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卡密码怎样修改
一般是前往所在地社会保险中心进行修改。
社保卡密码的修改有以下三个渠道:
一、拨打社保服务热线电话12333,根据语音提示修改;
二、携带本人的社保卡到各服务网点的专用设备修改;
办理机关(实施主体):
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1、携带本人社保卡前往社会保险中心;
2、在柜台人工修改密码或者在机器上自助修改密码;
三、可以登录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网站,登入个人社保查询更改密码。
如果是忘记了密码,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服务大厅柜台申请密码重置。
(1)在网上如何修改社保卡密码扩展阅读:
社保卡初始密码一般为:
1、社保编号
2、身份证号6位或8位出生年月
3、123456
如果还是不对,建议直接咨询所在的社保中心或者电话12333咨询。
B. 社保卡密码忘记如何修改手机上如何操作
社保卡密码忘记如何修改?自己如何修改的?手机上可以操作吗?下面同我来看看。
社保卡密码忘记修改方法如下:
1、可以登录当地专属的人社APP修改,如河北地区社保卡密码修改,可以下载河北人社app,选择【社保卡】板块,进行社保卡服务密码修改。
2、可以发送手机短信来进行社保卡服务密码修改,只需要通过向社保卡短信服务号码发送信息,就可以更改密码。
3、可以通过登录人社官网进行密码重置,如成都社保卡服务密码修改,登录成都人社局官网,进入社保卡网上服务,然后重置查询密码。
4、可以到社保卡发卡银行辖区内网点办理密码修改,但是需要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
5、拨打社保服务热线自助进行社保卡密码的修改。
6、可以到社保卡服务中心的自助服务一体机上进行社保卡密码修改,携带好身份证和社保卡即可。
7、可以到社保经办大厅的服务窗口办理密码重置,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即可。
这个是指的社保卡密码,如果是社保卡金融功能密码需要到发卡银行辖区内的网点根据银行密码修改规则进行操作的。
所以,修改后一定要记住密码哦!
C. 怎么在手机上修改社保卡密码
修改社保卡密码方法: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部门找到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办理;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利用预留的手机号进行验证码验证,进行重置社保卡的密码的操作;拨打社保服务的电话热线12333,转接人工服务,进行修改密码的操作;其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D. 怎么在手机上修改社保卡密码
在手机上修改社保卡密码的流程:
1、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选择个人社保信息查询;
2、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或社保账号,点击忘记密码;
3、通过社保卡预留的手机进行验证,即可修改社保卡密码。
社保的作用:
1、可以稳定社会生活;
2、可以实现再分配;
3、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4、大部分地区购车买房和社保挂钩,要求只有缴纳社保满一定的期限,才可以在当地购车买房;
5、工伤保险的用途,支付治疗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和伤残津贴;
6、生育保险的用途,可以享受产假、生育津贴和生育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 社保卡密码怎么在手机上改
品牌型号:Xiaomi 12S Pro
系统版本:MIUI 13.0.13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0.8500
社保卡密码在手机上更改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的电子社保卡管理,点击更改密码即可进行更改,具体操作如下:
使用支付宝市民中心更改
1、点击市民中心
在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