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應急預案體系的部門應急
部門應急預案是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1、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2、鐵路防洪應急預案
3、鐵路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4、鐵路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5、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6、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7、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及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9、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10、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應急預案
11、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
12、風暴潮、海嘯、海冰災害應急預案
13、赤潮災害應急預案
14、三峽葛洲壩梯級樞紐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15、中國紅十字總會自然災害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6、國防科技工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7、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8、城市供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19、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20、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21、鐵路交通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22、鐵路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23、鐵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24、鐵路網路與信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5、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26、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27、互聯網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28、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9、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0、特種設備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31、重大林業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
32、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3、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4、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5、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6、海洋石油天然氣作業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7、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故應急預案
38、國家醫葯儲備應急預案
39、鐵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40、水生動物疫病應急預案
41、進出境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預案
4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民用航空器應急控制預案
43、葯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
44、國家發展改革委綜合應急預案
45、煤電油運綜合協調應急預案
46、國家物資儲備應急預案
47、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48、司法行政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9、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0、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1、海關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52、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
53、大型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54、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55、新華社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應急預案
56、外匯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7、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應急預案
㈡ 預案 的實施及有效做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各類葯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葯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適用於…………
第三條 葯品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成立葯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第三章 突發事件的報告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設定與啟動
第五章 後期處置
㈢ 醫療器械發生可疑不良事件,採取哪些措施
第四十七條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應當對所生產經營或者使用的醫療器械開展不良事件監測;發現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應當按照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技術機構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有權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技術機構報告。
第四十九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評估結果及時採取發布警示信息以及責令暫停生產、銷售、進口和使用等控制措施。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組織對引起突發、群發的嚴重傷害或者死亡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及時進行調查和處理,並組織對同類醫療器械加強監測。
第五十條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應當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技術機構、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調查予以配合。
詳情可以去看看醫療器械監督條例裡面有。
㈣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為建立快速防險救災體制, 迅速和妥善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 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減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危害、損失和負面影響, 維護社會穩定,維護公司良好的聲譽和社會形象, 構建平安和諧礦區, 特製定本預案。
一. 適用范圍
在XX公司所屬XX礦XX廠范圍內發生的重特大礦井災害事故, 重特大火災事故, 機械設備事故, 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及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皆適用於本預案。
二. 工作原則
本預案作為XX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應急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原則主要有: 公司統一領導指揮原則; 緊急處置原則; 分礦、分部室負責, 協調配合一致原則; 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各礦、各部室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統一指揮的原則; 努力搶救與盡力避免事故擴大兼顧的原則。
為建立快速防險救災體制, 迅速和妥善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 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減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危害、損失和負面影響, 維護社會穩定,維護公司良好的聲譽和社會形象, 構建平安和諧礦區, 特製定本預案。
⑴ 制訂和修訂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⑵ 組建公司應急處置隊伍, 組織實施訓練和學習。
⑶ 制訂和落實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計劃, 督促做好安全大檢查。
⑷ 組織和指揮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搶險施救。
⑸ 組織和配合上級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⑹ 按「四不放過」原則加強對事故進行處理。
⑺ 嚴格制定防範措施, 及時向上級部門呈報事故報告。
⑻ 狠抓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確保社會穩定。
2、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⑴ 傳達指揮部的指令, 負責召集和協調應急處置專業組的統一行動, 及時了解, 掌握和報告事故搶險的進展情況。
⑵ 具體落實指揮部布置的日常業務工作, 搞好上傳下達, 搞好業務培訓等基礎工作。
三 指揮部人員分工
指揮長: 組織指揮全公司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副指揮長: 公司總經程師協助指揮長實施應急處置, 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提供相應的技術參數和手段, 組織或審核公司安監部, 公司生技部提交的事故現場圖和事故報告;
公司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協助指揮長實施應急處置, 向上級報告事故, 調度事故應急救援專業技術隊伍, 協調事故應急處置部門統一搶險, 協助指揮長負責搶險搶修的具體指揮工作。
公司後勤副經理及工會主席: 協助指揮長負責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 後勤接待的協調, 職工隊伍的穩定, 遇難者親屬的安慰及遇難者善後處理工作。
公司安監部長: 做好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指揮長、副指揮長負責礦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按應急處置的需要和指揮長的命令, 搞好礦井通風工作。
公司生技部長: 根據指揮長、副指揮長(總工程師)的要求, 為應急處理工作提供和編制相關的圖紙和資料, 擬定可靠的技術措施。
公司機電副經理及部長: 協助指揮長、副指揮長負責公司礦井和地面的重特大機電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提議處置方案,搞好應急處置工作的供電管理和各種機電設備管理, 保證正常運轉。
公司救護隊長: 參與制定應急處置計劃, 召集和帶領礦山救護隊員,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的指令, 負責事故現場的偵察, 緊急救援, 參加搶險救災, 負責事故現場警戒。
公司保衛部負責人: 協助指揮長、副指揮長負責公司地面重特大火災事故,民用爆炸物品事故, 道路交通及建築質量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公司所有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全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 維持正常秩序,維護公司財產, 員工生命的安全, 防止意外惡性傷害事故的發生,負責搞好應急處理的後勤保障工作, 加強協調, 抓好通訊聯絡, 車輛調度及生活安排等工作。
公司辦公室主任: 根據指揮長、副指揮長的指令, 搞好應急處理的縱橫向協調管理工作, 提供所需的資料, 參與遇難者善後處理工作。
公司供應部付經理及部長: 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的要求, 及時地保質, 保量地搞好應急處置所需物質的采購供應工作。
公司財務部付經理及部長: 根據指揮長、副指揮長的指示, 抓好應急處置工作的資金籌集、調度和安排。
四礦一廠礦(廠)長: 參與本礦(廠)應急處置方案的制定, 協助指揮長、副指揮長抓好本單位的各種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全方位工作。
四礦一廠安全技術負責人: 參與本礦(廠)應急處置方案的制定, 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及本礦(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要求, 提供應急處置的技術參數、措施,編繪圖紙和資料。
受委託的就地醫院負責人: 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委託的要求, 及時帶領醫療人員, 配備足夠的葯品器械, 認真負責地對中毒, 受傷人員進行搶救治療。
四. 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組成及任務:
一 現場搶險救災組: 礦井事故由事故單位, 公司安監部牽頭, 事故單位、公司安監部、救護隊等人員組成; 地面重特大機電事故由出事單位和公司機電部牽頭, 地面其他重特大事故由事故單位和公司保衛部牽頭, 由事故單位、安監部、保衛部、機電部、救護隊等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偵察現場, 排除各種險情, 千方百計救助現場受傷人員, 搶修保護設備, 設立警戒, 控制事故現場, 防止事態擴大。
二 醫療救護組: 由應急處置指揮部派人聯系受委託的就地醫院負責人, 由該負責人安排的人員組成醫療救護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傷員的急時搶救, 護送醫院治療以及醫療器械、血源和葯品的保障, 以及相應的消毒排毒工作。
三 現場勘察調查組: 由事故單位、公司生技部、安監部等部門牽頭, 事故單位、公司生技部、安監部、機電部、保衛部等相關業務部門組成。主要任務一是負責或配合上級調查組預測事故發展趨勢, 及時提出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及防止發生後續事故的對策, 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對策。二是勘察事故現場, 調查現場環境, 尋找客觀依據, 為分析事故原因, 正確處理事故提供真實可靠的基礎資料。
四 現場保衛組: 井下由安監部, 地面由保衛部牽頭, 由安監人員、保衛人員、救護隊員及事故單位治安保衛負責人等組成。其任務是負責事故現場警戒、保護現場、疏散事故現場周圍人群, 維護事故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 落實特種物資和重要人物的保衛, 監控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責任人及相關當事人, 防止過急行為和不良後果的發生。
五 後勤物質及生活保障組: 由事故單位、公司工會及公司辦公室牽頭, 事故發生單位、公司工會、辦公室、供應部、財務部等部門的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負責及時提供應急處置及搶險救援全過程急需的資金、車輛、各類器材、物資、飲食飲水及住宿休息場所等保障供應工作。
六 家屬安撫及遇難者善後處理組: 由事故單位、公司工會、公司辦公室負責人牽頭, 由公司工會、公司保衛部、財務部、事故單位及女工等人員組成。主要任務一是負責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解釋,安撫工作, 穩定家屬情緒, 應付突發事件, 並安排好家屬的生活。二是按照國家的政策, 搞好遇難者的善後處理。
五. 事故緊急報告
一 報告程序及時間要求
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單位, 應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司安監部(地面重特大事故向保衛部)或公司辦公室報告。三部室接到報告後, 必須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與此同時還應按上級規定的「傷亡事故報告程序及時間要求」及時向石柱縣安監局、公安局、保險公司等有關部門報告。
二 報告內容
重特大事故快速報告可先電話報告, 再提供文字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類別、初步判斷事故原因、人員傷亡情況、事故現場概況、請求援助施救急需的材物器械等。
三 事故報告電話
XXXXXXX
重特大火災、危化品泄漏,爆炸事故報警電話: 1 1 9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 2 2
六.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一 可能發生各種自然災害的條件、原因和地點
公司所屬煤礦各礦井所處的地理位置不同, 煤層賦存條件、水文地質不同, 可能發生的各種自然災害的條件、原因和地點就不同, 各有側重。地面主要以火災事故, 水泥廠化驗室危化物品, 立窯鍛燒工段的CO中毒和爆炸、噴窯、電火事故等危險源為主。
1、礦井水災: 在採掘過程中有可能發生岩溶裂隙水突然湧出,導致水災事故的發生。
2、礦井火災: 經重慶煤炭科學研究院取樣化驗,煤炭自燃傾向性均為不易自燃,因而減少了因煤炭自燃而引起的火災事故。但礦井供電中的短路以及採掘過程中的放炮火花、物體撞擊產生的火花等火源都會引起火災事故,不容忽視。
3、頂板事故: 從統計學講, 礦井冒頂片幫,煤炮沖擊地壓, 頂、底板滑移, 露天礦滑坡, 坑槽垮塌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機電設備損壞等事故,即為頂板事故。從岩性講: 煤田煤層的頂板為炭質頁岩, 長興灰岩、石灰岩, 底板為鋁土頁岩, 陽興灰岩、石灰岩。系易冒落頂板和中等易冒落頂板。 頂板事故都是礦井五大自然災害的頑敵之一。
4、瓦斯事故: 經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煤礦系高沼氣礦井, 而開採的是東翼煤層,由於東翼煤層經重慶煤炭科學研究院取樣化驗, 局部地帶具有煤、瓦動力現象,因此,該礦井屬於突出礦井。煤與瓦斯突出及瓦斯是礦井的重大危險源, 應列為防治的重點。
5、粉塵: 煤礦的煤層賦存本身較乾燥, 但在開采過程中,由於受淋水的浸蝕, 煤炭濕潤度較大,不易飛揚。但是, 在沖掘各聯絡煤眼、煤巷上山工程中, 煤炭未受到淋水浸蝕, 煤塵仍然較嚴重。煤塵不但對人體直接造成危害,導致職業病的發生,而且煤塵還潛在燃燒和爆炸的危險性。
煤礦井下五大自然災害並存, 但由於各種災害的性質不同,因此, 對各種災害應採取不同的防治措施, 防患於未然。
二防治各種災害的措施
防治礦井水災的措施
1、堅持預防為主, 採取探、放、截、堵、排等綜合措施進行防治礦井水災。
2、認真分析老窯、裂隙、斷層、溶洞水的積水量和積水范圍, 在掘進過程中, 做到心中有數, 防範措施得力。
3、防止水害過程中要把探水、放水、排水工作結合起來進行綜合防治。 防止大量的地表水進入井下, 並將進入井下的水排出地面。
4、認真學習, 掌握透水前的預兆。採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增大, 頂板來壓, 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 水色發渾, 有臭味等穿水預兆時, 必須停止作業, 採取措施, 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發出警報, 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5、當採掘工作面接近斷層、溶洞、老窯積水等地點時, 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治水原則。
探水超前距離, 根據實際情況, 岩巷堅持探三掘一, 煤巷堅持探五掘二。
6、探水的安全措施
探水巷道應當雙巷交替掘進, 聯絡眼間距可適當縮小, 便於通風和搶險。
探水地點及其附近巷道的支護要加固, 要設置水閘門, 以防大量涌水時, 立即關閉水閘門。
清理好排水溝, 安排好撤人路線, 隨時保持與井口調度室聯系。
探水的地點應有專人檢查有害氣體, 防止有害氣體大量湧出使人窒息或中毒。
注意觀察水情, 如發現鑽孔水量增加, 應停止打鑽, 進一步觀察。如果已鑽透積水,不能將鑽桿退出, 應加固套管和鑽機附近的支架, 做好放水的准備。
7、放水時的安全措施
根據探測到的積水區的水壓, 水量和巷道的排水能力, 制定放水方案。
8、放水時要有專人管理, 隨時觀察水壓, 水量的變化情況, 經常檢查放水鑽孔有無雜物堵塞及有害氣體的變化狀況。
9、對於應該留的防水煤柱, 採掘時,必須按規定留足,不能超過界線, 更不準濫采亂挖。
10、如果井下突然發生透水事故, 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調度室, 並盡可能就地取材, 加強支護、支架, 堵住出水, 防止事故擴大。如果情況緊急, 則應按避災路線撤離。
防治礦井火災事故措施
1、建立入井檢身制度, 嚴禁入井人員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入井。
2、嚴禁失爆電氣設備(含礦燈)入井; 井下嚴禁帶電檢修, 搬遷電氣設備和電纜、電線, 嚴禁拆卸礦燈。
3、掘進頭放炮和放炮落煤, 應堅持使用水炮泥和填滿炮泥。
4、放炮母線的長度、懸掛應符合《作業規程》之規定, 接頭應包紮。
5、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 防止放炮火花引燃引爆瓦斯和煤塵。
6、及時封閉采區的報廢樓眼和火區, 經常檢查封閉區和火區的漏風量、風流方向、空氣溫度、防火牆內外空氣壓差、泄出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等情況。
防治頂板事故措施
1、加強《作業規程》的學習, 嚴格按《作業規程》的要求及圖紙施工。
2、加強科學技術理論的學習, 掌握地壓的活動變化規律, 以便採取切實可行的支護措施。
3、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開工前, 班組長、安全員必須認真檢查采場、 掘進磧頭周圍的危岩、支柱情況。及時補打更換失效支柱, 確認無危險時方能進行作業。
4、隨時進行大巷危岩敲剝處理。特別是采面推進過後受采動壓力的影響, 懸岩危石應及時處理, 防止冒落傷人。
5、上行式掘進煤巷時, 必須邊掏槽邊撥硬炭邊支護, 煤層松軟時, 還應備足專用寸板, 防止磧頭煤炭冒落時立即將寸板封擋冒落的煤炭。
6、下安全出口、人行斜槽的箱架必須打底梁, 厚煤層及頂底板破碎帶必須特殊支護處理, 立眼的開口及斜槽、平巷的交點處帽子一律捶好背板, 防止煤炭垮落。溜煤斜槽的開口處必須打雙底梁支護牢固。
7、掘進煤巷與冒落區貫通或接近冒落區時, 必須事先偵察冒落區范圍, 當掘進巷距冒落區5米時, 巷道的底部必須打底梁, 防止人員墜入采空區。
8、在偽斜工作面作業時, 對於煤層松軟, 頂板破碎地帶, 必須從上向下採煤, 邊采邊支, 並用半園木背貼支護, 防止頂板垮塌, 對於厚煤帶無法采全厚時, 可以採取留底煤的辦法, 用板子和芭片保密實, 同時應縮小支護間距, 或者將厚煤點留作煤柱, 另作切眼回採的辦法。
9、偽斜採煤工作面的存煤小巷, 必須採用點柱支護,嚴禁空頂,頂底板破碎時,還必須採用貼料支護。
10、回柱放頂是一項比較危險的工作, 堅持兩人同行, 一人回柱一人監護。回柱前, 必須認真觀察頂底板的變化情況, 補打退路殘缺的點柱,清理好退路。回柱時必須堅持「由遠及近、由外向內,由下向上的回撤方式進行回撤。
防治瓦斯事故的措施
1、瓦斯爆炸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三個條件同時存在的關鍵是否控制瓦斯濃度。所以, 加強通風與瓦斯知識的學習, 是杜絕瓦斯事故的關鍵。
2、認真開好班前安全會,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當班安全員(瓦檢員)必須將當班的通風、瓦斯、放炮、機電設備等狀況向下一班安全員、(瓦檢員)交待清楚。
3、安全員、(瓦檢員)必須認真學習瓦檢儀的使用、操作技術,愛護瓦斯檢定器,做到定期修理、校正、更換葯品和電池。認真填寫瓦斯班報手冊、瓦斯記錄牌和瓦斯日報表,嚴格做到三對口。
4、加強「一通三防」管理,回採工作面上隅角或掘進工作面冒落區積聚的瓦斯, 應掛風簾和設置木板做風幛沖淡。回採工作面的瓦斯和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均不得超過1.0﹪。
5、局扇必須安裝在進風巷中, 距回風口不得小於10m, 避免局扇吸循環風。在啟動局扇時, 瓦檢員必須先檢查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m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 方可人工起動局扇。
6、局部扇風機的風筒應鋪設平直, 破口應及時縫補, 做到嚴密不漏風,使工作面磧頭有足夠的新鮮風。
7、井下各種風門的安設必須合理, 保證風門裝訂質量。推車、行人過風門時, 不能同時打開兩道風門,避免風流短路。
8、在煤層松軟, 瓦斯含量高的煤層中掘進平巷、斜巷時,必須採取先探(抽)後掘的措施, 以便瓦斯能充分釋放, 防止煤與瓦斯突出。對於立眼應盡可能採用下行單眼雙格掘進。如採用上行掘進必須堅持先探(抽)後掘。對瓦斯湧出異常的工作面應懸掛瓦斯報警儀, 保證工作面瓦斯不超限作業。
9、嚴格執行 「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其炮眼應使用水炮泥充填, 炮眼的封泥量為: 炮眼深度小於0.6m的不得裝葯, 炮眼深度在0.6~1m時, 封泥量不小於炮眼深度的一半, 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量不小於0.5m。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m
10、加強電氣設備管理, 消滅電氣失爆。機電部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對全司各礦所有電氣設備進行檢查, 對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必須及時撤出檢修或更換。
11、加強井口調度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對下井人員嚴格實行檢身制,嚴禁攜帶煙火和穿化纖衣服入井。
12、加強瓦斯排放工作。在排放瓦斯積聚時, 首先要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並經技術負責人批准,然後再組織排放人員學習。排放人員不少於3人。每個排放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進、回風流的方向, 確定安全地點, 估計瓦斯積聚量, 堅持採用分段式排放, 嚴禁一風吹而影響其它工作地點。凡受影響的地點必須撤人, 並嚴格控制回風流瓦斯濃度在1.5﹪以下。
13、反石門揭穿煤層時, 必須嚴格按公司制定的石門揭煤「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執行。
防治煤塵的安全措施
1、加強職工學習, 了解煤塵事故的多發地點, 掌握煤塵爆炸的條件。
A. 煤塵爆炸的下限濃度為30~40g/m³,爆炸的上限濃度為1000~2000 g/m³, 爆炸威力最強是300~500 g/m³。
B. 煤塵引燃的溫度一般為700~800℃, 有時也可達1100℃。
C. 落塵在外力作用下被揚起, 其濃度超過爆炸的下限濃度, 遇火才能爆炸。
2、定期組織粉塵測定工作, 掌握煤塵濃度情況, 以便採取措施, 降低煤塵的飛揚。
3、煤層乾燥時, 可在煤層中打若干鑽孔, 然後向鑽孔內注入5~10㎏/cm²的壓力水, 使壓力水沿煤層的層理、節理和裂隙滲入煤層中, 預先濕潤煤體及節理, 裂隙中的原生煤塵, 在回採過程中, 就使其原生煤塵失去了飛揚能力, 從而降低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煤塵。
4、在井下煤倉, 溜煤眼以及轉載點設噴霧灑水, 同時定期清洗巷道和積塵, 以防止煤塵飛揚, 保證噴霧灑水的防塵效果。
5、合理控制風流, 井下各用風點的風速必須符合《規程》規定。增大風量和改變通風系統時, 應相應地調節風速, 防止煤塵飛揚。
6、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 嚴禁失爆設備入井, 避免煤塵爆炸的火源產生。
7、在煤塵濃度大的巷道中, 除了防塵裝置外, 同時還將設置岩粉袋、岩粉棚、水槽棚、隔爆水幕等。以截住煤塵爆炸火焰, 減少事故擴大。
三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程序
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 事故礦井應立即報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通知各成員部室負責人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施救。
應急處置實施計劃
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 各應急成員在接到指揮部命令後, 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按照水災、火災、頂板、瓦斯、煤塵等不同的事故性質進行處置, 其處置計劃:
礦井水災事故的處置計劃
1、礦井發生透水事故後, 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 並要在班組長或老工人的指揮下迅速就地解決, 加固工作地點的支護, 堵住出水點, 以免事故擴大。如果情況緊急, 水勢很猛, 無法搶救, 則應有組織地避開壓力水頭, 迅速撤離事故區至上水平或地面。
2、井口調度室接到透水事故報告後, 要立即向礦領導報告, 並立即通知救護隊及有關單位進行搶救。同時, 根據出事地點和可能危及的地區, 通知有關人員撤出危險區域。
3、透水事故發生後, 事故單位應盡快准確地核查井下人員。如發現人員被堵在井下, 應採取一切有效措施進行搶救。
4、透水事故發生後, 應首先將出水水源調查清楚, 然後組織力量和排水設備進行排水。如水量特別大, 用強力排水不能奏效, 則應先堵住涌水通道, 截住補給水源然後再排水。排水時應制定專門的排水措施。
5、關閉水閘門由總指揮下達命令, 派專人負責執行。
礦井火災事故的處置計劃
1、發生火災時, 最先發現火災的人, 必須保持鎮靜, 除採取措施盡力撲滅外, 應立即向礦井領導報告。
2、礦領導接到報告後, 應立即按礦井災害事故預防及處理計劃組織滅火工作。及時掌握火情, 果斷採取措施。
3、保護井下人員安全, 佩戴自救器迎風撤離火區。
4、停止井下供風供電。
5、迅速控制火災范圍。
6、偵察火區, 確定火源, 進行滅火布置。
7、採取直接滅火法不奏效時, 可迅速地打板密閉或磚密閉, 隔絕火區空氣。
8、盡量縮小封閉范圍,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 可往封閉區注入惰性氣體、灌漿或注水。
礦井冒頂事故的處置計劃
1、當採掘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時, 首先將人員撤離危險區, 並向調度室匯報, 通知救護隊前往營救。
2、處理冒頂事故的順序, 應先由外向里加固冒頂區范圍的支護, 清除進口通道的堵塞物, 盡快接近堵人部位進行搶救。
3、冒頂後致使冒頂區域不通風時, 應盡快安置局扇、風幛,以保證冒頂後有足夠的風量, 並要派專人檢查該處有害氣體濃度。
4、如果冒頂後, 人員被關堵, 可利用局扇, 鑽孔或管子向災區送風或食品。
5、處理大冒頂事故, 應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處置計劃
1、事故發生後, 災區人員要立即採取自救與互救措施, 位於災區的人員首先要盡快撤離災區。波及區人員在接到通知後也要及時撤離。
2、應急處置指揮部在指揮救災時, 首先應採取有效措施搶救遇難人員,並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3、避災時, 遇難人員在隊、組長帶領下, 按照救護人員指引的避災路線迅速地撤離危險區。在避災過程中, 要遵守紀律, 聽從指揮。撤離時,應兩人編組同行。要互相幫助, 互相照顧, 不準單獨亂跑, 進入避災硐室後要發出呼救信號, 以便救災人員跟蹤尋找。撤退中要注意風流方向, 要盡快取捷徑進入新鮮風區域。
4、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無法撤離時, 應迅速轉入獨頭巷道,最好是岩巷。但不要進入獨頭煤巷上山的頂部,關閉局扇, 切斷風筒, 堵住入口, 防止有毒氣體侵入。
5、暫時躲避到避難所內或其它安全地點, 不能撤離的人員要沉著、冷靜, 盡量減少動作,減少體力消耗。並要在躲避地點巷口懸掛礦燈、工具等, 定時間隔敲擊管子、鋼軌等, 發出呼救信號, 等待救援。避災地點若有壓風管,可設法打開管路, 向避難人員輸送新鮮空氣。
6、當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無其它巷道躲避或來不及撤離時,避災人員應注意爆炸沖擊的方向, 迅速背著空氣沖擊波來向, 臉朝下撲倒在水溝里或用濕毛巾堵住嘴和鼻子, 以隔絕火焰或防止高濃度有害氣體的傷害, 待爆炸波過去後, 迅速迎著風流方向撤離到安全地點。
7、要採取措施,防止瓦斯、煤塵二次爆炸, 擴大災情。由救災指揮部下令, 調度通知變電所立即停止向事故區域送電。
8、通風系統遭到破壞時, 應立即組織人員盡快恢復通風系統。如通風系統不能及時恢復, 要派救護隊員向災區送自救器, 搶救災區人員。
9、為防止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蔓延, 除恢復通風系統, 切斷事故區的電源外, 還要有計劃地排放發生事故時積聚的有毒、有害氣體。
10、搶救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或火災事故的遇難人員時, 必須在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 以救護隊為主進行搶救。
11、井下救災基地的設立, 由救護隊長確定。
12、恢復送電時, 必須經瓦檢員檢查送電區域有害氣體的濃度, 確認不超限的情況下, 向應急處置指揮部匯報後, 指揮部按照先送風後送電的原則, 下令向指定地點逐級送電。
四 避災路線
煤礦各礦井的地理位置不同, 井下生產布局不同, 因此, 一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其避災路線各異。公司在編制《作業規程》和《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均作了規定。
七. 善後處理工作:
(一) 警戒及保護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後, 由保衛部在事故礦井設立警戒線,不 准閑雜人員進入礦區圍觀、逗留、甚至肇事, 以保證施救工作的順利開展。施救中, 除防止事故擴大或搶救人員而採取的必要施救措施外, 一定要保護好事故現場, 以備調查分析。
1、為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救災指揮部一定要根據災害事故的類別,救護隊偵察的災情, 制定救援方案。
2、保護災害現場。在處理災害時, 需涉及事故現場的, 應繪制草圖,作好記錄, 現場標志。
3、防止無關者入內。凡與處理事故無關者,不準入內, 更不準進入事故現場。
(二) 事故原因的調查及對策
事故發生後, 公司有關部門必須積極配合上級派出的事故調查組, 作好事故調查。
1、查明事故原因, 協助調查組開展物證收集、事實收集、證人材料收集、現場攝影、繪制事故模型。
2、制定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對策。
(三) 死傷者的善後處理
1、確定死傷者的姓名、性別;
2、及時與死傷人員的家屬取得聯系及其它有關事宜;
3、對傷員進行及時救治;
4、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對遇難者進行安葬, 對其家屬進行安撫。
(四) 向上級部門報告的程序
1、事故發生後, 副指揮長必須在1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進行匯報。
2、處理事故過程中, 每4小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一次事故搶險進展情況並向當地政府進行匯報。
3、事故應急處理初步結案後, 副指揮長將事故的詳細情況(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者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傷害程度、事故簡要經過和事故原因)用文字報告電傳上級主管部門。
八. 資金籌措
為保證事故搶救和善後工作的順利開展, 事故發生後, 由公司財務部與保險公司聯系索賠。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 申請縣府及有關部門調撥救援資金和善後處理經費。
九. 學習預案,並演練
公司及所屬各煤礦礦長, 要認真組織員工貫徹學習本預案, 指揮部成員應明確職責, 明確任務, 員工應掌握不同災害事故的防治措施, 處置預案, 避災路線, 當事故來臨時, 臨危不亂, 進行自救與互救, 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事故的損失。加強專業隊伍的訓練和組織演練。
㈤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包括哪些不良事件
1 、葯品不良事件
SFDA (2008年03月28日)中的定義:
葯品不良事件(英文Adverse Drug Event,縮寫為ADE)和葯品不良反應含義不同。一般來說,葯品不良反應是指因果關系已確定的反應,而葯品不良事件是指因果關系尚未確定的反應。它在國外的葯品說明書中經常出現,此反應不能肯定是由該葯引起的,尚需要進一步評估。
2、 醫療器械不良事件
醫療器械作為近代科學技術的產品已廣泛應用於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保健和康復過程中,成為現代醫學領域中的重要診療手段。但是,與葯品一樣,使用醫療器械也具有一定的風險。
3、護理不良事件
對護理不良事件各學者均提出了自己的觀點。美國學者將其定義為: 由護理導致的傷害其延長了患者的住院時間,導致了殘疾或兩者皆有。
(5)醫療不良事件應急預案腳本擴展閱讀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日前印發《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旨在保障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築牢醫療安全底線。
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項,包括首診負責制度、三級查房制度、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術前討論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首診負責制度指患者的首位接診醫師在一次就診過程結束前或由其他醫師接診前,負責該患者全程診療管理的制度。明確患者在診療過程中不同階段的責任主體。
三級查房制度指患者住院期間,由不同級別的醫師以查房的形式實施患者評估、制定與調整診療方案、觀察診療效果等醫療活動的制度。醫療機構實行科主任領導下的三個不同級別的醫師查房制度。三個不同級別的醫師可以包括但不限於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住院醫師。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明確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級醫師中最高級別的醫師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間級別的醫師每周至少查房3次。
㈥ 醫院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應急預案(全)
醫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僅供參考請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編寫)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維護就醫人員和醫護人員.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醫院正常經營,提高安全事故發生時的快速反應能力,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使社會影響減少到最小范圍,特製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葯品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北京市消防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編制此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醫院內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急搶救現場處置工作。
1.4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火災事故、電力系統故障等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1)綜合應急預案:規定醫院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應急相應原則、應急管理程序等內容。
(2)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根據醫院的特點,為應對幾種類型事故,編制各專項事故應急預案
(3)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部位、設備設施、事件及災害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1.5應急工作原則
醫院應急搶救工作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的原則。
2 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xxxx醫院坐落於朝陽區xxx街道辦事處xx方向的社區內,醫院周邊為居民區,單位地址為xxx街x號,距街道辦事處約x公里,佔地面積xxxx m2(畝),共x層,建築面積xxxx m2,職工總數xxx人,日就醫人數xxx人。
2.2 危險性分析
(1)人員相對密集
醫院為開放式經營管理,具有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的特點,一旦發生重大醫療安全事故或大面積停電,重大疫情、傳染病感染等,容易導致人員擁擠、發生安全事故。
(2)各種設備、設施
醫院通常配有高壓配電室、鍋爐房、燃氣調壓站、電腦機房、電梯機房、飲用水箱、中控室、ICU室等重點設備設施,若一旦停電、設備發生故障,導致設備停機等事故,有可能危害就醫人員人身安全。若重點部位發生火災及爆炸事故將會使設備損壞、營運癱瘓、人員傷亡,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及不良的社會影響。
(3)擁有病房、餐飲設施
醫院住院病房、餐飲配套設施齊全,若由於就醫人員和醫生、護士和員工的一些不安全行為和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容易發生火災。一旦醫院發生火災,煙、火蔓延途徑多,容易形成立體火災,疏散困難。
如食堂工作人員瀆職,容易發生群體食物中毒。
(4)毒品、危險化學品存放地點
內容太多,您留一個郵箱給我。
㈦ 醫院安全應急預案
醫院安全疏散預案
火災是一類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危險事故,全國每年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此類事故就達數萬起,產生了惡劣的影響,並造成巨大的損失。成熟優化的火災應急預案,訓練有素的應急組織,不僅可以做到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而且可以發現預防系統的缺陷。為了更好的認識與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降低突發火災的危害程度,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內。從而保證全院職工的人身安全,同時又能讓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緊急情況時不慌張,聽從醫院的指揮,做到安全疏散,為此制定緊急情況安全疏散預案。
一、疏導原則
當初期火災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蔓延擴大趨勢,應組織起火部位、起火點及上層人員進行疏散。先從起火部位、起火樓層的人員疏散,如火勢得到控制,負責人應立即下達停止疏散命令,停止疏散。預防為主,措施得力,堅守崗位,履行職責,患者至上,遇火不亂,減少損失,避免傷亡。
二、指揮系統
總指揮: XXX
副總指揮:XXX XXX XXX
三、疏散路線
疏散命令下達後所有在樓區內需疏散人員都通過樓梯向下層向院內疏散。二樓如遇樓梯、過道被煙氣所阻或污染,不得已情況下二樓人員可關緊門打開窗戶等待救援。平房區所有需疏散人員一律向院內疏散。
四、注意事項
1、火災發生後,醫護人員均有組織患者安全疏散的法律責任。因此,必須堅守崗位穩定患者,做好疏散准備和組織好疏散。
2、因醫院屬於特殊場所,除遇特殊情況外,在疏散命令下達前醫護人員不得擅自組織疏散。
3、醫護人員在組織患者疏散過程中,一定遵守程序、維護秩序,防止擠壓和意外損傷發生。
4、醫護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組織患者跳樓,應按本程序組織安全自救,安全逃生。
為了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緊急狀態,有效地預防事故、處置事故,進一步完善安全事故管理程序,預案確定了應急工作的原則,即服從指揮安全第一的原則;分級、分部門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緊急處置的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安全防火人人有則,全院職工要牢固樹立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在發生火災事故時,認真旅行職責,不漏崗,不脫崗,不履行職責造成嚴重事故的要追究其全部責任。
㈧ 求關於醫院醫鬧事件的應急預案急
醫療糾紛應急處置預案
一、總則1.編制目的
:正確處理醫療糾紛,有效控制和打擊「醫鬧」,維護患者的合理訴求和保護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機構正常工作秩序,保障醫療安全,建立和諧的醫患關系,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由於醫療糾紛導致的群體性事件。
2.編制依據
: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衛生部、公安部通告;
3.事件定義
:醫療糾紛是指患者及家屬就醫療機構對患者進行診治過程中的最終醫療結果不能接受,由此而產生的糾紛。「醫鬧」是指患者及其親屬,或社會其他無關人員為達到某種目的,有組織、有預謀的利用醫療糾紛和當事人的過激情緒,人為製造群體事件,激化醫患矛盾,擴大事態,用極端手段要挾醫院,以圖從中謀利的非法行為。本預案涉及醫療糾紛(包含醫鬧)是指患方拒不依照正常程序、不通過正常渠道解決矛盾,以各種非正常行為嚴重影響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甚至非法組織、策劃、煽動、糾集社會閑散人員或患者親屬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的各種非法行為。非法行醫與利用醫療犯罪等非醫療糾紛不在此列。
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人為利用醫療糾紛,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以極端手段自發或被無關人員有預謀利用和煽動醫患雙方對抗情緒,導致糾紛矛盾升級,影響醫療機構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惡劣影響和不良後果,甚至可能形成群體性事件的「醫鬧」行為。
5.工作原則
:有效預防,分級負責,妥善處理,化解矛盾,防止激化,快速平息,打擊主要鬧事人員。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成立醫院處置醫療糾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作為負責處置醫療糾紛應急指揮機構。
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醫務科、門診部、護理部、保衛科、辦公室、住院部各科。主要職責有四個方面:
1.1發現糾紛和「醫鬧」苗頭,立即組織好調查、核實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和性質,判斷是單純醫療糾紛還是有組織的「醫鬧」行為,並及時組織專門討論,形成相應結論上報醫院領導。
1.2預測事件的緊迫程度,可能形成的規模,表現的行為方式,蔓延發展及事態擴大的可能趨勢,同時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在第一時間內進行有效的協商調解和處置工作,避免醫療糾紛事態進一步擴大。
1.3負責向醫院主要領導報告,並向患者通報、解釋有關情況,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醫療糾紛進行分析、評估。對醫院內部處置無效、事件有可能升級的醫療糾紛(醫鬧)行為提出進一步處理意見並向市衛生局報告。
1.4負責聯系公安部門、屍檢機構、屍體保存機構的工作,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內部保衛組織,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製定醫療機構內部治安應急預案。
2.協同派出所嚴厲打擊「醫鬧」:根據衛生部、公安部的通告,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工作秩序,切實保護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患
者的合法權益,保證醫療機構內部的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對勸說無效,仍嚴重影響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各種行為採取有效的強制措施,對組織「醫鬧」的首要人員要盡快抽調警力,運用專業手段偵察、取證、並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有關法規對蓄意鬧事的各種行為進行認定並嚴肅依法處理。
3.協同患方所在的鎮政府、村委會:限制群體集結、上訪,對醫療糾紛當事人,作好疏導、勸說工作,協助醫院處理醫療糾紛。
三、預防預警機制
1.信息收集:患方對醫療服務提出質疑時,醫務人員要耐心進行解釋,防止矛盾激化,主動了解患方的意圖,掌握其動向,做到心中有數,逐級匯報。對有組織的「醫鬧」行為,領導小組各部門要掌握第一手資料和收集有關信息,並積極做好匯總、上報、分析和判斷事件發展趨勢。
2.預警行動:醫療糾紛和「醫鬧」事件發生後,醫療機構要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求盡快履行職責,積極協商處理。協商處理不奏效,事態不能平息或事態一開始就矛盾激化升級有失控趨勢,出現下列十種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公安部門。
2.1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的;
2.2故意損壞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財物的;
2.3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
2.4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
2.5沖擊或占據辦公、診療場所,影響正常醫療、工作秩序的;
2.6在醫療機構內擺設靈堂,舉行各種形式的祭祀活動的;
2.7圍堵醫療機構大門和診療場所,限制人員和車輛出入的;
2.8搶奪屍體或拒不按規定將屍體移放太平間或法定停屍場所,陳屍要挾;
2.9患者符合出院條件,無理占據病床拒不出院的;
2.10脅迫醫務人員索要國家管制的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四、應急響應
1.啟動
:醫療糾紛發生後在未影響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前提下,由醫院的相關部門按規定和醫院內部程序以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兼顧醫患雙方正當權益和以人為本的方式積極自行處置,包括醫患雙方協商、市醫調委協調、醫療事故鑒定或進入司法程序。醫療糾紛經初步處置未得到有效控制,事態未平息且仍有升級的趨勢並出現以上10種非法行為之一的,領導小組要啟動本預案,同時請求相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進行應急處置。
2.現場處置:
各相關科室人員到場,按職責分工迅速投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3.1接到醫療糾紛(醫鬧)事件報告後,領導小組成員盡快到達現場,組織調查,摸清情況,針對「醫鬧」的不同行為方式和發展態
勢,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置方案,爭取工作主動權,使醫鬧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3.2立即將有關情況上報衛生局、當地派出所,維護醫院的秩序和人身安全。
3.3必要時通過相關政府部門聯系患方所在的鎮政府、村委會,通過他們好患方的疏導、勸止工作,共同維護社會穩定。
3.4社會反響大的醫鬧事件處理過程和結果,由醫院領導小組根據具體情況,在請示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後,決定以何種方式向社會公布。
五、應急終止
醫療糾紛已經按程序解決,醫鬧事件已經平息,醫患雙方無異議,醫療機構恢復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由醫院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終止。
六、預案制定及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醫院醫療糾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