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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存储办证

发布时间: 2022-10-18 15:13:51

❶ 环保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镇、街道或主管部门意见)原件; 2.租房协议复印件; 3.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

第十四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鉴别程序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

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

❷ 环保证怎么办理多少钱

没有环保证这个说法的,你问的是环评吧。环评的话看你是哪个行业的,不同行业的环评类型不一样,有登记表、报告表和报告书,报告表和报告书价格贵一些,价格要看你的投资额和建设规模,报告表编写一般在三万块左右,报告书就不好说,按照你投资额比例计算费用,从十多万的百十万的价格都有可能。
这段时间国家查环保,环评价格涨了很多,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还有环评从编写到评审再到批复,运气不好可能要一年以上才拿的到

❸ 环保证如何办理

需要办理环保批文准备资料:名称核准书,法人身份证,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坐标图,产品原材料,主要产品年产量,工艺流程图。先出环评报告,后去办理环保批文。

环保方面还有的是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1年。

申领排污许可证就是你说的环保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已建项目环评批复材料,“三同时”验收材料。

3、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执行情况年度总结(包括:产值、税收、产品名称、原料辅料、能耗、日处理水量及最大日处理水量、设施情况、日常管理情况)。

4、县环保局监察大队核定的排污申报表,排污费发票复印件。

5、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可委托区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环境监测报告。

环保证是个俗称,你想办钢材的还是塑料的? 家对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的规定主要有:

(1)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发布《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目前允许限制进口的废物有十大类,如废纸、废金属、废五金电器、废船和废塑料等,并对进口废物实施审批制度,进口人需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取得国家环保总局核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后,可在批准范围内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2)对五种废物(废钢、废铜、废铝、废纸和废塑料)的进口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管理。

(3)允许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必须符合我国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国家制定进口废物的强制性检验标准,已制定、发布了废塑料等12个试行的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和相应的15个进口废物检验规程。

(4)对非法进口废物或进口不符我国环保控制要求废物的行为,国家有关部门还可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我国现行《刑法》对进口废物方面的犯罪也规定了刑事处罚

❹ 环保局办环评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环保局办环评证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与受理。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采取法定形式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2、项目审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3、项目批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批件;4、听证与信息公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政府网站公布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信息,作出批准决定后,公开审批结果。对可能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❺ 如何办理环保证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三条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六条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受理排污许可证申请的核发环保部门、申请程序等相关事项,并向社会公告。

依据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部分地区决定提前对部分行业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该地区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四条 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前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时限申请排污许可证;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前,应当将承诺书、基本信息以及拟申请的许可事项向社会公开。公开途径应当选择包括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二十六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产设施或者车间申请的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二)自行监测方案;

(三)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四)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八)本办法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产能等登记事项中涉及商业秘密的,排污单位应当进行标注。

(5)环保存储办证扩展阅读: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七条 核发环保部门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依照本办法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办理;

(二)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核发权限的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更正;

(四)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或者排污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许可证申请的决定,同时向排污单位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单或者不予受理告知单。

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二十八条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一)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

(二)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满足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用的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措施有能力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

(三)排放浓度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排放量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四)自行监测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五)本办法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

❻ 怎么样才能办到环保证

摘要 环保证如何办理:首先向当地环保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名称核准书,法人身份证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品流程图,然后环保局受理申请后会实地考察,先出环评报告,后续办理环保批文,环保方面还有的是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五年,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全部合格后就发证,不合格会下达整改通知,然后再次实地核查,最后合格后发证。供参考。

❼ 环保证如何办理

通过环保认证即可获得环保证。
环保认证流程具体如下: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环境标志保障体系文件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认证中心检验室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抽样方案;
3、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产品部检查室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同时通知省市环保局派员参加;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4、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❽ 环保许可证怎样办理

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发放许可证。

环保部门在核发许可证之前应结合管理要求和政府部门掌握的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

二是申请的企业不应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

三是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四是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相关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

五是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等。

环保部门核发许可证需要审核什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