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貿區成立的公司有哪些優惠政策
一、行政審批服務便利化
1.企業登記注冊「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同一地址可登記多家市場主體。對經營項目無需前置或後置審批、許可的企業,在住所外增設經營場所,凡屬濟南片區范圍內的,一律實行備案制,無需另行辦理審批手續。
2.「一業一證」改革。把同一行業涉及的許可事項,整合為一張行業綜合許可證。加快審批全程網辦,實現電子簽章、電子證照、電子檔案審批管理。
3.「證照聯辦」。將食品經營許可(新辦、延續)、食品生產許可(新辦)、不涉及實際經營條件變化的食品經營許可變更、不涉及實際生產條件變化的食品生產許可變更、企業名稱或住所變更的計量標准器具變更、專項計量授權變更、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等8個事項與營業執照申請實施「證照聯辦」,實現企業營業執照和行業許可證一次申請,同時辦理。
4.涉企審批事項「容缺受理」。對所有涉企審批事項,凡企業提交的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申請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響實質性審核的,經申請人作出相應書面承諾後,窗口可先行受理,並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或補正的材料、形式、時限和超期處理辦法,待申請人補齊或補正全部材料後,頒發相關批文證照。
5.「告知承諾制」審批模式。對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事項時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行政機關收到經申請人簽章的告知承諾書以及告知承諾書約定的材料後,能當場作出行政決定的,應當場作出行政決定。相應的行政決定依法送達申請人。
6.「獨任審批官」制度。將企業設立登記、符合簡易登記條件的注冊登記、不需進行現場核查的審批事宜,由「一審一核」模式改為「獨任審核」模式,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審判官獨立審查材料、簽發執照,實現簡易登記事項「立等可取」。
7.「不見面審批」。優化實地勘驗方式,綜合運用材料簡化、數據共享、材料郵寄、自助服務等手段,依託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行政務服務事項「不見面審批」模式。
8.「無人審批」。建立政務服務24小時自助服務區,提供政務服務事項自助申報、辦事指南查詢列印、企業信息查詢列印、稅務、社保、不動產查詢、交通違法處理等高頻業務的辦理。
9.工程建設項目多證聯辦聯發。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實行「拿地即開工」審批模式;對社會投資工業、倉儲類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實行「建成即使用」審批模式;對社會投資小型工業、倉儲類建設項目審批,實行「全鏈條」精簡審批模式。
10. 優化用地性質調整流程。申請將原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商業用地、居住用地調整為工業用地、綜合用地、文化用地的,均可走簡易程序辦理,不再履行原控規調整程序。
1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新增工業標准廠房、新型產業等工業用地,對於容積率及建築高度等規劃指標有特殊要求且具備規劃實施條件的,均可走簡易容積率調整程序辦理,不再履行原容積率調整程序。
12、盤活存量用地鼓勵科技創新。存量工業用地轉為新型產業用地,年研發投入占年銷售收入超5%且100%自持的新型產業用地,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13.開展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工作。申請人可以委託國家葯監局公布的試點區域內具備相應生產能力的企業生產樣品並申請醫療器械注冊證。注冊人具備相應生產資質和能力的可以自行生產,也可以委託國家葯監局公布的試點區域內的生產企業生產產品。
14.加大醫療器械審批上市服務力度。對符合創新醫療器械審批或醫療器械優先審批程序要求的醫療器械注冊申請,安排專人協調國家或省技術機構,為申請人提供指導服務。
15.鼓勵葯品零售企業開展互聯網遠程審核處方。集團內葯品零售連鎖企業在滿足遠程審方的條件下,可按2人服務20家葯店的標准配備執業葯師。 鼓勵葯品零售連鎖企業在濟南片區設立自助售葯設備。
16.推行網路購葯服務。濟南片區內醫葯企業取得《互聯網葯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的,可在網上面向消費者展示其商品(含麻、含特、精神類商品除外),按照「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消費者根據自身需求在線上下單購買,實行「網訂店取」「網訂店送」。
17.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審批雙證齊發。實施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審批、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普通技工學校審批等四類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與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全鏈條」審批,實現「一份服務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一次審批完成發證」,雙證齊發。
18.餐飲業實行「注冊即經營」。濟南片區內開辦餐飲企業,在取得營業執照後即可自主開展經營,企業注冊時申請人同時出具承諾書,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及現場核查後置。
19.實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除特殊食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外,檢驗檢測機構首次申請資質認定、申請延續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增加檢驗檢測項目、檢驗檢測場所變更時,可以選擇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相應資質認定。
20.改革民生計量監管模式。採取統計抽樣的方法延長電能表輪換周期,在現有8年基礎上適當延長,一般不超過4 年。創新抽檢方式,實行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現場檢驗,降低企業抽檢成本,減輕企業負擔。
21.設立商標受理窗口。縮短商標注冊時間,降低企業商標注冊時間成本。
22. 優化市場准入審批幫代辦服務。以更加便利的精準精細服務為企業和群眾紓困解憂。組建商事登記服務專班,為企業提供「一企一策」業務指導、政策咨詢和幫代辦服務。
二、稅務服務便利化
23.涉稅事項「網上辦」。提供「外網受理、內網處理、外網反饋」的一體化網上全流程辦稅服務。自貿試驗區內機構和個人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實行網上辦理,實現對外支付「一次不用跑」。
24.常規事項「自助辦」。設置24小時自助辦稅服務區,在自貿試驗區內大型商業綜合體、寫字樓集中辦公區合理設置自助辦稅終端,方便納稅人自助辦稅。
25.涉稅業務「容缺辦」。納稅人遺漏非核心涉稅資料,稅務部門可先行受理,企業限期補齊。
26.稅收優惠「簡約辦」。依照規定為片區內企業提供「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便利享受稅收優惠。片區內非居民納稅人可自行判斷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27.新開辦企業業務就近辦。對自貿試驗區新開辦企業,納稅人可任意選擇高新區、歷下區、歷城區一家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登記、發票、稅控器、稅費繳納,實現片區內新開辦企業涉稅業務「一廳式」辦理。
28.一般程序注銷「事項前移、一站辦結」。辦稅服務廳直接受理注銷事項,將一般程序注銷的檢查職能由稅源管理、納稅評估部門前移到辦稅服務廳後台,實現辦稅服務廳內一站辦結。
29.對最高開票限額申請實行先許可後核查。對自貿試驗區內申請稅控系統100萬元最高開票限額的企業,辦稅服務廳受理並審核相關材料後,先行准予許可,並辦理相關系統發行、發票發放業務。主管稅務機關在許可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再依規定進行實地核查。
30.首筆出口業務先退稅後核查。對自貿試驗區內出口企業首筆出口的退稅業務,實行先進行備案,辦理退稅手續。主管稅務機關在辦理退稅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照規定開展核查,原則上20個工作日內完結。
31.推行出口退(免)稅「當天辦」。對自貿試驗區內信譽好的企業實行出口退(免)稅「當天申報、當天到賬」,即企業當天申報退稅,稅務機關當天審核,國庫部門當天退庫,退稅當天到達企業賬戶。
32.優化增值稅留抵退稅流程。對簽訂稅企服務協議的企業,由稅務機關自動識別其是否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納稅人無需提交申請即可享受退稅優惠。
33.平台企業代開增值稅發票實行減免。支持實行規范化會員管理的自貿試驗區平台企業健康發展,對其自然人會員可由平台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34.投資重大建設項目實行稅收困難減免。屬於國家鼓勵發展項目並列入市、區重大建設項目(房地產除外)的,建設期間項目尚未投產,如企業建設期內每季度會計利潤出現虧損的,可按季自行享受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待年度終了後,按照規定辦理上年度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事宜。
35.融資租賃業務實行出口退稅。自貿試驗區內融資租賃企業、金融租賃公司及其設立的項目子公司,以融資租賃方式租賃給境外承租人且租賃期限在5年(含)以上,並向海關報關後實際離境的貨物,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出口退稅政策。
36.實施入戶評估檢查審慎制度。對自貿試驗區內企業,除涉及重大舉報及總局、省局或市局發布的高風險事項外,原則上不再對其開展入戶檢查、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
37.實行納稅人無過錯免責制度。對稅收政策未明確的涉稅事項和重大的特定涉稅事項,納稅人涉及輕微稅收違法行為,且主動誠信報告未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納稅人無主觀惡意,有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等情形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三、貿易投資便利化
38.推進海關稅收征管方式改革。以企業為單元的總擔保、企業自主申報額度的總擔保等多元化擔保模式,簡化「兩步申報」稅款擔保模式;支持自貿試驗區內財務公司參與稅收擔保改革試點;開展科創類減免稅設備共享改革試點。
39.優化企業信用管理。對區內企業經海關認證,符合海關高級認證標準的,直接賦予高級認證企業資質。高級認證企業可申請免除擔保優惠政策,布控查驗率處於較低水平。
40.推行主動披露容錯機制。對企業主動報告違規問題或差錯的,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罰,引導進出口企業單位自查自糾、守法自律。
41.拓展綜合保稅區功能。大力推動支持綜保區升級21項舉措落地生效,推進綜保區開展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對注冊在綜保區內的融資租賃企業進出口飛機、船舶、海洋工程結構物等不具備實際入區條件的大型設備,實施異地委託監管。簡化文物及文化藝術品進出區監管手續,促進便捷進出,支持開展保稅存儲、展示交易。
42.優化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流程,支持研發、檢測維修、再製造等重點產業發展。簡化科研測試用醫療器械進口檢驗流程,取消驗核相關注冊、備案證明。採信經認可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對部分涉及CCC認證的進口汽車零部件取消抽樣送檢。支持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允許進口的高附加值數控機床、工程設備、電子設備、通信設備等舊機電設備的進口、維修和再製造業務。支持綜保區外有條件的企業開展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符合環保要求的「兩頭在外」保稅檢測、全球維修和再製造業務。對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開展進出口檢驗認證服務實施保稅監管。
43.開展「鏈上自貿」保稅展示展銷試點。充分發揮海關監管創新和自貿制度創新優勢,利用浪潮集團QID碼區塊鏈、物聯網技術,構建了以「貨物出區(高級認證企業)免擔保、一物一碼可追溯、展示商品可退回、交易消費才繳稅」為特色的全流程保稅監管模式,打通國內國際市場雙循環關鍵節點。
44.支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發展。在綜保區內全面適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支持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業務。全面復制推廣簡化申報、匯總統計、批量轉關等創新監管制度,落實「365日無休日,貨到後24小時辦結海關手續」等。
45.搭建特殊物品綠色通道。打造生物試劑、樣品、微生物、血液製品等特殊物品一站式監管模式。創新生物制劑集約式檢疫查驗模式,以加強企業日常監管取代逐批審批,縮短審批流程、提高放行速度。
46.動植物進出境便捷通關。實施動植物檢疫證書低風險清單管理,清單內貨物免於提交輸出國家或地區動植物檢疫證書。簡化進境動植物產品檢疫審批程序,區內企業提交《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申請表》後,直接由直屬海關進行初審,不再由進境口岸海關辦理。
47.支持濟南片區集成電路重點產業發展。發揮海關職能優勢,在國家鼓勵項目申請、全面適用稅收優惠政策、企業認證管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探索開展進口減免稅設備融資租賃業務。對進口料件實施保稅監管,全面降低企業資金壓力。
48.實施「四自一簡」新型監管方式。支持綜保區內企業適用自主備案、合理自定核銷周期、自主核報、自主補繳稅款「四自一簡」新型監管方式。
49.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快速維權處理機制。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受理工作體系,建立投訴聯動處理機制,搭建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一對一」專人服務網路,切實維護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合法權益。
四、金融外匯便利化
50.優化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審核。銀行按照展業三原則自主辦理經常項目購付匯、收結匯及劃轉等手續。區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 A 類企業貨物貿易收入可直接進入經常項目結算賬戶。
51.放寬貨物貿易電子單證審核條件。注冊且經營場所均在試驗區區內的銀行可自主審慎選擇試驗區內企業,為其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時審核電子單證。
52.允許實施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便利化業務。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可憑支付指令直接在銀行辦理資本項目收入的相關支付,無需事前逐筆提交真實性證明材料。
53.允許已確定選擇「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債的企業,可調整為以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債,一經調整不得變更。
54.放寬企業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償還幣種必須一致的要求,允許企業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與簽約幣種不一致,但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應保持一致。
55.開展跨國公司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的企業,關於上年度本外幣國際收支規模「超過1億美元」的要求調整為「超過5000萬美元」。
56.對於境外機構按照規定能夠開展即期結售匯交易的,允許試驗區內銀行為其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交易。
57.允許注冊且營業場所均在自試驗區內的銀行為境外機構辦理其境內外匯賬戶(外匯NRA賬戶)結匯業務。
58.支持在濟南片區依法依規設立外商投資金融機構。積極爭 取國家金融開放政策率先在濟南片區落地實施,取消銀行和金 融資產管理公司外資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國銀行在濟南片區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推動本地法人金融機構及符合條件的企業聯合外資在濟南片區發起設立外資控股、參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
59.推動貿易和投資領域的人民幣跨境使用。鼓勵片區內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與境外公司以人民幣作為貿易結算貨幣;允許片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開展人民幣境外證券投資和境外 衍生品投資業務。
60.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按規定開展跨境人民幣資金池業務。適當降低跨境人民幣資金池的客戶准入條件,提高資金凈流入額度,便利片區內跨國企業集團境內外資金使用。
61.支持濟南片區內銀行按規定發放境外人民幣貸款。鼓勵和支持片區內銀行基於真實需求和審慎原則向境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滿足「走出去」企業的海外投資、項目建設、工程承包、大型設備出口等融資需求。
62.探索設立專業從事境內股權類投資基金公司。試點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業務,允許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在濟南片區設立投資機構,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
63.研究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工作。允許境外投資機構在濟南片區內發起設立合作制私募基金,向境內投資者非公開募集人民幣資金,購匯後或直接以人民幣投資於境外市場。
64.在嚴格監管前提下審慎有序進行金融綜合經營試點。支持有條件的金融企業交叉持牌,經批准開展綜合經營試點;積極推動地方金融控股集團以全資、控股、參股、增資擴股、兼並重組、發起設立、基金投資等形式,打造金融業態完備、各金融板塊高效協同、具備全鏈條投融資服務能力的金融綜合集團。
65.支持本地法人銀行開展股債聯動業務試點。鼓勵本地法人銀行與外部股權投資機構合作開展業務,面向企業提供「股 權+債權」投融資服務,完善「以貸帶投、以投補貸」合作機制。
66.支持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在區內設立專業子公司。開展包括飛機、重大裝備等租賃在內的特定領域業務,進一步推動相關租賃業務的專業化經營管理水平,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專業化發展。
67.建立誠信企業「信易貸」綠色通道。依託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台,運用行業信用評價和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會同市有關部門出台配套支持措施,與金融機構建立長期合作機制,幫助濟南片區誠信企業高效率、低成本獲得信貸。
68.人力資本價值作價出資注冊公司。在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片區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其股東可以人力資本價值作價出資,出資額最高可占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70%。
五、科技創新和高端人才服務
69.促進跨境研發活動便利化。鼓勵各類企業、科研記過在綜合保稅區內建設專門公共倉庫、開展保稅研發業務。加大濟南片區內科研機構進口研發設備稅收優惠力度。建設濟南片區特殊物品集中監管與服務平台,探索特殊物品及生物耗材「一站式」申報和通關流程。
70.引進國外高端研發機構。統籌安排市區聯合創新專項資金,支持跨國公司設立全球研發中心、大區域研發中心和開放式創新平台,支持外資研發中心與國內企事業單位共建研發公共服務平台、重點實驗室。
71.支持外資研發機構申報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外資研發機構承擔國家、省、市重大科研項目,組織實施或參與國際(國內)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對區內高端研發機構獲得的由我市單位牽頭或參與實施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點研發計劃和科技創新項目,擇優給予配套資金支持。
72.加快國際科技孵化機構建設。鼓勵企業在科技發達國家建設海外孵化器或研發機構,並逐步推廣至「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根據建設成效給予支持。
73.依託綜合保稅區建設產業中試基地。鼓勵高校院所、企業在綜合保稅區聯合共建產業中試基地,研發所用進口儀器設備、實驗試劑等享受綜合保稅區各項免稅政策。對利用中試基地開展研發活動的科研單位、企業,給予創新券政策支持。
74.引進高技術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對擬長期在濟南片區工作的高技術領域外籍人才、外國技能型人才和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單位聘僱的外籍人才,放寬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的限制,一次性給予2年及以上工作許可。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的優秀外籍畢業生,不設工作經歷要求,可申請在濟南片區工作。
75.引進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創新發展。國內外知名高等教育機構舉辦的以人才培養為主的研究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培養基地)、校區 (分校)、二級學院等;國內高校與符合條件的國(境)外知名高校合作舉辦的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以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學,可「一事一議」給予專項經費支持。
76.支持引進的高等教育機構探索實行「事業化管理+市場化運營」發展模式。符合事業單位登記條件的允許進行事業法人登記,允許設立有限公司作為運行實體,以市場化機制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教育培訓及人員聘用、考核、激勵等。
77.支持設立外商獨資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出台《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片區設立外商獨資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辦法(試行)》,確定設立外資培訓機構實行告知承諾制。
78.支持設立外商獨資營利性教育培訓機構。出台《濟南片區外商獨資營利性教育培訓機構設置與管理辦法(試行)》,確定機構設立所需申請材料及辦理流程。
79.開展職業資格互認。對持有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國家認可的國際職業資格證書,以及持有所在國家(地區)認可的國(境)外職業資格證書在濟南片區內均予認可。除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外,濟南片區內企業、單位提出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認可,也可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研究確定。
80.放寬醫療服務領域要求。允許香港、澳門和台灣服務提供者在片區設立獨資醫療機構,發展高端醫療服務。境外資本即可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也可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81.給予醫療人才准入便利。鼓勵外國醫師、港澳台醫師來華、來內地行醫,優化相關審批流程,做到即時辦理。
82.給予先進醫療技術優先准入。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先進醫療技術,建立項目備案綠色通道,在風險可控、依法依規的前提下優先准入。
83.片區內醫療機構可按規定開展幹細胞臨床前沿醫療技術研究。支持片區內具備開展幹細胞臨床研究條件的三級甲等醫療機構申報幹細胞臨床研究備案機構,開展幹細胞相關學習培訓、學術交流和科研工作。
84.推進醫師、護士執業注冊許可權下放。全面實行醫師、護士執業電子化注冊制度。支持和規范醫師多機構執業。
85.強化中醫治未病服務。強化醫療機構中中醫治未病人才培養,醫療機構中醫治未病專職醫師,滿足規定年限,職稱評審聘任時同等條件下優先。
六、出入境便利化
86.外籍人員辦理簽證、居留證件。我市及省、國家相關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均可在濟南出入境管理局辦理R(人才)簽證及2-5年外國人居留證件。外國人符合辦理永久居留的受理上報,將受理初審上報時限由公安部規定的3個月縮短至20個工作日。
87.設立外事緊急事務通道。將片區外國人出席緊急會議、談判、簽訂合同等緊急商務活動納入緊急事務通道加急快速辦理。
88.簡化外籍人員手續辦理程序。外國人簽證業務辦理時限由公安部規定的7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緊急事項隨來隨辦,立等可取;居留證件業務辦理時限由公安部規定的15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緊急事項在1個工作日辦結。
89.拓寬「綠卡」、泉城服務金卡服務范圍。外國人及持山東省「綠卡」、泉城「服務金卡」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實行精準服務,方便持卡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辦理簽證及居留證件。在簽證、居留證件辦理期限及辦理時限等方面享受上述各項優惠措施。進區投資、創新創業外國人可按照其需要辦理每次停留180天、多次出入境有效的訪問(F)、貿易(M)、人才(R)簽證。
90.投資、創新創業外籍人員申請永久居留。將初審上報時限由公安部規定的3個月縮短至20個工作日以內。
91.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在境內外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在讀的外國碩士、博士擬將科研成果轉化駐區企業或自行在自貿試驗區創辦企業轉化科研成果的,可憑相關證明辦理有效期5年以內的多次簽證或居留許可。
92.貫徹落實國家移民管理局新政。對外籍高層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外國人,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家重點發展區域管理部門推薦,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在華永久居留。上述人員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
七、生活服務便利化
93.推進「互聯網+養老」服務模式。支持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社會組織和企業利用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和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開發應用智能終端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平台、信息系統、APP應用、微信公眾號等,重點拓展遠程提醒和控制、自動報警和處置、動態監測和記錄等功能。
94.提高社會組織管理服務效率。推動登記、年報等業務網上辦理、社會組織信息網上公開與公眾查詢,承諾為社會組織提供24小時全天候技術服務。加快社會組織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建設,運用互聯網手段實施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完善社會組織網上投訴舉報機制
95.支持商業健康保險發展,試點開展國際醫療保險結算服務。加大與國內外商業保險公司合作力度,開發城市定製普惠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產品。支持醫療機構及其國際醫學部通過與商業保險機構簽訂合作協議,實現跨境醫療保險產品的即時結算。
96.設置「全市通辦、就近能辦、一窗多辦」的醫保工作站。在企業、街道、基層醫療機構設置可承擔異地備案、定點變更、醫保信息查詢列印等14項醫保業務職能的醫保工作站,把醫保服務事項放在離服務對象最近的地方。
97.建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管理系統。通過信息化、智能化、專業化工作模式,減少紙質材料審核程序,實現「一次辦成」。
98.打造母愛無憂之家。選擇具有3歲以下托育服務資質和豐富運營經驗的托育服務機構負責運營,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99.建立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園入學服務平台。依託高新區戶籍兒童招生報名系統,實現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材料網上申報。
100.建立企業員工全周期服務體系。引入優質物業服務機構,開展學生接送、父母居家照料等延伸服務,打造自貿民生品牌;建立專業的企業管家隊伍,提供行政、接待、會議、財務、人力資源等非核心業務外包服務,促進企業專注研發主業發展。
❷ 保稅區的三大功能
保稅區的三大功能:保稅倉儲、出口加工、轉口貿易。
保稅區具有進出口加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證、免稅、保稅」政策,實行「境內關外」運作方式,是中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運作機制最便捷、政策最優惠的經濟區域之一。
(2)保稅區文物存儲展示擴展閱讀:
推動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的措施:
一、統籌兩個市場,打造加工製造中心
針對區內加工企業要求最為迫切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問題,提出賦予區內企業一般納稅人資格;允許擬入區企業進口自用機器設備等,自國務院批准設立綜合保稅區之日起即提前適用相關的免稅政策;允許區內企業承接國內委託加工業務;免除手機、汽車零部件等產品內銷環節自動進口許可證;簡化海關業務核准手續,實行企業自主備案等便利措施。
二、推動創新創業,打造研發設計中心
對研發進口貨物、物品免於提交許可證,研發消耗性材料據實核銷;鼓勵創新中心等研發機構入區發展;對研發、加工企業符合標準的直接賦予最高信用等級;簡化醫療器械進境注冊或備案手續。
三、打造物流分撥中心
對境內入區的不涉及出口退稅等的貨物、物品實施便捷進出區管理;創新監管模式,簡化業務流程;允許汽車整車進口口岸的綜合保稅區開展進口汽車保稅存儲、展示業務;優化文物及文化藝術品境外入區管理,促進文物迴流。
四、延伸產業鏈條,打造檢測維修中心
支持區內開展全球維修業務和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再製造業務;創新監管模式,對符合條件的人用疫苗等實施便利化查驗。
❸ 保稅區的作用和意義是什麼
保稅區的作用和意義是:
1.保稅區的作用。
保稅區的功能定位為「保稅倉儲、出口加工、轉口貿易,」三大功能。保稅區具有進出口加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證、免稅、保稅」政策,實行「境內關外」運作方式。保稅區能便利轉口貿易,增加有關費用的收入。運入保稅區的貨物可以進行儲存、改裝、分類、混合、展覽,以及加工製造,但處於海關監管范圍內。
2.保稅區的意義。
1.保稅倉儲。貨物在從海關進入保稅區倉庫的環節和進行儲藏管理時,都不用繳納進口稅。保稅區倉庫為外貿人儲藏貨物期間,雖然貨物已經到達中國境內,但是從隸屬關繫上講,它們還屬於國外,外貿人只需在將貨物領出保稅區時繳納進口稅。
2.存儲貨物安全又放心。外貿人將貨物存放在保稅區,有專人負責管理,貨物的安全能夠得到有效保障。同時,保稅區的倉管人員還會定期對我們的商品進行抽檢,如果發現有異常或是損壞變質會及時與我們取得聯系,讓我們非常放心。
3.倉儲管理費用低。如果我們將貨物從保稅區倉庫領回,不僅需要交納關稅,還要為產品安排倉庫和倉庫管理人員,麻煩而且浪費資金,但是如果交給保稅區的倉庫管理,我們只需支付一點點的管理費用,十分劃算。
4.量體裁衣,隨時發貨。如果保稅區倉庫不能為我們存放商品的話,那麼外貿人想要進貨就必須進口固定數量的貨物,支付進口稅,然後將貨物存進倉庫。
5.發生進口退運時不必支付關稅。作為外貿公司,我們經常會遇到客戶對產品某方面不滿意,要求我們整改的情況。可是,如果將貨物退回,這進口的關稅給我們無形之中增添了不小的沉沒成本。
❹ 保稅區 是什麼意思,在保稅區有什麼好處。有什麼壞處。
1、保稅區是國家海關設置或經海關批准注冊、受海關監督和管理的可以較長時間存儲商品的區域。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海關實施特殊監管的經濟區域。
2、保稅區具有進出口加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證、免稅、保稅」的優惠政策,實行「境內關外」運作方式,是中國對外開放程度高、運作機制便捷、政策優惠的經濟區域之一。
保稅區能便利轉口貿易,增加有關費用的收入。運入保稅區的貨物可以進行儲存、改裝、分類、混合、展覽,以及加工製造,但必須處於海關監管范圍內。
外國商品存入保稅區,不必繳納進口關稅,尚可自由進出,只需交納存儲費和少量費用。
3、如果要進入關境則需交納關稅。各國的保稅區都有不同的時間規定,逾期貨物未辦理有關手續,海關有權對其拍賣,拍賣後扣除有關費用後,餘款退回貨主。
(4)保稅區文物存儲展示擴展閱讀:
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
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解放思想,創新發展,賦予綜合保稅區改革開放新使命,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創新力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意見》明確,要完善政策,拓展功能,創新監管,培育綜合保稅區產業配套、營商環境等綜合競爭新優勢。推動綜合保稅區發展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加工製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
《意見》圍繞「五大中心」發展目標提出21項任務舉措:
一是統籌兩個市場,打造加工製造中心。包括推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允許新設綜合保稅區提前適用政策,允許綜合保稅區內加工製造企業承接境內區外委託加工。
將在綜合保稅區內生產製造的手機、汽車零部件等重點產品從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中剔除,強化企業市場主體地位等5項舉措。
二是推動創新創業,打造研發設計中心。包括企業進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據實際研發耗用核銷,支持國家產業創新中心等研發創新機構在綜合保稅區發展,賦予符合有關標準的研發設計、加工製造企業最高信用等級,支持醫療設備研發等4項舉措。
三是推進貿易便利化,打造物流分撥中心。包括允許對符合條件的境內入區貨物、物品實施便捷進出區管理模式,便利貨物流轉,允許在汽車整車進口口岸的綜合保稅區內開展進口汽車保稅存儲、展示,促進文物迴流等4項舉措。
四是延伸產業鏈條,打造檢測維修中心。包括允許區內企業開展保稅檢測和全球維修業務,支持再製造業,創新監管模式等3項舉措。
五是培育新動能新優勢,打造銷售服務中心。包括發展租賃業態,逐步實現綜合保稅區全面適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支持服務外包,支持期貨保稅交割,支持綜合保稅區率先全面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中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相關的改革試點經驗等5項舉措。
《意見》指出,海關總署要繼續做好牽頭工作,進一步優化區域布局,推動符合條件的各類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優化為綜合保稅區。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全力支持,積極營造一流的營商環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監管,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