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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帶存儲的化學品

發布時間: 2023-05-24 13:55:50

❶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中不帶有儲存設施經營是什麼意思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中不帶有儲存設施經營指的是在經營中只能小批量經營,不能進行大批量的儲存經營。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八條 申請人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除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新設立的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其儲存設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規劃的用於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專門區域內;

(二)儲存設施與相關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三)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評價細則》的要求;

(四)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國民教育化工化學類或者安全工程類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

(五)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岩型讓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GB15603)的相關規定。

申請人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擴散危險化學品的,除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粗局》(GB50493)的規定。

(1)不帶存儲的化學品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已經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租派定重新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並提交相關文件、資料:

(一)不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變更其經營場所的;

(二)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變更其儲存場所的;

(三)倉儲經營的企業異地重建的;

(四)經營方式發生變化的;

(五)許可范圍發生變化的。

❷ 不帶存儲設施銷售天然氣需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嗎

不需要,如只是零售。就如晶元卡、刮刮卡這類的銷售,不需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但必須有經營范圍。

❸ 一般危險化學品只經營不儲存,許可證會好辦嗎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經2012年5月2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12年7月1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條件、經營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經營許可證的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6章40條,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予以廢止。
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第六條 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申請人)應當依法登記注冊為企業,並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等相關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規定;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旦陸管理能力,經專門的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從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規首棚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四)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五)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前款規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指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內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風險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 申請人經營劇毒化學品的,除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建立劇毒化學品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賬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 申請人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除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新設立的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其儲存設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規劃的用於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專門區域內;
(二)儲存設施與相關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三)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評價細則》的要求;
(四)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國民教育化工化學類或者安全工程類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
(五)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GB15603)的相關規定。
申請人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擴散危險化學品的,除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GB50493)的規定。
經營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九條 申請人申請經營許可證,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向所在地市級或者縣級發證機關(以下統稱發證機關)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製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模芹頃材料;
(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復製件);
(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製件)。
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儲存設施相關證明文件(復製件);租賃儲存設施的,需要提交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儲存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的,需要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復製件);
(二)重大危險源備案證明材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復製件);
(三)安全評價報告。
第十條 發證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後,應當按照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事項不需要取得經營許可證的,當場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二)申請事項不屬於本發證機關職責范圍的,當場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告知申請人向相應的發證機關申請,並退回申請文件、資料;
(三)申請文件、資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並受理其申請;
(四)申請文件、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當場告知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補正告知書,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申請文件、資料齊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請人按照發證機關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立即受理其申請。
發證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經營許可證申請,應當出具加蓋本機關印章和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第十一條 發證機關受理經營許可證申請後,應當組織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並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
發證機關現場核查以及申請人整改現場核查發現的有關問題和修改有關申請文件、資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十二條 發證機關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告知書應當加蓋本機關印章。
第十三條 經營許可證分為正本、副本,正本為懸掛式,副本為折頁式。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應當分別載明下列事項:
(一)企業名稱;
(二)企業住所(注冊地址、經營場所、儲存場所);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經營方式;
(五)許可范圍;
(六)發證日期和有效期限;
(七)證書編號;
(八)發證機關;
(九)有效期延續情況。
第十四條 已經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變更企業名稱、主要負責人、注冊地址或者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及其監控措施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發證機關提出書面變更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二)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製件);
(三)變更後的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復製件);
(四)變更注冊地址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變更後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及其監控措施的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第十五條 發證機關受理變更申請後,應當組織對企業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並自收到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變更的決定。
發證機關作出准予變更決定的,應當重新頒發經營許可證,並收回原經營許可證;不予變更的,應當說明理由並書面通知企業。
經營許可證變更的,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的起始日和截止日不變,但應當載明變更日期。
第十六條 已經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有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建設項目的,應當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發證機關提出變更申請,並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復製件)等相關文件、資料。發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五條的規定進行審查,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七條 已經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重新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並提交相關文件、資料:
(一)不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變更其經營場所的;
(二)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變更其儲存場所的;
(三)倉儲經營的企業異地重建的;
(四)經營方式發生變化的;
(五)許可范圍發生變化的。
第十八條 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後,企業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3個月前,向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發證機關提出經營許可證的延期申請,並提交延期申請書及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申請文件、資料。
企業提出經營許可證延期申請時,可以同時提出變更申請,並向發證機關提交相關文件、資料。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申請經營許可證延期時,經發證機關同意,可以不提交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文件、資料:
(一)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
(二)取得經營許可證後,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未降低安全生產條件;
(三)未發生死亡事故或者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除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外,還需要取得並提交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二級達標證書(復製件)。
第二十條 發證機關受理延期申請後,應當依照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對延期申請進行審查,並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決定;發證機關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准予延期。
發證機關作出准予延期決定的,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順延3年。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經營許可證,或者出租、出借、轉讓其取得的經營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經營許可證。

❹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無儲存經營

從事危險化學品行業的人都知道,如果想要批發、銷售危險品等,是一定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有的企業因為擔心儲存危險品會有危險,因此就不帶有儲存。那麼,辦理無儲存的危化證該怎麼辦理呢?就讓來告訴你答案吧!
一、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無儲存)辦理方法知改:
不具有儲存設備、運輸條件的企業:
1擁有的商業辦公地點要符合相關要求,建築面積>50平,住宅性質的產權證明不能使用;
2公司的經營條件要符合《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與《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中的規定;
3公司的主管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而且必須是持證上崗;
4公司要具備健全的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應急救援預告滲案,這是都是必備的材料。
注意事項: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是3年,等待到期以後就要去重新辦理,這個辦理流程與新辦是相同的。安全員證書的有效期也是3年,之後就需要安排人員重新參加考試。
2如果在危險化學品有效期內,出現法人變更、公司名稱變更等,要去安監局申請變更,領取新的證書。
襪猛脊3如果是公司的注冊地址、危險化學品品名有變更、增加等情況,那麼就需要按照要求重新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二、經營危險化學品的4種方式:
1、零售(就是大家常見的加油站);
2、零售(不包括加油站的其他方式);
3、批發(擁有儲存性質的經營方式);
4、批發(不含有儲存設施的方式),這一種是最為常見的,辦理的企業最多。
綜上所訴,就是關於無倉儲危化證的辦理條件,以及需要准備的資料。總的來講,辦理無倉儲的危化證是目前比較好辦理的一種。因為經常發生危險化學品誘發安全事故,其他方式的危化證辦理非常嚴格。

❺ 實驗室不得存放什麼試劑

實驗室不得存放大桶試劑和大量試劑,嚴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品及強氧化劑;化學品應密封、分類、合理存放,切勿將不相容的、相互作用會發生劇烈反應的化學品混放。存放化學品的場所必須整潔、通風、隔熱、安全、遠離熱源和火源。

所有化學品和配製試稿燃劑都應貼有明顯標簽,杜絕標簽丟失、新舊標簽共存、標簽信息不全或不清等混亂現象。配製的試劑、反應產物等應有名稱、濃度或純度、責任人、日期等信息。

實驗室管制類化學品存放要求

1、易制毒化學品

易制毒化學品是指用於非法生產、製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劑等化學物品,包括用以製造毒品的原料前體、試劑、溶劑及稀釋劑、添加劑等。儲存要求:專用州塵場地,專人管理;禁止明火,禁止使用手機;通訊報警裝置齊全。

2、易制爆化學品

易制爆是指化學品可以作為原料或輔料而製成爆炸品的性質。易制爆化學品通常包括:強氧化劑,可/易燃物,強還原劑,部分有機物。儲存要求:設立與生活、辦公區保持安全距離的專用倉庫並定期維護保養。

3、劇毒化學品

劇毒化學品是指具有劇烈毒性危害的化學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學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還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學品。儲存要求:專用倉庫,單獨存放;雙人冊敬禪收發、雙人保管。

❻ 危險化學品無儲存的經營場所可以設在民用住宅么

不可以。
危險化學品如果代儲存在有存儲許可范圍的茄畢場所內,應視為無儲存經營。若存儲顫橋芹在無存儲許可消弊證的場所,應視為非法存儲;當然超品種范圍的存儲也視為非法存儲。

❼ 不帶儲存設施經營僅限票據交易可以開嗎

可以。
票面經營,簡單來說就是經營危險化耐橡學品產品,但是經營這類的產品又分為有倉庫存貨經營,和沒有倉庫存貨經營。而票面經營就屬於沒有倉庫存貨經營。關鍵在於沒有沒有化學危險品的存在。
票據貿易類危險化學品的經昌仿旁營方式是大租指,從事無倉儲經營活動,無儲存場所和設施,經營場所不儲存任何危險化學品實物,經營方式為從事票據貿易往來批發業務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

❽ 危險化學品無倉儲經營是否可以少量存放樣品

無倉儲經營的正式說法是 經營場所不儲存的危租唯險化學品批發弊行培經營方式。
所以,不能存放樣品。只能擺帶答放空包裝容器

❾ 什麼化學品不能用塑料瓶儲存

塑料瓶中不能裝帶腐蠢伏蝕性的化學葯品,玻璃瓶伏檔辯所裝化學葯品則可以裝腐蝕性的,但不能裝見光就揮發的化學葯品
強鹼,腐蝕性酸不能放於玻璃瓶中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