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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信访问题梳理排查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8-16 18:10:52

1. 如何解决当前的信访问

一、重视信访工作,提倡“小题大做”
对工作中那些易被轻视的问题、易被忽略的小环节,务必“小题大做”。一是小事当作大事办。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凡是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的,就平安无事;凡是把大事当做小事来办的,就必然要出事。对于干部职工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门应当做“大事”来认真对待,谨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身体力行亲自办。对于信访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应做到经常下基层听民声,经常接访查民情,经常办访解民忧;应定期过问信访工作,亲自办理重点信访案件。三是齐抓共管协力办。就是做到工作推进和维护稳定并举,分管的业务工作与稳定工作并重,不能只重业务工作而忽视稳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稳定工作为托词上推下卸。作为班子成员,无论分管哪项工作,都应树立处理信访问题到我为止的观念,为维护稳定大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
排查不稳定因素是抓好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不断排查,才能不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一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观六路”,又达到“耳听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求“面面俱到”。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应注意重点从征、管、查、审批等方面扎实细致地抓好。二是建立信息员队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网络,健全了信息预警机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时反馈,才能早拿预案、早作处理、减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击行动,所以应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排细排足,早作处理,不留隐患。
三、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立足“利为民谋”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以在工作中要做到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一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处理干部职工反映问题特别是信访工作中,应认真吸取教训,做到求发展不以损害干部职工利益为代价,单位再困难也不与干部职工争利益,坚持立足实际求发展,真心实意待干部职工。而是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对群众上访反映的每一件事,应尽心尽责,认真对待,哪怕群众反映的问题只有1%的道理,应以100%的努力去帮助解决。三是注意不能突破政策底线。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确实解决不了或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能轻易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以致引发更多的矛盾。
四、多引导信访者的上访行为,善于“教育规范”
应注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尤其是要打消上访者趋上心理,教育引导其就地解决问题。一是应坚持不懈地深入到干部职工中去,认真扎实地做好信访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上访者进一步了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原则,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就地反映、解决问题,做到依法有序逐级上访。二是加大对国家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上访干部职工打消借访获利思想,增强政策观念,意识到通过合法渠道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上访不但不能获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三是要通过正面教育为主与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规范其上访行为,教育其依法上访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
五、探索解决信访稳定问题的办法,做到“与时俱进”
IT工作在当前的发展中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方面的应对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而发展中的信访问题又日趋复杂,涉及面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的信访问题又明显增多,这就需要在解决、处理信访问题时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一是对干部职工反映的一般性问题,明确专人办理,定期督查回访,确保处理到位。二是对矛盾集中、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信访问题,区别对待、慎重处理、严防事态扩大。对其中反映问题确属应该合理解决的,明确责任,责成专人或成立专班,及时处理解决,必要时可以实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予以解决;对混在上访干部职工中策划、组织、指挥闹事的不法分子和借机进行打砸抢的典型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对长期无理缠访、恶意闹访、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少数违法上访人员,要在思想教育疏导的前提下,适时依法处理和探索依法处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对策,制定出合理合法,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为规范信访秩序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确保IT工作长治久安、健康发展。

2. 信访积案问题如何化解工作汇报

信访积案问题如何化解 工作汇报

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坚持把强化目标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工作中,注重抓督导落实,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落实到位。职场范文我为大家整理的干部关于积案问题如何化解工作汇报资料,提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



xx区处级领导干部“5+1”联系点,共梳理出x个积压信访案件,现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目标责任体系。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坚持把强化目标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工作中,注重抓督导落实,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各单位、各部门都制订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程序,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具体任务,强化责任考核,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解决问题到位。

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区各级部门领导班子全部落实了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区委将积案化解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导致集体越级访的,列入重点管理、重点治理范围,并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实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积案化解。

一是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四级排查网络,日常性排查和重点特殊时期集中排查相结合,提高了工作效能。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尤其是进京到省的非正常上访、集体访、重复访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了定人、定案、定责任,包调处、包稳控、包疏导的化解机制,使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了及时处理。

二是坚持领导包案下访。为使积案化解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我们对中央联席办、省联席办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对下交办的重点信访问题和案件,一律要求全部落实领导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全部实行领导干部“带案件下访”,深入梁前基层,现场解决群众上访问题,亲自协调有关政府和部门化解处理,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把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三)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为认真解决信访积案,我们从x月份开始集中利用x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信访问题专项整顿工作。对梳理出的重点信访问题实施逐案化解。

(四)强化督查督办,全力确保案结事了。

围绕“事要解决”这个核心,我们不断强化信访督办、督查的工作力度。一是跟踪督办。对重点信访问题和案件,建立动态“台账”,实行办结销号,每月通报。加强重点地区的督查,对信访问题多的地区,采取领导约谈和组织专题研讨会的形式进行重点治理。

(五)夯实基层基础,减少信访积案发生。

坚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要务,加强对信访积案的调处,切实减少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一是注重初信初访的办理。对初信初访,特别是联名信,坚持做到“三个清楚”,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清楚;信访人的意愿要清楚;信访矛盾纠纷的焦点要清楚,从中裂隐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准根本解决问题的“症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析其主要原因:

一是区划调整历史遗留问题较多。20xx年xx乡、xx镇划归我区,也带来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特别是“两清”教师问题和农村土地承包问题。

二是高新区落户我区,征地引发了大量矛盾。一些村民对征地政策不理解,要求过高,形成信访积案。

三是区、乡关停企业劳资纠纷问题。我区所属的区、乡企业大多数是多年的关、停企业,企业关停前职工各项待遇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目前企业资产问题、职工社保问题成为焦点问题,引发上访。四是外墙保温、拆迁拆违问题。外墙肆渣厅保温攀比现象比较严重,多以集体访出现;由于拆迁安置问题长时间没能达成协议,造成上访人情绪比较激烈,甚至去省、进京。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坚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巩固“一岗双责,归口办理,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继续抓好“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解决倾向性问题,切实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紧紧盯住土地征用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同时,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

(三)切实落实“事要解决”。

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节、疏导等办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信访问题。认真解决好初信初访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及时而形成重信重访;加大信访督查督办和解决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

各级领导包案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坚持所有信访案件“五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主要领导做到了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领导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信访联席会议、政府常务会或区委常委会研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在上级领导包案的基础上。目前,基本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配合抓、层层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氛围。


3. 信访化解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多举措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确保实现“遏总量、减存量、不出事、防反弹”的工作目标,取得显着成效。

——领导包案,强化责任。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信访人意见;重点排查梳理一批时间跨度大、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严格落实“一案一策”,建立积案化解台账,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的化解方案。

——因案施策,分类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信访案件实行分类化解。一是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责任主体,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处理。二是积极推动按照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优先的原则,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三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事发地有权处理部门是处理和化解的主办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地方和部门推动积案化解;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党委政府承担协办责任,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和稳控;主办和协办双方要加强沟通配合,不推不拖、合力解决。积案分类化解情况实行挂账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化解一件销号一件。

——强化宣传,规范秩序。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