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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溴存儲需要密閉嗎

發布時間: 2023-06-30 03:22:15

❶ 危化品(氯酸鉀,硫酸,硝酸等)用密封保存會不會發生危險

葯品試劑管理規定一、一般化學葯品管理規定二、危險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三、化驗室試劑溶液使用管理規定四、化驗室葯品清單一、一般化學葯品管理規定 1、存放原則:所有化學葯品都不能露天存放。危險品和非危險品都應分類,而不是混合存放。理化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也應該分類隔離存放,倉庫應乾燥、陰涼、通風、低溫。遠離火、水、電、震源。 2、化學葯品分類存放時,無機物按酸、鹼、鹽分類,有機物按官能團分類。嚴禁強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性物質等不相容化合物混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應分類存於專用倉庫中。 3、化學葯品倉庫和實驗室均必須配備消防設備(消防水龍頭、化學泡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滅火器),以及砂土。定期檢查各種消防設備的完好程度,遇有失效或損壞情況應及時更換。 4、所需各種葯品,根據生產需要,化驗室保存最小貯存量,統一分類存放於公用葯櫃內和通風櫥內。注意化學葯品的存放期限。 5、化學試劑應妥善保存以防變質,應盡量減少空氣、溫度、光、雜質等的影響。葯品櫃和試劑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包好存於暗櫃中。 6、保護葯品或試劑瓶的標簽。萬一掉失應照原樣貼牢。分裝或配製試劑後應立即貼上標簽。絕不可在瓶中裝上不是標簽指明的物質,無標簽的試劑不可亂倒,要慎重處理。 7、易燃易爆試劑必須隨用隨領,有毒試劑必須兩人共同取用,並登記。 8、分析葯品應計劃采購,根據需用量決定購買和庫存量,避免造成積壓和損失。 9、建立葯品台帳。葯品購進和取用須登記。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葯品帶出化驗室作它用。二、危險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實驗室的化學葯品,從對環境影響的程度來看,可分為非危險品和危險品,前者危險性小(不是絕對沒有),後者危險性大,如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等。本制度主要針對危險品而制定。 1、危險葯品分類: ①、劇毒品: a)、 氰化物:氰化鉀(KCN)、氰化鈉(NaCN)、氰化亞銅。 b)、砷化物:三氧化二砷(砒霜)、五氧化二砷(As2O5)、砷酸(HAsO)、亞砷酸鉀(KAsO)。 c)、汞鹽:氯化汞(HgCl)、氧化汞(HgO)、溴化汞(HgBr2)、碘化汞(HgI2)、汞(Hg) ②、易燃品:乙醇、丙醇、石油醚、汽油、煤油、二硫化碳、甲酸乙酯、苯、無水乙醇、甲苯等有機液體試劑、氫、乙炔、氧等氣體。 ③、易爆品:過氧化鈉(Na2O2)、過氯酸鹽、硝酸鹽、過氯酸。 ④、腐蝕物品: . 鹽酸、硝酸、硫酸、高氯酸、氫氟酸、氫溴酸、磷酸、過氧化氫、溴水、碘、冰乙酸、氫碘酸、氫氧化銨、氫氧化鉀、氫氧化鈉。 3、上述四類葯品必須分類貯存。劇毒品應存放於保險櫃內;易燃品、易爆品、腐蝕性物品分類分區存放。 4、實驗室禁止大批存放上述四類葯品。劇毒品隨用隨領,用多少領多少,多餘的當即歸還。其餘三類,視工作需要保存最小量。 5、使用氰化物時,必須帶上橡膠手套,手指破傷時不能使用。在酸性介質下不能使用,用完後的廢物必須及時處理,注意保護環境。三、化驗室試劑溶液使用管理規定目的:為確保水質化驗質量,規范試劑溶液的使用,特製定本規定。 1、保證試劑溶液的質量(1)、試液的穩定性:穩定性較好的試劑配成試液後,其穩定性可能變差。因而,試液都應標明配製日期,並根據需要定期檢查,如發現試液有變色、沉澱、分解等變質跡象,即應棄去重配。不穩定試液應少量配製,並依照書本提示採取特貯存方法,如避光、冷藏、加入不幹擾測定的穩定劑。(2)、試液的貯存期:一般濃溶液在貯存期內的變化不大,而稀溶液則隨貯存時間的延長,其濃度多會發生變化。溶液的濃度愈低,有效使用期限愈短。除本身不穩定的試劑以外,一般而言,穩定性較好的試劑,其濃度為10-3mol/L溶液可貯存一個月以上,10-4mol/L溶液只能貯存約一周,而10-5mol/L溶液即需在當日配製。(3)、容器的耐蝕性:玻璃容器的耐鹼性都較差,玻璃被鹼腐蝕後可釋放出某些雜質污染試液,所以,應採用聚乙烯瓶存放鹼性試液。軟質玻璃的耐酸性和耐水性也比較差,不應採用此種玻璃製成的容器長期貯存溶液。(4)、容器的密閉性:試劑瓶的磨口塞必須能與瓶口密合,以防雜質侵入和溶劑或溶質揮發逸出。試劑瓶使用前應認真檢查。 將玻璃塞插入瓶口後從各個方向搖動檢查,嚴密無隙者方可使用。 2、試液的使用與保存(1)、標准溶液常因化學變化或微生物作用而慢慢變質,這類標准溶液要注意保存並經常進行標定。易揮發溶液需密封保存。(2)、溶液受日光照射易引起變質,如硝酸銀溶液等,應該保存於深色玻璃瓶中,最好貯存於暗處。(3)、試液的試劑瓶應放在試液櫥內或無陽光直射的試液架上,試液架應安裝玻璃拉門,以免灰塵積聚在瓶口上而導致在倒取試液時引進污染。必要時可在瓶口罩一隻適當大小的燒杯防塵。(4)、試劑瓶附近勿放置發熱設備,如電爐等,以免促使試液變質。(5)、試液瓶內液面以上的內壁,常凝聚著成片的水珠,用前應振搖以混勻水珠和試液。(6)、試液的吸管應預先洗凈和晾乾。多次或連續使用時,每次用後應妥善存放避免污染,不允許裸露平放在桌面上或插在試液瓶內。(7)、取用相同容器盛裝的幾種試液,特別是當兩人以上在同一檯面上操作時,應注意勿將瓶塞蓋錯而造成交叉污染。(8)、同一批樣品並需對分析結果進行比較時,應使用同一批號試劑配製的試液。(9)、變質、污染或失效的試液應隨即倒掉,以免與新配試液混淆而被誤用。(10)、配製試液及每天使用的有腐蝕性或有毒試液的用量,須及時登記表。四、化驗室葯品清單

❷ 倉庫存儲環境要求

1. 對存放一般貨物的倉庫要保持一定的溫濕度,溫度一般在5—35℃,相對濕度應不大於75%。
2. 對特殊要求的物資應根據要求分類管理,保持溫濕度正常。塑料及其製品室內溫度一般保持在0—25℃,相對濕度不大於70%;無線電元器件室內溫度保持在0—40℃,濕度不超過75%;橡膠及其製品室溫一般保持在0—25℃,相對濕度為45—70%;防靜電區溫度一般保持在10-30℃,相對濕度為30-70%;石油產品庫內溫度不超過25℃。
3. RoHS的「電子電氣設備」(WEEE)指正常運行需要依賴於電流或電磁場能產生、傳輸和測量電流和電磁場的設備,且這些設備的設計電壓是交流電不超過1000V,直流電不超過1500V。投放於市場的電子和電氣設備不包含鉛、汞、鎘、六價鉻、聚溴二苯醚(PBDE)和聚溴聯苯(PBB)六種物資。
4. 倉庫應設置溫、濕度計,對於存儲區域的環境溫度、濕度,必須指定專人每天檢查並記錄情況,每天根據具體情況開啟防潮設備。對於有超標情況,應盡快採取適當措施直至恢復正常,採取的糾正措施應予以記錄。
5. 倉庫應有一定保持溫濕度的條件,冬季應有防寒門簾,出入庫房應注意帶門,防止室溫劇烈變化;夏季要加強庫房通風和降溫措施。
6. 電子元器件及PCB板防潮管理
(1)來料為真空包裝、來料本身已標注有潮濕敏感等級以及公司設計等環節標注有潮濕敏感要求的重要IC或易氧化的關鍵件等三方面物資需抽真空包裝或包裝防護。
(2)采購部應嚴格要求供應商對潮濕敏感物資進行規范包裝,確實有特殊情況無法規范包裝或公司內部檢驗檢查等原因打開包裝的潮濕敏感物資,由公司組織進行抽真空等包裝防護。
(3)保管員對采購接收的真空包裝物資需確認其真空包裝有無破損、有無漏氣、有無警示標貼等,並組織進行防護處理。對真空包裝物資,需存儲在溫、濕度受控區域。
(4)庫房對生產車間返回的剩餘潮濕敏感物資散料,必需保證其被真空包裝,並且檢查真空包裝是否有漏氣、有無破損、物料是否氧化等,只有符合要求才允許接收,否則可以要求生產車間重新包裝。
(5)庫房在發放真空包裝物資時應保持原真空包裝狀態。
(6)對於存儲的真空包裝物資,保管員應每天抽查5種以上的物資確認其真空包裝狀況的符合性,在抽查中如發現該物資的真空包裝已漏氣或破損等狀況,保管員應拆開包裝檢查裡面的濕度卡指示狀況或物資狀況,如果濕度指示在RH30%處以上已變成粉紅色或已明顯氧化,則提請相關部門處理。

❸ 各種試劑的保存方法及其(離子)方程式,保存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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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有:

1.儲存要求
(1)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審查批準的危險化學品倉庫中。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設置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儲存危險化學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要求,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准,並由專人管理。
(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儲存單位應當將儲存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規定: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GB 13690--1992的規定。同一區域貯存兩種和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險物品的性能標志。
(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劇毒化學品和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向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
(6)《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規定: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倉庫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7)危險化學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8)儲存方式:按照GB 15603--1995根據危險化學品品種特性,實施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
根據危險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
(9)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儲存,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不能同庫儲存。(禁忌物料配置見附錄GB 18265--2000)
(10)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築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1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明確: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2.儲存安排及儲存限量
(1)危險化學品儲存安排取決於危險化學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儲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築物中儲存。
(3)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一級建築物中,其包裝應採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準和其它類物品同儲,必須單獨隔離限量儲存。
(5)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儲;氧氣不得和油脂混合儲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並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6)易燃液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儲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7)有毒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類物質。
(8)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它物品共存。
3.危險化學品的養護
(1)危險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商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
(2)危險化學品入庫後應根據商品的特性採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做到一目兩檢,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及時處理。
(3)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4.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1)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劇毒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並採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2)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①商品數量
②包裝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包裝的材質、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應當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便於裝卸、運輸和儲存。
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並經國務院質檢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並做出記錄;檢查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年。
③危險標志(包括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出庫,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準入庫。
(3)進入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區的機動車輛應安裝防火罩。機動車裝卸貨物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易燃易爆類物品庫房。進入易燃易爆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應是防爆型的;進入可燃固體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應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4)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5)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條件,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裝卸毒害品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作業人員應佩帶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裝卸腐蝕品人員應穿工作服、戴護目鏡、膠皮手套、膠皮圍裙等必需的防護用具。操作時,應輕搬輕放,嚴禁背負肩扛,防止摩擦震動和撞擊。
(6)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裝卸人員應穿工作服,帶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護用具,操作中輕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
裝卸易燃液體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鞋。大桶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各種氧化劑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須遠離熱源和火源。
(7)各類危險化學品分裝、改裝、開箱(桶)檢查等應在庫房外進行。
(8)不得用同一個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包括庫內搬倒。
(9)在操作各類危險化學品時,企業應在經營店面和倉庫,針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准備相應的急救葯品和制定急救預案。
5.消防措施
(1)根據危險化學品特性和倉庫條件,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葯劑。並配備經過培訓的兼職或專職的消防人員。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根據經營規模的大小設置、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應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網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設施。大型危險物品倉庫應設有專職消防隊,並配有消防車。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放物品和雜物。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有專人管理,負責檢查、保養、更新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對於各種消防設施、器材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2)儲存危險化學品建築物內應根據倉庫條件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3)儲存危險化學品建築物內,如條件允許,應安裝滅火噴淋系統(遇水燃燒危險化學品,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
(4)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應設有安全保衛組織。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有專職或義務消防、警衛隊伍。無論專職還是義務消防、警衛隊伍都應制定滅火預案並經常進行消防演練。
6.人員培訓
(1)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對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3)倉庫的消防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化學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使其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程序及方法。
(二)儲存易燃易爆品的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4--1999)作了明確的規定。
其中儲存條件是:
1.建築條件
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 16?2001年版)的要求,庫房耐火等級不低於三級。
2.庫房條件
(1)儲藏易燃易爆商品的庫房,應冬暖夏涼、乾燥、易於通風、密封和避光。
(2)根據各類商品的不同性質、庫房條件、滅火方法等進行嚴格的分區、分類、分庫存放。
①爆炸品宜儲藏於一級輕頂耐火建築的庫房內。
②低、中閃點液體、一級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宜儲藏於一級耐火建築的庫房內。
③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可儲藏於一、二級耐火建築的庫房內。
④二級易燃固體、高閃點液體可儲藏於耐火等級不低於三級的庫房內。
3.安全條件
(1)商品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火源、熱源、電源,無產生火花的條件。
(2)除按附錄規定分類儲存外,以下品種應專庫儲藏。
①爆炸品:黑色火葯類、爆炸性化合物分別專庫儲藏。
②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不燃氣體和有毒氣體分別專庫儲藏。
③易燃液體均可同庫儲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應專庫儲存。
④易燃固體可同庫儲藏;但發孔劑H與酸或酸性物品分別儲藏;硝酸纖維素酯、安全火柴、紅磷及硫化磷、鋁粉等金屬粉類應分別儲藏。
⑤自燃物品:黃磷,烴基金屬化合物,浸動、植物油製品須分別專庫儲藏。
⑥遇濕易燃物品專庫儲藏。
⑦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一、二級無機氧化劑與一、二級有機氧化劑必須分別儲藏,但硝酸銨、氯酸鹽類、高錳酸鹽、亞硝酸鹽、過氧化納、過氧化氫等必須分別專庫儲藏。
4.環境衛生條件
(1)庫房周圍無雜草和易燃物。
(2)庫房內經常打掃,地面無漏撒商品,保持地面與貨垛清潔衛生。
5.溫濕度條件表
(三)儲存毒害品的要求
《毒害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6?1999)作了明確的規定。
其中儲存條件是:
1.庫房條件
(1)庫房結構完整、乾燥、通風良好。機械通風排毒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2)庫房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
2.安全條件
(1)倉庫應遠離居民區和水源。
(2)商品避免陽光直射、曝曬,遠離熱源、電源、火源,庫內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備與毒害品性質適應的消防器材、報警裝置和急救葯箱。
(3)不同種類毒害品要分開存放,危險程度和滅火方法不同的要分開存放,性質相抵的禁止同庫混存。
(4)劇毒品應專庫貯存或存放在彼此間隔的單間內,執行「五雙」制度(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帳),安裝防盜報警裝置。
3.環境衛生條件
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毒品、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及時清除。用過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更換儲藏毒品品種時,要將庫房清掃干凈。
4.溫濕度條件
庫區溫度不超過35℃為宜,易揮發的毒品應控制在32℃以下,相對濕度應在85%以下,對於易潮解的毒品應控制在80%以下。
(四)儲存腐蝕性物品的要求
《腐蝕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5--1999以作了明確的規定。
其中儲存條件是:
1.庫房條件
庫房應是陰涼、乾燥、通風、避光的防火建築。建築材料最好經過防腐蝕處理。
(1)儲藏發煙硝酸、溴素、高氯酸的庫房應是低溫、乾燥通風的一、二級耐火建築。
(2)溴氫酸、腆氫酸要避光儲藏。
2.貨棚、露天貨場條件
貨棚應陰涼、通風、乾燥,露天貨場應比地面高、乾燥。
3.安全條件
(1)商品避免陽光直射、曝曬,遠離熱源、電源、火源,庫房建築及各種設備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 16?2001年版)的規定。
(2)按不同類別、性質、危險程度、滅火方法等分區分類儲藏,性質相抵的禁止同庫儲藏。
4.環境衛生條件
(1)庫房地面、門窗、貨架應經常打掃,保持清潔。
(2)庫區內的雜物、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排水溝保持暢通。
5.溫濕度條件表
(五)廢棄物處置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和人類文明的進步,人類對賴以生存的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依照《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危險化學品的生產或者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隱患。處置方案應當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和同級環境保護部門、公安部門備案。
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應當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理明確了三條規定:
(1)禁止在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2)泄漏或滲漏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3)按危險化學品特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儲存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分析

❺ 關於常見化學葯品的儲存方法

氫氧化鈉溶液應該保存於橡皮塞的儀器中,這是因為氫氧化鈉溶液對玻璃有一定的腐蝕(效果很小,對儀器沒什麼影響,但是長期不用會使瓶蓋粘住瓶身,不好打開)
弄硫酸,主要是只能存在玻璃儀器中,並且蓋子也必須對玻璃的,用橡皮塞做瓶蓋的話,會讓瓶蓋老化。
酒精和鹽酸基本對儀器沒什麼要求,關鍵是密封要好,因為酒精和鹽酸容易蒸發。
然後我給你總結一下吧
(1)、酸性溶液需要玻璃蓋子,甲苯、乙醚等有機溶劑應用玻璃塞不宜用膠塞,鹼性溶液需要橡皮塞蓋子。
(2)、一些特殊葯劑需要保存於塑料瓶中,比如說氫氟酸。因為氫氟酸能腐蝕玻璃。SiO2 + 4 HF ——— SiF4↑+ 2 H2O.
(3 )固體一般用廣口瓶、液體一般用細口瓶
(4 )見光易分解或變質的試劑一般盛於棕色瓶,如硝酸、硝酸銀、氯水等。置 於冷暗處。其它一般用無色瓶。

(5 )易被氧化而變質的試劑:①活潑鎬鉀、鈉、鈣等保存在爆油中

②碘化鉀、硫化亞鐵、硫酸鈉等平時保存固體而不保存溶液。使用硫酸亞鐵或氧化亞鐵溶液時內放少量鐵粉或鐵釘。

(6 )因吸收二氧化碳或水蒸氣而變質的試劑應密封保存(如NaOH 、石灰水、漂白粉、水玻璃,Na2O2 等)石灰水最好現用現配

(7 )白磷少量保存在水中

(8 )液溴保存於細口瓶中,液面上加水,使之「水封」,瓶口並用蠟封好

(9 )濃鹽酸、氨水、碘及苯、甲苯、乙醚等低沸點有機物均保存在瓶內加塑料蓋密封,置於冷暗處。

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