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所有过户手续交给房产局还能撤回来吗
登记之前可以撤回来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了。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房产过户所需要的手续: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地产权利证书;
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1)不动产上传的资料可以撤回吗扩展阅读: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㈡ 房产证过户后能撤回吗
法律分析:房产证已过户可以撤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1、如果该房产过户手续不合法(包括但不限于隐瞒,蒙骗,非当事人,有法律纠纷)的情况可以撤销;2、如果按正规手续过户则不可撤销,只有按买卖协议履行,当对方无法履行时,也属于违约后,可以进行起诉,将房产再次过户回来,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对方支付。3、如果经双方协商,取消此笔买卖,必须再办理一次过户手续,产生的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但买方一般是不会承担此费用的,因为买方没有过错。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㈢ 不动产办证中心形式审查合法但房屋未经规划报批可以撤销吗
各地规定不同,以石家庄为例:
一、符合下面条件的可以撤销: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以下简称“买卖双方”)已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2、因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3、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司法文书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二、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1、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申请表;
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合同签订总份数),因故不能全部提交的,由当事人说明原因,在石房网站声明作废;
㈣ 光大不动产登记系统打错证了,怎么撤销
登记之后撤销是撤不了的,只能再次进行修改。
从原来的路口进入,然后到资料里面设置重新更改,再次提交,这就可以了。或者到营业厅找工作人员帮忙改正。
㈤ 关于不动产撤销的法律规定
1、已经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不得擅自撤销。2、行政机关只能以撤销行政行为的方式撤销登记。3、不动产登记法应明确撤销登记的情形和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㈥ 已向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遗产过户2天是否已在登记簿登记了,还能撤回吗
这个你只能是去看看,正常来说登记了,就是等着办手续了,但往往有的房产登记人员比较多,忙不过来,可能就拖后几天。到窗口询问一下,要是还没办理呢,直接就撤回来了。
㈦ 不动产权证怎样撤销
法律分析:需要在办理的地方办理撤销,流程参照不动产登记的流程。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通过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条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㈧ 关于不动产撤销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1、已经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不得擅自撤销。2、行政机关只能以撤销行政行为的方式撤销登记。3、不动产登记法应明确撤销登记的情形和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㈨ 不动产办证中心形式审查合法但房屋未经规划报批可以撤销吗
各地规定不同,以石家庄为例:
一、符合下面条件的可以撤销: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以下简称“买卖双方”)已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2、因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3、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司法文书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二、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1、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申请表;
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合同签订总份数),因故不能全部提交的,由当事人说明原因,在石房网站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