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4网上年检CA证初始密码是多少
将CA插入电脑上的USB接口,在本页左侧的密码输入框中输入密码,点击数字证书登录,按钮,如系统提示数字证书已过期,请先按提示指引进行数字证书网上更新。
产生私钥时,即下载数字证书时,浏览器会提示证书申请人设置私钥密码,通过这个密码来保护私钥免被非法使用,点击下载CA证书,按弹出提示框操作,然后,点击设置安全级别,选择高级别,然后下一步,最后,输入私钥密码即可。
若选择上门收件需填写完整的地址信息,并备齐资料等待配送公司上门收取,配送公司还会将办理完毕 的证件再送回到的手中,若选择大厅办理,请备齐资料亲至代码大厅办理后续业务。
如果信函或者没有密码,请咨询相关办理认证中心,数字证书的持有人都有一对公钥和私钥,公钥是公开的,而私钥是由证书持有人在自己本地生成并持有,并且必须妥善保管和注意保密。
(1)在网上验照登录密码是多少扩展阅读:
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自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范围为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包括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
另外,享受免检的期限为6年,包括在今年9月1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
具体说来,即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两次的免检优惠。
2010年9月1日以后,但是在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在9月1日前参加第二次年检,所以不享受免检优惠。
市交巡警总队提醒,所谓免检,只是免除上线检测。
车主仍然需要每2年定期检验,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
而如果在免检期间,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就恢复原规定参加检验。
Ⅱ 工商营业执照网上年检密码怎样填写
网上年检营业执照登录密码获取,根据提示定制工商通短信提醒服务,发送短信就可以找回密码,如果是有限公司使用U盾进入,初使密码为123456;
营业执照网上年报具体步骤为:
1、登陆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
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
4、选择【新用户注册】
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直接用注册后即可。
6、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
7、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2014年度】
8、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9、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
10、【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
11、【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
12、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没有的情况下照图填写
13、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
如果需要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按ctlr+p即可打印
14、提交以后再到企业信用网查询你公司信息就能查看年报信息了,年报信息2014年报2013年度2015年报2014年度,2014年注册的公司2015年再做年报即可。
至此,公司年报算是做完了。如果是个体的话开始新用户注册那出现的【企业】下拉菜单选择【个体】注册即可填报。
Ⅲ 营业执照密码一般是多少
法律分析:网上营业执照年检的初始密码是123456
法律依据:《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储于电子营业执照库。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手机等装载有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智能移动终端进行领取、下载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使用,采用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在确认持照人身份和市场主体身份之间关系时,持照人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或需对持照人进行基于个人身份等真实信息的认证或登记。第七条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首次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后重新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应由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下称法定代表人)领取和下载。合伙企业有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应当协商决定由一名执行事务合伙人领取和下载合伙企业电子营业执照。
Ⅳ 营业执照年检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网上营业执照年检的初始密码是123456。
法律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