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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存儲量

發布時間: 2023-03-19 19:54:30

A. 甲類化學危險品倉庫,750平方米能存儲多少量

約2400桶,384噸。每4個鐵桶擺放在一個托盤上,最多允許兩層托盤擺放,四個桶要進行捆紮綁定,防止移動時意外滑落。托盤按標準是2.25m², 則750m2倉庫可存放約300個托盤(考慮到垛距、垛牆間距、應急通道等)。

在用地面積足夠的前提下,庫房盡量寬敞,滿足商品擺放要求,貨物堆垛離牆0.3m以上,各類物品堆垛間距0.1m以上,主通道1.8m以上,支通道0.8m以上。單一貯存區最大貯量2000~2400 噸。

超出存儲量,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中「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安全、消防的要求的;」由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或者公安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1)危險品存儲量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或者公安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危險物品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對其生產、儲存裝置進行定期安全評價,並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或者對安全評價中發現的存在現實危險的生產、儲存裝置不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換或者修復,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的;

(二)未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並保持正常適用狀態的;

(三)危險化學品未儲存在專用倉庫內或者未設專人管理的;

(四)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未進行核查登記或者入庫後未定期檢查的;

(五)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安全、消防的要求,未設置明顯標志,或者未對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定期檢測的;

(六)危險化學品經銷商店存放非民用小包裝的危險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民用小包裝的存放量超過國家規定限量的;

(七)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未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或者未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或者未將儲存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的;

(八)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不如實記錄劇毒化學品的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或者未採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誤售、誤用,或者發生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誤售、誤用後不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的;

(九)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不記錄劇毒化學品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或者不每天核對劇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或者發現被盜、丟失、誤售不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的。

B. 危化品現場存儲量規定

貯存化學危險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存儲量不應超過一天的使用量。

法律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使用國家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規定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限制性規定使用危險化學品。

C. 請問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倉庫的規定里,有對量的規定嗎

GB 15603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有對量的規定:

平均單位面積貯存量,tim210~1.50.5 0.7 0.7


單一貯存區最大貯量,t 2000~2400 200~300200~300400~600


垛距限制,m 2 0.3~0.5 0.3~0.5 0.3~0.5


通道寬度,m 4~61~21~25


牆距寬度,m2 0.3~0.5 0.3~0.5 0.3~0.5


與禁忌品距離,m 10

因此,我們在存儲危化品的時候不僅要關注存儲條件和環境,還需要考慮放置的距離等。通過人為方式去區分,很難達到科學、合理的狀態,我們應當藉助符合規定的實驗室信息化管理系統來進行管理。通過將系統線上的規劃與線下的位置情況結合,進行統籌安排。我們實驗室用的ilabpower CIMS裡面自帶配存禁忌功能,將危化品分成22類,系統中建立的試劑櫃可以選擇哪幾類放一起,且互為禁忌的危化品默認不能同時放在一個試劑櫃中。藉助這樣的系統合理規劃後,線下管理會方便很多。領用也可以在系統中進行審批流程的設定,線上審批也很快。

D. 危險化學品儲存標准規范

法律分析:1、貯存化學危險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具體法規可參照國內外關於危化品儲存相關法規/標准匯總

2、化學危險品必須貯存在經公安部門批准設置的專門的化學危險品倉庫中。貯存化學危險品及貯存數量必須經公安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設置化學危險品貯存倉庫。

3、化學危險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5、化學危險品按GB 13690的規定分為八類:

a.爆炸品; 國家技術監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實施。

b.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c.易燃液體。

d.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e.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蝕品。

6、標志:

貯存的化學危險品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GB 190的規定。同一區域貯存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險物品的性能標志。

7、貯存方式化學危險品貯存方式分為三種:

a.隔離貯存。

b.隔開貯存。

c.分離貯存。

8、根據危險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貯存。 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貯存。

9、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儲存單位應當將儲存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E. 易燃易爆化學品存放總量

每間實驗室內存放的易燃易爆性化學品的存放總量不應超過100L或100kg。公路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具主要是汽車。汽車又有普通貨車和專用車之分。

專用汽車主要有罐車、槽車、冷藏車、集裝箱車和長途零擔運輸車等幾種。拖拉機一般不準運輸危險品,但對危險性較小的物品,在道路平坦,路途較短,且運量較小時允許使用。不論使用何種運輸工具,都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運輸的技術條件和要求才可,否則不得承運。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銷毀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因質量不合格,或因失效而變態廢棄時,要及時銷毀處理。銷毀處理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凡一次銷毀100公斤(公升)以上的,應報請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和環保部門的同意,確良在指定的地點採用指定的方法銷毀。

凡一次銷毀100公斤(公升)以下的,應在本單位安全、環保部門的監護下,採取安全可靠的方法銷毀,禁止隨便棄置堆放和排入地面、地下及任何水系。

F. 化學品現場最大儲存量法規

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審查批準的危險化學品倉庫中。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設置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儲存危險化學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儲存場所。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准。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安全管理。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倉庫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企業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儲存要求。企業要根據危險化學品品種特性,實施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儲存,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不能同庫儲存。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特殊要求。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並將儲存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公安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法律依據: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人員密集場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應根據需要限量使用,存儲量不應超過一天的使用量,且應由專人管理、登記。
第八條車間內中間倉庫的儲量不應超過一晝夜的使用量。生產過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集中擺放,機電設備、消防設施周圍0.5m的范圍內不得堆放可燃物。

G. 甲類化學危險品倉庫 存儲量有什麼要求每次的入庫量有什麼要求(有什麼規范可循)

單位質量不宜超過60kg/m2。屋頂上的泄壓設施應採取防冰雪積聚措施。倉庫的泄壓面積應經計算確定。倉庫的地面應採用不發火地面,倉庫內不應設置地溝。

從事危化品經營活動的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專業培訓合格證書。(因為一般企業人員從業素質達不到,大部分租賃危險品倉庫的企業貨物必須要求託管。)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第3.3.2條,每座倉庫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為750m2,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為250m2。

參考文獻: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12268-90《危險貨物名品表》、GB50016-2014 《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MSDS-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GB15603-1995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危險化學品名錄》。

申請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1、自有地址50平以上。

2、提供四名人員參加考試並取得資格證。

3、有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應急方案。

(7)危險品存儲量擴展閱讀

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所需要的材料:

1、4名工作人員(企業法人須參加)。

2、培訓人員需要提供個人信息。

3、培訓人員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2寸彩照。


申請《危險品經營許可證》的材料:

1、商業辦公用樓產權證合同。

2、法人股東身份證信息。

3、營業執照正副本掃描件。

4、危險品品名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