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ppp abs和ppp reits的區別
非同步鏈路和同步鏈路是物理層的區別。PPP是從二層開始的包涵部分三層功能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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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PPP與資產證券化
豆瓣評分:8.9
作者:林華/羅桂連/張志軍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年:2016-6-27
頁數:508頁
內容簡介
《PPP與資產證券化》當前金融市場最熱話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即PPP),已上升為黨的執政綱領和國家戰略,PPP發展空間十分巨大。本書結合我國最新政策和市場動態,對PPP與資產證券化的具體實務做了系統性地介紹。作者團隊均為PPP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領域極具理論及實操經驗的專家。書中案例為PPP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市場的從業人員提供具體操作指南。
高堅、賈康作序推薦,邢早忠、姚余棟、魏革軍、黃世忠、唐斌、曹德雲聯袂推薦。
本中國本土化PPP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落地操作手冊。
本從資產證券化參與機構的角度對業務操作的完整流程進行詳細敘述的專著。
一本書系統了解PPP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全過程。
一本書指導PPP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全程操作。
PPP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市場的從業人員、監管機構人員及理論研究人員人手一冊的工具書。
作者簡介
主編:林華
特許金融分析師、美國注冊會計師、注冊風險管理師。
現任中國資產證券化分析網董事長,中國資產證券化研究院院長,興業銀行獨立董事,南開大學與西南財經大學兼職教授,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客座教授,財富50人論壇固定收益首席。在美期間任職於畢馬威結構金融部,先後為GE資本、摩根大通銀行、世界銀行及匯豐銀行設計ABS, CLO, MBS, CMBS等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型,並負責此類產品的定價和會計處理。歸國後曾任中國廣東核電集團資本運營部投資總監,廈門市創業投資公司、金圓資本管理(廈門)有限公司總經理,被深圳市政府認定為深圳市領軍人才。
著有《金融新格局——資產證券化的突破與創新》、《中國資產證券化手冊》,譯有《全球REITs投資手冊》。
③ 文旅部:支持文化園區運用基礎設施領域REITs及PPP模式
觀點網訊:12月28日,文旅部發布《文化和旅遊部關於推動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稱至2025年,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達到50家左右,規模優勢和集聚效應更加顯現。
觀點新媒體獲悉,《意見》提出培育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創建單位,形成高質量的創建梯隊;北京朝陽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中新天津生態城國家動漫產業綜合示範園對區域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輻射帶動能力進一步增強;結合區域文化產業帶建設,在文化產業發展基礎好、配套設施完善的區域,規劃布局建設一批主業突出、質量效益顯著、可持續發展能力強的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堅持差異化、特色化發展,支持大型城市和城市群的文化產業園區依託技術、人才、資金密集優勢,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引導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文化產業園區挖掘優勢文化資源,改造提升傳統文化業態,打造特色文化產業集群。
此外,《意見》明確支持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創建園區建設和引進一批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公共技術服務和成果轉化運用平台等,構建適應入駐文化企業發展需要的多層次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引導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和創建園區招商引資方式由重數量向重質量轉變,圍繞產業鏈、創新鏈選商育企,聚合上下游企業及關聯業態,形成優勢產業集群;加快5G、工業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增強信息網路綜合承載能力,滿足入駐企業對網路性能、容量、應用場景和信息服務質量的需求;鼓勵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和創建園區整合優勢資源,加速培養和引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和行業帶動作用的龍頭文化企業;落實文化產業數字化戰略,增強優質文化產品供給能力。
另悉,《意見》提出依託文化和旅遊部與金融機構合作機制,加大對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和創建園區重點企業和項目的支持力度,精準對接金融產品和服務,建立園區內文化企業融資「綠色通道」,優先安排信貸資源;支持園區運用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改造完善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
④ 什麼叫核准制的|R0及REITS
《關於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引》」)的發布,既是證監會、國家發改委近年來相關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國基礎設施投融資領域邁出實質性創新的關鍵一步,對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亦有望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文件聚焦重點區域和重點領域,以盤活國內龐大的基礎設施存量資產為切入點,通過標准化、權益類的REITs產品的試點安排,為資本的流動及相關風險的緩釋提供了有效的出口,可為2017年中以來的「控債」和「發展」的雙重政策要求創造更大的騰挪空間,同時也與新形勢之下的宏觀經濟政策導向並行不悖。
為了更好地理解基礎設施REITs新規的內在邏輯及其偏好,並對相關政策及市場的未來走向有所預判,我們可以從基礎設施的角度出發,對我國基礎設施投融資的市場化歷程進行一次相對系統的梳理,以知其然,而後知其所以然。
01
三個重要的時間節點
與我國基礎設施投融資模式創新密切相關的三個重要時間節點,分別是1994、2004和2014年。
1994年BOT試點與分稅制改革
1994年,原國家計委正式啟動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試點工作,入圍項目包括廣西來賓B電廠、成都自來水六廠B廠、廣東電白高速公路、武漢軍山長江大橋和長沙望城電廠。筆者有幸參與成都水廠項目,從此與我國基礎設施投融資工作結下不解之緣(舊文參閱:「成都市自來水六廠B廠BOT項目談判小結」 )。
站在二十多年之後的今天回望BOT試點,雖然不宜自詡取得了多麼巨大的成績,但這幾個項目(特別是來賓電廠和成都水廠項目)給國內基礎設施投融資領域所帶來的關鍵啟蒙,及其對相關理念、理論、頂層設計與項目實踐所形成的深刻影響,應該都是毋庸置疑的。此後若干年內的基礎設施投融資市場化改革的主線,亦可從中窺見端倪。
也是在1994年,分稅制改革正式實行,一舉奠定此後數十年央地關系的基石,特別是二者之間財權和事權的分配模式。眾所周知,出於發展和考核的需要,地方對於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投資的青睞一直有增無減。但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事重財輕、囊中羞澀的地方政府唯有另闢蹊徑,踩著宏觀政策導向的節奏,依次把目光投向土地財政、平台融資、特許經營、BT、ABO、棚改、片區開發、特色小鎮、產業新城、PPP、政府購買服務、FEPC、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ABS、專項債,乃至於今天的基礎設施公募REITs……無論哪種模式,什麼結構,土炮還是洋槍,只要能夠幫助地方政府有效填補事權與財權之間的缺口,並且暫無觸碰紅線之憂,即可成為一時之選。
2004年126號令與國發〔2004〕20號文
2004年3月,原建設部發布《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26號)(以下簡稱「126號令」),正式將特許經營模式引入市政公用事業領域,並由此拉開業內稱之為「特許經營黃金十年」的帷幕。在某種意義上,126號令可謂1994年BOT試點的餘波,但是這份文件和脫胎於它的大量部門規章及地方性法規,及其引領之下的大規模的項目實踐,可以視為廣義的PPP模式的中國本土化進程,在塑造相關游戲規則和交易範式的同時,也為我們留下了一大批相對優質的基礎設施存量資產。而這些資產,恰恰可能成為基礎設施公募REITs底層資產的理想標的。
同年7月,《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以下簡稱「《決定》」)發布,對企業投資的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引入核准制和備案制,倡導發揮市場的基礎性配置作用,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作為我國投資體制改革最為重要的綱領性文件之一,《決定》的意義和影響有目共睹,更為廣闊的基礎設施投融資領域打開了市場化之門。
從時間上看,可以發現BOT試點遠遠早於126號令的施行,而126號令(部門規章)又先於《決定》(國發文件)出台。創新與實踐總是推著頂層設計不斷前行,而積極有為的頂層設計又會反哺於創新與實踐,反之則未必。就筆者的個人體會而言,這個有意思的現象已在過去二十年裡反復得到驗證,可以作為一條規律用於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包括公募REITs)的觀察與研究。
2014年PPP和國發〔2014〕43號文
2014年,財政部和發改委先後發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陸續跟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由此展開它在中國的「激流勇進」之旅,至今相關投資總額已達人民幣10餘萬億元之巨。盡管目前PPP的發展勢頭因政策收緊而明顯趨緩,但其龐大的投資體量仍然令人矚目,也是基礎設施REITs未來不可忽視的主戰場之一。
同年10月,《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發布,對地方政府違規舉債行為亮起紅燈。這份堪稱重磅的國發文件及其後續跟進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狹義PPP模式在中國的迅猛發展,而且至今仍對地方政府的投融資行為模式具有非常強大的影響力(舊文參閱:「基礎設施投融資模式新探之二:PPP的三條超車道」 )。 如何獲取發展地方經濟所需資金而又不至於觸發「違規舉債」或「隱性債務」的紅色警戒,成為各地政府的頭等大事,也是頭號難題。PPP有意為此提供相對合規的解決方案,可惜難竟全功。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後來者居上,然而從項目篩選餘地和回報機制設計的角度分析,其內在邏輯和發展前景難免讓人有所保留。總之,除了直接放水,當前稍微有點技術含量、完全合法合規的投融資模式已是鳳毛麟角。從市場化的角度而言,盤活存量,以存帶增,似乎正在成為一個不得不然的理性選擇。
02
基礎設施REITs的「三大基石」
《通知》點明了重點區域[1]和重點行業[2],並為「優質項目」劃定了若干條件(合法合規、權屬清晰,使用者付費為主,現金流持續穩定、原始權益人等具備強運營能力、融資用途實現以存量帶增量等)。就此,筆者和上海城投集團的王強先生有過交流,對他提出的基礎設施REITs的「三塊基石」(政府投資條例、REITs、特許經營)頗感認同。在此,對個人理解的基礎設施REITs的「三大基石」略作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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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PPP與資產證券化
作者:林華
豆瓣評分:8.9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6-6-27
頁數:508頁
內容簡介:
《PPP與資產證券化》當前金融市場最熱話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即PPP),已上升為黨的執政綱領和國家戰略,PPP發展空間十分巨大。本書結合我國最新政策和市場動態,對PPP與資產證券化的具體實務做了系統性地介紹。作者團隊均為PPP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領域極具理論及實操經驗的專家。書中案例為PPP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市場的從業人員提供具體操作指南。
高堅、賈康作序推薦,邢早忠、姚余棟、魏革軍、黃世忠、唐斌、曹德雲聯袂推薦。
本中國本土化PPP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落地操作手冊。
本從資產證券化參與機構的角度對業務操作的完整流程進行詳細敘述的專著。
一本書系統了解PPP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全過程。
一本書指導PPP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全程操作。
PPP項目融資與資產證券化市場的從業人員、監管機構人員及理論研究人員人手一冊的工具書。
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必備的操作指導。
大眾讀者快速、全面了解PPP的專業讀物。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主編:林華
特許金融分析師、美國注冊會計師、注冊風險管理師。
現任中國資產證券化分析網董事長,中國資產證券化研究院院長,興業銀行獨立董事,南開大學與西南財經大學兼職教授,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客座教授,財富50人論壇固定收益首席。在美期間任職於畢馬威結構金融部,先後為GE資本、摩根大通銀行、世界銀行及匯豐銀行設計ABS, CLO, MBS, CMBS等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型,並負責此類產品的定價和會計處理。歸國後曾任中國廣東核電集團資本運營部投資總監,廈門市創業投資公司、金圓資本管理(廈門)有限公司總經理,被深圳市政府認定為深圳市領軍人才。
著有《金融新格局——資產證券化的突破與創新》、《中國資產證券化手冊》,譯有《全球REITs投資手冊》。
副主編:羅桂連
現任陝西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掛職)。清華大學管理學博士,倫敦政治經濟學院訪問學者。2000年以來一直在基礎設施項目融資及PPP領域從事實務、理論和政策制訂工作。近年來在中國保監會資金部投資處工作,致力於推進保險資金、養老基金等中長期資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
副主編:張志軍
現任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資信評級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證券業協會科研課題評審專家組成員。清華大學碩士,在證券資信評級行業有十餘年從業經驗,曾在《中國證券》等期刊發表論文多篇,編寫了《資產證券化——原理、風險與評級》等多部專著。
作者:
黃長清,中國資產證券化研究院首席研究員,中國資產證券化分析網專家顧問,現任嘉興天風蘭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曾供職於中信證券、一創摩根和恆泰證券,首次在合資券商中牽頭建立了資產證券化和私募結構化融資的雙重業務流程,負責完成了國內多個首單創新型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和類REITs項目,已完成或正在執行的各類資產證券化項目超過50單。擁有北京大學金融學碩士和南開大學會計學學士學位。
許余潔,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研究總監,中國資產證券化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西南財經大學特聘研究員,《中國資產證券化操作手冊》副主編。2013年7月供職於中國證監會研究中心(2015年改稱中證金融研究院),暨證監會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與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聯合培養博士後。2014年從事明斯基《穩定不穩定的經濟》一書中文版的翻譯校稿。兩年多以來,在《人民日報》、《金融法苑》、《中國金融》、《工業技術經濟》、《中國經濟報告》、《中國證券報》等報刊雜志上發表文章30餘篇,並以筆名「余吉力」在財新博客上堅持撰寫100篇讀書心得,廣為轉載。
米濤, CFA,美國注冊會計師(CPA)加州大學歐文分校MBA,現任職於某大型海外直接投資公司,負責基礎設施類資產投資。對發達國家PPP/PFI類型資產有超過10年咨詢和直接投資經驗。通過直投、跟投和基金投資等方式,主持和參與完成了近50億美元的基礎設施投資,投資標的包含歐洲機場、高速鐵路、港口、美國天然氣管線等。通過投前盡職調查、投後管理以及同各類型監管機構(如英國CAA, Ofwat, 美國的FERC)溝通和談判,積累了大量第一手監管類基礎設施資產投資和投後管理經驗
李耀光,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經濟學碩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中國注冊會計師(CPA)。中國資產證券化研究院研究員、中國資產證券化論壇理事兼教育委員會委員。現就職於某中美合資證券公司,擔任結構融資總監,負責境內資產證券化與REITs等結構化金融產品的設計與發行,並參與跨境證券化產品與REITs的研究與執行,成功完成或執行資產類型覆蓋商業及工業地產、應收賬款、銀行信貸、消費金融、公共事業收費權等。在此之前,曾就職於某行業領先的內資證券公司資產管理部、四大國有銀行總行,長期從事理財與資金池投資管理、資管產品設計及結構化投融資相關工作。合著有《中國資產管理行業發展報告2015》等書籍。
洪浩,現任職於中泰證券債券與結構金融部,負責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曾任職於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在信託公司建立了全流程的服務體系。負責或參與十餘單公募、私募資產證券化項目。北京大學理學博士,中國資產證券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員。
劉洪光,男,上海大學法學碩士,中國資產證券化研究院研究員,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主要業務方向為IPO、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等資本市場法律事務。資產證券化領域,主要案例有中航租賃資產證券化、唐山路橋收費收益權資產證券化、河北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中國飛機租賃資產證券化(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金坤小貸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螞蟻微貸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某城商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奧克斯融資租賃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北京文科租賃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某國家AAAAA自然旅遊景區資產證券化、先鋒國際租賃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等數十個資產證券化項目。
張武,普華永道中國金融機構服務部的合夥人,專注於金融企業的審計和會計咨詢服務以及企業結構化融資(如資產證券化、優先股等)會計服務,主要客戶包括商業銀行、融資租賃公司、私募股權基金和投資公司等。他負責過諸多資產證券化會計服務項目,在結構設計、會計處理、服務商運營和內部控制設計和評價等方面有著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務經驗。
陳詣輝,清華大學博士,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研發部副總經理,從事信用風險管理、信用衍生品、資產證券化評級的研究與實務工作,曾在《金融研究》、《改革》等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六篇。
高瑞東,現為財政部財科所博士後、任職於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早稻田大學經濟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公共財政管理學碩士,曾任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經濟部顧問,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學院助理研究員。在《Accounting & Finance》、《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OECD Economics Department Working Papers》、《中國金融》等發表有影響力的經濟金融論文20餘篇。
⑥ 北京出台「REITs 12條」 力促基礎設施REITs產業在京高質量發展
為推動基礎設施REITs產業在京高質量發展,打造全鏈條生態體系,北京市重磅發布《關於支持北京市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率先推出一批支持基礎設施REITs產業發展的務實舉措。
29日下午,市發展改革委聯合五部門召開《若干措施》新聞發布會,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艷林詳解了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內容,市金融監管局、北京證監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稅務局相關負責人分別解讀了政策中涉及本部門的條款及內容。
緊抓機遇
北京在全國率先啟動試點項目徵集
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是將具有持續穩定收益的商業、倉儲物流、數據中心等基礎設施領域資產或收費公路、污水處理廠等的特許經營權益,轉化為流動性較強的、可上市交易的標准化、權益型金融產品,在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從而盤活存量資產。
4月30日,中國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關於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基礎設施REITs試點工作。
發改君了解到,此次國家開展的基礎設施REITs試點,主要集中在倉儲物流、收費公路、城鎮污水等基礎設施補短板行業和數據中心、5G信息網路等新型基礎設施,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高科技產業園、特色產業園等產業園區項目,不包括酒店、商場、寫字樓、公寓、住宅等國外傳統REITs項目。
北京緊緊抓住國家開展試點這一重大歷史機遇,第一時間成立發展改革部門牽頭,證監、財政、國資、金融、稅務等部門組成的工作專班,統籌做好項目梳理、政策解讀和申報輔導等工作,並於8月7日在全國率先啟動試點項目徵集。
從項目徵集情況來看,涵蓋了倉儲物流、垃圾處理、污水處理、數據中心、產業園區等重點領域,目前正在按照國家要求對項目進行評審。
12條措施
推動基礎設施REITs產業長遠發展
在積極推動優質項目參與試點、加快盤活存量基礎設施資產、努力形成投資良性循環的基礎上,北京充分發揮資產、資本、機構、人才高度集中的獨特優勢,出台《若干措施》,圍繞產業要素、產業生態、政策保障等三個方面提出12條政策措施。
精準抓牢核心要素,培育產業發展「新引擎」
夯實儲備厚植產業發展根基
優質基礎設施資產是REITs產業發展的重要基礎,《若干措施》提出一方面要建立項目儲備庫,深入挖掘儲備優質資產;另一方面要提早謀劃、提前介入,積極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參與項目孵化培育,形成「試點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滾動實施機制。
整合資源打造運營龍頭企業
持續健康平穩運營是衡量試點成功與否的關鍵標准,更是促進REITs產業長期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若干措施》提出鼓勵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相互換股等方式,整合在京央源、地源、民源運營管理優質資源,集中力量打造一批輻射全國的規模化、專業化基礎設施REITs運營管理龍頭企業。
創新舉措培育優質資管團隊
公募基金管理人在基礎設施REITs中起主導作用,《若干措施》提出大力吸引內外資優質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入駐北京,並支持市屬企業申請相關金融資質,對在本市新設立或新遷入的持牌公募基金管理人在享受現有政策基礎上,再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
精心培育產業生態,打造產業發展「助推器」
強化專業服務
基礎設施REITs的發行和交易離不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評級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的參與,《若干措施》提出充分利用本市中介服務機構高度集中的專業優勢,鼓勵優質中介機構積極拓展REITs業務,並通過兼並重組、聯營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強。
暢通融資循環
暢通金融機構、投資者和原始權益人之間的融資對接渠道,是基礎設施REITs順利發行的關鍵,《若干措施》提出一方面通過戰略配售主動引入社會保障、養老保險、年金等長期資金,促進基礎設施REITs產品與資金風險收益要求有效匹配;另一方面發揮REITs二級市場流動性優勢,為投資者進入和退出投資提供有效途徑。
打造產業聯盟
《若干措施》提出在全國率先打造REITs產業聯盟,搭建政府與市場的橋梁和紐帶,完善行業自律規則、執業標准和業務規范,並通過開展行業交流、舉辦高峰論壇和投資人教育活動等多種方式推動產業創新發展。
精細完善政策保障,強化產業發展「催化劑」
高水平打造產業集聚區
在建立完整產業鏈的同時,著眼推動REITs產業集聚發展、形成規模和集群效應,《若干措施》提出在「三城一區」、城市副中心、新首鋼高端產業綜合服務區、麗澤金融商務區等重點區域,創新市場准入、規劃土地等支持政策,並對符合條件的入駐企業給予辦公用房租賃、裝修補貼,拓展優質市場主體發展空間。
高標准培育引進專業人才
基礎設施REITs產業涉及面廣、產業鏈條長,但目前資產運營管理及相關專業技術技能人才缺口仍然較大。《若干措施》提出一方面通過「產、學、研」合作培養一批急需專業人才,另一方面健全高端人才引進機制,並在房屋租購、子女入學、家屬就業等方面予以政策傾斜,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結合其貢獻程度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全方位鼓勵企業參與REITs試點
《若干措施》創新財稅獎補、國有企業考核指標等政策措施,提出對成功發行基礎設施REITs產品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0萬元補貼,並在現有稅收政策框架內給予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同時,提出將基礎設施REITs發行規模作為降杠桿措施納入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指標,調動企業參與試點積極性。
規范化推動PPP項目
2014年以來本市實施了一批基礎設施類PPP項目,成為基礎設施REITs的重要來源,《若干措施》提出規范完善PPP項目社會資本股權退出、參與方責權利承繼、合作協議調整等配套制度,在確保項目權責明晰、運營穩定、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探索通過「PPP+REITs」方式盤活存量資產。
高層級統籌產業發展
《若干措施》提出成立推進基礎設施REITs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和支撐保障,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重難點問題,推動產業加快發展。
三個「突出」
發揮北京資源優勢推動REITs產業高質量發展
突出存量資產盤活
打通基礎設施投資良性循環「新渠道」
經過改革開放40多年的發展建設,北京在交通能源、生態環保、城市建設、倉儲物流等基礎設施領域形成了大量類型豐富的優質資產、總規模近2萬億元,大批基礎設施項目實現良好投資回報且具有一定增長空間,如果按照標准基礎設施REITs產品發行,至少可以盤活2000-6000億元。《若干措施》鼓勵通過公開發行基礎設施REITs進而推動整個產業發展,微觀層面意在為企業提供有效的權益型融資工具,打通「投資-運營-退出-再投資」的完整鏈條,形成投融資閉環;宏觀層面力圖廣泛吸引保險、社保、理財以及公眾投資者等各類資金參與新的補短板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突出優勢資源整合
打造REITs產業發展「新高地」
北京發展REITs產業具有獨特稟賦優勢——
一方面,基礎設施領域央企集聚,連同市屬國企在全國范圍內布局運營了大量資產,在資產規模、質量和運營能力、品牌方面具有先天優勢,具備打造龍頭原始權益人和運營管理人的基礎條件;
另一方面,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大型保險公司、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等長期資本大多在京注冊,管理資產規模巨大,具備推動REITs產業長遠發展的可投資金優勢。
《若干措施》圍繞打造全鏈條產業生態體系,系統提出打造專業化運營品牌、體系化服務團隊、全國性產業聯盟等舉措,著力以REITs釋放資源優勢、賦能產業發展,在全國率先形成REITs產業發展高地。
突出政策工具集成
構築金融服務業要素集聚「新優勢」
基礎設施REITs填補我國資管市場產品空白,必將成為公募基金、保險公司、社保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的重要資產配置,《若干措施》圍繞促進北京金融業特別是資管行業跨越式發展,系統提出吸引各類資管機構在京落戶展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同時,針對公募REITs交易結構復雜、涉及專業機構多,對資產管理、設施運營、投融資等專業要求高的特點,《若干措施》圍繞發展空間拓展、市場主體培育、國有企業激勵等關鍵因素,系統集成規劃土地、辦公用房、財稅補貼、人才引進等激勵措施,最大限度激發各類主體參與REITs的內生動力,著力構建引領全國的產業生態環境,推進REITs全產業鏈集聚創新發展。
基礎設施REITs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風險、去杠桿、穩投資、補短板決策部署的有效政策工具,是投融資機制的重大創新,有助於盤活存量資產,廣泛調動各類社會資本積極性,促進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下一步,北京將在做好本市項目首批試點申報工作的基礎上,認真落實《若干措施》相關規定,並同步細化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推動《若干措施》盡快落地見效。
⑦ reits 國內合法嗎
reits 國內合法嗎?正在業界普遍預期春節後證監會即將推出公募REITs方案,大家正在翹首以待的時候,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以下簡稱北金所)《 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住房租賃企業股權交易服務指引(試行)》在春節前橫空出世,一個專屬版的REITs方案作為春節禮物迎面砸過來。
這一出,一下子把正在回家旅途或者整理行囊准備過節的金融民工忙壞了:這不又得抽時間趕緊仔細學習領會,以便春節可以多一種搬磚的秘籍。我們在此做個解讀,看看北金所推出權益型的REITs方案「葫蘆里藏著什麼新春大禮」。
對中國REITs發展有一定了解的讀者想都必知道,早在十多年前,監管部門就已經組織專家研究中國的REITs方案;人民銀行還出過一個債券型REITs徵求意見稿;去年上交所也推出一個公募基金加ABS的試點方案,但終因各種原因而夭折。
這次北金所推出權益型的REITs方案,勇氣可嘉。
(另外,關於北金所的背景,具體如下)
所以是哪門子央行版REITS...要這也算,CFETS和上清所發的文都算央行的了...
言歸正傳,還是讓我們先睹為快,北金所方案的要點——濃縮成一個詞就是股權型REITs。其基本交易結構可以描繪如下圖:
符合標準的房地產租賃公司原始股東可以在北金所及其協調機構的協調下完成首次信息披露及初始信息記載、承擔住房租賃企業的定期信息披露督導義務、協助完成信息記載變更,把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合格投資者。
北金所精心設計了一套REITs股權轉讓的的房屋租賃企業的標准:
一是 組織形態標准:住房租賃法人組織。
二是 專業化標准:以專業化和機構化形式從事房地產租賃業務:房地產為租賃用地、租賃住房、商業物業、基礎設施。
三是 資產標准住房租賃企業至少80%的資產投資於可產生穩定租金收入的房地產項目。
四是 收入標准:住房租賃企業收益的80%以上來自於租賃類房地產項目持續運營的租金收入。
五是 分配標准住房租賃企業投資取得的全部收益,90%以上定期向住房租賃企業股東分配。
六是 負債率標准:資產負債率不超過80%。
整體而言,上述標准中規中矩,基本參照了國際通行的標准,有些還稍有提高。如資產標准比國際通行的75%提高了5%。資產負債率低於美國的杠桿率而高於新加坡和香港的標准。在基本符合國際上通行的REITs標準的情況下,衷心地希望同樣如國際通行的那樣得到避免雙重征稅待遇。
⑧ 發改委:加快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有關工作
發改委發布關於加快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強部門協調,落實申報條件。加強與證監、行業管理、城鄉規劃、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國資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盡可能壓縮項目准備周期。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重點圍繞項目手續完善、產權證書辦理、土地使用、PPP和特許經營協議簽訂、國有資產轉讓等,協調有關方面對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予以支持,加快無異議函等相關手續辦理,落實各項發行條件。及時溝通反映,加快申報進度。
原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投資〔2021〕10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健康發展,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按照「十四五」規劃《綱要》及實施機制明確的分工安排,為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快推進基礎設施REITs試點有關工作,推動盤活存量資產、形成投資良性循環,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宣傳解讀,調動參與積極性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新聞宣傳和政策解讀,介紹基礎設施REITs在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防範和化解隱性債務風險、提高企業再投資能力、提升基礎設施運營效率、促進投資良性循環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鼓勵企業拿出優質資產參與試點,促進企業實現輕資產運營。適時組織行業管理部門、原始權益人和金融機構等開展業務培訓,普及相關政策規定,講解操作規則,提升業務水平。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成功案例,不斷提高各方面參與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積極性。
二、摸清項目底數,分類輔導服務
根據本地區基礎設施現狀、項目自身條件和前期准備情況等,認真梳理意向項目和儲備項目,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做好分類儲備。全國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庫要堅持統計監測和協調服務的功能定位,做到項目「願入盡入、應入盡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項目入庫。及時對項目進行分類輔導,加強項目謀劃、儲備、申報等全過程服務,推動做好發行准備工作。
三、安排專人對接,做好服務工作
完善項目推進工作機制,對每一個儲備項目,都要明確專人對接,壓實工作責任,切實加快項目進度。項目負責人員要與原始權益人、基金管理人等加強溝通,及時掌握項目進度和存在問題,全力提供政策咨詢等服務。各地發展改革委每月要進行一次項目調度,動態掌握項目進展,有針對性地開展輔導工作,為項目順利申報發行打好基礎。
四、加強部門協調,落實申報條件
加強與證監、行業管理、城鄉規劃、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國資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盡可能壓縮項目准備周期。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重點圍繞項目手續完善、產權證書辦理、土地使用、PPP和特許經營協議簽訂、國有資產轉讓等,協調有關方面對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予以支持,加快無異議函等相關手續辦理,落實各項發行條件。
五、及時溝通反映,加快申報進度
對項目推進過程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要及時與我委投資司溝通聯系,反映項目情況和問題,協商確定合理的解決方案。在嚴格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及時向我委申報符合條件的項目。對各類申報項目,沒有名額限制、地域區別,只要符合條件、質量過硬即可申報推薦。對中央企業跨地區項目,要及時受理涉及本地區資產的相關材料,出具專項意見。
六、用好回收資金,形成良性循環
對已發行基礎設施REITs的項目,要加強回收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監督,定期調度回收資金是否及時使用、是否投入到原始權益人承諾的新項目建設,以及使用方式是否為資本金注入等情況,督導項目原始權益人切實履行承諾。對回收資金擬投入的新項目,協調加快前期工作和開工建設進度,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對原始權益人未按承諾將回收資金投入到相關項目的,要加強督促落實,要求整改,並及時向我委投資司反映有關情況。
七、鼓勵先進典型,形成示範引領
鼓勵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借鑒先進地區經驗,研究出台有針對性的支持措施,支持本地區企業積極參與基礎設施REITs試點。對成功發行基礎設施REITs的企業,研究在資金安排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及時總結先進企業典型經驗做法,鼓勵相關企業學習借鑒,加強基礎設施資產優化整合,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
特此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1年12月29日
(文章來源:財聯社)
⑨ 證監會、發改委:推進基礎設施領域REITs試點工作
《通知》內容涉及:充分認識推進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重要意義、推進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基本原則、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要求、四、基礎設施REITs試點工作安排等四個方面內容。
觀點地產網訊:4月30日,中國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於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通知》內容涉及:充分認識推進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重要意義、推進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基本原則、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要求、四、基礎設施REITs試點工作安排等四個方面內容。
《通知》指出,基礎設施REITs是國際通行的配置資產,具有流動性較高、收益相對穩定、安全性較強等特點,能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填補當前金融產品空白,拓寬社會資本投資渠道,提升直接融資比重,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從短期看,基礎設施REITs有利於廣泛籌集項目資本金,降低債務風險,是穩投資、補短板的有效政策工具;長期看有利於完善儲蓄轉化投資機制,降低實體經濟杠桿,推動基礎設施投融資市場化、規范化健康發展。
在推進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基本原則方面,《通知》明確,基礎設施REITs試點需符合國家政策,聚焦優質資產。遵循市場原則,堅持權益導向。創新規范並舉,提升運營能力。規則先行,穩妥開展試點。強化機構主體責任,推動歸位盡責。完善相關政策,有效防控風險。
在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要求上,《通知》指出,在區域上,優先支持京津冀、長江經濟帶、雄安新區、粵港澳大灣區、海南、長江三角洲等重點區域,支持國家級新區、有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試點。
在行業上,優先支持基礎設施補短板行業,包括倉儲物流、收費公路等交通設施,水電氣熱等市政工程,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固廢危廢處理等污染治理項目。鼓勵信息網路等新型基礎設施,以及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高科技產業園區、特色產業園區等開展試點。
同時,《通知》在項目上也有作出明確要求。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一是、項目權屬清晰,已按規定履行項目投資管理,以及規劃、環評和用地等相關手續,已通過竣工驗收。PPP項目應依法依規履行政府和社會資本管理相關規定,收入來源以使用者付費為主,未出現重大問題和合同糾紛。
二是、具有成熟的經營模式及市場化運營能力,已產生持續、穩定的收益及現金流,投資回報良好,並具有持續經營能力、較好的增長潛力。
三是、發起人(原始權益人)及基礎設施運營企業信用穩健、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基礎設施運營企業還應當具有豐富的運營管理能力。
四是、加強融資用途管理。發起人(原始權益人)通過轉讓基礎設施取得資金的用途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鼓勵將回收資金用於新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建設,重點支持補短板項目,形成投資良性循環。
在基礎設施REITs試點工作安排上,《通知》指出,試點初期,由符合條件的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證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依法依規設立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經中國證監會注冊後,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資金,通過購買同一實際控制人所屬的管理人設立發行的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完成對標的基礎設施的收購,開展基礎設施REITs業務。
同時,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符合《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的,可以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⑩ 北京大成學校學費多少
北京大學reits學費多少?
北京大學REITs實戰高級研修班學費11600,學制3天,上課地點北京大學校內!
詳細簡章如下:
課程背景
基礎設施REITs有利於落實中央部署、推動重大戰略實施。黨中央、國務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戰略,如粵港澳大灣區、雄安新區等,要加強區域經濟和城市群的新發展,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就是要進一步提升基礎設施建設的質量和水平。
於此同時我國基礎設施進入了存量時代,前期基礎設施建設的各類市場主體,包括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和社會資本,形成了大量的負債。從政府治理角度看,基礎設施REITs有利於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在公共政策、區域經濟和城市管理方向有多年的教學和研究,依託學院學科背景,開設REITs實戰高級研修班,從區域經濟發展、國家政策頂層設計、交易架構設計、基礎設施項目篩選、項目合規、財務等多個角度,通過經典案例分析,學員分組研討等多種模式,助力原始權益人/發起人(項目產權人)、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市場中介、投資者等精準理解REITs,探索中國REITs發展路徑,培育專業的運營機構,改變傳統的基礎設施運營方式。
課程亮點
課程設置
模塊一 頂層設計:REITs核心政策解讀
(1)基礎設施REITs與「雙循環」戰略
(2)基礎設施REITs與存量PPP項目
(3)解讀《關於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的核心要點
(4)解讀《關於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的核心要點
(5)解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的核心要點
模塊二 基礎設施REITs基礎資產的篩選標准與申報流程
(1)基礎設施REITs基礎資產的地域范圍和行業范圍
(2)基礎設施REITs基礎資產的政策符合性審核,申報及入選操作流程(含主要審批部門決策及銜接相關分析)
(3)基礎設施REITs基礎資產的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合規性審核
(4)基礎設施REITs基礎資產收費來源及現金流要求
(5)存量PPP項目如何申報基礎設施REITs項目以及特別要求
模塊三 基礎設施REITs交易結構設計
(1)基金管理人設立公募基金的要點和難點解析
(2)設立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要點和難點解析
(3)收購項目公司股權及其擁有的基礎設施項目的要點和難點解析
(4)基金存續期間的基礎資產維護和運營管理的要點和難點解析
(5)投資者收益分配的要點和難點解析
模塊四 REITs實務操作及案例分析
(1)基礎設施項目在建設期、運營期的融資渠道和方式
(2)REITs項目投融資分析
(3)REITs項目的產出標准和回報機制、退出機制設計
(4)REITs項目運營管理的細化、量化、優化、協同化、經濟化
(5)REITs與基金之間的關聯
(6)REITs項目運營過程中的財務管理和分析
(7)REITs項目風險類型識別及控制措施
模塊五 REITs資產評估及案例分析
(1)基礎設施REITs項目深度分析
(2)大型綜合體REITs項目深度分析
(3)物流倉儲REITs項目深度分析
模塊六 REITs稅務熱點問題
(1)REITs搭建路徑及稅務影響
(2)稅務籌劃方式和可以利用的稅收優惠
(3)搭建「股+債」架構稅務影響
(4)各主體存續階段稅務影響
(5)公募基金稅收優惠政策
(6)各退出方式下稅務影響
師資介紹
師資團隊由國家發改委,證監會等主管部門領導;高校專家教授;資深金融專家、法律專家以及項目實操專家等構成,部分擬邀優秀師資如下:
孟曉蘇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產證券化REITs課題組組長、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資產證券化專業委員會專家顧問、匯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中房集團理事長;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中國國際跨國公司促進會副會長、中國企業投資協會副會長、中國資產證券化論壇主席。
馮科
北京大學金融與產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新經濟雜志副主編。兼任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委員會委員,北大資產經營公司董事。
胡喆
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主要執業領域為結構性融資、資產證券化、銀團貸款、一般貸款和授信、金融機構重組和收購、房地產融資、不良資產。
陳迅
戴世聯評估集團副總經理;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從事評估工作20多年,在評估領域為各類型公司進行過IPO上市評估、並購、重組、抵押、財務報告為目的、資產證券化等國內外多領域的評估。
陳亞麗
畢馬威企業咨詢(中國)有限公司北方區房地產和基建行業稅務負責人。一直致力於為企業提供各種稅務咨詢和合規服務。她參與了數家內資企業上市架構的搭建並提供長期稅務咨詢服務,為多家外資公司在華投資經營以及並購業務提供了專業的稅務咨詢服務。
授課對象
央企和地方國企管理人員
報名流程
備註: 報名錄取並繳費之後,學員與政府管理學院簽訂《北京大學社會招生非學歷繼續教育培訓項目協議書》。
上課時間:4000616586咨詢
學費:11600元
包括師資、教材、場地、教學組織管理費等,不含食宿費,食宿教務組可統一協助安排,費用自理。
證書頒發
參加全程課程學習者,經核准頒發加蓋北京大學紅章的《北京大學REITs實戰高級研修班》結業證書,證書統一編號。結業證書可按證書編號在北京大學繼續教育部網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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