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德国上传视频到中国的网站可以吗是不是也违法
严格的说,自己是可以上传视频到网站上的,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和不发布淫秽,反动的视频就可以了。
另外电影,音乐这些安法律来说是要争的版权所有者的同意才行,但是国内盗版严重,一般都不管这些。除非人家发行商抗议,这些视频就会删了。
你是在德国的话,不可能不清楚这些知识,毕竟发达国家的版权意思比中国强。
② 搬运国外视频发到国内犯法吗
法律分析:准确来说是违法的,不过如果是同一个创作者两边都投稿就没所谓了。或者得到授权也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③ 在自媒体上直接搬运国外的视频自己放出,算不算是侵权
现在我们生活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很多的变化,而且现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非常快,科学技术同样也是日新月异的,所以人们的生活也发生了很大程度的改变。现在人们的休闲方式也越来越丰富多彩,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去网上看一些短视频来丰富自己的人生经历,所以很多自媒体工作人员就应运而生。他们会平常拍一些自己的生活经历,或者是一些其他的视频分享到社交网站上来获得2别人的关注和流量。
而且无论是一些创意视频还是一些分享生活的日常,这些都是别人的创作成果,所以如果就这样被剽窃了的话,对于别人也是非常的不公平的。
④ 在自媒体上直接“搬运”国内或国外的视频,涉及侵权吗
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每时每刻都会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科技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改变,自媒体也慢慢的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改变着人们的娱乐方式。随着互联网的慢慢普及,自媒体这三年以来都是非常的火爆的,这是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事情,特别是很多人都会选择带自媒体,这个市场上纷纷获益,使得更多的人慢慢的投入这个行业当中。那么,如果我们在网上直接搬运国内或国外的视频,是否构成侵权呢,直接从网上搬运,国内或者国外的一些视频都是构成侵权的,如果是别人起诉你的话,那么你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费,所以说这必须要注意的,如果我们在网上浏览或者是用于学习的话,那么不会构成侵权,如果下载下来,然后再把它发出去的话,用于获利,那么就构成了侵权。
⑤ 搬运国外视频发到国内犯法吗
搬运国外视频发到国内犯不犯法取决于是否营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那么属于侵犯着作权罪,会被处以有期徒刑或罚金。如果只是单纯分享,那么并不违法。
法律分析
侵犯着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着作管理法规,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着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侵犯着作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侵犯着作权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又包括着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着作权,还包括着作邻接权人对其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所谓“着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等;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着作权管理法规,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着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和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所谓作品,是指人们借以表现自己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的智力成果。依照规定,作品包括下列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⑥ 上传视频会触犯到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主要看一个视频内容本身是否违法,还有一个是知识产权方面的涉法问题
内容方面举例: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视听节目网站提供的非法视频内容;1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知识产权方面:用户在上传视频前确保拥有上传的视频内容的着作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已经取得上述全部权利人的许可。
⑦ 转载国外视频侵权吗
转载视频是侵权的行为,除了法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外,任何未经作品权利人同意的传播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九条着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十条着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着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⑧ 在自媒体上直接“搬运”国内或国外的视频,有没有侵权
在自媒体国内或国外视频中直接“搬运”将侵犯原作者的版权,即使你的初衷只是想要分享一下这些优秀的视频,但其实也是侵犯了创作者的权益。当存在侵权风险时,原则上必须事先取得权利人的授权。但是,一般来说,它不是主要的业务应用程序。注意原创的来源,尤其是视频、图片等是否有明确的版权,如有,不得侵权。转发时请同时如实说明出处和作者,提交翻译的作品也应如此。搬运人留下联系方式,发现问题或投诉立即删除,这点很重要,原作者在看到其他平台上有自己的创作视频的时候,就可以跟搬运人进行良性沟通。
优质视频虽然好,但搬运风险也很大,小心侵犯他人的权益。分享的时候,也要考虑原作者的感受。毕竟要拍视频是件费时费力的事情。但是,介绍评论某件作品或说明某件问题时,应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这是合法的:将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用于学习、研究或个人欣赏,或者介绍评论某部作品或者说明某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