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體戶經營所得年度匯繳怎麼做
個體戶經營所得年度匯繳操作:
以B表為例操作:
自然人扣繳客戶端計入:
1、填寫報表:《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2、登陸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進入系統後上方會顯示生產經營申報通道,點擊【生產經營】,則進入「生產經營」申報模塊;
3、點擊左側的「年度匯繳申報」進入申報表;
4、報表保存成功後,可進行申報表報送;
5、若需補繳稅款則通過稅款繳納菜單自行選擇相應的方式繳款。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1、登陸當地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網址;
2、點擊【經營所得(B表)】,選擇對應需要申報的年份,錄入被投資單位信息,若被投資單位類型為合夥企業,則錄入被投資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後,系統會自動帶出「合夥企業合夥人分配比例」;
3、錄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帶*號為必填項,其他項目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填寫;
4、錄入納稅調整增加/減少額,若企業沒有相關納稅數據可直接點擊【下一步】;
5、錄入其他稅前減免事項,若企業沒有相關納稅數據可直接點擊【下一步】(若有準予扣除的捐贈支出,則在此環節錄入);
6、確認申報信息後點擊【提交申報】,可在申報成功的頁面立即繳款或查看申報記錄。
㈡ 納稅人可通過什麼渠道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規定:「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路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政策解讀規定:「稅務機關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路辦稅渠道,建議納稅人優先選擇通過網上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在網上稅務局,稅務機關已把符合條件納稅人的四項綜合所得的預繳申報數據,全部直接預填到了申報表,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更加方便快捷。此外,為進一步提升納稅人境外所得申報的便利性,2020年度匯算還將開放網上稅務局(網頁端)境外所得申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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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個稅匯算清繳怎麼操作
目前,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申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
51個稅提醒:點擊【經營所得(B表)】,選擇對應需要申報的年份,錄入被投資單位信息。
注意——若被投資單位類型為合夥企業,則錄入被投資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後,系統會自動帶出「合夥企業合夥人分配比例」,這都是正常的。
點擊下一步,進入錄入收入成本信息—錄入納稅調整增加/減少額—錄入其他稅前減免事項。
最後再確認申報信息,點擊提交即可!
㈣ 納稅人可通過什麼渠道辦理年度匯算
《公告》第七條明確了辦理年度匯算的三個渠道:
網路辦、郵寄辦、大廳辦。
一是網路辦。
稅務機關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路辦稅渠道,建議納稅人優先選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
稅務機關提供了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納稅人選擇使用預填服務並確認申報數據的真實、准確、完整後即可快速辦理年度匯算,非常方便快捷。
此外,對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境外所得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匯算。
二是郵寄辦。
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路,也可以郵寄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
各省(區、市)稅務局將指定專門受理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並向社會公告。
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公告》第九條規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區、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郵寄申報需要清晰、真實、准確填寫本人的相關信息,尤其是姓名、納稅人識別號、有效聯系方式等關鍵信息,建議使用電腦填報並列印、簽字。
三是大廳辦。
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路或郵寄,也可以到《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受理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託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向納稅人累計發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為方便納稅服務和徵收管理,年度匯算期結束後,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申報的納稅人確定主管稅務機關。
㈤ 如何在網上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
在手機中,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後,並點擊首頁的開始申報。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中,選擇申報年度。在綜合所得匯算申報中,選擇填報方式後,點擊開始申報按鈕。在標准申報須知頁面中,點擊我已閱讀並知曉,進入下一步。再按照自行情況填寫。
拓展資料: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指的是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並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為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匯算,如果大家在辦理過程中還有疑問,可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各地稅務機關對外公布的熱線電話咨詢;遇到一些個性化的問題,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自然人電子稅務的相關部門網頁端,通過「留言咨詢」模塊進行咨詢或留言。
若情形確實特殊,還可以就近前往辦稅服務大廳的年度匯算辦理專區獲取稅務人員的幫助。此外,為避免出現扎堆擁堵,稅務機關通過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單位,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錯峰辦理,建議大家向單位了解相關情況,盡量在約定的時間段內辦理年度匯算,以獲取更優的辦理體驗。稅法規定,納稅人負有年度匯算申報的責任和義務。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或委託專業涉稅機構辦理,均是「代辦」行為;稅務機關按一定規則預填申報表,是為了幫助納稅人回憶收入、納稅情況而提供的提示提醒服務,需要納稅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逐項核對、確認,個人要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申報數據填寫並提交後,即意味著納稅人對申報材料負法律責任。因此,大家在申報前要仔細整理、核對本人的有關信息,按照「匯收支、據實填;有數據、確認填;未發生、不能填;存疑惑、弄清填」的原則填寫報表並辦理申報。
㈥ 個稅匯算清繳怎麼操作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緲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個稅所得稅匯算清繳是需要在稅務局網上申報的,按照您個人收入情況填寫申報表,按照個人所得稅申報。
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說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1、網上申報: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這兩款軟體都是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的,放心使用,而且退稅更快!2、郵寄申報:需要將事先填好的《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及其他資料寄送到指定的稅務機關。
3、辦稅服務大廳申報:比較傳統的辦理方式,也要填寫納稅申報表,並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或專區辦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