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化學品儲存有什麼要求
各種化學物品危險特性不—樣,在溫濕度要求上也應分別對待,以有利貯存安全保證質量。
1、易爆物品:
應儲存在庫內溫度低於30℃的條件下,相對濕度應保持在75—80%。
2、氧化劑:
一般氧化劑應控制在30℃以下。對於一些含結晶水的氧化劑如硝酸鹽類因受熱後熔化失去結晶狀態引起潮解,庫房溫度就不宜超過28℃,要保持在保溫庫房內。相對濕度應保持在75%以下。
3、壓縮和液化氣體:
倉庫溫度應不宜超過32℃,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以防止鋼瓶生銹。
4、自燃物品:
倉庫溫度應在28—30℃左右,相對濕度應保持在80%以下。儲存黃磷庫房,冬季庫房溫度最低不能低於3℃。
5、防潮物品:
庫房溫度應在30℃左右。相對濕度一般應在75℃以下,要特別注意採取防潮的措施。
6、易燃液體:
必須嚴格控制庫內溫度,防止庫內溫度過高,特別要根據液體的沸點與閃點的高低來控制溫度。
7、易燃固體:
濕度過高或濕度過大,都會影響易燃固體的安全儲存。如硝化棉的貯存需含有30%的濕潤劑乙醇,庫內溫度應控制30℃以下。樟腦、精茶等相對濕度應在80%以下。儲存二級易燃固體的倉庫,溫度不得超過32℃。
8、毒害品:
毒害品倉庫溫度不宜超過32℃,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對於氰化物,庫內要保持乾燥,因為氰化物與潮濕空氣接觸可產生劇毒的氰化氫氣體。
9、腐蝕性物品:
這類物品,品種較多,性能各異,固、液體都有,為此必須根據其性質,對溫、濕度加以控制。
如對一些吸濕潮變質或冒煙的腐蝕物品如五氧化二磷、三氯化磷、氰化硫醯、氯化亞碸等,倉庫要保持乾燥,相對濕度應保持在75%以下。對易揮發的溴素,易分解的過氧化氫雙氧水含量在40%以下,庫溫應保持在28℃以下,最好是25℃左右。對怕冷怕凍的腐蝕性物品。如受凍結冰的冰醋酸,受凍聚合沉澱的甲醇等,庫房溫度應保持在15℃左右,冬季要保暖。答案來自
⑵ 工廠里用防爆櫃存放酒精,存放量有要求嗎
第一要密封好,第二要放到背陰的地方不要被太陽光照射到的地方,第三就是溫度盡量低點,另外周圍沒有著火點不能有易燃物品,遠離住房的地方
目前酒精的購買量劇增,那麼酒精的存儲便成了問題,酒精是否需要存儲在專門的防爆櫃中呢?這個問題很明顯是要分情況的。
一:個人購買酒精
如果是個人購買了很多酒精,小瓶裝的,那是無需存放在防爆櫃中的,因為數量少,體積也不大,個人用只需要注意存放在陰涼處,不要靠近明火等。
二:企事業單位批量購買
1:購買了大體量的桶裝酒精
這個時候就要注意了,桶裝酒精存放一定要選擇防爆櫃,而且必要的時候要選擇大型防爆櫃-----步入式防爆倉庫,如下圖所示
需要存放的酒精數量可以參考下外形尺寸,對比著選擇適合自己的。
這類酒精存放櫃的特點如下:
1:將危險液體存放在符合規定的安全櫃中,可達到保護工人、減少火災隱患和提高生產力的目的。設計滿足OSHA和NFPA標准,安全櫃採用堅固的1.0mm厚的焊接鋼板構成雙壁結構,形成38mm的隔氣空間,有效地提高了耐火性。自鎖式櫃門關閉方便
,在失火情況下可提供保護。無故障的關門裝置保證三點聯動式不銹鋼插銷式閉鎖系統及時做出反應。
2:兩種防爆櫃僅為590mm寬,標準的細長型防爆櫃為460mm深,可與170升的安全櫃齊平安裝。加深的細長型防爆櫃為864mm深,可與227或341升的防爆櫃齊平安裝。
3:防爆安全櫃出色的性能令工作場所格外安全、格外可靠。把手設有雙鑰匙套件,同時也允許選用掛鎖以進一步保障。用手電筒照亮時,反光警告標簽將反射光線,即使在失火或是停電的情況下也具有很高的可見度。
從以上可以知道,酒精是有必要存放在防爆櫃中的,請大家務必牢記,以免造成損失!
⑶ 對易燃易爆物物品存放時應注意什麼
1、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立面積不大於20㎡的獨立庫房進行單獨存放。
2、應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處附近明顯位置張掛嚴禁明火、易燃易爆等警告標識。
3、根據存放物屬性配備合適種類的消防器材,如乾粉滅火器、消防沙等
4、忌水、忌沫、忌曬的化學危險品,不準在露天、低溫、高溫處存放。容器包裝要密閉,完整無損
5、凡用玻璃容器盛裝的化學危險品,必須採用木箱搬運。嚴防撞擊、振動、摩擦、重壓和傾斜。
(3)防爆存儲要求是什麼擴展閱讀:
易燃易爆物物品特性
1、擴散性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由於氣體的分子間距大,相互作用力小,所以非常容易擴散,能自發地充滿任何容器。氣體的擴散性受比重影響:比空氣輕的氣體在空氣中可以無限制地擴散,易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比空氣重的氣體擴散後,往往聚集在地表、溝渠、隧道、廠房死角等處,長時間不散,遇著火源發生燃燒或爆炸。
2、可縮性和膨脹性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熱脹冷縮比液體、固體大得多,其體積隨溫度 升降而脹縮。因此容器(鋼瓶)在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要注意防火、防曬、隔熱,在向容器(鋼瓶)內充裝氣體時,要注意極限溫度 壓力,嚴格控制充裝,防止超裝、超溫、超壓造成事故。
3、靜電性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從管口或破損處高速噴出時,由於強烈的摩擦作用,會產生靜電。帶電性也是評定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火災危險性的參數之一,掌握其帶電性有助於在實際消防監督檢查中,指導檢查設備接地、流速控制等防範措施是否落實。
4、腐蝕毒害性
主要是一些含氫、硫元素的氣體具有腐蝕作用。如氫、氨、硫化氫等都能腐蝕設備,嚴重時可導致設備裂縫、漏氣。對這類氣體的容器,要採取一定的防腐措施,要定期檢驗其耐壓強度,以防萬一。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除了氧氣和壓縮空氣外,大都具有一定的毒害性。
5、窒息性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都有一定的窒息性(氧氣和壓縮空氣除外)。易燃易爆性和毒害性易引起注意,而窒息性往往被忽視,尤其是那些不燃無毒氣體,如二氧化碳、氮氣、氦、氬等惰性氣體,一旦發生泄漏,均能使人窒息死亡。
⑷ 《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中儲存防爆是指什麼
是指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要滿足防爆的要求,具體要通過有資質的單位對你的化學品進行分類,儲存分區,再選用對應的防爆產品。並且要通過安全檢查部門審核。
⑸ 防爆櫃的存儲管理要求
防爆櫃的正確放置與管理
防爆櫃的放置位置要平穩,遠離熱源及人員密集場所,放置場所通風良好。
防爆櫃放置好後,須做好可靠的接地。防爆櫃帶有一個內置接地片,一般位於底部右側。
防爆櫃配備了含內置消焰器(帶塞子)的雙排氣口,通常位於櫃子兩側,一側高一側低。根據相關安全規范,如果不排氣,排氣口應用塞子密封;如果安全櫃出於任何原因需要排氣,都應該按照相關安全標准進行設置,且不得影響防爆安全櫃的性能。
⑹ 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是怎樣的
第十九條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二條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的設置,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准。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應當設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經設置的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不再符合前款規定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限期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第二十三條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執行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
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必須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儲存可燃物資倉庫的管理,必須執行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
另外就是《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規定》
⑺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有:
1.儲存要求
(1)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審查批準的危險化學品倉庫中。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設置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儲存危險化學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要求,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准,並由專人管理。
(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儲存單位應當將儲存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規定: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GB 13690--1992的規定。同一區域貯存兩種和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險物品的性能標志。
(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劇毒化學品和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向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
(6)《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規定: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倉庫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7)危險化學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8)儲存方式:按照GB 15603--1995根據危險化學品品種特性,實施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
根據危險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
(9)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儲存,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不能同庫儲存。(禁忌物料配置見附錄GB 18265--2000)
(10)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築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1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明確: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2.儲存安排及儲存限量
(1)危險化學品儲存安排取決於危險化學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儲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築物中儲存。
(3)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一級建築物中,其包裝應採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準和其它類物品同儲,必須單獨隔離限量儲存。
(5)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儲;氧氣不得和油脂混合儲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並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6)易燃液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儲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7)有毒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類物質。
(8)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它物品共存。
3.危險化學品的養護
(1)危險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商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
(2)危險化學品入庫後應根據商品的特性採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做到一目兩檢,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及時處理。
(3)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4.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1)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劇毒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並採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2)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①商品數量
②包裝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包裝的材質、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應當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便於裝卸、運輸和儲存。
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並經國務院質檢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並做出記錄;檢查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年。
③危險標志(包括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出庫,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準入庫。
(3)進入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區的機動車輛應安裝防火罩。機動車裝卸貨物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易燃易爆類物品庫房。進入易燃易爆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應是防爆型的;進入可燃固體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應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4)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5)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條件,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裝卸毒害品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作業人員應佩帶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裝卸腐蝕品人員應穿工作服、戴護目鏡、膠皮手套、膠皮圍裙等必需的防護用具。操作時,應輕搬輕放,嚴禁背負肩扛,防止摩擦震動和撞擊。
(6)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裝卸人員應穿工作服,帶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護用具,操作中輕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
裝卸易燃液體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鞋。大桶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各種氧化劑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須遠離熱源和火源。
(7)各類危險化學品分裝、改裝、開箱(桶)檢查等應在庫房外進行。
(8)不得用同一個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包括庫內搬倒。
(9)在操作各類危險化學品時,企業應在經營店面和倉庫,針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准備相應的急救葯品和制定急救預案。
5.消防措施
(1)根據危險化學品特性和倉庫條件,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葯劑。並配備經過培訓的兼職或專職的消防人員。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根據經營規模的大小設置、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應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網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設施。大型危險物品倉庫應設有專職消防隊,並配有消防車。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放物品和雜物。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有專人管理,負責檢查、保養、更新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對於各種消防設施、器材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2)儲存危險化學品建築物內應根據倉庫條件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3)儲存危險化學品建築物內,如條件允許,應安裝滅火噴淋系統(遇水燃燒危險化學品,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
(4)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應設有安全保衛組織。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有專職或義務消防、警衛隊伍。無論專職還是義務消防、警衛隊伍都應制定滅火預案並經常進行消防演練。
6.人員培訓
(1)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對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3)倉庫的消防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化學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使其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程序及方法。
(二)儲存易燃易爆品的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4--1999)作了明確的規定。
其中儲存條件是:
1.建築條件
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 16?2001年版)的要求,庫房耐火等級不低於三級。
2.庫房條件
(1)儲藏易燃易爆商品的庫房,應冬暖夏涼、乾燥、易於通風、密封和避光。
(2)根據各類商品的不同性質、庫房條件、滅火方法等進行嚴格的分區、分類、分庫存放。
①爆炸品宜儲藏於一級輕頂耐火建築的庫房內。
②低、中閃點液體、一級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宜儲藏於一級耐火建築的庫房內。
③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可儲藏於一、二級耐火建築的庫房內。
④二級易燃固體、高閃點液體可儲藏於耐火等級不低於三級的庫房內。
3.安全條件
(1)商品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火源、熱源、電源,無產生火花的條件。
(2)除按附錄規定分類儲存外,以下品種應專庫儲藏。
①爆炸品:黑色火葯類、爆炸性化合物分別專庫儲藏。
②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不燃氣體和有毒氣體分別專庫儲藏。
③易燃液體均可同庫儲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應專庫儲存。
④易燃固體可同庫儲藏;但發孔劑H與酸或酸性物品分別儲藏;硝酸纖維素酯、安全火柴、紅磷及硫化磷、鋁粉等金屬粉類應分別儲藏。
⑤自燃物品:黃磷,烴基金屬化合物,浸動、植物油製品須分別專庫儲藏。
⑥遇濕易燃物品專庫儲藏。
⑦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一、二級無機氧化劑與一、二級有機氧化劑必須分別儲藏,但硝酸銨、氯酸鹽類、高錳酸鹽、亞硝酸鹽、過氧化納、過氧化氫等必須分別專庫儲藏。
4.環境衛生條件
(1)庫房周圍無雜草和易燃物。
(2)庫房內經常打掃,地面無漏撒商品,保持地面與貨垛清潔衛生。
5.溫濕度條件表
(三)儲存毒害品的要求
《毒害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6?1999)作了明確的規定。
其中儲存條件是:
1.庫房條件
(1)庫房結構完整、乾燥、通風良好。機械通風排毒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2)庫房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
2.安全條件
(1)倉庫應遠離居民區和水源。
(2)商品避免陽光直射、曝曬,遠離熱源、電源、火源,庫內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備與毒害品性質適應的消防器材、報警裝置和急救葯箱。
(3)不同種類毒害品要分開存放,危險程度和滅火方法不同的要分開存放,性質相抵的禁止同庫混存。
(4)劇毒品應專庫貯存或存放在彼此間隔的單間內,執行「五雙」制度(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帳),安裝防盜報警裝置。
3.環境衛生條件
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毒品、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及時清除。用過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更換儲藏毒品品種時,要將庫房清掃干凈。
4.溫濕度條件
庫區溫度不超過35℃為宜,易揮發的毒品應控制在32℃以下,相對濕度應在85%以下,對於易潮解的毒品應控制在80%以下。
(四)儲存腐蝕性物品的要求
《腐蝕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5--1999以作了明確的規定。
其中儲存條件是:
1.庫房條件
庫房應是陰涼、乾燥、通風、避光的防火建築。建築材料最好經過防腐蝕處理。
(1)儲藏發煙硝酸、溴素、高氯酸的庫房應是低溫、乾燥通風的一、二級耐火建築。
(2)溴氫酸、腆氫酸要避光儲藏。
2.貨棚、露天貨場條件
貨棚應陰涼、通風、乾燥,露天貨場應比地面高、乾燥。
3.安全條件
(1)商品避免陽光直射、曝曬,遠離熱源、電源、火源,庫房建築及各種設備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 16?2001年版)的規定。
(2)按不同類別、性質、危險程度、滅火方法等分區分類儲藏,性質相抵的禁止同庫儲藏。
4.環境衛生條件
(1)庫房地面、門窗、貨架應經常打掃,保持清潔。
(2)庫區內的雜物、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排水溝保持暢通。
5.溫濕度條件表
(五)廢棄物處置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和人類文明的進步,人類對賴以生存的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依照《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危險化學品的生產或者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隱患。處置方案應當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和同級環境保護部門、公安部門備案。
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應當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理明確了三條規定:
(1)禁止在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2)泄漏或滲漏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3)按危險化學品特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儲存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