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試用期離職辦理哪些手續
試用期離職 辦理哪些手續,根據我國 勞動法 規定,在 試用期 內勞動者應當提前3天向單位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申請,工作辦理完交接後,即可停止工作,如果試用期繳納 社保 應當辦理停保,如果是單位解除 試用期勞動合同 ,應當提前7天向勞動者發出通知。 在試用期離職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在試用期離職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呢?根據勞動 法規 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日提出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與否,直接 辭職 就行。但是要與新人交接好工作,這是主動離職的情況。下面讓為您解釋一下試用期 離職手續 的辦理。 一、你想在試用期離職 , 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試用期離職信,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需要辦理離職手續。 試用期辭職 提3日通知用人單位,遞交手簽 辭職報告 ,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即可。具體辭職流程如下: 1.提前3天遞交手簽辭職報告給直接領導; 2.直接領導批准後轉交人事部,人事部轉交財務部備案; 3.試用期若交社保、 公積金 的,需辦理停保、公積金封存等手續,辦理結束後和 離職證明 等整理成離職資料; 4.交接工作完畢,公司離職流程結束,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核算薪資,領取離職資料; 5.正式離職後,若有社保或公積金等手續需和離職單位人事部溝通辦理,如公積金轉移單用於公積金轉移等。 二、試用期是一種不確定的狀態 , 用人單位和員工都可以相對容易地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但並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僱員工。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你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單位,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與否,直接走人就行。如用人單位扣發你 工資 ,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再要回來就是了。 三、被動離職的情況 。 在試用期解除員工 勞動合同 條件,一般情況多為下面二種情形:《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仿嫌塌條件的;第四十條(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但公司必須有合法的錄用條件和判別不能勝任工作的規定(考核辦法) 四、離職需要辦理如下手續。 至少提前一個星期申請。等待人者纖事部將該崗位人員招聘到位。和該崗位新員工進行工作內容交接。簽離職單,由你部門領導和公司跟你接觸的各部門領導簽字確認。自簽字之日起算,正式離職。 五、以上情況,講的是主動離職 。 主要是你和備圓新員工將工作交接到位即可。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即被動離職,被動離職是因為公司或你的個人原因被公司辭退。這種情況,除非公司不給你結工資,否則並不夠資格進行勞動仲裁。程序也跟主動離職一致,除非領導覺得有人可以馬上接受,你可以馬上離職。 綜上所述, 試用期離職辦理哪些手續 ,試用期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發放,如果用人單位拖欠不給,勞動者有權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補發工資,離職後應當到人事部領取離職資料。
❷ 試用期離職手續
試用期離職手續如下:
1、提前3天遞交手簽辭職報告給直接領導;
2、直接領導批准後轉交人事部,人事部轉交財務部備案;
3、試用期若交社保、公積金的,需辦理停保、公積金封存等手續,辦理結束後和離職證明等整理成離職資料;
4、交接工作完畢,公司離職流程結束,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核算薪資,領取離職資料;
5、正式離職後,若有社保或公積金等手續需和離職單位人事部溝通辦理,如公積金轉移單用於公積金轉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辭職要注意哪些事項
1、挑選離職時機,一般情況下,需要提前半個月到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以便留給公司足夠的時間來安排整體人員的調度問題;
2、選擇離職方式,離職方式可以分為口頭離職、書面離職。一般情況下而言,如果是在入職前和某一個公司簽有協議的員工,就必須要選擇書面離職,以拿到離職證明為准;
3、保留離職信息,這個保留離職信息,不僅僅是要保留離職證明的問題,還有離職信息要在上司批准之前,盡量做到保密。如果離職信息提前泄露,不利於人際關系的和諧相處,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
4、要做好離職交接,在做離職交接這件事時,要盡量毫無保留的將所任職位的工作情況和工作經驗教授給交接人員,使其能更快的適應工作,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