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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人员配置符合哪个标准

发布时间: 2023-01-31 18:28:54

Ⅰ 施工现场安全员配备数量规范

一、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数量设置相应的安全员:
1、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不少于1名;
2、建筑面积在1万到5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不少于2名;
3、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不少于3名,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线路管道工程按照工程的合同价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员:
1、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不少于1名;
2、工程造价5000万到1亿元的工程项目不少于2名;
3、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不少于3名,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劳务承包资质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拓展资料: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Ⅱ 劳务分包需要配备哪些管理人员

劳务承包资质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劳务分包的概念是指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商按照法律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进行劳务作业施工的行为。劳务分包由建筑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注意事项:
1.注册劳务公司
注册资金200万,实收资本到位,选择3到5个公司备用名称,以防有重复,一次核定。办理劳务公司需要建委颁发的资质证书,属于后置许可,办好执照后需要凭资质证经营。工商部门对劳务公司的注册资金没有特别要求,按照一般有限公司的流程和要求办理即可。经营范围里面必须包含施工劳务或者劳务分包。
2.主要人员配置
需要50个技工证书和5个九大员,还需要一名技术负责人。这是主要是人员,另外还有那些会计、机械设备,这些都是要准备的。
3.申报资料的制作
包括综合资料、人员资料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Ⅲ 建筑工地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工地人员配备要求:
1、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1万平方米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4、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5、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6、工程合同价>1亿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资料员。

Ⅳ 建筑施工安全员配置标准是多少

一、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