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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建立国家水文数据库

发布时间: 2023-03-24 15:45:26

1.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办法(2020修订)

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站网建设与管理,水文监测与预报,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文监测设施与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文工作的领导,将水文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水文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水文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水文工作,其念饥直属的水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省水文机构派驻在市、州、县的水文机构同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

从事水文活动的其他单位,应当接受省水文机构的行业管理。第五条水文事业所需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设有水文机构或者水文测站的市、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相应的资金保障水文事业的发展。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本省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组织编制本省的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家水文技术标准编制,并与流域综合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衔接。第七条水文测站分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专用水文测站。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分为国家重要水文测站和一般水文测站。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重要水文测站的设立、迁移、调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批准。一般水文测站的设立、迁移、调整,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备案。第八条申请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覆盖区域,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应当报流域机构或者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批准,经批准后方可设立。撤销专用水文测站,应当报原批准单位批准。

专用水文测仔圆返站由设立单位建设和管理,也可以委托所在地水文机构建设和管理,其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由设立单位承担。第九条设立专用水文测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设站技术标准;

(二)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监测设施和计量器具;

(三)遵守国家水文观测技术标准;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监测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水文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开展水文监测,保证水文监测资料的质量,并对监测资料的质量负责。第十一条水文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机制,编制应急监测预案。发现水质变化,可能发生突发性水体污染事件的,水文机构应当按规定启动应急监测预案,进行跟踪监测和调查,并及时将监测、调查情况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二条实行洪水、旱情等水文情报预报统一发布制度。

水文机构、承担水文情报预报的水文测站应当准确腔茄、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水文情报信息。

水文情报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发布水文情报预报。第十三条通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水文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水文通信网络畅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干扰和破坏水文机构依法取得的无线电频率、通信线路。第十四条水文工作人员借助公路、桥梁进行水文监测作业时,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第十六条水文监测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制度。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水量、水质等水文监测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水文技术标准按年度向有关水文机构汇交水文监测资料。不得伪造、涂改水文监测数据。

省水文机构应当建立全省水文数据库,并负责全省水文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审定、建档工作,保证水文监测资料的真实完整。

2. 湖南省水文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文工作,促进水文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规划与建设,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水资源信息与预报,水资源调查与评价,水文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水文监督管理工作,其水文机构负责水文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物销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水文工作。第四条水文事业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文工作的领导,将水文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措施,加快水文现代化建设,保障水文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文事业所需经费列入省本级财政预算,设有水文机构和水文监测站(点)的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当地水文事业的发展,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五条对在水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水文规划与站网建设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文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水文规划由省水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第七条水文规划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
水文规划应当包括水文、水资源站网建设,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水文信息化建设,水文、水资源监测与情报预报,水文科技发展,水文队伍建设等内容。第八条水文、水资源站网建设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功能齐全、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文、水资源站网由省水文机构按照国家和本省水文规划组织建设。第九条大型水库、水电站和重点中型水库、水电站、水利枢纽等水工程单位,应当配套建设专用水文测站或者水文监测与报汛设施。第十条专用水文测站的设立应当符合水文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第三章水文、水资源监测与资料管理第十一条从事水文、水资源监测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进行,并保证监测质量。
水文机构设立的水位、雨量、地下水监测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管理。接受委托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委托事项履行职责。第十二条从事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得伪造水文资料,不得漏报、迟报、瞒报水情信息。第十三条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同级水文机构加强对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工作。第十四条从事水文、水资源监测的单位,应当将监测的水文资料依照国家技术标准整理后,按年度报送省水文机构。
省水文机构对全省水文资料进行审核、汇编,并建立水文数据库。
基本水文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开。第十五条水文机构应当加罩轿游强水文资料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转让水文资料。第十六条下列事项涉及水文资料的,应当使用经水文机构审定的水文资料:
(一)各类综合性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二)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与设计及其水资源论证与防洪评价;
(三)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环境评价;
(四)重要的取水、排水和排污口的设置、改建、扩建;
(五)重要水文、水资源预报方案;
(六)国家规定的其它事项。
前款规定的事项,属于省人民政府行政主管帆岁部门审批的,应当使用经省水文机构审定的水文资料;属于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使用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水文机构审定的水文资料。第十七条水文机构应当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涉及公共安全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提供水文资料。第四章水文、水资源信息与预报第十八条水文、水资源信息与预报由水文机构负责发布。重要洪水预报或者灾害性洪水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第十九条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播发或者刊登水文、水资源信息与预报,并标明编制时间和水文机构名称。

3. 能给我一些水资源受污染的资料吗

水是人类发展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是人类和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当今世界,水资源不足和污染构成的水源危机成为任何一个国家在政策、经济和技术上所面临的复杂问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1992年1月联合国在冰岛举行了水和环境国际会议,呼吁寻找新的途径,对淡水资源作出评价、发展和管理。1993年,世界银行提出了有关水资源的新课题。粮农组织最近成立了一个关于水和持续农业发展的国际项目(LAP-WASAD),这些信息表明,水资源问题已引起全世界的关注。

人类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分两备含大类:一类是从水资源取走所需的水量,满足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需要后,数量有所消耗,质量有所变化,在另外地点回归水源。另一类是取用水能(水力发电)、发展水运、水产和水上游乐,维持生态平衡等,这种利用不需要从水源引走水量,但是需要河流、湖泊、河口保持一定的水位、流量和水质。本节所讨论的水资源利用情况主要是第一类用水形式。
3、水资源的重要作用

1) 调节气候。水是大气的重要成分。虽然大气中仅含全球水量的百万分之一,然而,大气和水之间的循环相互作用,确定了地球水循环运动,形成支持生物的气候。大气中的水帮助调节全球能量平衡,水循环运动起着不同地区的能量传输作用。

2) 水磨塑造地球表面的形态。流动的水开创和推动土地地貌的形成,重排地表景观以及三角洲形成等。水是形成土壤的关键因素,也在岩石的物理风化中起着重要作用。

3)水具有物质运输的功能。水可以输送多种多样材料和营养物质。水输送物质的形式有两种:溶解的矿物质和整体物质。大气中的各种颗粒物质可以沉降到水体,然后由水输送。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到,水可以把环境污染物输送、扩散到更远、更广泛的区域。

4) 水是一切生物必不可少的物质。生命的形成离不开水,水是生物的主体,生物体内含水量占体重的60~80%,甚至90%以上。水是生命原生质的组成部分,并参与细胞的新陈代谢,还是生物体内外生物化学发生的介质。因此,一切生命都离不开水。水与生物以各种方式相互作用。在一个区域范围内,水是决定植被群落和生产力的关键因素之—,还可以决定动物群落的类型、动物行为等。

5)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生产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水与人类的关系非常密切,不论是生活或是生产活动都离不开水这一宝贵的自然资源,水既是人体的重要组成,又是人体新陈代谢的介质,人基或体的水含量占体重的2/3,维持人类正常的生理代谢,每天每人至少需要2~3L水。工业生产、农田灌溉、城市生活都需要消耗大量的水。但是,随着人口和经济活动的加剧,全球的水循环已大大偏离了它的自然状态,水的流动已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人口迅速增长,加快了对水资源的消耗,工农业生产发展严重污染了水体,森林破坏改变了蒸发和径流方向等,这些人类活动造成了水资源的严重破坏,使世界面临着水危机。
1、世界水资源概况

世界各地自然条件不同,降水和径流相差也很大。年降水量以大洋洲(不包括澳大利亚)的诸岛最多;其次是南美洲,那里大部分地区位于赤道气候区内,水循环十分活跃,降水量和径流量均为全球平均值的两倍以上。欧洲、亚洲和北美洲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接近,而非洲大陆是世界上最为干燥地区之一,虽然其降水量与世界平均值相接近,但由于沙漠面积大,蒸发强烈,径流量仅为151mm。相比之下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最为干燥,与降水量761mm相对其径流量仅为39mm,这是由于澳大利亚的有2/3地区为荒漠、半荒漠所致
2、世界水资源的供给与利用

通常人们将全球陆地入海径流总量作为理论上的水资源总量,即全球水资源总量为47000km3,而这一水资源数量在全球分布又是不均匀的,各国水仿锋笑资源丰缺程度相差很大。人类在早期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是在农业、航运、水产养殖等方面,而用于工业和城市生活的水量很少,直到本世纪初,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仍只占总用水量的12%左右。随着世界人口的高速增长以及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水资源的消耗量越来越大。世界用水量逐年增长,1900~1975年间,每年以3~5%的速度递增,即每20年左右增长一倍。到2000年,世界总用水量将达到6000亿m3,占世界总径流量的15%。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对水资源的需要量越来越大,1985年用水量为1950年的3.5倍。其中农业用水占总水量的比例由1950年的78.2%下降到1985年的61. %5;而工业用水与城市用水占总用水量的比例由1950年的22.7%,增加到1985年的34.6%。但可供人类使用的水资源却不会增加;甚至会因人为的污染等因素而使其质量变差,可利用数量减少。加之,世界淡水资源的分布极不均匀,人们居住的地理位置与水的分布又不相称,使水资源的供应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很大,尤其是在工业和人口集中的城市,这个矛盾更加突出。据统计,近40年来,全世界农业用水量仅增加了2倍、工业用水增加了7倍,而生活用水增加的更多。

3、水危机产生的原因

从总的水储量和循环量来看,地球上的水资源是丰富的,如能妥善保护与利用,可以供应200亿人的使用。但由于消耗量不断的增长和可利用水域的污染等原因,造成可利用水资源的短缺和危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自然条件影响:地球上淡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极不均匀分布,并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致使许多国家或地区的可用水量甚缺。例如我国长江、珠江、浙、闽、台及西南诸河流域的水量占总水量的81.0%,而这些地区的耕地仅占全国的35.9%;而华北和西北地处于干早或半干旱气候区,其降雨和径流都很少,季节性缺水很严重。北非和南撒哈拉地区、阿拉伯半岛、伊朗南部、巴基斯坦和西印度是年降雨长期平均变化最大的区域,其变化幅度超过40%。美国西南部、墨西哥西北部、非洲西南部、巴西最东端以及智利部分地区也是如此。因此,世界许多地区会出现区域性的供水危机。
1、概况:我国江河众多,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5万多条,1000km2以上的约有1500多条。但受气候和地形的影响,河流分布很不均匀,绝大部分河流分布在我国东部湿润、多雨的季风区,西北内陆气候干燥、少雨,河流很少。

我国有1 km2以上的湖泊2300多个,总面积7187 km2,约占国土面积的0.8%;湖水总储量约为7088亿m3,其中淡水量占32%。

我国还有丰富的冰川资源,共有冰川43000余条,集中分布在西部地区。总面积58700km2,占亚洲冰川总量的一半以上,总贮量约52000亿m3。

我国平均年降水量为61889亿m3,平均降水深648.4mm,年均河川径流量27115亿m3,合径流深284.1mm。河川径流主要靠降水补给,由冰川补给的只有500亿m3左右。我国年平均地下水资源为8287.6亿m3。

根据分析计算,我国地表水和地下水的量分别为27115和8288亿m3,扣除二者间的重复量7279亿m3后,则我国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8124亿m3。

2、我国水资源特点

我国水资源的时空分布特点,可通过降水、蒸发、径流等水平衡要素的分布反映如下:

1) 水资源总量较丰富,人均和地均拥有量少

我国多年平均年水资源总量为28124亿m3,其中河川径流约占94%,低于巴西、前苏联、加拿大、美国和印度尼西亚,约占全球径流总量的5.8%,居世界第6位。平均径流深为284mm,为世界平均值的90%,居世界第7位。可见,我国的水资源量还是比较丰富的。然而,我国人口众多,按12亿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每年占有的河川径流量2260m3,不足世界平均值的1/4,分别是美国人均占有量的1/6,前苏联的1/8,巴西的1/19和加拿大的1/58。我国地域辽阔,平均每公顷耕地的河川径流占有量约28320m3,为世界平均值的80%。所以,人我国水资源量与需要不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以占世界7的耕地和6%的淡水资源养活着世界上22%的人口。

随着人口的增长,城市化、工业化以及灌溉对水的需求日益增加,21世纪将出现许多用水紧缺问题。在可供淡水有限的情况下,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宝贵的资源。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开辟第二水源

这是目前解决水资源紧张的重要途径,主要方法有:

1) 降低工业用水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降低工业用水量的主要途径是改革生产用水工艺,争取少用水,提高循环用水率。如炼钢厂用氧气转炉代替老式平炉,不但提高了钢的质量,而且用水量降低了86~90%。

现在世界上许多工业发达的国家都把提高工业重复用水率作为解决城市用水困难的主要手段。有的国家还辅设了专门供工业循环用水的管道,效果很好。我国近几年来,对水的重复利用也逐步开展起来。在一些水源特别紧张的城市,水的重复利用率已达到较高水平,如大连市为79.5%,青岛为77.3%,太原为83.8%,但整体水平还比较低,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仅为20~30%。

如果把全国工业用水的平均重复利用率从目前的20%提高到40%。每天可节水1300万t,相应地节省供水工程投资26亿元,节水量和经济效益都是相当可观的。

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仅是合理利用水资源的重要措施,而且减少了工业废水量,减轻了废水处理量和对水体的污染。

2) 实行科学灌溉,减少农业用水浪费

全世界用水的70%为农业灌溉用水,但其利用率很低,浪费严重。据估计,全世界有37%的灌溉水用于作物生长,其余63%都被浪费掉了。因此,改革灌溉方法是提高用水效率的最大潜力所在。

渠道渗漏是世界各国在发展灌溉事业时遇到的共同问题。据国际灌溉排水委员会的统计,灌溉水渗漏损失量一般为15~30%,高的甚至达到50~60%。我国渗漏损失一般为40~50%,高的甚至达到70~80%。由于大部分灌区的渠道没有防渗措施,我国南方长江、珠江、东南沿海等地渠道水利用系数平均为0.6,其它各片为0.5。估计全国渠道渗漏损失的水量可达到1700多亿m3。因此,防渗渠道和暗管输水等工程技术的应用可以得到明显的节水效果。

灌溉方式的改进,是农业节水的重要途径。60年代在以色列发展起来的滴灌系统,可将水直接送到紧靠植物根部的地方,以使蒸发和渗漏水量减到最小。当前,国外灌溉节水技术的发展趋向是采用完整的灌溉排水管道系统,它具有能源消耗少,输水快,配水均匀、水量损失小,不影响机耕等优点。此外,一些国家还研究了新的灌溉技术,如涌流灌溉、水平畦田灌溉、采用自动升降竖管等。内布拉斯加农业和自然资源研究所设计了一种灌溉计算机程序,利用各小型气象站收集来的数据计算各地区生长的不同作物的蒸发蒸腾率,指导农民调整灌溉日期。自动灌溉技术,利用计算机控制流量、监测渗漏、调节不同风速和土壤湿度条件下的用水量,并使肥料用量最佳化。我国最新的研究表明,覆盖滴灌对水的利用效率更高,是适合干旱半干旱地区的新型灌溉技术。

3) 回收利用城市污水、开辟第二水源

回收和重新使用废水,使其变为可用的资源是另一种提高水使用效率的方法。在东京,城市水回收中心通过三级水处理厂慢沙过滤回收废水,氯化消毒后用于冲洗高层建筑的厕所。北京也曾修建过类似的“中水道”系统。

2、调节水源流量,增加可靠供水

前述水资源紧张的第一个原因是自然条件的影响,如气候、地理位置,淡水分布不均匀等问题。人们试图通过调节水源流量、开发新水源的方式加以解决。

1) 建造水库: 建造水库调节流量,可以将丰水期多余水量储存在库内,补充枯水期的流量不足。不仅可以提高水源供水能力,还可以为防洪、发电、发展水产等多种用途服务。目前,各国在江河上建造的库容超过1亿m3的水库共有1350个,总蓄水量达到4100km3。

然而,在很多工业发达国家,随着建库地址的选择日益困难,增加新蓄水设施的成本迅速提高,水库发展的速度明显减慢了。发展中国家的水库建造仍处于全盛时期。在建库时,还必须研究对流域和水库周围生态系统的影响,否则会引起不良后果。

2) 跨流域调水: 跨流域调水是一项耗资昂贵的增加供水工程,是从丰水流域向缺水流域调节。由于其耗资大、对环境破坏严重,许多国家已不再进行大规模的流域间调水。巴基斯坦的西水东调工程和澳大利亚的雪山河调水工程以及我国近年来相继完成的引黄济青、引滦入津和引滦入唐等工程都是从丰水流域向缺水流域供水的大工程,我国的南水北调工程也已开始动工。

3) 地下蓄水: 目前,已有20多个国家在积极筹划人工补充地下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的地方水利机构每年将25亿m3左右的水贮存地下。到1980年,该州已有3450万m3的水贮存在两个水利工程项目的示范区内;其单位成本平均至少比新建地表水水库低35~40%。美国国会于1984年秋通过立法,批准西部17个州兴建蓄水层回灌示范工程。在荷兰,实现人工补给地下水后,解决了枯水季节的供水问题,每年增加含水层储量200~300万m3。

4) 海水淡化: 海水淡化可解决海滨城市的淡水紧缺问题。目前,世界海水淡化的总能力为2.7km3/a,不到全球用水量的1‰。沙特阿拉伯、伊朗等国家海水淡化设备能力占世界的60%,在沙特阿拉伯还建造了世界上最大的淡化海水管道引水工程。

5) 拖移冰山: 此工程在近期内还不可能实现,仍处于计划阶段。据估计,南极的一小块浮冰就可获得10亿m3的淡水,可供400万人一年的用量。

6) 恢复河、湖水质: 采用综合防治水污染的方法恢复河湖水质。即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研究水体自净、污水处理规模、污水处理效率与水质目标及其费用之间的相互关系,应用水质模拟预测及评价技术,寻求优化治理方案,制订水污染控制规划。采用这种方法治理的河流,如美国的特拉华河、英国的泰晤士河、加拿大的圣约翰河等水质都得到恢复,增加了淡水供应。

7) 合理利用地下水: 地下水是极重要的水资源之一,其储量仅次于极地冰川,比河水、湖水和大气水分的总和还多。但由于其补给速度慢,过量开采将引起许多问题。在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时,应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 加强地下水源勘察工作,掌握水文地质资料,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一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综合利用,避免过量开采和滥用水源;

(2) 采取人工补给的方法,但必须注意防止地下水的污染;

(3) 立监测网,随时了解地下水的动态和水质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4. 湖南省水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文管理,准确、及时地做好水文测报,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站网建设与管理、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水资源信息与预报、水资源调查与评价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水文工作的主管机关。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工作实施指导。
省水文机构对全省水文工作实施具体管理。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文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态游。
有关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水利专项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水文事业。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省水文机构编制水文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水文规划应当征求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意见,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第六条 国家基本水文站网,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组织建设,省水文机构管理。地方水文站网,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省水文机构组织建设和管理。
水文测站的设立、迁移、改级、撤销,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七条 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电站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兴建水文测验、报汛设施或者设立专用水文站,经省水文机构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水工程管理单位兴建的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应当设置向有指挥调度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文机构传递水文信息的通道。第八条 水文机构、水文测站和有水文观测业务的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准确、及时地进行水文监测,保证监测成果质量。
水文机构设立的水位、雨量、地下水观测点,可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管。受委托者应当遵守水文管理的有关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水文机构、水文测站监测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第九条 省水文机构应当建立全省水文数据库,并负责全省水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查、汇编工作。
水文测站和有水文观测业务的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整编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按年度报省水文机构汇编。未经省水文机构汇编的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第十条 水文机构、水文测站和有水文观测业务的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根据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报送水文信息与预报。
水文机构参与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帆芹销指挥机构的防汛抗旱调度工作。第十一条 水文机构、无线电管理机构和通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确保水文通信网络畅通,准确及时地传送水文信息与预报。第十二条 水文机构和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与评价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市州的流域或者区域水文水资源调查与评价,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甲级资格证书的水文机构承担。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审查涉水工程规划和设计时,应当通知水文机构参与涉水工程水文部分的会审。第十四条 水文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做好经常性的水文分析和水文计算工作,并确保水文计算成果质量。
全省或者流域性水文计算任务,由省水文机构承担,其水文计算成果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审定。第十五条 水文测验河段、测验设施、气象观测场的保护范围,由水文机构根据下列标准和实际需要提出方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予以公告,并设立标志:
(一)测验河段保护范围:从测验河段上比降水尺断面的上游20米起,至下比降水尺断面下游河道宽度1倍止的河道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的区域;未设比降水尺断首搏面的,从上浮标测流断面的上游20米起,至下浮标测流断面下游河道宽度1倍止的河道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的区域。
(二)测验设施和气象观测保护范围:测验设施周围10米;气象观测场周围15米。

5. 日照市水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发展水文事业,加强水文管理,发挥水文工作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中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报,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管理与使用,水文设施与监测环境保护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文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水文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文事业的发展。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文事业所需地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支持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水文测站的建设,水文测站的运行、维护、管理,水文站网技术改造及恢复因自然灾害造成毁坏的水文监测设施。第五条市水文机构实行双重管理,在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水文管理工作。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水文工作。第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水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市水文机构应当根据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征求省水文机构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需要修改的,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九条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水文事业发展目标;

(二)水文站网建设;

(三)水文监测和情报预报设施建设;

(四)水文信息网络和业务系统建设;

(五)保障措施;

(六)其他应当包含的内容。

水文监测应当包括水生态监测、水资源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城市洪涝监测、潮汐监测、海水入侵监测等。第十条列入水文站网规划建设的水文测站,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土地划拨、征收费用等方面依法给予支持,依据水文测站用地标准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水文测站、水文监测设施占用的土地尚未确权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确权划界,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第十一条水文站网建设应当列入市、县(区)水利基本建设计划,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进行专项验收。

新建、改建、扩建水利工程需要配套建设或者更新改造水文测站、水文扒樱监测设施的, 应当纳入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直接为水利工程设施提供服务的水文测站,其运行管理经费应当在水利工程维护经费中安排。第十二条水文测站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水文测站分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专用水文测站。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分为国家重要水文测站、省级重要水文测站和一般水文测站。第十三条设立专用水文测站,不得与国家基本水文测站重复。

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覆盖的区域,确需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应当按照规定报省水文机构批准。其中,因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水文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等行政管理需要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关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省水文机构的意见。

专用水文测站的撤销,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四条专用水文测站由设立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设立单位无能力建设和管理的,可以委托市水文机构建设和管理,所需经费由设立单位承担。

专用水文测站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活动的其他单位,应当接受市水文机构的行业管理。第三章监测与预报第十五条市、县(区)人民扮笑政府应当加强水文监测、水文信息和洪水预警预报等系统建设,增强重点地区、重要区域、地下水超采区厅此含和海水入侵区的水文测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监测应急机制,提高动态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第十六条水文机构应当加强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等水体的水量、水质及水环境的水文监测和调查分析等工作,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资料:

(一)开展区域地表水、地下水、调入水开发利用量及水功能区水质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评价, 作为确定区域用水控制指标的主要依据,为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及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技术支撑;

(二)对水质、水生生物及水量、水位、水温等水生态要素进行监测,并对水生态现状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评价,为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供依据;

(三)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加强对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和分布状况等情形的监测,并对水土流失的变化趋势及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价,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提供依据;

(四)开展城市水文监测及研究工作,为城市防汛、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等提供技术支撑;

(五)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收集、分析监测资料,为地下水资源管理、利用、保护,防治地下水污染和地质灾害提供数据支撑;

(六)开展入海河口潮水位、水质等防潮监测,分析潮汐变化规律,为防潮减灾、港口建设、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