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地利用数据建库
6.5.1 数据库建设技术方法及工作流程
6.5.1.1 技术方法
基于遥感影像土地利用数据建库,是以武汉中地公司开发的 MapGIS 土地利用数据库软件为工作平台,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元,将已有的乡级及以上行政界线(采用全国第一次土地详查所确定的行政界线)叠加在以县为单位镶嵌的 1∶1 万正射影像图上,以正射影像图为本底图,参考已有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或土地利用详查数据,结合遥感影像解译资料,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目视解译采集地类图斑边界、线状地物,提取工作区土地利用分类信息。分别建立确定图斑、不确定图斑、样本图斑层,并制作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对不确定图斑、样本图斑以及抽取一定比例的确定图斑到外业进行实地验证,通过外业后处理,最终建立基于遥感影像信息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6.5.1.2 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如图 6-19 所示。
图 6-19 基于遥感影像信息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工作流程图
6.5.2 数据采集
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元,将土地利用数据库中乡级及以上行政界线套叠在正射影像图上,结合样本影像信息并参考已有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详查资料,采用目视解译方法提取土地利用现状信息。
(1)多元数据复合分析。
1)与已有土地利用数据库复合。利用已建成的土地利用数据库与正射影像数据叠加,参考数据库地类属性数据,根据遥感数据的光谱和空间特征,通过人机交互采集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如图 6-20 所示。
图 6-20 遥感影像与土地利用数据叠加示意图
2)与土地利用现状图复合分析。对于未建成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将收集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扫描、纠正、投影变换后与正射影像套合,辅助提取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如图 6-21 所示。
图 6-21 土地利用现状图与遥感影像图复合示意图
(2)数据采集方法及要求。
1)使用MapGIS软件进行分层矢量化,为了保证数字化精度,我们要求显示窗口放大比例在100倍以上,采用半自动、交互式分层矢量采集,这样才能保证与影像同名地物不偏移。
2)将原土地现状数据库行政界线套合在DOM影像上,根据行政界线与影像套合情况,采用修正的方法进行局部调整,即影像上以线状地物为界的原行政界线明显偏离的,以影像上线状地物为准作局部修正,影像上没有线状地物作参考的直接采用原行政界线。
3)被乡级以上行政界线、地类界线、线状地物等分割而成的封闭地块为一个图斑。上图图斑的最小面积为:耕地和农村居民点最小上图面积为3mm2×3mm2(实地为900m2),其他地类为3mm2×5mm2(实地为1500m2)。
4)地类图斑边界的采集,可采取先易后难、先平原区后山区的方法,即先采集易于判读的居民地边界,然后依次采集纹理清晰的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等,最后采集难以区分的地类边界。
5)线状地物:对于实际宽度小于30m的铁路、公路、河流等,沿影像轮廓中心线按图示用相应单线勾绘,大于等于30m的按图斑处理,当线状地物宽度变化大于20%时,分段标记。宽度量测除其本身宽度外还包含其两侧不以排灌为主的路沟及行道树。
6)河流:河流宽度为常水位线水面宽度。常水位线以原土地利用数据库数据或正射影像为准,如土地数据库所标位置偏移较大时可做适当移动,河流宽度不再实地调查。
7)公路林带:公路两侧种植的实际宽度大于等于30m的林带,按实际宽度标绘。公路宽度小于30m,而单侧林带宽度大于30m的,公路按线状地物标识,而林带则按实际宽度标绘。
(3)数据分层。按照《基于遥感影像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的图层划分和命名规则将矢量数据分别建立县级政区、地类图斑、线状地物、行政界线、地面控制点、地类界线、注记、样本图斑线、不一致图斑线等数据层。
(4)属性结构的建立及属性输入。按照《基于遥感影像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对分层数据分别建立属性结构,逐层输入属性内容。
(5)建立数据字典。数据字典设计是数据库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建工程前首先要建立系统的数据字典文件。依据《基于遥感影像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定义的相关属性字段名、值域以及数据描述等建立基于遥感影像土地利用数据库运行所必需的数据字典。主要包括地类编码、行政区和权属单位等数据字典。
1)设置数据字典参数。按照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省级行政区、省辖市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的行政代码长度均为2位,乡级及行政村级政区代码均为3位。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管理系统”中,依次设置各级行政区划代码位数。如图6-22所示。
图 6-22 新建数据字典
2)编辑数据字典。根据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基于遥感影像的土地利用分类,修改、增添或减少数据字典中的地类码。如图6-23所示。
图 6-23 编辑数据字典
(6)建立接图表。接图表文件记录了每个图幅的图名、图号、经度、纬度等信息,是标准图幅输出的依据。本项目接图表是根据大地坐标建立索引(图6-24)。
图 6-24 建立接图表
(7)数据入库。经过入库前数据检查,准备好完全拓扑无错误和图数一致的数据,并且建立好数据字典和接图表后,可建立工程文件,进行数据入库管理。
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位,对采编的行政辖区、行政界线、地类图斑、线状地物、地类界线、注记、影像、DEM 等文件进行数据整理入库,建立土地利用信息管理数据库。
(8)数据预处理。数据预处理是进行表格汇总打印输出的前提,是为汇总输出和空间分析进行数据准备。实质上是扣除线状地物的面积、利用耕地系数计算耕地面积以及每个图斑净面积的计算。如图 6-25 所示。
(9)数据汇总。汇总输出各类面积汇总表。建立基于遥感影像土地利用数据管理系统。
图 6-25 数据预处理
㈡ 国土局中"上图入库"是什么要求
石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41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1〕27号)要求,切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其目的是,把全县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村民小组、村居委会、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坚持全覆盖的原则,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到2012的底全面完成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建立并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数据库及地籍信息管理系统。 三、工作主要内容 石门县有19个乡镇、1个管理区区、6个国有农林场,约381个行政村、5506个村民小组。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 1、工作范围:县域内的全部农村集体土地。 2、工作内容:依据石门县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利用适宜的调查底图,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实地查清每一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界线,将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对已经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的土地,其各级行政界线和村级权属界线原则上不得变动。要结合上一轮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相关地籍资料,进一步细化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村民小组等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 (二)调处土地权属争议。 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从机构和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保障。通过多种途径,依法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权属争议,为确权创造条件。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信息库,及时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争议动态。 争议地、插花地处理原则。加强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对于存在权属争议确实调处不了的土地,在调查表内注明争议的原由、范围和面积,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后,再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对调解无效或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处理的争议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造册,可以暂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互插花,能够确定权属的,应予登记发证;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应统计造册。 (三)规范已有成果。 1、因依法征用、土地调整及土地开发整理等引起已核定的土地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应直接根据征用、调整土地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相关文件和图件成果进行界线更新,不再办理指界、签字手续。若图上界线不明确或与实地不一致的,应进行补充调查,并补办权属确认等相关手续。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误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滩涂、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土地权属性质范围的,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信息化建设。 建立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将地籍调查成果上图入库,纳入规范化管理;建立地籍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和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实现中国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四、各级职责分工 为了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工作职责。 (一)县级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本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实施方案、编制落实经费预算、开展宣传动员等。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开展地籍调查工作。 2、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通告,告知土地登记申请人有关土地登记的具体事项。 3、严格履行土地确权职责,组织开展权属调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调处相关土地权属争议。 4、负责对技术承担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按照质量控制方案的有关要求,对技术承担单位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自检。 5、按照《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做好每一宗地的具体登记和发证有关工作。 6、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7、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妥善保管土地登记成果和资料并建立数据库,总结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好日常变更登记,维护土地登记成果及数据库的成果。 8、承办省、市发证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镇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辖区内村民群众的动员和组织协调工作。 2、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调处相关土地权属争议。 3、积极配合技术承担单位开展外业调查工作,为其工作开展提供后勤便利。 4、组织辖区内村组积极参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确保村组认真履行土地登记申请、推选指界代表、实地指界、权属争议处理、调查结果签字盖章确认等职责。 (三)村级(含组级) 1、组织村(组)召开村(组)民大会,推举村民代表出席土地权属调查指界确认工作; 2、协助做好本村内各村小组之间的权属纠纷调解工作; 3、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做好村属土地权属确认工作。 (三)技术承担单位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和合同的约定,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整体或部分转包。 2、编制技术方案,制定工作计划。 3、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投入的人力、仪器设备,做好内部人员培训、制作工作底图、印制调查表格、购置仪器设备等准备工作。 4、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技术培训工作,为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讲解技术流程、影像判读、软件操作等知识。 5、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权属调查工作。 6、按照《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方案》的有关要求,做好地籍测量和数据建库工作。 7、按照质量控制方案的有关要求,建立和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分阶段严格质量管理。对技术成果按要求进行自查,对所提交的成果负责到底,接受各级检查并修改完善。 8、对技术工作进行总结,提供最终成果售后服务,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成果的最终应用,为其培训数据库操作维护人员。 9、合同约定需要协助和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完成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技术路线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确权工作模式:依据实地调查位置在工作底图上标定权属界线。 主要利用1:5000或1:2000正射影像,套合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后形成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数据(省、市、县、乡镇行政界线以及村权属界线,图斑线、地类),按1:5000或1:2000比例尺出图制作成权属调查工作底图,通过会议式集中指界与实地复核补测相结合,调整修正界址点位后,输出界址、面积数据和宗地图。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单位之间的权属界线调查、核界签界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部署,由乡(镇)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在图上划定落实权属界线走向和界址位置。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测绘队伍进行实地复核标绘界线走向和界址位置,或采用GPS定位技术实测界址拐点坐标,抽查比例不少于20%,内业成果资料抽查,比例不少于30%,并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有关工作。 (二)信息化建设。 在实地地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信息数据库和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 1、数据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数据; (2)土地登记发证信息数据; (3)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申请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证等数字化的地籍档案数据; (4)遥感影像数据; (5)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2、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县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包括地籍管理信息数据的入库、存储和管理,实现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2)建立省、市、县三级联中国的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实现土地登记资料中国上查询统计、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六、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7月)。 1、成立石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2、编制工作方案; 3、申请落实工作经费; 4、完成专业技术协调单位的招投标选定; 5、召开工作部署调度会和座谈会; 6、启动宣传发动工作; 7、抽调专门发证力量,组成权属调查、质量检查、登记发证等工作小组; 8、举办业务培训班,划分土地登记区,发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通告。 (二)试点阶段(2012年7月~2012年8月)。 以新关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证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完成一定的地籍调查任务,尽早发现问题,着力解决具有代表性、普遍性和全局性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为全面开展工作做好准备。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8月~2012年12月)。 发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通告,全面铺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求全县于2012年底全面完成,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权属调查与勘测阶段(2012年8月~2012年11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调查及相关测量工作。国土资源部门、村委会负责具体的指界实施工作,在指定时间内,组织各村民小组长等指界人,按照历史形成及目前实际拥有的土地权属范围,充分利用已有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在工作底图上标定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属界线;技术单位填写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并进行实地复核确认无误后,绘制界线走向草图,编写权属界线走向说明,由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 2、内业上图、编辑和整理阶段(2012年8月~2012年11月)。将实地标定(工作底图)的界址点录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以GPS测定的坐标数据,叠加到数据库自动生成界址点位。制作农村地籍图和宗地图,编制界址点成果表,统计各类面积。 3、信息建库及登记发证阶段(2012年11~2012年12月)。 (1)信息建库阶段。利用野外实地权属调查获取的各类信息,进行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并输入到国土资源数据中心,结合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和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 (2)登记发证阶段。根据地籍调查结果,各级土地登记机构对土地的权属性质、界线、地类、面积和签字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核,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登记人员填写土地登记簿和归户卡,根据土地登记薄填写《集体土地所有证》,为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颁发土地证书。 ①申请确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向国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②初审和公告。土地登记人员按规定完成对土地登记申请及所提交的资料进行权属审核后,如实填写初审意见,按土地总登记的要求将拟登记的宗地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等按《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审核审批。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为登记发证审核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登记发证审批机关,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完成签字、盖章后,才能办理注册登记。 ④核发土地证书。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登记结果,代表人民政府向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权利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以“XX村(组、乡)农民集体”表示。考虑到有些地方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在对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进行登记发证时,《集体土地所有证》暂由村委会代管,待村民小组成立组织机构后,再由村委会返还。 4、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本项目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参照《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执行。技术单位和县级自查内容: 权属调查检查; 权属界线文字说明检查; 权属界线附图检查; 签字项内容检查; 宗地(界线段)接合图检查; 地籍调查表检查; 宗地草图检查; 地形地籍控制测量检查; 地籍原图检查; 面积汇总检查; 数据库检查。 七、工作成果 (一)文字成果。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检查报告等。 (二)图表成果。地籍图、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面积汇总表等。 (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地籍调查表、册、权属来源资料、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登记卡、土地权利证书等。 (四)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档案数据及管理系统。 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 (五)电子数据。 光盘两套。 二〇一二年
㈢ 数据库检查技术在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高梅 王斌
(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荆州,434000)
摘要:本文以荆州市应用数据库检查技术进行土地变更调查为例,介绍了变更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流程,变更数据库检查的内容、方法及程序,为数据库检查技术在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应用提供借鉴。
关键词:数据库;土地变更调查
1 引言
准确的土地调查数据资料,是正确认识土地国情、国力的前提,也是制定科学的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土地,有效监管土地市场,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基础。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订时,又对土地调查制度作出规定:“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而土地部门自建立以来,开展了大量城镇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土地权属调查、土壤调查等工作,完成了第一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变更调查等许多基础性技术工作。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国土资源部对“数字国土工程”的规划和对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的具体工作要求,都相继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从而将广义上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通过土地信息系统的管理功能简化为主要是同步进行土地变更调查,以满足科学管理土地的统一性、现势性、实用性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数据的准确性,本文就在荆州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数据库检查技术的应用与各位专家和同行做一次交流和探讨。
2 荆州市土地利用现状概要
荆州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市建设用地增幅较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很大,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显着。近年来,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进行了年度的变更调查,使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步入了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由于变更时间跨度长、技术陈旧、没有及时进行图件更新和数据同步等原因,造成土地利用现状现势性较差,图、数、实地不一致,在实际应用中不能准确反映土地利用现状,难以适应新时期土地管理和经济建设的新要求。
2001年5月按照国土资源部《2000年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计划》和《关于报送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荆州市承担了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项目的试点任务,结合荆州市的实际,荆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采用武汉瑞得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得公司”)开发的GIS软件和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先后完成了荆州市1988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2001年变更数据库的建设,之后每年按要求及时统一进行数据更新,基本实现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动态管理。
3 变更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流程
在以2001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为本库的基础上,根据2001~2005年所收集汇总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资料,建立变更数据库——即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变更数据库建库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变更数据库建库流程
4 变更数据库检查内容
同初始数据库一样,变更数据库的检查,也是对变更调查工作流程中每一个阶段生成的数据成果进行自我检查、纠正错误、保证数据库的质量技术手段。
4.1 资料预处理阶段
4.1.1 建库基础资料检查
该项工作主要是对建库所用的土地变更调查基础资料进行统计、核查,看是否符合建库的要求。
(1)荆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提供建库的变更图件资料为200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生成的蓝晒图(标准分幅),该蓝晒图上标示出了2001~2005年的变更图斑(点状、面状、线状图斑),共有120张变更图纸(89 幅标准分幅图)。
首先对变更图件资料中的以下内容进行检查:①变更图斑是否完整,有无未闭合情况;②变更图斑中图斑号、地类号标注是否正确,变更图斑编号是否符合规定;③跨村界、乡镇界的变更图斑接边情况(例在检查中发现宜黄高速公路荆州段中涉及变更众多图斑,由于判读地物产生误差,各乡镇之间的高速路出现不衔接的情况,到实地进行地调后及时更正。);④变更图斑内线状地物处理情况等。对部分图纸不符合《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要求的,必须由技术人员对其进行重新实地调绘、转绘,然后再提交作业人员进行数据采集。
(2)根据图历簿填写内容的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并检查变更标准分幅图图纸质量。
(3)对各部门提供的属性资料进行整理,对不完整的资料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补充完善。
4.1.2 图件扫描质量检查
因为变更图纸是由2001年薄膜图蓝晒而成的纸质图,图面不是很清晰,且已经用了几年的时间,变形和图面磨损都比较大,给变更数据的采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对变更底图的扫描质量要求就比初始薄膜图扫描的要求更高。
图件扫描的分辨率不能低于300dpi,256 灰度扫描,图纸不清楚时可采用400dpi 或更高的分辨率进行扫描。扫描前必须进行扫描仪系统误差的检查和处理,尽量减小系统误差对整个底图质量的影响。对于一些局部变形较大的图纸在扫描的时候须进行特殊的处理,主要是采用分块扫描、校整的办法进行处理。
4.1.3 底图校正质量检查
使用瑞得公司矢量化软件RDSCAN,对扫描并经预处理过的底图进行图幅校正和坐标系转换。在图幅校正中将每幅图的图廓计算边长与其标准边长进行比较,对误差较大的图纸进行分析,并协同技术人员解决。
4.1.4 底图拼接质量检查
瑞得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管理系统 RDLUS 对数据的管理采用的是“市—县—乡—村”行政级管理模式,所以在进行底图拼接质量的检查时主要是看相邻底图的接边情况是否良好,对于拼接误差较大的图幅要进行较整、处理。检查底图拼接一般误差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类型:
(1)两端的内图廓拼接较好,但图幅中间的图斑线拼接有误差(如图2a)。这种情况可采用对每幅图分块扫描拼接以减小图幅间的拼接误差。
(2)两图幅中公里格网线之间拼接良好,但地物拼接误差较大(如图2b)。这种情况仅通过对底图进行较整以提高地物之间的接边精度是行不通的,只能在矢量变更数据采集时通过“取中采集”的原则来减小地物拼界接差造成的不良影响。
图2 底图拼接误差示意图
4.1.5 阶段性数据成果检查
检查阶段性数据成果是否保存为最新最完整的数据,并进行异地备份。该阶段数据处理过程中遇到的资料问题和重大的技术问题以及处理方法等是否进行了详细的记载。
4.2 矢量变更数据采集阶段
4.2.1 真实行政界线矢量变更数据检查
核实真实有效的村权属界线,严格核查原详查接边情况表,明确工作界线,达到全市无缝化是初始数据库中最基础环节,所有数据均按村为单位统计汇总。凡是扫描汇总后图上村辖区总面积与村台账的差值超过该村台账面积1%的,必须有针对性地找出问题(村与村间不重合,多是原来所属的行政区划不同,接连存在争议造成的,要求到实地核实后加以改正),并要求所有的村在打印图上都有检查人及审核人签字,并盖该镇土管所公章认可。变更数据库建设若不涉及行政界线调整,则可省略此步骤。
4.2.2 图斑矢量变更数据检查
(1)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非行政区划采集的绝对误差必须小于0.3mm。图斑矢量变更数据采集完成之后,要检查其绝对误差,对超过限差的变更数据应进行修正。因为变更蓝晒图有变形,与初始建库所用的薄膜图不能完全吻合,所以将2001年初始矢量数据引入到变更蓝晒底图上以后,部分矢量数据与变更蓝晒底图之间有偏差。针对该问题,在变更矢量数据采集时的处理原则是:①以2001年初始矢量数据线划为准,尽量保持其不变,然后根据变更蓝晒底图进行矢量数据修改。②如果2001年初始矢量数据图斑线划与变更底图图斑线不吻合,则需要沿着变更图斑线采集数据,应采用“平行位移的”办法,数据采集时可以偏离变更底图图斑线,以保证变更图斑面积尽量准确。
(2)以行政村为单位检查图斑与真实行政界线之间以及图斑与图斑之间的无缝化。①检查变更图斑矢量化数据的属性是否与底图上图斑的属性一致,主要是检查变更图斑的地类代码输入是否正确,图斑编号是否与底图一致,如果因为重号的问题改变了原来的图斑编号,要查看是否按照作业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号并做了记录。②检查变更过的线状地物的分段是否与底图一致且合理,线状地物的宽度输入是否正确。③检查穿过变更图斑的线状地物的处理是否正确。A.道路遇到70大类的变更图斑时一般应截断处理,遇到其他地类一般应保留;B.沟渠遇到70大类的变更图斑时一般应保留,遇到50类一般应截断处理,遇到其他地类一般予以保留。
4.2.3 背景界线矢量数据检查
因变更数据库建设不涉及行政界线调整,故不需检查。
4.2.4 地物矢量数据检查
(1)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非行政区划采集的绝对误差必须小于0.3mm,检查时对超过限差的数据进行修改。
(2)要检查变更地物矢量化是否有丢漏。
4.2.5 阶段性数据成果检查
(1)检查阶段性数据成果是否保存为最新最完整的数据,且进行异地备份。
(2)该阶段数据处理过程中遇到的资料问题和重大的技术问题以及处理方法等是否进行了详细的记载。
4.3 矢量变更数据入库阶段
4.3.1 矢量数据拓扑检查
该步工作由瑞得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管理系统 RDLUS 自动完成。如果拓扑检查有错误,返回进行修改,直到拓扑检查没有错误为止。
4.3.2 数据库正确性检查
(1)检查变更数据库中的权属目录、辖区目录、图斑地类、系统分类设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和荆州市实际情况。变更后的图件首先打印出图幅接合表,将89 幅图幅落实到每个检查人员,并在接合表上标明责任人后,由责任人着重检查以下几项内容:①本图幅与周边图幅的接边情况:图幅每边都由本图幅检查人与相邻边检查人进行图幅接边检查,经过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认可;②真实行政界线是否正确:根据村界处的现状地物和背景村界的调绘情况判断真实行政界线的位置,并检查背景村界是否正确;③线状地物是否丢漏:检查是否有丢掉线状地物完全没有进行矢量化和线状地物少做一段不完整现象;④线状地物属性错误:检查农路、公路与沟渠属性是否赋反;⑤图斑无明显界线的划分是否符合现状;⑥图斑号与地类号是否与薄膜图一致,图斑的权属单位、权属性质是否正确;⑦两图核对是否有明显跑线超标的情况等并以图幅为单位做好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变更图纸容易出现以下四类问题:①掉漏应变更图斑;②变更图斑中应保留的岛状图斑未予以保留;③应进行变更的图斑未合并入新图斑;④线状地物取舍有差异。
(2)检查数据库运行是否正常,各种图件是否能正常查询出来,主要有以下图件:①89 标准分幅图;②320 幅村土地利用现状图;③19 幅乡土地利用现状图;④19 幅乡或村行政边界图;⑤全市行政边界及分幅信息结合图。
(3)按照《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各类统计报表是否能正常统计并打印出来:①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统计台账;②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乡统计簿一、二、三;③外单位面积统计表;④本村集体面积统计表;⑤村辖区面积表;⑥乡单位面积汇总表;⑦年度变更平衡表。
(4)从数据库中查询出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并输出进行叠加检查,检查其是否与建库资料标准分幅图一致,如果有错、漏,返回“矢量变更数据采集”阶段进行数据修正,然后重新入库。
4.3.3 计算机量算面积与变更调查量算面积的对比检查
通过该项检查工作,分析造成面积差异的可能原因(包括建库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和数据采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按照 《技术规范》 13.2.9 的要求 原始调查辖区总面积与计算机量算面积的误差控制在1%以内;计算机图幅量算面积与理论面积的相对误差控制在0.1%以内。
(2)按照 《技术规范》 14.3.2.8 的要求 原始调查全辖区一级地类面积与计算机量算面积相对误差超过2.5%或者详查辖区总面积与计算机量算面积的相对误差超过1%时,应提交补充说明。
(3)计算机量算面积与调查量算面积存在一定的差异,是由于两者在面积量算方法和量算汇总的过程上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但不能排除数据采集过程中产生的错误或者误差造成的面积差异。因此,为了查找出面积问题的真正原因所在,应将面积对比分析细化到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
4.3.4 阶段性数据成果检查
(1)检查输出的乡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看图幅上的要素和图面的整饰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检查提交的各种统计报表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3)阶段性数据成果是否保存为最新最完整的数据,且进行异地备份。
(4)该阶段数据处理过程中遇到的资料问题和重大的技术问题以及处理方法等是否进行了详细的记载。
5 检查方法与程序
5.1 检查程序
检查流程图如图3所示:
图3 变更数据库检查流程
5.2 检查方法
目前,在“3 S”技术(遥感技术 RS、全球定位系统技术 GP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未能全面推广应用的条件下,通过以下所述手工比对和数据检验手段的方法能解决单纯航片转绘无法确定村级行政界线等实际问题,更能准确描述图、数、地的现状,确保数据库质量。
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即三检一验制度。每道工序作业员首先进行自检和互检,然后提交专业检查人员,关键环节交由国土资源局检查,三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从而保证质量,避免出现较大的返工现象。
5.2.1 作业过程中的自检和互检
按照建库作业流程,对于每一个数据单位的数据成果,都要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过作业员自检、项目组长检查、数据检查员三次检查,无误后才能保存为阶段性数据成果,提交技术人员检查。
5.2.2 打印、输出相关图形数据进行图形套合检查
通过矢量数据采集阶段对数据的检查修正处理,矢量数据与变更资料的一致性已经基本得到保证,但是并不能保证在数据采集过程中无任何错误或者误差,应打印输出标准分幅图进行叠加检查,进一步排查错误。
(1)数据库建立完成后,查询出每一个村、乡土地利用现状图、标准分幅现状图叠加变更底图进行检查。
(2)打印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与用于建库的变更蓝晒图进行重叠检查。
检查方法是:用透明的硫酸纸打印出89幅标准分幅图,套合变更蓝晒标准分幅图检查,检查方案如下:①村界检查。全面核实村界与相邻单位的位置,确保村界的准确性;每个乡镇针对村界若有变化或台账面积与计算机量算面积相差较大的情况须做出相应的说明。②图斑检查。严格依据台账、2005年变更蓝晒工作底图与打印出的检查图对照检查。注意图斑号是否相符、地类代码是否正确;图斑变更是否无错误无遗漏;按新的地类代码进行转换的情况等,特别涉及原50地类的图斑。③线状地物检查。对照2005年变更图查看有无漏绘或宽度未标注等情况。特别是针对发生变更的图斑,各乡镇了解实地情况的检查人员要注意变更后图斑内的线状地物情况,是否该线状地物仍然存在,另外要在图面上交代清楚线状地物的地类、宽度等。④检查发现的其他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对发现的错误首先要在打印的检查图上以村为单位编号并注明是什么样的错误,并签字确认;其次要将所有错误以村为单位汇总后认真填写在乡镇变更检查错误汇总表上,存档备查。
要求以乡镇为单位,每个村说明检查责任人和检查情况,并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如实填报内容,由区(分)局负责人签字确认。
5.2.3 通过面积对比分析进行检查
将数据库管理系统RDLUS统计得到的面积成果与建库资料中的面积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尽可能从中找出引起面积差异的问题所在。通过这种方式,可有效地检查出诸如权属性质录入、权属单位录入、地类输入等错误。
(1)对每个行政村的2005年详查面积与计算机统计面积进行对比分析,面积差异较大的,排查原因。
(2)2005年详查统计的国有/集体面积与计算机统计的国有/集体面积不吻合的,对照台账资料,对矢量数据进行修正,尽量保持矢量数据与原始数据的一致性。
6 检查结论和成果
6.1 数据库图形部分
(1)建成数据库的图形部分覆盖了整个荆州市辖区,共89 幅标准分幅图,应无遗漏,数据完整。
(2)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与矢量化底图叠加检查,数据采集应无遗漏、无严重跑线现象,符合《技术规范》的限差要求。
(3)输出的标准分幅图图面要素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乡、村土地利用现状图图面要素和整饰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图斑变更应正确,无遗漏。
6.2 数据库属性部分
(1)数据库中各图形要素的属性应输入完整。
(2)各项计算机统计面积与2005年变更调查面积的差异应在《技术规范》要求的限差范围以内。
(3)系统应能正确输出要求的各项统计报表。
(4)数据库文件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管理系统 RDLUS 中应运行正常。
6.3 检查成果资料
(1)89幅标准分幅图的图例簿及其补充材料。
(2)变更图斑矢量化记录表。
(3)各种台账面积与计算机汇总面积对比分析表(市区两级辖区汇总面积对比、地类面积对比、变更图斑台账面积与计算机面积对比)。
(4)两套标准分幅检查图。
7 成果应用
检查成果所形成的数字、图表和有关资料对土地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及动态变化,进行了全面记载、整理和分析,可直接实现土地行政管理中最基础的土地统计功能。
其具体的应用可通过在土地更新调查中常见的建设用地增加而耕地只减少的成因实例予以说明:
(1)耕地面积更新调查数比年度变更数减少 原因在于违法用地及历年变更调查遗漏的建设用地因未在年度变更调查中统计,而仍视同为耕地,但在更新调查数据检查工作中按建设用地进行调查统计予以纠正。
(2)建设用地更新调查数比年度变更数增加 原因在于历年违法用地及历年积累的变更调查漏查的建设用地未在年度变更调查进行变更统计,而在更新调查数据检查工作中均进行调查统计予以更正。
其应用技术还可广泛应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动态监察等土地宏观调控管理工作。
应用数据库检查技术进行更新调查是目前较科学且可行的技术手段,可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数的准确性和确保土地利用现状的现势性。
数据库检查技术为国土资源管理,特别是地籍管理等基础业务性工作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促使国土管理技术发生质的飞跃,以往传统的技术手段正逐步被新兴的信息系统技术所代替。特别是现状库与规划库之间的同步互动在土地更新调查与管理上的应用,已成为国土资源管理手段上的新热点,将更大程度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