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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征地工作遇到信访问题

发布时间: 2023-05-12 04:40:01

① 高速征地赔偿不合理信访信怎么写

征地信访材料没有统一的格睁陪拿式。你可以随便写,只要把问题说清楚就行了。
题目可以写成《关于“什么”的情况反映》。如:《关于“某村”高乱知速征地补偿情况的反映》,“某”县人民政府(或其他单位)。
1、写清具体情况。
2、写明具体请求。
3、反映情况人的署名。
4、时间。5、内容。具体细致的把土地征地纠纷内容写完整,没有固定模式,只要把自己的真实情悉搭况写清楚。

② 征地拆迁补偿问题,老上访户,作为书记怎么处理

于没有及时解决各类矛盾,导致征地拆迁引发系列信访问题。征地拆迁信访制度就是建立在这样的背景下的,那么征地拆迁信访制度中关于如何化解征地拆迁信访问题有哪些建议?下面律霸小编整理了有关知识。

1、强化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社会转型期矛盾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尤其是当前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利益诉求,往往是当事者的合理诉求与表达的不合法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合法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处置不当,极易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要从教育引导入手,切实加强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教育。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加强疏导,就是要不断提高群众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既要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自身利益,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又要引导群众按程序、依据政策法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切实做到以情动人,以诚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通过以心换心地坦诚沟通,以情交情地真挚交流,来消除群众顾虑,求得群众理解,争取群众支持,从而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提高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执行力、要充分发扬民主,引导体制外的监督作用发挥,切实树立媒体甚至网络的监政理念,紧紧依靠群众,粗清妥善处理各种矛腔源盾,及时化解可能导致不安定的因素。

2、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对群众合法诉求,要正确引导、积极化解;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讲明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分步解决;对新办理的每一起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有关信访件,要恪守法律法规规定,决不能因执法不到位或贪赃枉法滋生新的矛盾,引发新的信访问题。二是要及时查办征地拆迁等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严肃查办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三是依法妥善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对因自身工作不到位引发和激化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肃处理,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或法律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以强化领导干部的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对于少数人动机不纯,造成的群体性事件,要依法慎重、妥善处置。对策划者和造谣滋事骨干分子,司法机关要及伍凳态时介入,协助政府其他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早控制,早调查、早取证、早处置。

3、着力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一是要从严控制征地规模,提高征地补偿费标准。征地补偿费标准的核定要充分考虑土地对于农民来讲具有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这一属性,进行市场化运作,在扣除政府征地所需的运作费用后,补偿款要更多地返还给农民,让农民享受到土地增值的收益;公共设施用地补偿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到当地工资水平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情况,来确定安置补偿标准。通过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来解决集体和个人参保筹资难问题。二是制定实行“以土地换保障”政策,完善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要更新理念,制定合理的政策,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以强化失地农民培训为重点,着力提高失地农民的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按照“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原则,制定促进失地农民就业配套政策;大力鼓励用地单位和企业把合适的岗位优先安排给失地农民;要制定和完善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失地农民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进而形成“以土地换保障,以保障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切实保障“可持续生计”被中断的失地农民权益的良性补偿。

4、实行阳光操作,公开补偿结果。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群众有三怕:一是怕征地拆迁中有暗箱操作现象;二是怕征地拆迁补偿成为“唐僧肉”,不能及时足额兑现;三是怕一些违章户补偿等于或大于合法户标准,认为自己老实吃亏。因此必须坚持阳光拆迁、阳光安置、阳光补偿,应在征地拆迁现场设置公示栏,并建立拆迁档案,及时公布拆迁调查、房屋评估、协议签订等情况,让征地拆迁户无论是对自己的补偿还是别人的补偿都能看得清楚、想得明白、算得准确。通过被征地拆迁群众之间的互相监督,既可消除互相猜测,互相抬价,互相攀比等心理,也可消除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腐败现象的发生,并使投机户、违章户无机可趁,从而也为合法面积界定提供可靠的依据。另外,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政策,始终坚持一个“标准”,保持一个“口径”,减少或避免因标准不一而引发的矛盾;完善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机制,省级政府要制定完善定农村土地征用价格评估及补偿费分配政策,明确“乡规民约”的合理性;强化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用谈判及补偿费分配过程中的发言权;明确地方各级组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职责权利及义务;明确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使用范围、办法及相应的违规处理办法,从而较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5、优化工作专班,提高专班的执行力。

征地拆迁工作专班人员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征地拆迁工作的推进速度,更关系到征地拆迁过程中各种矛盾能否及时合理化解。所以在干部队伍的抽调组合上,要充分考虑工作扎实、不怕吃苦、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人,也要考虑业务熟悉、素质较高的人,还要考虑有关法律方面的人员,要让抽调的工作人员有讲话权、参与权。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干部工作作风扎不扎实、政策执行公不公正,群众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所以一方面要加强专班干部的学习、提高专班干部政策理论及法纪意识,另一方面要建立信息交换制度,本区域或相邻地区要加强交流与沟通,互通信息,及时掌握了解面上的情况,把握政策执行的相对平衡性,有效控制因征地拆迁引发信访问题的几率。

由此可见,国家出台征地拆迁信访制度,出发点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征地拆迁信访问题,还需要从强化教育、解决农民社保问题、信息公开等几方面努力。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霸苏州律师。

③ 如何正确对待征地拆迁中群众和合理诉求

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要求多、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问题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甚至影响到经济社会的稳定。征地拆迁工作关系着地方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日益成为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党和政府关心的焦点。如何达到和谐征迁,使征地拆迁工作既保障加快发展的用地需求,又维护好群众利益,是我们在工作中急需破解的难题。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和重大项目的深入实施,征地拆迁问题越来越突出 ,基层干部怎样做好拆迁工作:
一是倾力宣传教育。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与否,离不开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征地拆迁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思想先行”的工作理念,克服急躁和盲动心理,采取多种方式,多了解群众的想法,多分析群众的顾虑,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带着感情上门沟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家一户走访的方式进村入户进行宣传,要讲清讲透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多为困难群众着想,以人性化的工作态度,柔性的工作方式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致力完善政策。要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吃透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科学比较新老政策规定的差异,结合本地实际,在不违背上级精神的前提下,科学租慎合理地制定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统一界定补偿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划分职责义务,杜绝一地一价、阻闹涨价的现象发生,政府要做好征地拆迁的后续处理工作,要依法依规、入情入理地介入村组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方式的规范工作,防止强势家族强势分配的事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的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认真落实国家补偿安置政策,让群众满意。同时,要有效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以保障民生为本,统筹解决群众的安置、出路和发展问题。要优先考虑大多数群众满意的补偿安置问题,除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外,因地制宜采取农业安置、就业安置、征地款入股等多种安置方式,彻底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切实做到先建后征,最大限度地让老百姓在征迁安置中真正改善条件、得到实惠,从而使广大群众真心地拥护、支持征迁工作。
四是着力解决困难。征地拆迁工作是碧型辩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些事情,虽然事小,于理不合,但是,多年来,老百姓已形成了一种习惯,小事不找政府,征地拆迁了,政府来找他了,则小事也成了大事,易事也成了难事。在部分群众眼中,满足了他的要求,就是和谐,政府找他,就是求他,现实生活中,群众对中央、省级政策关注多,对法律关注少,不满意,就组织围攻和阻挠施工,而在现行体制下,往往对他们有利。所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相信绝大部分群众是明事理的。因此,从事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发挥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做好群众的思想宣传工作的同时,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组织协调好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界址不清的遗留问题。要加大对征地补偿费特别是集体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式的协调监管,避免不必要的后续矛盾和问题的出现,对蓄意串联组织、阻挠征地拆迁行为要理直气壮地予以打击。同时,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就业扶助,着力建立“统筹就业、政策引导、政府促进、市场调节悔缺、自主择业”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就业制度。健全完善劳动就业服务平台,为被征地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介绍等一系列的服务,鼓励被征地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④ 羊山分局

羊山新区位于信阳市老城区东北部,南起宁西铁路,东邻平桥工业城,西至京广铁路。全区规划总面积83平方公里,辖羊山、前进、南京路、龙飞山共四个办事处和北湖管理区,现有人口约15万人。新区交通便利、通讯发达、资源丰富、环境优美、别具魅力。京珠高速、上武高速、京广铁路、宁西铁路在新区行成“双十”字交叉,107国道、312国道在新区纵横交错,便捷的交通在全国罕见。截至2010年12月底,新区已累计落地项目169个,竣工项目15个,新开工项目31个,在建项目达92个,建成楼房9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1亿元。

王德宏 局长

李良 副局长

陈祖亮 主任科员

郑昊 办公室主任

王德宏简介:1970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2000年3月,在信阳县土地管理局工作;2000年3月颂颤~2002年8月,在市国土局明港分局工作;2002年8月~2004年3月,任市国土局浉河一分局副局长、市国土储备中野散败心副主任,2004年3月,任羊山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国土分局局长、羊山新区机关五支部书记。

【机构设置】分局内设办公室、用地耕保股、地籍规划股3个股室,辖前进、南京路2个国土资源所,共掘御有干部职工37人。

【土地资源】羊山新区土地总面积8283.26公顷,其中,国有土地2630公顷,集体土地5653.26公顷;耕地966.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67%;林地1839.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21%;草地32.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9%;城镇及工业用地30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75%;交通用地3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13.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其他土地1561.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86%。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共申报建设用地5个批次和1个城市区位调整用地报批的材料上报,面积275.084公顷。其中,完成3个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报批申报,总面积150.1453公顷;完成2个分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报批申报,总面积124.9387公顷;完成1个城市区位调整用地报批申报,拟调整总面积65.5241公顷。

【地籍管理】2010年,严格履行土地登记的申报、地籍调查、权属资料审核程序。对达到发证条件的土地使用者积极做好服务,并协助项目用地单位完善手续,办理土地登记。国有土地登记发证77宗地国有土地,面积2898.8亩,其中,补发土地证4宗,面积820.72亩,划拨登记12宗,面积52亩,出让登记37宗,面积901.3亩,转让登记9宗,面积92.9亩,变更登记15宗,面积188.6亩,发证率100%。各类土地登记均严格按照土地登记程序,无一宗“五不登记”情况发生。

【第二次土地调查】2009年5月,全面完成了农村土地第二次调查工作,调查面积达60平方公里。辖区内30平方公里36个街坊4895宗地的外业、内业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顺利通过了省厅二调办检查验收。目前正在开展二次调查补充调查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0年,羊山国土分局开展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一是协助市国土局完成了《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信阳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与布局》;二是协助平桥分局完成发《平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三是完成了《羊山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级规划)的编制。

【闲置土地清理】分局将清查处置闲置土地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切实服务项目建设。分局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对新区已供地项目开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共清出34宗、2150.9亩闲置土地,做到数据真实准确,项目不重不漏。二是按政府许可手续未办理、征地拆迁未完成、规划调整和用地单位自身原因四类情况逐一排查核实用地项目未开工原因,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三是严格按照市政府〔2010〕272号文件和市政府〔2010〕3号通告要求,向项目单位下发督查通知,并签订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的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认真落实闲置土地处理意见。四是对项目开工情况全程监控,直到按期竣工。同时,认真查对出让合同,对将满一年未动工的用地单位项目提前下达告知书,督促项目开工。对新的已满一年仍未动工的项目用地纳入闲置土地范围进行严厉处置,切实保证土地有效利用。

【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2010年,开展了“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并将东方城、辰宇房地产、淮委会信阳通讯站、市恒达房地产、烟草局、柯洪林、刘江善、双平砖厂、广宇食品厂、东方今典房地产、信阳宏益华房地产、明港九阳房地产、市烟草局、市长虹房地产公司、市润洲房地产、市规划勘测队、市荣泰置业、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华祥惠安房地产、大信房地产、曹祥书等21个用地项目作为服务对象分给国土局。分局完善帮办服务机制,落实分包推进责任,主动联系职能部门,全程代办相关手续,全力开展征地拆迁,积极协调项目开工。全力参与新区“决战四季度,大干九十天”活动,一是根据业务需要,将土地利用业务从用地股分离,配足人员加大招拍挂力度,加强存量土地利用和管理;在分局内重新组合配备人员,工作岗位全部实行双方选择:股长选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选择股长,通过此举向分局干部职工加压赋责,增加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员潜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机构效能,为决战冲刺蓄势发力。二是做到三个“紧盯”、三个“强化”和三个“不怕”,确保服务效果和服务质量:紧盯项目用地报批不放松,紧盯征地拆迁不放松,紧盯项目建设不放松,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用地需求和征地拆迁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项目单位办理和完善用地手续,促进项目开工建设。强化学习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不怕工作中的苦和累,不怕脸难看、事难办,坚持依法行政,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在“决战四季度,大干九十天”中有力冲刺,率先撞线,有效服务于项目建设和新区发展。

【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主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办事处、相关局委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国土、规划、执法、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队伍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具体由国土分局组织实施。共核查了新区内21个监测图斑和6个补充调查图斑,核实共有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611.02亩(耕地604.58亩)。其中合法用地1597.42亩,其中耕地590.98亩。新区2009年度违法用地宗地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地数的比例为7.4%,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0.84%,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0%。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的数据上报和档案整理圆满完成。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全力开展“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根据分局实际,将自分局成立以来的用地报批、土地登记和征地拆迁作为重点,对平桥分局移交的2002年以来的档案进行整理,认真开展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至11月25日,共自查分局成立以来的档案,191宗用地报批和供地档案中已自查191宗,登记发证宗档案873宗已自查873宗,2136宗征地拆迁档案已自查2136宗。经排查,没有发现重大的违纪违法问题。

【执法监察】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向巡查中发现的五云茶叶、二十里河新农村建设点、三桥安置小区等13个未批先建设项目下发《停止违法用地通知书》,并及时向市国土监察支队发函,要求依法查处,为顺利通过下一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做好准备。

【信访工作】2010年,全年共办理群众信访人访59起(次)。针对新区涉土信访主要反映的征地补偿问题,分局将群众反映征地补偿标准低、征地补偿不到位情况和群众不满意就强行征地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深入核实和调查。及时建立上访人员台账和上访人员信息反馈表,切实做好辖区涉土信访稳控工作。切实落实领导接访日制度,分局局长每周随新区领导在新区招商大厦一楼接访,充分了解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年无一起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确保了辖区稳定。

(郑昊)

⑤ 如何有效化解农村涉纪信访举报工作

1、紧抓核心,夯实农村基层组织。解决农村涉纪信访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首要的是管好村干部。管住村干部。首先,应加强对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村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处理好权利与义务,权力与金钱的关系,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其次,可选配思想政治觉悟高、德才兼备的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综合素质,打造风清、气正、劲足的村干部队伍;再次,加大查办涉农案件力度,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村干部,达到预防和减少因村干部腐败问题引发信访的效果。

2、建好网络,完善农廉各项制度。农廉工作三三机制,既是加强对村三资管理工作有力形式,又是对村干部进行监督的有效方式,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巩固提升农廉三三机制作为重要任务进行统一部署。要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综合运用“制度+流程+科技”模式,制定完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推进阳光农廉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拓展和发挥好农廉网功能。认真总结农廉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3、健全机制,构筑涉纪信访平台。农村涉纪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有关部门,因此,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建立处理农村涉纪信访问题经常性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信访”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亲自抓,负总责,特别是集体、异常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人数多的案件,领导更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抓落实,严防事态扩大。各职能部门应加强联系,相互通报涉农信访信息,共同研究对策,落实解决措施。坚持把排查预警抓在前,逢重大政治活动、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深入研判,把可能出现的上访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

4、防患未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当前,新的村民委员会换届在即,要做好换届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要深入排查摸底,掌握矛盾纠纷,及时掌握各种社会矛盾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梳理出矛盾纠纷的重点村、难点村,制定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和应急预案,有效开展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和对重点上访人员的监控,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要宣传解释政策,化解矛盾纠纷。从抓换届选举方针、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入手,向党员、群众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程序和干部任职条件,进一步提高党员、群众的法制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谐意识,引导党员、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理顺思想情绪,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客观对待改革发展中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思想障碍,真正为农村换届创造良好环境。

5、严格追究,强化涉农政策监督。要加强对党和国家涉农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等的落实情况要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强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范,确保资金安排使用透明、规范;要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行为,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等制度;要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全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⑥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一、引言

信访维稳工作是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任务和最终目的就是满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全心全意为百姓解决难题,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好实事。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方方面面的利益冲突也逐渐增多,加之信访维稳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导致群体性信访事件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全县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做好信访工作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亟需认真研究的重大社会课题。

二、近年来信访问题的特点及其产生原因

近年来发生的信访矛盾纠纷和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改制引发的失业与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等问题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城市扩建改建引发的私房改造、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等问题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三是“三农”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承包、换届选举、财务管理、农民减负、农村土地权属争议等问题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四是国家重点项目占用农民土地补偿、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五是干部队伍中行政不作为、贪污腐败、司法不公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六是涉法涉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

(一)信访矛盾纠纷呈现出的特点

一是发生的数量多、规模大。据统计,近年来我县赴省进京上访的批次、人数总体呈上升趋势。与2012年相比,2013年我县赴省上访的批次、人数分别上升104%和153.4%;进京上访的批次、人数分别上升300%和1369.2%。

二是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现象增多。不少群众存在“权大于法”的观念,本该走司法程序的纠纷却都一味来政府缠访、闹访,想使问题通过行政渠道解决,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择机性强,持续时间长。近几年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中,一些人直接到市、省甚至进京或故意选择重大节日或党和政府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进行上访,试图扩大影响,达到目的;有的持续时间长达十多天,直到采取强制措施才得到平息,其行为的过激性日益突出。

四是群体性上访事件组织形式严密。从今年我县发生的几次群体性事件来看,都有严密的组织,从事件的预谋、上访的形式、参加人员及所有的行动都经过精心部署与策划,具有很强的保密性、预谋性。

大部分信访问题要及时解决的确有许多困难,加之在矛盾发展过程中,一些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造谣、煽动群众闹事,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通过集体事件来实现搞乱社会的目的,如果在解决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波及到更大的范围。其实,这些矛盾不是根本利益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这是明确的,也是不容置疑的。但如果能及时、准确地找出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具体原因及发展趋势,就能更好地对症下药,及时解决。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引发上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决策不科学、不全面的原因,又有一些部门不履行职责、不依法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原因,既有少数群众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原因,又有经济发展滞后、经济实力较弱、解决群众合理需求能力不足的原因。

从客观上讲,一是随着我县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而我们处理新矛盾、解决新问题的机制尚不健全,加之社会各阶层应对改革的承受能力还比较脆弱,反映到现实生活中,必然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二是在尚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我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逐年加快,国家重点工程的实施,涉及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问题日益突出,信访量增多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反映。三是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建立的行政管理体制在运行中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政府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群众自主意识增强,维权意识增强,正当诉求明显增多。

从主观上讲,我们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追究不到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部分党政领导对当前信访形势认识不清,思想还比较麻木,对本地区、本系统存在的信访矛盾隐患心中无数,对信访工作过问不多,对群众诉求重视不够。二是有些部门、乡镇工作责任不落实,对信访苗头视而不见,见而不管,有的问题虽有处理意见,但也不抓落实,不问结果。三是干部工作作风存在问题。有的不依法行政,执行政策随意性比较大,引发群众不满,导致集体上访;有的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该解决的没有很好解决,不该解决的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还有些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发生上访时指责群众多,检讨自己少,工作简单粗暴,把本可通过劝解化解的矛盾激化。四是协调配合不到位,敷衍推诿的现象比较严重,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和棘手的信访问题,部门和部门之间,部门和乡镇之间,乡镇和乡镇之间配合不力,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难以落实。五是我们制定的有关信访工作制度实施力度还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人,致使信访工作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六是上访人的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及“权大于法”的观念没有得到纠正,导致一些人重访、缠访、闹访。

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信访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动态性的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必须要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政治责任,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在控制信访源头上下功夫。做好信访工作,立足点在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后妥善加以处理固然重要,但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前就有效预防更重要。这就是做好所谓的源头工作。源头工作最重要的是紧紧抓住出台政策、执行政策及矛盾排查这三个方面。在出台政策前,务必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全局、立足长远研究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防止因政策措施制定不当而引发群众上访。在执行政策时,务必教育干部端正思想作风,做到公道正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决不能在政策之外另搞一套,决不能违背政策干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决不能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防止因执行政策走样而引发群众上访。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涉及到方方面面、千家万户,出现各种矛盾在所难免,这就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群众来上访,说到底是相信党和政府能够把他们反映的问题解决好。因此,要始终把解决问题,特别是把解决突出实际问题作为衡量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通过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使更多的信访群众息诉罢访。要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既不能随意打折扣,又不能随意开口子,真正把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与引导人、教育人、说服人结合起来,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透,尤其针对一些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更要多做说服工作,帮助他们调整心态、理顺情绪。要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只要合理合法、条件具备,就要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尽快给予解决,做到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彻底解决,信访部门就决不放手,督查督办工作就决不停止。

(三)在完善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制度和机制是管长远、管全面的,成功的经验需要制度和机制来巩固,复杂的关系需要制度和机制来协调。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不仅要靠热情和干劲,更要靠制度和机制。要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重,构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机制完善、责任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一要健全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听证等制度,建立信访问题终结机制,强化初信初访处理,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要坚持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纳入干部管理体系,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和违背信访事项办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要健全和落实分类解决的有关制度,对群众提出的合情、合理、合法要求,应当而且能够解决的,要尽一切努力,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抓紧制定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分步解决;确实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引导和控制工作;对确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误,及时纠正,尽快解决。

(四)在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在处理信访问题上,要坚持四宜四不宜。一是宜早不宜迟,尽量避免矛盾转化升级。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而又能解决的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早加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尽早得到解决。二是宜管不宜推,及时做好现场工作。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逐一加以解决,决不能层层批转,要限期处理结案。不能把矛盾推向上级、推向社会或避难就易。三是宜导不宜激,坚持安抚疏导。接到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信访案件,要及时引导和指导上访者到规定部门和单位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要求和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劝导,防止矛盾激化,反对草率行事、粗暴行政。四是宜散不宜聚,密切注视群众上访聚集的动向,切实做好上访鼓动者、串联者等“重点对象”的转化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在思想稳控工作上下功夫。做好信访工作,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彻底解决。有些上访人员也许因一时赌气而互不相让,也许因当时对政策理解有所偏差而要求不够合理,也许因一时贪心而诉求标准过高,这些问题若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都能得到有效解决。要立足于疏导教育,对群众信访活动加以正确规范和引导,确立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文明信访的意识,对确无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后仍缠访闹访不止的重复上访户、上访老户,要采取多种形式,讲清道理,进一步做好思想稳控工作,从情、理、法角度做耐心说服教育工作,努力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必要时坚决依法促教,采取司法手段促使其思想转变。

⑦ 有效解决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思考

有效解决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思考

拆迁安置工作是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它不仅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而且事关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近年来,随着东岸城市化进程推进,项目在征拆安置过程中的矛盾问题也日益显现。笔者通过走访、调查对东岸街道近年来征地补偿安置情况进行了调查,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就如何有效解决拆迁安置遗留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东岸街道征地拆迁概况

东岸街道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位于XX区东部,辖区面积4.45平方公里。辖区内有7个社区(村), 45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9200余人,流动人口3万余人。自2012年街道挂牌成立以来,相继启动了XX生态新城B地块项目、一号安置点(AD)地块项目、XX生态新城A2A3项目、东岸公园隆平水稻博物馆项目、望龙城中村改造项目、等28个项目,核定安置指标6837个,已安置人口1434人,待安置人口5402人。近两年来,街道目前全面完成扫尾的24个,存在遗留问题正在扫尾的有3个。征拆安置遗启猜留问题集中体现为对补偿价格或安置政策不满,要价过高,迟迟不能达成协议,久拖不决而成为遗留问题。

二、征拆安置遗留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从被征对象的角度分析

1、对安置补偿政策理解不全面。个别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为政府,为开发商“赚钱”,村民与开发商、与政府之间是一项以土地为媒介的“交易”,唯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相当一部分被征地的当事人有期望通过征地补偿“一夜暴富”的心态,对补偿、安置,均期望“多多益善”,当其不合理要求未得到实现时,就抵制征地工作。有的法律意识淡薄,道听途说,或者片面理解法律条文,固执己见,不按照自己的要求得到判决结果,绝不善罢甘休。也有的当事人无端猜疑,只要自己的主张未得到支持,就认为征拆实施者与用地方存在利害关系,非得通过上访将问题解决,或者受人教唆,走上缠访缠诉之路。甚至有的当事人已将上访视为乐趣,进而将上访视为谋生手段,凭借自己的经验为他人“指点迷津”,维系自己的生活。

2、对改变原有生活模式不情愿。据调查,辖区内被拆迁群众主要收入来源以房屋租赁或自主经营的占60%以上。拆迁前,一户家庭靠出租房屋、仓库年收入可达到10万甚至更多,远高于外出务工的收入。但拆迁后,这部分收入将不复存在,村民担心失地后没有生活来源而存在失业恐慌,大大挫伤村民动迁的积极性。此外,拆迁后,不同村的拆迁户将居住在统一规划的安置点,势必改变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也使得村民在潜意识里就产生抵触情绪。

3、对生活质量未明显改善不满意。抽样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拆迁户认为拆迁后自己的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的仅占4%,有一定提高的20%,认为没有提高的占40%,认为反倒落后的占36%。造成这一结果首要原因是安置工作滞后,导致村民长时间在外过渡,生活不便积怨过深。且村民没有归属感,与拆迁前“忙收房租、闲打麻将”的生活落差巨大。其次是失地农民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就业技能缺乏,再就业难度大,导致收入降低。加之部分失地农民认芦闹为地是政府占的,政府不能不管,再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在失去土地后消极地等待政府和社会的援助。

(二)从基层政府的角度分析

1、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对征地拆迁有关政策法规、目的、意义,以及有关拆迁程序、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缺乏足够的了解,支持征地拆迁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不够。在征地过程中,拆迁群众为寻求今后生活的保障,势必会千方百计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个别群众还存在靠征地致富的心理,对维权手段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当思想,集访、群访、重复上访和故意阻工事件时有发生,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征地工作日益困难。

2、问题处理不及时。每个遗留问题的前身都只是“问题”,由于解决不及时,久拖未决才成为“遗留”。征地拆迁十多个环节,环环有矛盾,处处有难点,都可产生冲突、引发事件。根据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数据显示,2012年—2019年期间,涉及征地拆迁的信访问题,占据接访总量的70%以上。征地拆迁矛盾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主要问题。由于信访考核机制要求,迫使基层不得已将大量精力耗费陪旁罩在人员稳控上,且随着新项目的不断启动,新的问题不断凸显,如同“水缸按茄子”,顾此失彼,疲于应付。加之有的遗留问题一拖数年,期间又逢新旧政策交替,使得问题解决愈发复杂,最终成为“遗留问题”。

3、安置房建设相对滞后。以街道项目为例,京珠西辅道、杉木路、生态新城B地块于2011年10月启动,2012年4月截止,现在仍只安置部分拆迁对象;
滨河路项目2013年4月启动13年7月截止,现在1300多人仍在外租房过渡。村民长时间在外过渡,生活不便积怨过深。街道范围内执行“先安置、后拆迁”政策的没有一处、没有一例,绝大部分从拆迁到分到安置房的时间跨度均在两年以上,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之久。虽然在过渡期间能够领取过渡费,但租房水电物业开支大,物价上涨过快,生活成本节节攀升,且村民没有归属感,生活落差巨大。

4、安置政策还存在局限性。突出表现在对世居非农业人口的住房安置问题上不尽合理。世居非农业人口长期生活在集体土地的住宅房屋的情况普遍存在,由于有合法产权,且它处无房,项目征地拆迁后按政策无法满足其实际生活需要,同时与“半边户”非农业人口安置政策对比,利益相差巨大,导致安置矛盾十分突出,也成为影响拆迁安置工作推进的主要阻力之一。

三、对策与建议

征地拆迁中的遗留问题,根本上是利益问题。征地方眼中的“漫天要价”或许是被征者心中的“合情合理”。说到底,双方的分歧,正源于各自对拆迁收益等问题的不同判断,进而产生不同的利益诉求。如何在其间找到平衡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做到快速推进和“不留后患”的平衡和统一

1、动拆前,为公共利益“正名”。因征拆遗留问题造成“钉子户”现象,是城市化进程中特殊的产物,是个人私欲在民权解放背景下的无序膨胀,这不是平等民生的表现,而是由一个极端走上了另一个极端。而面对基础设施建设、惠民工程等涉及民生和发展的大是大非问题上,个人利益是必须要服从公共利益的。其核心是公共利益需要明晰化,需要一个理由充分的解释,如此方能合理推进城市建设和改造,取得公众最大限度的认同。一方面要促进决策民主,即在城市拆迁决策中实现公众参与,使得各方面声音充分表达,让公共利益接受舆论的检验;
另一方面要重视司法的审慎。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认真对待权利,耐心细致地向公民充分说明每个判决的理由,这样的“最后防线”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依赖。

2、实施中,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要增强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建立定期调度会制度,听取情况汇报,掌握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统一指挥、协调安置房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相互配合,逐步实现先建后拆目标。要切实增强质量意识,把拆迁安置房打造成精品工程。加强项目的前期谋划,使安置房的项目选址更加科学、合理。同时要将周边道路、水电燃气和排污管道等市政设施一并纳入统筹规划,一并招标,一并实施。充分考虑安置群众的现实需求,完善功能配套,优化建设标准,科学设计户型结构,提升安置房的整体品质,使安置小区及住房符合城市化发展要求,与现代化城市的格局相协调。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核办证进度。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加大指导、协调和服务的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尽快为安置房办理报批、报建、办证等工作,限时办结,全面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进度。

3、征拆后,加强统筹保障促稳定。首先要大力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加强对劳动年龄段内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就业能力。对征用农民土地的新建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失地农民承接属征地范围内的建设、绿化等工程项目,承接落户单位保洁、保安、维修等工作。同时,鼓励辖区单位优先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降低门槛扶助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要完善社会保障,着重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负担太重的问题,提高政府统筹部分,降低个人缴费比例。逐步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就业、低保、医保、社保等相关政策待遇,为失地农民提供更优质的零距离的社会服务。

(二)做到把握政策与“一案一策”的平衡和统一

1、尊重权益,在法治的框架下谈问题。面对不同利益诉求,最为有效的解决办法还是应该回到法治的框架上来。面对遗留问题无论哪一方,不顾法治精神,采取极端手段都只能使问题更加复杂,使双方骑虎难下。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的症结在于双方谈不拢,这就需要涉事职能部门及时出面,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可探索建立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拆迁纠纷评判解决机制,以公开听证的形式,组织没有利害关系的社会代表参加,让双方诉求都有充分表达和展示的机会。把话说到明面上,对双方既是疏解,更是约束,如果彼此都不再“任性”,问题才好解决。

2、析法明理,坚守政策法规底线。不因当事人老实本分或胡搅蛮缠而区别对待,在原则面前绝不退步。在考虑遗留问题特殊性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其普遍性,防止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带有共性的诉求在处理结果上千差万别。防止“同因不同果”,使征拆对象互相攀比,造成新的不公平。对群众法律认识上的误区,循循善诱,析法明理;
对不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理直气壮地坚决回应,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在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3、以人为本,确保精准施策。针对遗留问题的化解,多方调查发生原因、多方分析病症何在,多方探求化解措施,实行“一案一策”、一套班子、一包到底的化解模式,切实增强问题解决的针对性与时效性。整合国土、信访、司法、调解、劳动等部门力量,形成“一站式”调处,构筑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实现化解与信访“无缝对接”。要抓重点促一般。对诉求迫切、具有一定特殊性、时间跨度长、影响大的遗留问题,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促进问题解决,以大带小,以大促小。同时组织职能部门和包案干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感动群众,温暖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在一线调查与掌握,在一线调处与化解。

(三)做到宣传政策和执行政策的平衡和统一。一是部门之间合力攻坚。国土、规划、征地等职能部门要与项目拆迁指挥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配合,切实增强征地拆迁的工作合力。二是参与人员吃透政策。强化对参与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吃透政策,认真学习政策法规,按章操作,切实做到解释政策不走样、执行政策无偏差,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三是下户工作带着感情。帮助群众算好拆迁补偿账、环境改善账、发展受益账,做到政策讲到位、细账算到位、补偿发到位、安置做到位。对特别困难群众,或者有特别原因的问题,要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集体研究,尽最大努力维护群众的利益,尽最大限度给予群众实惠,切实做到和谐拆迁。四是实施过程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方案和政策执行,按照补偿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并将补偿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遇到的问题要集体研究解决,不搞各自为政,不搞政出多门。各级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决不允许乱开口子,绝不能优亲厚友,确保一切工作都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⑧ 怎样写论文来论述铁路沿线房屋拆迁问题

这是篇相关的论文,仅供参考
【摘要】铁路建设项目点多、线长,征地拆迁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损害各方利益,影响征地拆迁进度,致使工程目标无法按时完成。为了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各方合法利益,推进铁路项目顺利实施,本文通过对我国铁路建设征地拆迁主要工作内容与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阐述分析,并提出了建议和措施。
中国论文网 /1/view-7114125.htm
【关键词】铁路;征地拆迁;问题;对策

随着政府不断加大对铁路建设的投资和规知氏划,我国铁路建设步入了―个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根据资料显示,我国到2020年将新增铁路建设3万km(卢春房,201l;),而公路建设到2015年将新增51.6万km,两者合在一起即新增54.6万km。铁路建设必然会涉及到征地拆迁,在人地关系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大面积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变得越来越困难,分析当前形势下,征地拆迁工作有五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征地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工作;二是征拆工作是一项贯穿项目始终的工作;三是征拆工作是决定项目建设能否正常推进的关键或瓶颈;四是征拆工作已成为建设投资控制的重中之重;五是征地工作与社会稳定风险息息相关。可见,能否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成为制约铁路项目实施的关键问题。
一、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内容
1.征地:包括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回收铁路已征地(既有线改扩建)。永久征地是指国家机关和军事项目,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城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大经济发展项目,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并给予合理补偿;临时征地是指抢险救灾、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可以依法征用,并给予合理补偿;回收铁路已征地是铁路产权单位在铁路建设需要时有权收回由耕种人耕种的铁路土地。
2.拆迁:主要内容是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安置和拆除,包括民宅、企业厂房及商铺等。
3.“三电”及管线迁改:主要指电力、通信、有线电视、市政管网、给排水管道、供热管道、煤气管道、油气管道发生平行或交叉干扰而不能满足铁路施工要求,需要进行迁改。
4.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和村民提出的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部分:包括农村道路、沟塘渠堰排灌系统的改移,涵洞积水的解决,涵洞增设的大小、施工引起的房屋裂缝、粉尘污染、放炮震动等损失运饥补偿,噪音干扰等。
二、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1.勘察设计深度不足,导致概算远低于实际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概算编制依据标准是勘察设计时的补偿标准,而从完成设计到项目用地批准后进行补偿兑现相隔时间为2至3年,征地补偿标准已经提高并突破概算。
2.概算征拆数量偏少。
一是由于概算中土地补偿只考虑了红线内永久征地补偿费,忽略了因永久征地导致剩余的边角地、夹心地等无法耕种或耕种困难的地块补偿费用和回收铁路已征地补偿费用;同时,对征拆工作中应由铁路方面承担的工作和费用估计不足,在可研和初步设计中未能计列有关费用。二是勘察设计到实际开展征地外业调查间隔时间较长,导致沿线群众“三抢”(抢栽、抢种、抢建)现象严重,直接增加了附着物补偿费用。
3.回收铁路已征地困难较大,引发纠纷矛盾,导致施工受阻。
首先,铁路部门普遍存在重运输经营轻土地管理的现象,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铁路土地被侵占;其次,针对铁路已征地的回收补偿,《铁路用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所收回的铁路用地如已播种,由铁路部门支付给承种人当季青苗补偿费;被收回铁路用地的承种人确有实际困难的,由铁路部门发给不超过实际种植作物一年产量总值的补助费。”但是实际收回铁路已征地并补偿时,被征地群众往往以铁路用地界限不清楚,且其经营土地属于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合法取得为由,要求按照红线内征地补偿标准统一对待,导致补偿费用成倍增加。例如,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康铁路二线和阳安二线直通线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等补偿)。”。
4.“三电”旁猛返及管线迁改难度大,影响施工进度。
对于”三电”及管线迁改,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与产权单位对接,由产权单位自行迁改。其优点有:是由于产权单位可以对因管线迁改造成的供电、通信、供水、供热等中断及产生的后果负责;二是由于产权单位施工可以满足行业标准及自身迁改要求,更容易通过验收。
但同时存在迁改费用高、进度慢的缺点:一是由于迁改协议虽然有工期要求,可双方只是配合协作关系,常有迁改不及时影响铁路施工进度的情况发生。二是由于国家虽有明确的标准,但产权单位往往以施工复杂、危险性大为理由,编制较高的迁改预算,否则不予办理迁改工作。
5.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相关部分容易被忽视,导致频繁阻工。
无论勘查设计单位还是外业调查工作均容易忽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缺乏对不利因素的分析,从而导致频繁阻工,影响工程进度。例如:占用灌溉渠系后,剩余渠系是否受到影响;占用农村道路或平交道取消后,群众是否绕道行走;平交改立交使得涵洞积水、群众是否通行困难;复线建设中既有涵洞宽度、高度不足,是否满足群众生产运输要求;因永久征地剩余的边角地、夹心地是否耕种困难;施工造成的震动、粉尘、噪音是否干扰了群众生产生活等。
6.执行层面上存在的问题:一是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严重滞后。由于地方政府筹资渠道较为单一,在面临大量基建项目征拆投资的情况下,往往不能按省部协议将所需资金按时筹措到位。由于政府拨付征拆资金到位不及时或只能到位部分资金,被征地农民意见较大,不愿按期交地。由于资金原因,征拆工作时停时动,严重影响项目征拆进程,给工程施工造成严重困难。二是征拆补偿标准问题。同一个地区铁路建设与企业建设征拆补偿标准不统一, 老百姓抵触情绪大, 增加征拆难度。三是路地工作协调问题。在征地征拆实施过程中,少数地方政府采取地方保护主义,交地之前,谈条件提要求,否则不交地不拆迁;而且,也存在地方征拆办与铁路征拆办工作步骤不统一, 工程急需的用地不能及时交付的问题。 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行业多部门,行业、部门之间往往因无法及时有效沟通配合或互相推诿拖延,影响到征拆进度,进而影响工程进度。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涉及沿线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及村委会和国土、林业、交通、公安、法院、安监、信访、电力、通信、有线电视、供热、供水等多个部门或单位;对于建设单位而言,涉及到铁路基建、土地、工程、计划、审计、政策法规、财务等部门或单位。许多征地拆迁项目均需多行业多部门共同调查、研究并出具最终方案,若部门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协调,必然会影响征拆进度。
三、抓好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的对策建议
1. 配齐配强征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政策。参建各方要结合不同标段所在县区征拆工作难易程度,配齐配强征拆工作人员,要把素质高、能力强、知识宽、懂政策、善协调的人员,安排到征拆工作岗位上来。要关注征拆工作、关心征拆人员,要使征拆人员愿意干、努力干好。使征拆人员发扬中国铁路总公司卢春房副总讲到的:征地拆迁人员要发扬“三股劲” (韧劲、狠劲、粘劲)、“四不怕”(不怕门难进、脸难看、冷板凳、事难办)的精神。同时,征拆人员要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执行政策。除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征地拆迁补偿条例之外,还要学习铁计电[2009]100号《关于明确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11]27号《关于切实做好铁路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铁路总公司2014-97号文件《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2. 加大设计深度,缩短设计与补偿兑现及开工时间差,坚决遏制并打击“三抢”行为。 首先,勘察设计深度必须进一步加强,概算编制要与项目所在地政策标准紧密结合,使设计提供的征地拆迁类型、数量及标准与实际接近,从而确保征地补偿费用支出具有更强的可预见性;其次,建设单位积极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缩短勘察设计和工程开工的时间差,从而使实际的征地拆迁类型、数量和标准和原设计大体相同;再次,建设单位积极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宣讲力度,坚决遏制“三抢”行为,对违章建筑和突击抢栽抢种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并限期自行清理,否则按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拆除。
3. 加强铁路土地管理,维护铁路土地合法权益。
首先,铁路部门应加强土地权属确认工作,明确铁路用地的界限、范围,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依法确定的地界埋设界标、安装护网。其次,铁路部门应设立土地监察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制定土地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制止或提请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制止非法侵占铁路用地行为,保证合法土地权益免受侵害。
4.争取政府支持,有力推动“三电”及管线迁改工作。
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尽企业所能支持铁路沿线公益事业建设,推动企地和谐共建工作,增进企地友谊,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对铁路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由当地政府出面协调“三电”及管线产权单位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按照满足原用途的原则编制合理迁改预算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办理拆改事宜,保障铁路项目顺利推进。
5. 超前深入调查,坚持统筹兼顾、互利共赢,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 一是深入细致进行征地外业调查工作,将不利因素在事前调查清楚,对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部分细致分析并及时解决,化解企地矛盾。二是在满足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铁路沿线本地群众参与铁路建设,营造建设者与沿线群众“一家人”的氛围,从而减少施工阻拦现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三是妥善处理征地拆迁中的信访问题。凡涉及征地拆迁的信访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征地拆迁信访工作,及时了解民情,充分考虑民意,努力改善民生。要认真排查、梳理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要高度重视征地拆迁信访工作,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进行排查,对已发生群体上访和有可能发生围堵党政机关、阻断交通等集体上访的苗头,要重点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化解矛盾。对已经发生的以及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要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表,千方百计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6.健全机制,高层协调,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不管地方政府还是建设单位均应实行高层负责机制,并建立健全专门的征地协调组织机构。首先,实行高层协调机制,可以减少一些中间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强化高层领导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可以使主要领导设身处地的考虑征地拆迁面临的实际问题,从而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判断并及时予以解决;其次,建立健全专业征地协调机构并定期展开征地拆迁协调会,可以营造出高度重视的氛围,形成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大协调局面,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并发挥各自专业特长,积极配合、密切合作,有利于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综上所述,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涉及到各方群体的基本利益,关乎农民以后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铁路的安全建设和如期完工,是一项政策性强、风险性高、敏感性强,维稳压力大的工作。能否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不只会对影响到工程进度,还极有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因此,征地拆迁应以公平、公正和公开为前提,以平等协商为手段,以和谐拆迁为目的,协调和考虑各方利益,争取达到共赢,为铁路项目顺利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安定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卢春房.依法建设规范管理,推进“十二五”铁路建设再创新辉煌――在全路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中国铁路,2011,1。
[2]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4]97号。
[3]原铁道部《关于切实做好铁路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1]27号。
[4]钟愈平,熊招军.浅谈征地拆迁工作中问题与对策.企业技术开发.2009年,第2期。

⑨ 攀枝花大道南段8栋809号1栋2单元1号房屋棚改的问题

达侍坦成一致。根据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的公告显老兆桐示,问题处理结果为: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立即与猜迹信访人联系,并针对信访人谢明东所反映的问题现场进行了沟通协商,讲解了棚改的相关政策,目前已达成一致意见,信访人对处理的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