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访问题得不到解决怎么办
信访是公民表达意见、进行投诉、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途径,而信访机构受理受访申请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那么多次信访不处理还能怎么办?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多次信访不处理还能怎么办
申请信访后,信访机构多次不处理信访事项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信访机构申请复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
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二、信访三级终结什么意思
信访三级终结是批同一信访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经过三级行政机关依次做出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终止受理该信访事项,该信访事项处理终结。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根据逐级信访的信访原则,作出信访三级终结的机关一般是指从设有专门信访机构的行政机关开始上延至三级,比如:从乡镇开始则是县、市即终结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申请信访后,信访机构多次不处理信访事项的。申请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进行咨询。
‘贰’ 信访化解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多举措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确保实现“遏总量、减存量、不出事、防反弹”的工作目标,取得显着成效。
——领导包案,强化责任。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信访人意见;重点排查梳理一批时间跨度大、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严格落实“一案一策”,建立积案化解台账,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的化解方案。
——因案施策,分类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信访案件实行分类化解。一是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责任主体,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处理。二是积极推动按照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优先的原则,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三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事发地有权处理部门是处理和化解的主办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地方和部门推动积案化解;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党委政府承担协办责任,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和稳控;主办和协办双方要加强沟通配合,不推不拖、合力解决。积案分类化解情况实行挂账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化解一件销号一件。
——强化宣传,规范秩序。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叁’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一、信访维稳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
1、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信访问题的出现,多数是在特定时期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些信访问题时间跨度大,个性特征强,历史成因复杂,且基本没有政策支持,没有可以参考的案例和工作指引,是造成信访问题甚至集体访、缠访闹访、重复访的重要原因之一。
2、工作责任意识欠缺。建筑企业的用工量大,工人流动性强,且建筑产业工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事理理解不够明白。另一方面,少数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对员工或建筑工人提出的问题政策宣传解释太少,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员工感觉自己的切身利益没有受得应有的保持,以致引发信访问题甚至集体上访事件。
二、强化责任,构建问题解决机制
1、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这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根本保证。企业要始终把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创建企业内、外部稳定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高度重视员工群众的来信来访。
特别是要落实以党委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维稳领导责任制。要明确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严格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度和追责制度,建立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使更多的信访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2、强化企业责任。企业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如果企业存在“等、靠”思想和“不敢办、不会办”的行为,信访问题的矛盾就可能被推到本单位之外,推给了上级机关。
为此,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从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入手,在明确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做到三同步,即信访稳定工作必须与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进行。
建筑企业可能通过建立“企业—项目管理单位—工程项目部—班组”多级联动的信访组织网络体系,设立信访联系人接待制度,从做好信访初访开始,各类信访问题能够及早得到妥善和有效解决,切实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源头防范,超前开展化解工作
对一些员工虽然未反映,但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引发矛盾甚至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问题,企业应坚持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立足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方面,企业要增强民主意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见微知着,强化矛盾排查机制,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做到排查、防范、梳理、分析、调处、化解、稳控相结合,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
四、多措并举,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筑企业,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笔者认为,要从如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是要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企业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对职工群众的信访初访,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分析,取得第一手资料,对矛盾的实质及时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坚持首问负责制,实施接访单位全程负责,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企业要加大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加强宣扬,正面引导。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要文明热情、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五、教育规范,积极推动依法信访
一要加强对信访员工的教育引导。企业信访工作人员要通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和法制教育,引导员工群众正确看待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那些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的上访人,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批评教育,积极推动依法信访秩序。
六、动之以情,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热情”,就是要对来信、来访的群众满腔热情。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做到热情,首先要有感情。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爱得深、理解得深,才能有热情。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不仅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更是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密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过程。
职工上访,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好,员工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职工对我们还充分信任,希望并依靠我们给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我们只要坚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职工群众着想,真正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他们的呼声当作自己的责任,把他们的合理愿望和诉求当作自己努力的目标,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千方百计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我们企业的支持和信任。
从笔者多年从事建筑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的经验来看,对待上访人员必须有浓厚的感情,要坚持做到“三心”。
首先要有耐心。要相信绝大多数职工群众,无论职工群众一时的情绪多么激动,言语多么尖锐,我们都要以平和的心态,做好耐心的安抚劝导工作,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其次要有恒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无论有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难,我们也要想方设法为其解决,要让职工群众看到信访人员为解决问题而付出的努力。
第三要有真心。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充分考虑他们的难处,在具体生活、生产上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总而言之,要坚持带着感情做好工作,真正做到把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变成疏导安抚职工情绪的过程,变成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
(3)帮助政府解决信访问题扩展阅读
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是企业开展信访工作的骨干力量,他们对企业、对项目的基本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在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有比较明显的优势。
因此,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主动承担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切实关心职工群众尤其是困难家庭、困难职工的工作、生活,准确把握队伍思想脉搏,及时跟进做好思想工作,力争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新时期新的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肩负着维护企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使命,又担负着宣传国家政策、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的政治责任。
要做好建筑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清醒头脑,紧跟发展形势和时代要求,学习掌握好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职工群众思想情况,掌握动态信息,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环境,保持企业稳健持续实现新的发展。
参考资料:中国期刊网-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肆’ 信访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法律分析:信访形式有来访、来信、来电、网上举报等。 处理程序和方法:1、登记来访情况。 登记信访人的基本情况,登记人数、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单位、人员身份、之前信访单位等。 2、听信访人陈述,了解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共有几个,各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 3、答复受理范围。 根据信访人反映问题辨认信访人的诉求应该归哪些部门管,哪些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 4、业务范围内的,进一步听取其详细介绍情况。 每个问题尽量了解全面,了解清楚被反映人、线索来源、信访要求、真实动机与目的。 群众信访目的与动机多种多样。 5、填写信访举报登记表。 由工作人员提出处置意见,报领导拿出最后处置意见。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伍’ 如何解决当前的信访问题
一、重视信访工作,提倡“小题大做”
对工作中那些易被轻视的问题、易被忽略的小环节,务必“小题大做”。一是小事当作大事办。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凡是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的,就平安无事;凡是把大事当做小事来办的,就必然要出事。对于干部职工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门应当做“大事”来认真对待,谨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身体力行亲自办。对于信访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应做到经常下基层听民声,经常接访查民情,经常办访解民忧;应定期过问信访工作,亲自办理重点信访案件。三是齐抓共管协力办。就是做到工作推进和维护稳定并举,分管的业务工作与稳定工作并重,不能只重业务工作而忽视稳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稳定工作为托词上推下卸。作为班子成员,无论分管哪项工作,都应树立处理信访问题到我为止的观念,为维护稳定大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
排查不稳定因素是抓好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不断排查,才能不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一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观六路”,又达到“耳听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求“面面俱到”。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应注意重点从征、管、查、审批等方面扎实细致地抓好。二是建立信息员队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网络,健全了信息预警机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时反馈,才能早拿预案、早作处理、减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击行动,所以应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排细排足,早作处理,不留隐患。
三、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立足“利为民谋”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以在工作中要做到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一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处理干部职工反映问题特别是信访工作中,应认真吸取教训,做到求发展不以损害干部职工利益为代价,单位再困难也不与干部职工争利益,坚持立足实际求发展,真心实意待干部职工。而是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对群众上访反映的每一件事,应尽心尽责,认真对待,哪怕群众反映的问题只有1%的道理,应以100%的努力去帮助解决。三是注意不能突破政策底线。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确实解决不了或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能轻易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以致引发更多的矛盾。
四、多引导信访者的上访行为,善于“教育规范”
应注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尤其是要打消上访者趋上心理,教育引导其就地解决问题。一是应坚持不懈地深入到干部职工中去,认真扎实地做好信访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上访者进一步了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原则,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就地反映、解决问题,做到依法有序逐级上访。二是加大对国家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上访干部职工打消借访获利思想,增强政策观念,意识到通过合法渠道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上访不但不能获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三是要通过正面教育为主与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规范其上访行为,教育其依法上访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
五、探索解决信访稳定问题的办法,做到“与时俱进”
IT工作在当前的发展中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方面的应对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而发展中的信访问题又日趋复杂,涉及面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的信访问题又明显增多,这就需要在解决、处理信访问题时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一是对干部职工反映的一般性问题,明确专人办理,定期督查回访,确保处理到位。二是对矛盾集中、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信访问题,区别对待、慎重处理、严防事态扩大。对其中反映问题确属应该合理解决的,明确责任,责成专人或成立专班,及时处理解决,必要时可以实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予以解决;对混在上访干部职工中策划、组织、指挥闹事的不法分子和借机进行打砸抢的典型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对长期无理缠访、恶意闹访、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少数违法上访人员,要在思想教育疏导的前提下,适时依法处理和探索依法处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对策,制定出合理合法,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为规范信访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确保IT工作长治久安、健康发展。
‘陆’ 如何破解社会和谐稳定,信访矛盾问题献计献策
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落实。
(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献计献策。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在评估中要充分听取信访、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实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决策者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坚持依法办事。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各级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责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查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干部进村入户、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记民情日记、建民情档案等做法,坚持与群众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联系群众而不脱离群众、服务群众而不损害群众、解决问题而不引发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五)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完善民生热线、视频接访、绿色邮政、信访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视群众来信尤其是初次来信办理,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
(六)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下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提高工作实效性。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旗)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更多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领导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资源集中用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检验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查问效上。
(七)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进驻联合接访场所责任部门的动态管理,做到信访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及时进驻,信访问题明显减少的责任部门有序退出;推行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进问题解决。
(八)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或者省级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九)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热情服务。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方式,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
(十)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形成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和专项工作小组设置,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问题。
(十一)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建立信访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促进息诉息访;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对已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健全信访事项协商会办等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力度。
(十二)健全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党委和政府督查机构督查范围;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和问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访部门开展督查,重视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
(十三)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地域特点、信访总量、诉求构成、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不简单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评,推动各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坚持量化考核和综合评议、上级评议和群众评议、平时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经常性教育疏导机制。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规律,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确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心理预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回应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联网时代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十五)健全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创新党组织设置,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充分调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十六)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等参与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导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公场所等形式,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把群众工作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引导村(社区)制定符合国家法律的村规民约,运用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纠纷。
(十七)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会、民情恳谈会等做法,充分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信息员、调解员的作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为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提供组织保障。加大问责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十九)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对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委和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绩,大力推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出主流声音,树立正确导向;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无理缠访闹访、违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处理的行为。
(二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不断充实信访工作力量。完善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到信访部门、信访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制度;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重视信访干部的使用,深入开展信访干部交流工作,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柒’ 信访办的职能和作用是什么
信访办的职能和作用是什么?1、综合协调。
信访问题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上下一起努力,各个部门齐抓共管,构建信访工作的一个新格局。
构建信访工作格局,领导重视是前提,部门协调是个关键。
2、督查督办。
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信访问题难以化解,更多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或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
加强督查督办,能够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更能够树立起信访部门的权威。
3、行政监督。
表面上看,信访问题的难以化解,直接原因是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深层次原因是其具体行政作为缺乏有效监督造成的。
4、信息汇集分析研究。
信访工作部门具有信息渠道来源广、掌握信息全面的优势,有着贴近基层群众,汇集意见建议,进行信访信息分析、信访问题调研、当好领导参谋助手的作用。
《信访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捌’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作为一项涉及民主参与、权利救济、纠纷解决、社会治理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需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手段,形成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做好信访工作至关重要。
第一: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资源力量,增强信访工作联动性、协同性。树立互联网思维,增强团队精神、协作意识,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资源力量,形成联动协作、综合施策的局面。调动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格局。要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源头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责任,谁产生问题、谁化解矛盾,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哪个部门就要负起责任,决不能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统筹运用专门队伍和社会力量,努力形成信访问题共治局面。新形势下,面对复杂多样的信访问题,既需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内在活力,也需要运用好市场化、社会化机制,释放社会共治的巨大能量。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新技术破解信访工作难题的能力水平。
第三:统筹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形成共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格局。研究新型矛盾纠纷规律特点,建立更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时有效化解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等领域矛盾纠纷。广泛推行微信调解、网上调解、电视调解等方式,加快建设类案检索、调解结果预判等信息系统,引导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形成合理预期,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拓展资料:
信访工作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完善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做好工作,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