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部队如果打了结婚报告的话,可以先不领结婚证吗请求回答
军人的结婚申请有效期为三个月,如果不领取结婚证,那么三个月后你需要重新再申请一次,很麻烦的。
军人和地方人员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地方人员的户口、居民身份证,军人的《军官证》或《士兵证》;
(2)双方2寸合影彩色照片3张;
(3)因军人没有户口,所以军人需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军人和地方人员结婚登记程序:
(1)先得由军人分别打一份恋爱报告(有的需提前一年打报告)和结婚报告;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由军人单位开到结婚对象单位)。
(4)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地方人员带上身份证到妇幼机构进行免费婚检(军人严格要求婚检,并且双方都得到场,大概一小时后就能拿到报告),并由妇幼机构开具婚检证明(这是给军人存档用);
(5)所有手续齐全后由军人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即结婚介绍信);
(6)拍2寸的双方彩色合影。(跟照相馆说拍结婚证件照即可)
(7)最后,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结婚介绍信,地方人员带上户口本、个人身份证和双方合影照片(需3张),到所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需工本费9元)
另:①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地方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②如果是要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那么婚检也要双方到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妇幼机构检查并开具婚检证明。
③如果是在地方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那么婚检也要双方到地方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妇幼机构检查并开具婚检证明。(回到地方办理需要军人有假期)
2. 双方登记结婚,领证时,一方盖章了,另一方在盖章前一刻后悔说不结婚了,这样的婚姻有效吗
当然无效,还没盖章呢,民政也还没记录,也不会算重婚,悔婚那是一定的。
3. 结婚证上没有刻印章算不算合法的,这个算是属于结婚了吗
合法的结婚证上肯定有刻印章。
如果结婚证来源不合法(假的,伪造的),这个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4. 关于要办理结婚证,但是户员没盖章的问题,急急急!!!谢谢!
。。。。。。大神啊,根本没听说过办理结婚证你自己那页没盖章,可以用另一个不在你户口上的来担保。
首先怀疑你几点:
1、动机不纯。结婚需要双方户口薄,与第三人无关更不存在担保,这是常识。
2、办理过程你凭空写的。办理过程办理人员会查看需要的证件,如果没有会叫你把证件办好再来,不会让你找人担保。
3、办理结婚证不在一时,现在办不成等以后。两个人心在一起比一张纸重要,除非你们都觉得没那张你们不会长久。
最后说下,办理结婚证到市民政局,带上所需要证件,当事人双方要去。
5. 我和我媳妇领的结婚证上面没有盖章怎么办
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盖章。
6. 申请结婚报告表,结婚函调报告表等一系列的表格全部盖章并且上交,现在不想结婚了。会对双方有什么影响
就跟谈恋爱后分手是一样的,普通人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没影响!由于你工作性质特殊,结婚需要申请,在工作上有点影响,领导会认为你不成熟!
7. 户口本承办人签章未填不能登记结婚吗
还是得去女方当地派出所找人盖章的,实在没办法就办个户籍证明。就算没有户口本,有户籍证明的话,也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
8. 结婚证未盖公章 但有钢印 是否有效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找不到直接的证明,比如当事的在场的第3者,结婚证是无效的!钢印虽然能过说明一定事实,但只是部分,而且有一方当事人身份不符,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民政局能够找到相关记录!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事实婚姻制度,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当事人在未办理结婚证明的情况下,但具有2年以上的同居生活的行为够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双方已构成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合法利益有权向另一方当事人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包括离婚!如果你们同居还不够2年的话,官司很难打!还有你为什么要离婚,难道就是为了份财产,真让我感到可怕!觉得我说的对你有帮助就采纳吧,可以说是标准答案了!
9. 我离婚时未将结婚证上交盖章,也没有去领离婚证,这样算不算正式离婚
在法律上不算正式离婚,不过从道德上还有社会讲究上算是离婚了.要看你在的环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