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二女户医保怎么查
摘要 您好,农二女户医保查询方法如下:
Ⅱ 农村双女户政策
双女户如果是计生之内的会有补助。超生的话就没有了。从今年下半年起,凡陕西省安康市、宝鸡市岐山县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只要实行计划生育,年满60周岁,就有望获得政府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钱的补助。省政府日前转发的《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我省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近30年来,全省少出生人口1190多万。省政府日前决定,在安康市1区9县和宝鸡市岐山县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以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奖励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001年12月31日前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 补助标准: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发放办法:补助实行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原则,每年发放两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违者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政府要求,试点县市要继续执行已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把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与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杂费的减免等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 陕西师范大学副教授南长森认为,通过政策性奖励扶助,以奖励少生代替处罚多生,解决了农民“养儿为防老”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走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此举必将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相关链接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项目 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赵白鸽介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项目”已经展开,预期在2005年会遍布全国。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项目”的目标是农村以下三种家庭:第一,独生子女户。第二,双女户。第三,生完孩子以后孩子伤残的,现在又没有其他孩子的。奖励的标准和办法是:夫妻双方到了60岁以后,丈夫和妻子分别享有每年600块钱的补助,也就是每年1200块钱。这是中央给的基本线,各个地区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只能高于每个人600块钱这个基本线。这个项目有两个最重要的意义:第一是对所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有个有效的补偿;第二是成为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先期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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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陕西省双女户申请条件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绝育证明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
(二)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
(三)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四)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减免父母和子女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
(七)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一)国家政策
1、国家奖励扶助: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妇,由政府发给每人每月50元奖励扶助金。
2、特别扶助: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计划生育家庭,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妇,纳入国家特别扶助范围。
(二)省政策
1、独女户扶助:农村年满55-59周岁、只有一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由政府对夫妇双方每人每月发放50元扶助金。
2、省级放弃二胎生育权奖励:
对农村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孩子在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采取了安全适宜长效节育措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
3、
新型合作补助: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及0-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双女户女孩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支付部分费用由各级政府财政负担。
【拓展资料】市政策
1、女学生就业技能培训
参加当年高(中)考未被大专院校(普通高中)录取(或往届落榜未就业者),家庭困难(或家庭有意外伤残)且父母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孩。均可在我市有关职业院校进行就业技能培训。
2、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的计划生育家庭女孩,当年参加普通考试被国家计划内录取为大学本科、专科、高职、中专、技校的统招生,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女学生,一次性给与1000---3000元教育资助。
3、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子女初中升学政策照顾工作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的计划生育家庭女孩在本区内初中升入高中予以政策照顾。
(四)区政策
1、区级放弃二胎生育权奖励:对农村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孩子在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夫妻双方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采取了安全适宜长效节育措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抱养和早婚早育不在奖励范围
陕西省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一)奖励扶助对象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到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
5.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确定。?
6.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7.奖励扶助对象一经确定,由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由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印制,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监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光荣证》。
Ⅳ 陕西双女户补贴政策2022
法律分析:1.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的,可以每人每年领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不低于1200元;
2.如果参与了新型养老保险,每年有不低于70元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每月基础养老金不低于120元;
3.低保家庭每年除了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还有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20%的增发补助;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减免个人承担部分的50%,由县级人民政府代缴和承担;
5.夫妻年满60周岁后,有优先入住养老院的权力,还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补贴;
6.在城镇工作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可以申请租赁或者购买工作地保障性住房;
7.子女的中考有加分,还有高中和大学助学补贴。
以上就是国家给予二女户的一些政策补贴,几乎涵盖了城镇社保像生育、养老、医疗、教育等方方面面,可以说是一项非常好的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Ⅳ 双女户补贴在哪里查
一、2020年双女户补助政策:
1、申请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2、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二女户家庭,父母从60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金。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不一样,补助标准会稍有差异,而且现在人们条件越来越好,每年都会增加补助。
3、申请流程:
(1)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有效绝育措施证明等材料;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5)代理发放。
不过也要看大家所在地区是否有下发相关文件,比如,福建省在2015年的时候就发布了农村二女夫妇奖励办法,办法规定新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户,每户领取法定奖励金3000元外,增发一次性奖励金7000元,总共加起来就是一万元,等夫妻到60周岁后按程序申请转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补助对象,不再领取农村二女户奖励金。
【拓展资料】
从2009年开始,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双女户指一对夫妇只生育过两个女孩的家庭。
1、优先为女孩户免费提供生殖健康服务,优先对2009年1月1日后落实了绝育手术的双女户奖励2000元绝育奖。
2、对实施节育手术的女孩户,处计生服务中心优先派出计划生育专用服务车辆,免费接送。
3、优先为女孩家庭提供科学致富信息及生殖保健知识。
4、对贫困女孩家庭优先给予经济和项目支持,优先纳入农村低保救助,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
5、独女户和双女户在孩子入托、入学、承包农业项目、审批宅基地地,享用优先优惠的权利;
6、优先安排独女户、双女户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7、对在校的初高中学校独女户、双女户家庭的子女优先提供奖学金。
8、在开展计划生育帮扶工作时,在项目技术安排、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独女户和双女户。
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委会、镇乡人口和计生办调查核实,没有违返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报区人口和计生委批准,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Ⅵ 双女户的密码是多少
《1》按照国办发(2004)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这项制度的奖励扶助对象是农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或双女户中,年龄满60周岁者,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
(一)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的政策性解释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户口待定、待落(含口袋户)、没有户口的人员不予认定。
“农村居民户口”系指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
本人及配偶的户口必须均为农业户口或户口登记地址为村民委员会。认定其为农业户口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承包责任田的;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农村税费改革前按规定缴纳各种农业相关税费的。
属于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征地而失地现仍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应具备:国家未予以安排就业;历史遗留的没有领取土地补偿金的对象。
凡丧偶的,均以本人现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来界定,不论原配偶为何种户口。
夫妻中有一方为非农业户口,双方均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2.夫妻双方均未生育的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Ⅶ 陕西双女户有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
从2013年下半年起,凡陕西省安康市、宝鸡市岐山县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只要实行计划生育,年满60周岁,就有望获得政府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钱的补助。省政府日前转发的《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陕西省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近30年来,全省少出生人口1190多万。省政府日前决定,在安康市1区9县和宝鸡市岐山县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以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奖励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001年12月31日前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补助标准: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О周岁的,以该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发放办法:补助实行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原则,每年发放两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违者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政府要求,试点县市要继续执行已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把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与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杂费的减免等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