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本人在天津蓝印户口转红印户口因数据库查不到本人身份证照片不能办理我该怎么办
办理临时身份证。
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是三个月,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规定: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但是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建议尽快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❷ 迁户口后银行系统里我的身份证号不存在~!!!
这个属于公安系统和银行系统对接的问题,数据库没有更新造成的。我的身份证也有这个问题,不要着急。可以带上其它的证件,如驾照,户口簿等加上身份证一起到银行办理业务,我自己办过建行的业务就是这样的,不知道其他银行行不行。等银行身份认证数据库更新以后就好了,这个没办法,只能等了。
❸ 没身份证怎么办理未落户证明。
现阶段,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办理《未落户证明》,小孩在办理落户时候是不再出具《未落户证明》的,而对于未落户但是出生证明丢失等情况下是可以到户籍机构申请出具《未落户证明》。
小孩办理落户手续时候,可以直接使用出生证明判断是否办理过落户手续的(现阶段出生证明办理落户以后附页是会被派出所收回),这种情况下不需要配偶户籍所在地出具《未落户证明》,因此配偶户籍地也不会出具。
而尚未落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到有关部门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就可以申请办理《未落户证明》。
1,新生儿父或母可以凭新生儿出生所在医院出具并盖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均为沈阳户籍或一方为沈阳户籍的,到新生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分、县(市)局户政办事大厅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
❹ 户口落户中,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答:
1.户口办理过程中不需要身份证的,现在丢失了没多大关系,不过你要在户口办下来之后尽快在最后这个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如果这段时间比较长,那会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些不方便。
2.身份证的地址通常是随本人居住地的变化而变化的,与户口地址不一致也算正常。
3.如果身份证要挂失,那相对有点麻烦。是去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但那边的工作人员会推脱你已经迁移出去了,而这边你没落户好又不能补办身份证。如果确实需要,让学校那里派出所给你开个证明充当临时身份证算了,没必要搞正式的,太麻烦。
❺ 户口迁移落户后身份证丢失该怎么办理
同学你好,既然你落户手续已办理结束,身份证丢失无所谓,因为户口所在地肯定会通知你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因为你户口本上的信息,才是你当前准确的信息,直接到当地派出所,申请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如果他们说要你出示原身份证,你可以给他说已丢失,他们不信,你可以登报申明遗失即可!
❻ 无户口无身份证要怎么手续才能办理户口
你说的是黑户吧,当事人应综合本人无户口的原因及年龄而定(是在居住地补录户口还是在父母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补录户口、是否符合补录条件等):
1、在当事人符合《国 务 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属于该意见规定的8类无户口人员的;
2、可以参照该《意见》的相关规定,带上用人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居)委会、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及资料,补录户口。
《国 务 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由于篇幅所限,仅节录部分内容,供参考):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 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 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 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❼ 户口迁移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联系学校,说明情况,要求亲自去办理,将户口迁移证交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即可,交户口迁移证的同时派出所办理落户,你可同时申请临时身份证,证件三个工作日有结果,有效期三个月,法律效力同正式身份证,费用20元。还可以当时申请办理正式身份证,费用40元,(换证的话20元,你是丢失所以收40元),三个月后取新证。
这样时间最短。
希望对你有帮助!
还有疑问,可以hi我,定能帮助你解决。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❽ 没有身份证,没有户口人员怎么重新落户
您好!八类无户口人员可以登记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不同情况分类处理:
事实收养发生在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为经公安机关确认的被拐儿童的,应当先由公安机关查找其生父母,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收养登记。
总之,符合当前收养法等规定条件的,由民政部门依照现有规定依法为其办理收养登记,公安机关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暂无相关规定的,民政部将加强调查研究,尽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六)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❾ 没有任何身份证明怎么落户
没有页和身份证,要想落户口,你必须到派出所户籍科。要身份证明的情况下,你可以带着你的证明。或者是书面证明和人类证明。才能落下户口。
❿ 户口迁移过程中尚未落户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你好!
身份证丢失就要抓紧去补办了,没有身份证原件是不能落户的。
现在身份证全国统办,只要拿着户口本或者驾驶证原件到派出所的户籍部门就能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