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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普查报告怎么写

发布时间: 2022-05-11 01:05:00

1. 企业人员岗位数量分析报告怎么写

首先写一下部门的职责及日常的工作事宜 其次写一下现有人员的分工及工作时间再写一下增加人员的工作事宜尽可能表述清楚目前配置缺一人的工作缺失,从提升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出发来争取增加一人的优势。

2. 人口普查总结怎么写

作为一个普查员,我们感到无比的神圣,同时我们更感受到作为一个普查员肩负的责任,人口普查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是人人有责的事情。作为在校大学生,能够有机会参加国家组织的这样大型的活动,是一中莫大的荣幸,更是对我们的考验。大学生享受国家提供的教育以及各项资源,理应当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在国家和人民需要的时候勇敢的挺身而出,用我们年轻的活力和不懈的努力,做到不愧对大学生这个称号。作为一名志愿者,我们更是发扬了志愿的精神,在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带着微笑和温暖投入工作,不管工作有多么的苦闷和劳累,一直保持着乐观昂扬的态度,无私的奉献着。
在我们的工作过程中,感谢学校领导对我们的支持和肯定,也感谢社区、街道、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对于我们的细心指导和无微不至的照顾,同时,我们更加的要感谢普查区域内每一个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才得以顺利地完成工作。
在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还要兼顾自己的学习和日常的生活中的其他事情,我们组的任务大多处于远离学校的区域,所以很多普查员不得不每天起早贪黑的坐车或者徒步的前往普查区域,然后在工作告一段落的时候急匆匆的赶回学校继续在学校里的事情。我们很多的普查员,走路爬楼梯爬到腿抽筋,关节疼痛,为了工作,流下了很多的汗水。尤其是队伍中大一的普查员,刚刚迈进大学的90后一代同学,面对这样高强度的工作任务,没有一个退缩,没有一点抱怨,踏实认真的投入工作,任劳任怨的完成任务。作为一名大三的学生同时作为队长,我想说,普查员同学们,你们辛苦了,你们才是最可爱的人!
在工作中,我们累并快乐着,也许工作中难免遇到很多困难,我们也受到了某些委屈,但是我们都乐观的对待。普查工作中会遇到有一部分人不够充分理解人口普查的意义,不够配合,或者态度激烈的对抗普查工作,我们做的就是认真的讲解人口普查的意义,并且尽量的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的少占用居民的时间,做到让每一个被普查的人理解人口普查,接受人口普查,赞同人口普查。我可以自豪的说,我们做到了。
在工作中我们收获了很多的温暖。作为一名普查员,挨家挨户的敲门问询过程中,我们总是会遇到很多满怀善意的人,他们不仅很好的理解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在得知我们是学生志愿者的时候,热情的招待我们,也许只是一杯热水,也许只是一个小水果,也许仅仅只是一句关怀的话,都会让我们在这个寒冷的季节,在疲倦的黑夜,感受到温暖和快乐。
在工作中,我们也收获了友谊。我们普查员朋友们,从不认识到相知,从在工作中共同的面临困难挫折,到共同的体验劳累和喜悦,我们成为了一个家庭般的团体,我们之间也产生了许多真挚的友情。还有和社区街道的工作人员,也许我们年龄并不一样,但是并不妨碍我们之间的友谊。
在工作圆满结束之际,回顾整个过程,既有痛苦和疲倦,也有喜悦和温暖,我们每一个人真的收获了很多,历练了很多。人口普查的工作经历,将会是我们的一项宝贵的财富,给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增加了许多的积淀。感谢党和政府给我们这样难得的锻炼机会,让我们更好的成长,成长为心怀国家和人民的人,对国家和人民心怀奉献意识的人。

3. 由于工作比较繁重,需向领导多申请一个人员配置,申请报告该怎么写

先不说申请的事,你工作任务都完不成,还觉得繁重,要增加人来分担你的工作任务。你觉得领导会怎么看你呢。拼死也要拿下啊,还说啥呢。

如果是临时增加一个人员,可以口头向上级提出,上级会从其他部门帮你安排。如需要新调入人员并有编制,那就像你的主观上级委办局打个请示报告,内容不应太罗嗦,写明因什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完成,特申请增加一名人员。如果你单位就是市里面的一个委办局的话,那就直接向当地的人事局的编制管理办公室打申请,事业编制公开录入,公务员统一考试分配。不过等新人到了,估计你这个活早TM的干完了都。

4. 人口普查报告怎么写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第三条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人口普查机构(以下简称普查机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本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第四条 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
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条 普查机构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七条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第八条 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第九条 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以下简称普查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人口普查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方法

第十一条 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第十二条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十三条 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 人口普查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

第三章 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人口普查登记前,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完成户口整顿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提交本级人口普查机构。
第十六条 人口普查登记前应当划分普查区,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为基础划分,每个普查区划分为若干普查小区。
第十七条 每个普查小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员,负责入户登记等普查工作。每个普查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入户登记。
第十八条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第十九条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社会招聘。借调和招聘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公民作为志愿者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条 借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招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在人口普查经费中予以安排,由聘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一条 普查机构应当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全国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人口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第二十二条 人口普查登记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应当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十三条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向人口普查对象说明人口普查的目的、法律依据以及人口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人口普查对象应当在普查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普查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拒绝、抵制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
第二十七条 人口普查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普查机构应当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对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
第二十八条 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人口普查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第四章 人口普查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进行数据处理,并按时上报人口普查资料。
第三十条 人口普查汇总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予以公布。
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人口普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以公报形式公布。
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公布本行政区域主要人口普查数据,应当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核准。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做好人口普查资料的管理、开发和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咨询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 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
第三十三条 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编造虚假人口普查数据的;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人口普查资料的;
(四)违法公布人口普查资料的;
(五)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六)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人口普查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五条 普查机构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执行普查方案的;
(二)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
(三)要求人口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人口普查资料的;
(四)未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报送人口普查资料的;
(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人口普查资料毁损、灭失的;
(六)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普查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行人口普查任务,予以通报,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等人员的普查内容和方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交通极为不便地区的人口普查登记的时间和方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的资料计算。
台湾地区的人口数,按照台湾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资料计算。
第四十条 为及时掌握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5.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告怎么写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第十六条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第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废止。

6. 怎么写关于管理人员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某公司管理调查报告 (范文)

通过这两天与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的初步交流及现场调查,XX公司的管理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该公司是一劳动密集型公司,生产人员较多,有180来人,大都为初高中水平的技工,年龄也大都在20岁左右。素质不高,社会经验缺乏,甚至独立生活能力也不强。生产经理管理他们就象父母管理孩子一样,生活、工作、学习,各个方面都需要细心照顾。但在编制上这却只是一个部门,这些工作全部需要由生产经理来管理。导致生产经理管理压力很大,也很辛苦,管理效率却不高。总的结果就是产量上不去、成本下不来。公司希望其平均人力成本在700元/人/月左右,而实际情况可能翻了一番。而生产能力却达不到预期的要求。公司希望通过改进生产流程、加强内部管理、调整考勤机制等措施来改变目前这种状况。
二、主要问题及初步建议
仅从公司生产流程的技术控制来看,流程是封闭和可控的,并没有很明显的大漏洞。但从整个体系来看,影响生产成本和管理效益的因素还是不少。从初步调查的情况来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受人员整体素质和年龄限制,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不足,特别是班组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导致员工管理困难,整体员工生产能力发挥不足。
解决方案建议:
a)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树立正确质量观:"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
b) 建立建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包括宿舍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规范和管理人的行为。
c) 适当调整工资结构,降低一线工人工资水平(需要重新确定单位工资定价),相对提高班组长的工资水平,并与一线工人的产量、质量、管理绩效挂钩。达到整体工资水平下降,而关键岗位人员积极性提高的效果。有效发挥班组长的作用。
d) 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并严格执行。
e) 保持适当的员工流动比率(当然不是员工辞职,而是公司淘汰辞退),形成竞争压力,优化员工队伍。
f) 与有关技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为他们提供实习场地和培训,招收适量实习生(不用付工资),建立良好的劳动力补充机制。

2、 设备陈旧,故障频繁,导致生产效率受损
生产线上的设备有不少是服役了2-4年,配置低档,零件老化严重,故障频繁。几乎是每天有设备需要维护,每周有设备需要更换零件,每月有设备需要报废。另外,当需要采购设备或材料时,采购周期长,采购物资质量不稳定,也造成部分误工甚至数据报废的。
方案建议:适当更换和升级关键设备,改进流程,保证生产需要。

3、 流程不畅,造成流程堵塞和生产能力不得已闲置。
虽然生产流程本身设计是封闭和可控的,但大流程仍然不顺。比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数据备份不及时,就会因数据堵塞而影响后面工序的停工。又如质量检验进度跟不上,不能及时验收时,也会产生数据堵塞。
另外,资源采集不能保证时,也会引起生产能力的闲置。

4、 材料流转管理混乱。
材料仓库管理混乱,存在分区随意、堆放混乱、标示不明,甚至很多材料根本没有标示等问题。
在生产线上,材料的流转应该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安排制作,但因为流程执行不严,可能出现难做的材料分配不下去,导致同一批材料不能及时收回。
另一方面,其中一道工序必须将材料分拆开才能进行制作,一直到最后的工序。经过多个工序后,这些材料本身容易损坏,造成最后重新组装困难,从而影响归还。
改进方案建议:改进流程,并加大执行力度。

5、 质量标准不成熟、不明确,引起生产和质量的磨擦和矛盾。
一方面,由于员工质量意识不强,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不严,产品质量依赖检验来保证,造成质检工作量增加。
另一方面,因为质量控制标准本身的不成熟、不明确,执行依赖经验化,造成由人为控制和把握的因素很大。但由于质检人员的水平和经验不同,对标准的灵活性、控制尺度的把握无法保持一致,造成质量控制与生产经常出现磨擦和矛盾。生产人员无所适从。
另外,生产部门与质量部门信息沟通不够,出现生产按老标准执行,而检验按新标准执行的脱节问题。
改进方案建议:加强生产人员质量意识,建立、建全并细化标准,理顺信息沟通流程。
6、 其它
各岗位的人员配置比例是否合理?需要对历史工作量等数据进行分析之后才能确定。
生产场地管理混乱:有晚上在生产场地睡觉、中午在生产场地用餐等现象。材料摆放不整齐,场地不整洁等。
三、需开展的工作及初步安排建议
1、 员工培训
按照公司"管理输出,生产外包"的思路,首先公司需要改变对目前员工的定位认识,他们将不再是普通的操作工人,而必须成为技术专家、班组管理专家,同时也是培训专家。我们必须通过培训帮助他们朝这个目标努力。另外,最重要的是需要通过培训让员工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提高生产人员的质量意识。
2、 管理流程理顺和再造。
包括三个方面:
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建全和细化;
管理体系、工作流程及其记录表格的理顺、建立和细化;
各项制度规范的制订和建全。
四、工作阶段初步设计
1、员工培训
员工培训可能分三个阶段:
一是激励鼓动阶段,在工作开始之前进行,演讲形式;
二是工作开展过程中开展的操作性培训,形式上可能是分别交流、讲解或集中上课。视需要安排。
三是实施推动培训,在工作成果出来之后进行。形式包括集中上课和现场辅导。
2、项目实施阶段
工作阶段
阶段工作成果
详细调研阶段
制订详细的改进实施方案、设计形成初步管理体系、整个项目的时间计划、预算安排等。
设计理顺阶段
一个基本可执行的,包括制度、规范、标准、流程、表格在内的整套管理体系(初稿)。
审批和讨论阶段
对疑问进行协调、讨论,对初稿进行审核和批准。
修改完善阶段
根据讨论的结果进行再次修订和完善,形成最后定稿。
实施推动阶段
审核执行情况并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7. 人力资源分析报告该怎么写 人力资源分析报告

看你一般要写什么和单位要知道的数据了,年度分析报告里,一般基础点就是人员配比,人员结构,人工成本,存在的问题,建议解决的方式,员工流失率,人员配置,年度招聘计划,年度薪酬预算,年度培训计划,如果有绩效改进也可以加一点,不过这个不太好弄;我平常就写这些内容,单位也算过得去。

8. 人口普查工作情况怎么写

XXX镇人民政府

人口普查前期工作情况汇报

区统计局:

今年开展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周密安排,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普办的具体指导下,我镇目前已顺利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摸底阶段工作和入户登记工作,无不入户现象,X个普查小区,共入户摸底X户,摸底清查X人,其中流出X人,现正进行快速汇总(过录)。

二、存在问题:一是社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任务繁重,不少人员身兼多职,人普工作时间难以保障。二是因为近10年变迁,人员流动难以找准人查实户。三是由于农村留守在家的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不识字,存在个别普查员代申报人签字现象。

三、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下到社区,协助社区普查员做好普查上门入户登记工作,与社区同甘共苦。二是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创新人普工作途径,努力完成好我镇普查登记工作。三是对普查员代签字的及时入户重新登记,经申报人认可后方可代签。

特此汇报

XXX镇人民政府

二〇 年 月 日

9.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告怎么写

很好写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是高级管理层、中级管理层和各业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