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在档案整理过程中,虽然整理方案明确了,但是在实际整理结果仍然与事先的方案相差很多,甚至背道而驰,通过近几年的档案整理经验,总结了如下几点,以便控制整理过程质量。
一、需要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整理项目整体工程量有大有小,但是无论是大下,所需要职能职责需要明确,项目经理、质量经理、整理组长等,人员配备不一定齐全,但是职能必须清晰,落实到岗,到人。健全的组织是开展档案工作的前提。
二、制定明确的整理方案
在档案整理方案确定中,有两个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档案整理的原则的确定。因为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会有很多突发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很可能在档案整理进程中才能暴露出来的,所以,在整理方案确定过程中,制定对一些相同问题的处理原则是必要的,避免在后期针对有些问题重复、反复沟通,导致方案被拆解。有了必要的原则提出,便于对相同类似问题的在实际过程中的快速解决。第二,重要的档案整理细节的预测和判定。档案整理项目小组可以根据以往经验,对于一些在档案整理过程中的细节做事先的规划,并拿出整理流程和控制方法,这样,在档案整理实际过程中,整理人员才有明确的整理依据,从而使档案整理方案自始自终,统一标准。
三、集中的人员培训和上岗
在很多小的档案整理项目中,项目经理可能比较忽视人员的集中培训,总认为集中培训耽误时间,影响产值,其实结果未必。我个人人为,档案整理培训工作应遵循集中培训和师傅带徒弟培训的有效结合。对于一些原则和重要的整理办法,应利用早会等时机有效宣贯,同时,在一对一培训过程中,在实体讲解。不要放过任何机会对档案整理过程中的一些共同问题点做讲解,并及时找到规避和解决的办法。避免批量事故的发生。
最后,在档案整理过程中,需要重视过程的质量控制,重视质量理念的培训,在项目考核体系中,应明确的提出质量项目的考核内容,形成有质量目标、有质量管理办法、有质量组织保障、有质量培训手段、有质量目标考核稽核的一体化质量管理。
② 个人档案的存放有什么具体要求
没有人事管理权的用人单位,如果在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或者叫托管,其员工可以在人事代理机构建立人事关系或者将人事关系转移去人事代理机构。而对于没有人事管理权而又没有办理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可以在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关系挂靠了。但是,人事关系挂靠一般是针对流动人员的,而成为流动人员之后,对于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可能就会产生干部身份能否确认和保留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各地的规定和执行情况是不同的,有的地区比较严格,有的地区则比较宽松。成为流动人员一般是社会在职人员离开原来的工作单位,比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是中、高等院校毕业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到接受人事关系和档案的工作单位,按照传统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将作为社会待业人员处理,也可以成为流动人员。
您的情况虽然有点特殊,但也不是个别问题,甚至可以说并不少见。建议您首先了解您的工作单位是否办理了委托人事代理或者可以办理委托人事代理,如果有委托人事代理或者可以委托人事代理,您应当抓紧办理建立人事关系和报到就业手续等事项。如果没有委托人事代理,也不可能委托人事代理,您应当及时联系户籍地和工作地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关系挂靠。
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和人事关系建立及管理问题,可以参考以下一些文件: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颁布)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原国家人事部联合颁布)
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补充:工作单位没有人事管理权,档案应当去人事代理机构托管,并在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报到就业手续。但因为您的档案已经转移去工作单位了,所以要先联系人事代理机构,将情况说清楚,按照人事代理机构的意见办理。
③ 关于个人档案中存放党员档案的问题
正式党员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综合材料、党校学员总结表、政审材料、调查材料、公示结果材料、《入党志愿书》、自传、转正申请书。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党类材料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等材料。
在前期开展的党员档案普查中,要求必须有的就是《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3)存储档案的意见扩展阅读:
党员档案应有资料:
1、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记录。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党员(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5、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支委会会议记录、备案请示和批复。
6、《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7、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8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前听取意见记录。
9、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支委会会议记录。
10确定为发展对象相关公示材料及备案请示、报告、批复。
11、综合性政审报告和相关材料。
12、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的结业证书。
13、支委会拟接收预备党员审查会议记录和上报的预审请示。
14、基层党委预审会议记录及预审批复。
15、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工作部门征求意见情况。
16、《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7、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和票决结果。
18、接收中共预备审批请示。
19、基层党委审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批复。
20、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备案报告和批复。
21、《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教育登记表》22转正申请书。
23、预备期思想汇报。
24、预备党员转正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谈话记录。
25、转为正式党员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和票决结果。
26、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审批请示。27基层党委审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批复。
④ 我去存放档案,用人单位意见盖上了人才的章,那我就业了,公司的章盖在哪里,他是不是盖错了
应该是你的单位是不具备档案存放资质的。所以存放档案接收单位就是接收你的人事档案的人才中心的印章。
公司一般是开个证明,证明你是该公司的正式职员了(一般就是A4复印纸打印件,盖上公司的公章)。
⑤ 档案如何存放谢谢大家!
人事档案是保密的,个人档案的内容涉及个人功过等多个方面,有些从侧面反映出一些重大历史事件,任何人不得泄露、私自保存人事档案资料,不得向社会无条件提供服务。个人即使在档案管理机构,也不能查阅其人事档案,如果需要调阅档案,是有专门的流程的,需要一些手续的办理才可进行。档案如何存放:
1.毕业后的档案可由公司接收归档。
2.无档案管理资格的单位可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
3.个人可委托有资格的人力资源公司代办,将档案寄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因此,各位同学即使毕业匆忙,一定要认真对待自己的档案要密切关注档案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样,以后我们要用到档案的时候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即服务自己,又方便别人。要是在自己需要用到自己的档案时,发现自己的档案不见了,那可就亏大了,最后只会耽误自己的时间。
⑥ 个人档案的存放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6、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三)档案工资的晋级(四)职称晋升申报(五)办理落户手续;(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一、关于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程序
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c、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
⑤按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f、6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2、定向生如何就业
定向生原则上不予推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荐的,应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请(详细阐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单位(地区)出具的同意调整改派的公函,研究生还须经校招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按原国家计委、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向培养学校缴纳相应培养费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三、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四、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5、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3、毕业生到当地日报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五、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
4、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六、可能出现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国家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国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接收和退回毕业生”。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计划不落实,误派毕业生的,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无接收能力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在学校备案的协议,可否要求换发?
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道,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在学校备案),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
3.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考取公务员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只要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
(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
(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3)本人申请报告,并附上学院意见。
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即可。
4.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户口和档案办理?
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学生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者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保卫部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学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需要原签约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公函后才能办理。已经开具报到证的,还要交回报到证。
5.学校依据就业协议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又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2)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3)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
(4)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
(5)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七、人事代理的好处:
1、 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有很多工作由代理方承担了下来,借此契机,委托代理的毕业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
2、 人事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对被代理对象来讲,个人选择了代理项目,就意味着与代理机构建立了具有法律保证的权益;
3、 人事代理制有助于形成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机制;
4、 人事代理把原来的“单位人才所有”变成了“社会人才所有”,使人事管理工作向社会化方向大大迈进,同时更有利于人才个体的自主发展。它代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管理制度的一个发展方向。
八、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以保存人事档案关系为主的人事代理,包括档案管理、婚育管理、出具人事证明等;
2、以社会保险为主的代理,主要包括为单位和个人代办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保险;
3、为毕业生办理党员转正、职称评定等手续;
4、办理出国手续;
5、毕业生可以随时流动,省内改变单位,出省就业办理调动手续。
⑦ 档案如何保存
针对不同的情况推荐不同的存储方式
首先是毕业院校,这个是针对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工作或者想继续深造考研或公务员的学生。
第二个是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针对的人群很广,不管是刚毕业还是工作多年,都可以在这里交存档案,这个地点是针对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第三个存储位置是我们的单位。此存储位置用于存储已找到并录入的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或我国规定的其他国有企业的职务。此类型的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将档案保存到单位的人事部门,对我们将来晋升加薪有很大帮助!
如果您的工作单位不是国家编制的事业单位,那么我们的档案不能放入工作单位,因为普通的私有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根据档案法,禁止个人、非国家组织和非国家机关擅自存放、拆除档案。因此,我们不能将档案存储在私有单位中。