要有兩個方面:

(1)危險品在運輸途中接觸煙頭、燃放鞭炮時落下的火星等明火,未能及時發現,將火種帶入庫內陰燃成災;煙囪飛火、汽車排氣管的火星、庫房周圍的明火作業、吸煙的煙頭等外來火種。

(2)內部設備不良、操作不當引起的電火花、撞擊火花和太陽能、化學能等。

2.性質相互抵觸的物品混存自燃起火

由於危險品保管人員缺乏知識,或者是有些危險品出廠時缺乏鑒定,在產品說明書上沒有明確說明而造成性質相互抵觸的危險品混存、混放。例如某造漆廠的硝化棉倉庫中,放進了環氧樹脂固化劑、間苯二甲胺等,因環氧樹脂固化劑容器滲漏接觸到硝化棉,致使硝化棉立即起火,造成了重大火災。事後經驗證,這種固化劑滴到硝化棉上,經過12s就會發熱冒出棕色濃煙而起火。

3.危險品包裝損壞或不符合要求導致火災

化學危險品容器的包裝損壞或者出廠的包裝不符合安全要求都會引起事故。常見的情況有以下幾點:

(1)硫酸壇之間用稻草等易燃物隔墊;

(2)壓縮氣體氣瓶不戴安全帽;

(3)金屬鉀、鈉的容器滲漏;

(4)電石桶內充裝的氮氣泄漏;

(5)盛裝黃磷的容器缺水;

(6)盛裝易燃液體的玻璃容器瓶蓋不嚴,瓶身上有泡疵點,受陽光照射而聚焦等。

4.危險品養護管理不善自燃起火

有很多危險品對溫度、濕度都有嚴格的要求,在儲存保管過程中如果缺乏養護管理知識,就會導致火災事故。例如某外國語學院,在電教館的四樓資料室(32m2)存放203本電影資料片(其中硝酸纖維影片40多本),由於單位的空調設備達不到設計標准,冷風送不到四樓,在空調機組暫停機時硝酸纖維影片自燃起火,大量唱片、電影片、錄音帶及圖書等有聲資料和混放在一起的十多部機器設備也葬於火海。

5.違反危險品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火災

搬運危險品沒有輕裝輕卸、碼垛過高不穩發生倒樁,在庫內改裝打包、封焊修理,易燃液體、氣體裝卸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等,往往造成事故。

6.危險品庫房建築不符合存放要求導致自燃起火

危險品庫房的建築條件差,建築設施不適應所儲存物品的要求也往往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

7.電氣設備不良、靜電接地不好產生電火花

電氣設備特別是照明和動力線路,往往由於安裝不當或年久失修,絕緣老化、破損造成短路;或是照明燈具烤著可燃物引起火災;或者由於儲罐、管道接地不好致使靜電聚積產生放電火花,引起泄漏的可燃氣體與空氣的混合物爆炸。

8.雷擊事故

我國曾多次發生過油罐和棉麻碼垛的遭受雷擊的事故,例如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所屬的黃島油庫,因雷擊引起2.3m3土油罐爆炸起火、致使相鄰的三個10000m3的金屬油罐和一個2.3m3的土油罐相繼起火爆炸。大火燃燒了104h,死亡19人,燒掉原油36000t經濟損失達1000多萬元。

9.危險品著火撲救不當釀成大火

著火時,由於不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能和滅火方法,使用不當的滅火劑而使火災擴大,也是小火造成大火的一個原因。例如某市氯鹼化工廠的金屬鈉著火,當地公安消防隊到達火場後在沒有問清情況下,即鋪設水帶射水,工人師傅當即勸止,但指揮員又命令利用泡沫撲救,未待工人師傅明白泡沫是什麼,水槍手已將泡沫射出,結果小火釀成大火,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達400餘萬元。

❽ 危險品運輸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有哪幾方面

危險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比較多,而且近年來由於運輸車輛的增多,危險品流通量的增大,發生火災的次數、損失和危害程度都有較大的增長和加重。總結和歸納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危險品裝卸違反操作規程

危險品在裝卸過程中,如果違反操作規程,摔、碰、拖拉、翻滾、野蠻操作或者使用不合格的裝卸工具,都會造成摩擦、撞擊而引起火災事故。

2.危險品包裝不合格

如果將包裝不合格的危險品裝上車或在車上碼放不牢固等,極易留下事故隱患,並且在行駛途中發生事故。

3.車輛技術條件

運輸危險品的車輛應當保證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並符合所裝運危險品的要求,否則就容易出現事故。

4.危險品混裝混運,違章積載

危險品運輸的積載隔離非常重要,否則一旦出現事故,將會造成不堪設想的後果。

5.調車作業違章溜放

列車在調車連掛溜放時的撞擊力比較大,如果超過了包裝或容器的安全系數,就很容易損壞包裝或使容器造成泄漏而發生事故。

6.行駛違章

車輛在行駛中違章行車是造成交通事故一個重要原因,此時如果裝運易燃易爆危險品就會帶來更加危險的後果。例如,2012年8月26日凌晨2時40分許,河南省孟州市第一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豫HD6962」解放牌新大威罐車,從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裝載甲醇運往山東。該罐車在包茂高速安塞服務區休息後出發,在匝道違法駛入高速公路後低速行駛約200m處,導致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段由北向南行使的「蒙AK1475」號雙層卧鋪客車追尾,造成甲醇泄漏,客車起火,事故客車司乘人員36人死亡,3人受傷。

7.疲勞駕駛

疲勞駕駛常常是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例如,2000年9月29日,寶雞市丹鳳縣河口鎮一個體司機駕駛一大貨車,由湖北省棗陽市金牛化工廠拉運5.2t氰化納前往寶雞市丹鳳縣四方金礦,當車行至312國道1303km+450m處時,由於駕駛員疲勞駕駛導致操作錯誤,導致汽車翻入道路北側約3m深的鐵河內,罐體與車體分離翻轉,罐體上部撕開了一個長約30cm寬約5cm的裂口,除罐內殘存的200kg外,其餘5t氰化納液體全部流入河道,造成了河水嚴重污染,直接威脅到鐵河兩岸及丹江下游的人畜安全。

8.靜電放電

由於絕大部分易燃氣體、液體都是介電體,因此在運輸過程中物體的運動和相互摩擦又非常容易產生並積累靜電,如果沒有很好消除和導除靜電的措施,就很容易發生靜電放電而導致著火或爆炸事故。例如,廣州海運集團公司的「大慶243」輪第14航次從廣州黃埔掛山駛抵長江下游龍潭水道南京棲霞油運錨地,在過駁作業時由於靜電放電引起爆燃,造成三艘油駁相繼爆炸起火,泄漏的原油在江面上形成了2萬多平方米的油淌大火。大火造成6人死亡,3人失蹤,大慶輪和三個油駁全損或部分燒損,直接財產損失高達822.6萬元。

9.技術故障導致泄漏

危險品管道運輸都是散裝的氣體或液體運輸,線路長、運量大、技術復雜且易燃易爆,一旦發生事故往往損失、傷亡大,撲救難度大,政治影響大。

10.滅火方法錯誤

危險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和在儲存過程中一樣,滅火方法不當同樣會小火釀成大災,並且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傷亡。

❾ 易燃易爆物的運輸儲存和使用的安全要求

易燃易爆品運輸儲存管理制度

一、 易燃易爆品的的儲存及運輸,必須特別注意防火、防爆、防變質、防污染的原則。
二、 施工現場設置專門的庫房存放易燃易爆品,庫房必須陰涼通風。
三、 庫房內嚴禁吸煙,庫房四周6米內嚴禁明火作業。
四、 油料、油漆及易燃易爆品應定期翻轉堆放,標識一律朝外。
五、 油料、油漆及易燃易爆品在貯存期中,應對其包裝容器經常檢查封口是否嚴密,桶身有無銹蝕、滲漏及變形之處,如有,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六、 庫房地面必須防潮、防滲,庫房內應保持清潔,注意防火。所有擦過油漆、油料及化學品的棉紗、碎布、紙屑及其他易燃物,均不得隨地亂扔,應及時清掃,集中存放。
七、 油料、油漆及化學品應隨用隨購,盡量減少庫存。化學品的領用需填寫領料單,庫管員按有關規定發放。
八、 建築油漆的稀釋劑、防潮劑、固化劑和油漆組成的溶劑,如汽油、苯類、酮類等在整理包裝、分裝換桶時,應在通風良好處進行,並需戴口罩、手套,並採取防遺撒和遺撒後收集措施。
九、 化學品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碰撞或在地上滾動。油料、油漆及化學品的容器和包裝,裝卸時不得有損傷,更不得碰壞或致漏。
十、 由物資部門或專業運輸單位負責運輸、卸貨。如預危險品,則必須由有資格的專業運輸單位負責運輸、卸貨。碰撞、相互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其它危險的物品,以及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合裝運。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物品,在裝運時應當採取隔熱、防潮措施。合成樹脂乳液、內外牆塗料運輸時,應防止雨淋、暴曬、碰撞。
十一、 在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發生滲漏遺撒時,當事人應及時用棉紗擦凈,並將用過的棉紗收集送到危廢存放處。
十二、 項目部對廢舊容器集中回收,桶口朝上碼放,一般的廢舊容器由材料供應方及時回收,屬於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廢舊容器如油漆、稀料的容器,項目部集中回收,報公司統一處理。
十三、 易燃易爆品的使用,應根據產品的特性和保質期,按照工藝和配方要求實施配製。操作時做好通風、防火;並配戴相應的勞保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